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物權法》前,最能忽悠人的一句話,說是“富人窮人平等保護,私人的房子,即是窮人的破房子,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句話,可讓那些在下崗運動中被盜搶了職工住房儲蓄劃轉基金的人,和那些買不起房的人,歡呼不已,它們扼首翹望著“物權法”的出臺。當時,我就對他們說,“別聽他們在扯淡了,當年《勞動法》出臺的時候,弄出了一個至今還沒有一個人能搞清楚的“雙方同意”和“雙方協商一致”的司法解釋。即使這個“物權法”真的明文規定,國王都不能進的條文,架不住再給弄出一個司法解釋,只要像豬茸雞這樣的大領導,看中了你們家的房子,只要弄出一個“雙方同意”的司法解釋,只要這個大領導,不同意,你們家的房子就歸人家啦。而后再像豬茸雞盜搶國民勞動保險金那樣,弄出一個“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恐怕連哭你都找不著地方啦。好嘛,現在物權法,還沒有實施,看見沒有,物權法的領軍人物就出來解釋啦。江平老先生的“公共利益”,與豬茸雞老先生的“政策性破產”、“政策性下崗”相比。雖然看上去好看了許多,還是換湯不換藥吧。
=====================下面大家就自己看看江平的解釋吧。
物權家組組長江平支持強拆
按照當地法院的裁定,重慶“史上最牛釘子戶”必須在22日晚上24時前自動拆遷。“最牛釘子戶”是否會執行法院裁定?目前,這個“孤島”已經成為全中國媒體關注的焦點。
“如果補償合理,就應該拆遷”———《物權法》起草專家組組長、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江平教授
雖然剛剛通過的《物權法》尚未生效,但“最牛釘子戶”事件已經被網上稱為《物權法》維權第一案。而《物權法》起草專家組組長、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江平教授對此不能認同。江平教授表示,吳蘋一家拒絕拆遷的理由是不涉及公共利益,但這條理由不能成立,“他說不是公共利益就不是了?!”江平教授認為,如果補償合理,就應該拆遷。如果當事人認為補償不合理,應該到法院進行訴訟。所以,江平教授的觀點很明確:如果吳蘋一家自己不把房子拆掉,支持強制拆遷,“法院已經下達了裁定,就要按照(法院的裁定)執行。”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蟋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