民主的路
作者:韓一村
縱觀世界發展史,不難看出,大國的崛起,無不賴于先進的社會制度。再看看當今的世界,西方發達國家均實行的是法治與民主化制度。可見,民主與法治應是好東西。當然,民主與法治并不完美,不能包治社會百病。但迄今為止,它們卻是人類史上最先進的社會制度,業經人類社會幾百年的實踐所證明,已成為普世價值。民主是什么?民主就是國民自己當家做主。從制度層面講,就是遵照大多數人的意志來管理社會,同時保障少數人合法權利的一種社會制度。法治又是什么呢?法治就是依法治國,不容個人、少數人專政,靠法律來管理國家,實現和保障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個人都要服從和遵守法律。當今的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的非常時期,在奔向現代化強國的征途中,我們不但借鑒人類社會的文明成果和成功經驗,還要結合我國自身的實際情況,探索出適合自己發展的路子,堅定不移地推進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由此,筆者主張采取漸進式改革,應分步驟、分階段、適時地進行。認為在最近幾年內,我們應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完善“人大”的職能,使其成為真正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而事實上各級“人大”形同虛設,沒有實權,人民賦予它的職權,多數被同級的中共黨委和政府占了去。如何加強完善人大的立法、監督、人事決定等職能,使“人大”擁有實權,回歸應有面目。就應作為我國近幾年來,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根據《憲法》的規定,應打破黨委、政府集權的現狀,使權力得到合法配置。首先,“人大”要牢牢地掌控立法大權,積極作為。政黨不能立法,中共作為執政黨應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可凌駕于法律之上,更不應干涉司法的正常工作。國務院及其部委只能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行政管理、行政服務范圍內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和規章,不應越位立法。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還應主動、自覺地進行違憲、違法情況的審查。堅定不移地捍衛《憲法》和法律,維護好國家法制的統一。其次,“人大”要發揮好監督職能。各級人大常務委員會應學習、掌握好《監督法》,依據《監督法》賦予的職權履行好監督職責,捍衛《憲法》,保護好民眾權力,把《監督法》切實落實到實處。再次,激活“人大”選舉、決定、罷免國家官員的職能,變被動為主動,變消極為積極。“人大”要代表民眾,反映民意,積極主動地選好、決定好國家領導人員。讓那些既有能力,又深得民心的人出任領導人。同時要堅決罷免那些不稱職的庸官、臟官,為民眾選好官,監督好權。
二、 落實人權,讓民眾當家作主
《憲法》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宣告了民眾的諸多權利,體現了國家和民眾的共同意志。讓公眾能夠充分享受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權利和自由。《憲法》第三十五條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而現實情況遠非如此。1989年的《集會游行示威法》實際上限制公眾集會游行示威。新聞“審查”的規定,也使公眾失了聲。只許黨委和政府說話,不讓公眾出聲的現象,應改改了。《集會游行示威法》和新聞出版署的“審查”規定是違憲的,應撤消。公民權利是天賦的自然權利,已經《憲法》確認和宣告,不容剝奪。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外,其它任何國家機關均無權力,作出限制人權的規定,包括人大的常設機關。因為人民的權力,只能由人民自己決定是否受限,豈容人民的仆人肆意限制。首先,要明確人權立法權屬。只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享有,其它任何國家機關均無此權。凡是超越職權作出的人權方面的規定都是違憲的,均應撤消。其次,應推進出版、廣播、電視、工會、婦聯、共青團、作協等事業單位的改革,使其民間化、自主化。同時,允許民間、私人辦報、從事出版事業。在輿論界不僅要有黨的喉舌,還要有公眾的喉舌,要讓公眾的聲音成為輿論的主流。要打造出一個理論、思想、文學、藝術百家彼此平等,百家公平爭鳴的新局面。
三、直選縣鄉領導。
要有步驟地推進鄉鎮公選,直選鄉長、鎮長。有步驟地推進公選,直選縣長、市長及本縣市的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隨著我國二十幾年的高速發展,國民的素質和覺悟得到空前提高。已具備了直選縣鄉領導人的能力和條件。國外可直選議員、總統,我們完全可以直選基層干部。應大膽地進行改革,鄉長、鎮長、縣長、市長、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要由公眾直接從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中選舉產生。其他重要官員仍由同級人大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一改縣鄉領導由上級領導班子任免并僅對上級領導層負責的狀況。要讓重要官員的出任基于民意,由民眾說了算。要讓官員們不僅效忠法律,還要對選民負責,對本地區的公眾負責。要把官員們置身于廣大的公眾之中,時時刻刻地接受公眾的監督。使官員們只能做好事,難做壞事。使他們掌民權,必謀民生,成為真正的人民公仆。
總之,和平的國際環境和穩定繁榮的國內局面,為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契機,我們應抓住這有利時機,銳意改革,義無反顧。切不可瞻前顧后,小打小鬧,坐失良機。因為形勢不等人,時間不等人,人民更不答應!大刀闊斧地改革吧!讓我們上下一致,奮勇前進,共同譜寫出中華民族復興的新篇章。潮流奔騰,大浪淘沙,千古風流人物,就在今朝!
200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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