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義務教育理念整合華南大盤教育資源
背景:著名的華南版塊,素來有中國房地產看廣州,廣州房地產看華南板塊的說法。華南板塊的公共配套的教育設施的現狀是:做為政府的公立學校除了洛溪小學就基本沒有。而華南板塊新移民有幾十萬之眾!
(一) 義務教育在華南版塊不存在。
什么是義務教育?
根據國家教育方面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八條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采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可見,是說政府是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根據專家學者的解釋:與其他教育制度和教育工作相比,義務教育有其自己的特征:
1. 國家強制性。即國家頒布法律、命令保證義務教育法律制度的實行,任何阻礙或者破壞義務教育實施的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普及性。即全體適齡兒童、青少年,除依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緩學或免學手續的以外,都必須入學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3.公共性。義務教育事業是由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共同參與的全民受益的公共事業,國家代表社會對義務教育的實施進行統一的部署和監督管理。
4.國家依法強制適齡兒童、青少年必須接受的一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這一階段的教育為適齡兒童、少年將來繼續受教育及參與社會生活提供了必要的社會及文化知識的基礎。
5.免費性。即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除其全部或大部分的費用。我國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只收取一定數額的雜費,這實際上免除了接受義務教育學生的大部分費用。
我們明確了國家教育的大法是這樣確定教育的基本國策是義務教育。
也就是說,免除大部分學費是義務教育的一項重要特征,與此相違背的做法都不是義務教育,以此為判斷,華南版塊就基本沒有義務教育。有的只是貴族化學校,高價學校。因為在這些大盤林立的地方,竟然基本沒有公立學校。
(二) 華南版塊教育資源貧乏的成因分析
在大背景主張搞教育產業化的前提下,才有華南的教育民營化、貴族化。而新的小區建設過程中政府管理的不到位是根本原因。放任自流,發展商把搞房地產的商業手段用在了辦教育上,用圈錢的目標辦教育,對外則宣傳有小區的配套學校。小區配套的學校按政府的法規是什么樣的規定呢?根據《廣州市房地產開發辦法》第二十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建設的基礎設施應當與商品房同步建設,同時交付使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列入年度商品房屋建設計劃的基礎設施投資,不得低于當年商品房屋計劃投資的百分之十。對于沒有完成上一年度的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該企業的項目手冊中注明,建設、規劃、國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門對其新的商品房項目不予審批。
根據《廣州市成片開發住宅小區教育設施配套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五條 市教委、市規劃局應會同市計委對全市教育設施建設制定整體規劃。市規劃局在批出成片開發住宅小區規劃方案時,應分列教育設施配套的具體項目、用地面積;并在批出開發建設單位的單體報建方案前,先征求市或開發地段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教育設施配套建設方案的意
見;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查驗開發建設單位與市教委或開發地段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的《廣州市建筑安裝工程承發包專用合同》,未簽合同,一律不予辦理。
第十一條 成片開發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無償提供“三通一平”的教育設施配套建設用地,并負責教育設施配套工程的土建、水電安裝、教學輔助設施、永久供水供電等施工建設。教育設施竣工后其校舍產權及使用權應無償交給市或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時應將配套項目的用地
資料、報建圖紙資料、建筑施工圖紙有關資料及申報、批復、驗收等有關文件交給市或區教育行政部門管理。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擅自改變教育設施的使用功能,不得轉讓或變相轉讓給其他單位使用。
從上面的條文看,法規不是沒有,也不是規定不詳盡,但很少有開發商真的移交給政府教育部門教育設施。現實是開發商或者不建學校、或者建設一個貴族學校應付政府,愚弄買房的百姓。而這個廣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文件沒有認真執行,才是形成華南版塊教育現狀的根本原因。
商人是趨利的,不用嚴厲的法規限制,他會自覺自動地做不掙錢的事情嗎?關于《教育法》也是規定教育不應以贏利為目的,尤其私人辦學,是不能以贏利為目的的。
新型小區的教育資源也有被開發商壟斷的趨勢。
(三) 為義務教育的真正落實,實現教育資源的占有社會公平化解決新型成片開發住宅小區的教育公共配套問題。
根據政府的東進南拓的戰略方針,進和拓的進程中必然是關于民生的基礎配套設施要先行,而教育也必須跟上,不能想象全部東進和南拓人員的子女都在老城區讀書,去搶本來就不足的教育資源。而對現有的華南版塊教育資源進行整合,使其更適應義務教育政策法規,適應教育大省、文化大省的發展方向,更有利于置業業主安心工作和生活,更有利于教育資源的占有的社會公平,減少社會群體事件的源頭,就是一項艱苦卓絕的系統工程。但如果認真去做,事情也不是難的無法進行。下面給出幾點建議:
1、 國家辦教育的義務教育部分是義不容辭的,因為,免費的教育不可能給民間去做。因此,應限制中、小學的民營和貴族學校,并且在成片開發小區里面,貴族學校不得占用政策上對公共配套的面積和投資總額,也不得享受做為公共配套的開發稅收低減。也就是說只有對政府移交的學校才屬于公共配套,才可以抵減稅款。屬于民間辦學的,按其他的民間辦學政策法規辦理。
2、 國家教育的財政撥款是教育經費的主要來源,也可以設立教育基金,接受企業、社會對教育的捐助。
3、 新開發的住宅小區,教育配套設施原則上應該移交給政府,否則應對其有關的稅務等問題進行清算。學校的建筑等級如果按標準超標的,差價部分應該給予補償,應該有獨立的中介機構做評估。這個補償的說法在其他法規也有支持,講的是用地價補差做補償。
4、 對建筑規模已經達到法規要求的戶數而沒有建立學校的,應責令其選擇繳教育配套資金,欠繳的限制開發運作。
5、 對確實在一定規定的范圍內沒有學校,而人口已經達到或超過標準的地段,應該由政府教育部門在該地段選址建學校。
6、 要由政府行政牽頭,其他各個職能部門協同動作。規劃、房管、教育、稅務、市政等協同辦理,集中處理。
7、 對小區原有學校的教職員工收編,人員考核錄用,減少社會動蕩。
8、 小區的民營學校,以中小學為對象的,應該改制為公立學校,對改制的學校做好工作,教學平穩過渡,保證學生學業不受影響。對談判不成,學校不能實行改制的,小區人口超過5萬的,應就近設立公辦學校。以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
教育,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強國富民的開始,人人受教育的機會是均等的,這是多少代中國人的夢想!在我們大談特談大國、強國的時候,還有失學兒童、還有為小孩上不起學或沒學校可讀(到處都不收,而貴族學校又讀不起)而四處奔波的家長,我們能說我們的省是教育大省、文化大省、強省,我們的國家是強國?每萬人擁有醫生是硬指標,每萬人擁有教師是不是硬指標?每萬人擁有可讀學校的建筑面積是不是硬指標?希望本文給您以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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