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縣一男子發帖稱醫院食堂價高難吃被拘留》的新聞在微信朋友圈中熱傳一天后,昨天(8月20日)晚上,邯鄲警方已迅速發出回應:
原處罰決定“適用法律不當”,責成涉縣公安局依據《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第19條第1項,撤銷對當事人張某某做出的處罰決定,對派出所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辦案民警調離執法崗位,責令派出所向當事人賠禮道歉。
劇情逆轉并不出乎所料。因為涉縣公安局這次“執法”確實挑戰了不可能!
且讓我們再來看看這份堪稱經典的“挑食者說”:
新醫院搬遷后,老百姓看病極為不便,路途遙遠,但條件好了遠就遠吧,新址周圍沒有小吃攤點,吃飯只能去餐廳,進去一看,富麗堂皇,再問價格,膽戰心驚,一碗面要14元!
我暈,我是涉縣本土農民,不是來旅游的好吧,忍痛掏錢買吧,10元一份米飯套餐,交錢買卡拿飯,打開再看,更暈,幾片北瓜,蒜薹蔥頭,土豆塊倒是不小,但是說好的肉呢?
去哪了?不是兩葷一素嗎?米飯也少的可憐,口大點三口能干光,去找賣飯的,人家說:大鍋炒的菜不均勻,這樣很正常,魚香肉絲里不是有肉嗎?米飯不夠一塊錢再加一份。你們這樣忽悠我這個見過市面的農民好嗎,那也叫有肉,還沒星爺撿的那塊大。
醫院搬遷搬出新高度,醫療水平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倒是把涉縣老百姓的消費水平提高不少,原來住院一天7、8塊吃不了,現在20塊吃不飽,5毛的小米湯呢?1塊的大包子呢?4塊的鹵面呢?5塊錢一個人吃不了的饸洛面呢?6塊錢四個菜的米飯套餐呢?都搬沒了?那良心呢??????
誰能想到,就是這樣一番吐槽,竟給這位“挑食”的“張某某”招來了牢獄之災。
在縣委書記汪濤要求全縣“大干100天,讓涉縣更加和諧平安”,“要像虎下山那樣迅猛干,雷厲風行,爭分奪秒,大干快上;像八路軍將士那樣拼命干,敢于亮劍,刺刀見紅”的大背景下,“涉縣公安局將縣十三屆二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落實到具體工作中,統一思想,精心組織,迅速行動”,成功破獲了這起“虛構事實、網絡傳播、擾亂公共秩序案”。也幸虧當地電視臺高調宣傳公安干警響應縣委號召的這番“輝煌戰績”,要不然的話,誰會知道“挑食”也有罪啊!
現在好了,荒唐的處罰決定已被撤銷,派出所長也被停止職務,辦案民警更被調離崗位——但是且慢!這個“拘留挑食者”的鍋不能只讓基層警察背!
沒有涉縣公安局法制室審批,沒有涉縣公安局值班局長簽字,行政處罰決定書可不是一個基層派出所想下就下的!在“涉縣公安局舉一反三”中,是否也該追一追法制室負責人和值班局長的責任?
——其實,在某些地方官動輒就要用警力維護“一方政治穩定”的慣性思維驅使下,就連這公安局的法制室和相關領導又何嘗不是“背鍋俠”?!
君不見,就在涉縣“挑食案”引起輿論大嘩的同時,網上又驚現兩份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四川省馬邊彝族自治縣一村民“以自己患有矽肺病要求進行傷殘鑒定被政府多次阻攔,鄉政府選舉村組干部不公開不公布為由”,在自己手機的微信朋友圈發布村支書與狗的照片,稱村支書“不如一只狗”,被行政拘留五日。
陜西省渭南市華州區一教師因在網上吐槽:“華州區強制所有公職人員捐款200元請問是否合理?”被行政拘留五天。
這樣的事還有多少?難道都是基層警察“執法水平低下,適用法律不當”惹的禍?有沒有某些任性領導以言代法的行政干預在背后起作用?那些已經習慣了“我的地盤我做主”、平常隨意使喚警察出了輿情危機再讓基層警察頂缸的一方大員們是不是也該“舉一反三引以為戒”了?
這個老電影會教你怎樣做個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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