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紀檢委為何不敢辦案?
目前,地方各級紀檢委普遍存在不敢辦案的問題,別的不說,鬧得沸沸揚揚的重慶“彭水詩案”的始作俑者藍慶華不但沒有被依法查處,反而很快被任命,就充分證明了紀檢委的無能耗無奈。據可靠消息,某地黨委一位主要領導在和下屬集體談話時,就公開說,你們到工作崗位上都給我好好干,干好了回來給你們安排一個好地方,干不好的回來,就讓你們當紀檢書記去。當時引得眾人哈哈大笑。由此也可見,紀檢委在領導那里的位置。
為什么主要領導不愿意看到紀檢委辦案哪?甚至查處一個小小的縣委書記,沒有中央紀委出面根本就查不了。筆者經過認真研究總結,得出了如下結論:
首先,地方各級紀檢委不敢辦案,是有些黨委的主要領導不讓紀檢委辦案。之所以黨委的主要領導不讓紀檢委辦案,是因為黨委的主要領導認為,這些干部都是我提拔的,你們今天查處來一個,明天查處來一個,豈不是往主要領導臉上抹黑?盡管被提拔起來的人有問題和毛病,黨委的主要領導也不愿讓紀檢委查處。
其次,地方各級紀檢委不敢辦案,是有些黨委的主要領導在提拔任免干部中大搞不正之風的結果。大凡紀檢委不起作用的地方,黨委的主要領導也大多是收受賄賂、任人唯親,黨委的主要領導把行賄的給提拔起來了,把自己的親屬給安排好位置了,你紀檢委偏要查人家,那豈不是斷了人家主要領導的財路?將來誰還賣官?豈不是不把領導當一回事,連人家的親友也敢查?黨委的主要領導不允許紀檢委依法依紀查處違法干部也就不足為奇了。更甚至有的縣,只要查處副科級以上的小吏,都得縣委書記親自點頭才能查辦,與其說是紀檢委辦案,還不如說是黨委在辦案,紀檢委完全成了黨委主要領導個人的附庸。
第三,地方各級紀檢委不敢辦案,是因為處理權不在自己手里。給違紀違法的干部處分,往往在黨委那里,準確點說是在黨委的主要領導那里。很多地方紀檢委辛辛苦苦查實了案子,本來應該從嚴處理,結果被查處的人卻穩坐釣魚臺,別說有驚無險,人家連驚也沒有驚,反而被重用了,由此導致紀檢委的干部從此看破了紅塵,不再辦傻事,對違法違紀現象聽之任之。
第四,中國傳統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發生作用。沒有哪一個人愿意找麻煩,自古以來,中國就有“歪打官司邪告狀”之說,舉報人不被重視甚至是歧視,被視為不安定分子。還有所謂“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多一個敵人多一堵墻”之說,盡管有道理,但是,這些都對查辦案件起到不應有的消極作用。
總之,中國是一個崇尚中庸之道和“和為貴”的國家,再加上領導們的人為因素,紀檢干部的社會地位和權力都很不理想,才導致了目前地方各級紀檢委不敢辦案局面。
200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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