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著名作家陳忠實在西安去世,其代表作《白鹿原》再度引發熱議。作為1990年代最重要的長篇小說之一,《白鹿原》的出版不僅實現了陳忠實的“墊棺作枕”之愿,而且奠定了他在中國當代文學史上的地位。《白鹿原》不僅獲茅盾文學獎,被官方稱為“中國當代文學的經典”1,而且深受圖書市場歡迎,截至2015年,僅人民文學出版社就先后重版十次。2012年同名電影上映,《白鹿原》電視劇也已在近期開播。某種程度上,《白鹿原》遠遠超越了作為文學作品的影響力,成為備受關注的公共性議題。
然而,在《白鹿原》研究中,田小娥這一女性形象卻一直頗具爭議,尤其是怎樣評價與之相關的性描寫更是聚訟不已。在小說中,田小娥是一個被奴役、被侮辱、被傷害的人物形象。年輕貌美的田小娥嫁給年近七十的郭舉人做小老婆,更令人發指的是,她并非作為一個人而存在,而是郭舉人“泡棗”和泄欲的工具,如田小娥所言“連只狗都不如”2。毫無疑問,在小說中,田小娥是一個深受宗法男權壓迫的女性形象。一方面,這一人物很容易被1950—70年代“革命敘述”中的壓迫者/被壓迫者的不平等關系所捕獲,從而納入階級論的壓迫/反抗敘述中;另一方面,田小娥被壓抑的性本能又很容易獲得1980年代“啟蒙話語”以及人性論支持,進而被賦予人性解放的意義。然而,我們發現,《白鹿原》卻試圖反思以上敘述,在儒家倫理內部重構被壓抑的女性解放問題。
當然,反思“革命敘述”和“啟蒙話語”并不意味著正面挑戰二者的合法性,而是與二者進行對話、磋商、博弈,這一策略使得陳忠實筆下的田小娥成功繞過種種禁忌,但同時留下了難以縫合的敘述縫隙。本文將《白鹿原》置于特定歷史語境中,剖析性別、階級與儒家倫理三種話語之間的緊張關系,發掘田小娥背后的意義生產機制與修辭策略。
1 田小娥的家庭出身:“人性論”如何壓制“階級論”?
在《白鹿原》研究中,出身于秀才地主之家的田小娥,為何淪為郭舉人的性工具,始終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有研究者發現“田小娥并非出身破落人家”,“令人驚訝的是她竟然有一位秀才父親”3。那么,為什么出身書香門第、正值豆蔻年華的田小娥會嫁給年近古稀的郭舉人做妾?
有研究者認為,田小娥之所以嫁給郭舉人是因為“家道的貧寒”4。然而,細讀文本,不難發現這一說法無法成立。在敘述者筆下,田秀才不僅家有良田而且需雇長工經營。當田小娥被休后,冒充陌生人的黑娃表示愿意娶田小娥時,毫不知情的田秀才不但不要彩禮,還慷慨“倒貼給他兩摞子銀元,讓他買點地置點房好好過日月”(第146頁)。可見,田家并非家道貧寒,反而相當殷實,所以,田秀才不可能因貪圖錢財將女兒嫁給郭舉人。同理,認為田小娥是被父親作為“商品”賣給了郭家的觀點5同樣不能成立。那么,是否因為田小娥之父虛榮心作祟6,為攀高枝才狠心將田小娥嫁入郭家?似乎也不太可能,因為敘述者刻意強調,田秀才是“要臉顧面子”的“念書人”,是一個恪守儒家倫理規范的“書呆子”。如果說田秀才為攀高枝將女兒嫁給比自己還年長的郭舉人做小妾7,顯然與他“念書人”的性格不符。因此,田秀才攀郭家高枝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同理,在兒女婚姻秉承父母之命的時代,田小娥自身愛慕榮華富貴嫁入郭家亦不可能。
既然田小娥名正言順嫁入郭家的可能性極小,那么,會不會是郭家強行霸占了田小娥?“下了將軍坡,土地都姓郭”(第126頁),財大氣粗的郭家的確有迫使田家就范的能力。然而,這一猜想同樣沒有文本依據。在敘述者眼中,郭舉人“很豪爽,對長工不摳小節,活兒由你干,飯由你吃,很少聽見他盯在長工尻子上嘟嘟囔囔啰啰嗦嗦的聲音”(第126頁)。由此可見,郭舉人并非橫行霸道之人,而是一個仁慈的地主。以郭舉人處理與田小娥私通的黑娃為例:事發前,郭舉人對黑娃格外寬厚,二者之間非但不是剝削關系,反而更像忘年交,遛馬耍鵓鴣都是二人相伴。所以,黑娃與田小娥私通不但僭越綱常倫理,同時也辜負了郭舉人的信任。即便如此,郭舉人非但不懲罰他,反而以長者口吻告誡:“你爸養你這么大可不容易。門面抹了黑,怕是你娃娃一輩子也難尋個女人了”,“我把你前半年的工錢給你,你另到別處找個主家去。記住,日后再甭做這號丟臉喪德的事了”(第141頁)。頗為反諷的是,郭舉人事后或許因為反悔,又派兩個侄子追打黑娃。從某種程度上說,敘述者既不愿重蹈階級論中的負面地主形象,又未能徹底突破其限制將郭舉人塑造為道德完人。即便如此,這一形象仍與強奪田小娥做妾的惡霸行徑有所區別。此外,如果田小娥被迫嫁入郭家,她被休后,田秀才即便不為女兒開脫,但至少不會將所有罪責歸咎于女兒。然而恰好相反,田小娥被父親視為“丟臉喪德的女子”,“像用锨鏟除拉在庭院里的一泡狗屎”一樣,急于將她逐出家門(第145-146頁)。田小娥之父如此氣急敗壞,以女兒被休為恥,可見田小娥嫁入郭家得到倫理綱常的認可。因此,郭舉人強占田小娥的可能性也不存在。那么,退一步想,田小娥的家庭出身這一不合常理的細節是不是敘述者的無心之舉?
在《白鹿原》中,敘述者高度重視家庭出身的重要性,白嘉軒之所以鄙夷鹿子霖,根深蒂固的緣由之一是鹿家祖上出身“勺勺客”,鹿子霖弄權、好色等諸多毛病往往被歸咎于祖德有缺。與此相對,白家之所以興旺則是“耕讀傳家”的門風家教使然。既然敘述者如此重視家庭出身,奇怪的是,我們卻絲毫看不到書香門第對田小娥的影響。更耐人尋味的是,黑娃第二位妻子高玉鳳也出身于秀才之家。但高玉鳳與田小娥簡直判若云泥,后者絲毫看不出詩書之家的熏陶,反而肉欲熏心,勾引黑娃,前者卻滿腹詩書,端莊賢惠,不僅自己修身養性,而且引導黑娃“改邪歸正”。雖然出身秀才之家并不必然保證田小娥舉止端莊,但按敘述者的邏輯,田小娥身上理應有詩書之家的影子,為什么小說卻絲毫未予體現?兩相對比,高玉鳳的相關敘述所占比重雖遠不及田小娥,但其出身在極少的篇幅中卻得到濃墨重彩的渲染,而影響田小娥命運走向的細節卻一帶而過,似乎唯恐為人所知。如此鮮明的對比,可見敘述者并非無心之舉。
細讀文本,我們發現,田小娥家庭出身的細節僅在小說第九章中出現一次,此前此后均未提及。敘述者在第八章已交代過黑娃帶了“一個罕見的漂亮女人”回白鹿村,而白嘉軒和鹿三都不相信這個“搭眼一看就知道不是窮家小戶女子”會嫁給黑娃。于是,鹿三不惜長途奔波去探聽實情。忠厚木訥的鹿三知情后大發雷霆,無疑極大地激發讀者的好奇心。正是在充滿懸念的背景下,敘述者在第九章以全知視角講述了黑娃與田小娥的偷情故事。雖然第九章是全知的倒敘手法,但田小娥的出身并非出現于開頭,而是出現于結尾處。換言之,敘述者清醒地意識到,田小娥的出身在開頭或者前半部分哪怕稍有暗示,讀者便不難發現家境豐裕的“財東女子”嫁給郭舉人做妾所引發的疑問。如果敘述者不能圓滿解釋這一疑問,后續情節便難以展開。然而,精明的敘述者將這一細節布置在故事結尾處,在所有情節結束后,以看似閑筆的方式輕描淡寫做了交代。于是,田小娥的出身問題便被悄然帶過。解決方式雖不完美,但足以自圓其說,并未妨礙敘述的流暢性。因此,敘述者對這一細節的處理并非疏忽,而是有意為之。
為什么敘述者甘冒敘事瑕疵的風險?如果無法自圓其說,不是作繭自縛么?
問題難以正面索解,那么不妨反過來問:如果敘述者不提田小娥的家庭出身,是否會阻礙故事的正常展開?無論田小娥出身何種家庭,與人私通被休都是一件丑事,正如田家長工所說“哪怕到城里逛窯子,也不能收拾這號爛貨”(第146頁)。名聲掃地的田小娥只能遠嫁他鄉,而“要臉要顧面子”的田秀才又急于將其逐出家門,因此,黑娃順利帶她回白鹿原亦在情理之中,并不會妨礙故事進一步展開。但具體到文本中,如果不寫家庭出身,那么,田小娥極容易被想象為出身寒門。如果不是這樣,田小娥不會甘心做郭舉人的小妾,更何況只是做“泡棗”和泄欲的工具。正由于此,即便研究者注意到田小娥是秀才之女,仍然誤以為她家道貧寒,只有如此才能順理成章地解釋為什么田小娥嫁給了郭舉人。8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如果田小娥被想象為寒門之女,故事將會發生什么變化?
如果田小娥被想象為寒門之女,那么,無論是田小娥因為家貧被賣到郭家,或者其父攀高枝,甚至于郭舉人強行霸占皆有可能成立。總而言之,上述情況都可以歸結為田小娥是被迫的,郭舉人和田小娥之間存在壓迫與被壓迫關系。前者富甲一方,后者出身貧寒;前者年近古稀,后者豆蔻年華;前者錦衣玉食,后者形如奴隸,如此對比,難免使人聯想到地主/窮人式的階級敘述,不僅是經濟上的剝削,而且是更為人不齒的性奴役。因此,郭舉人不僅是剝削者,更是民間倫理秩序之敵。9某種程度上說,此時郭舉人與黃世仁頗為類似。換言之,如果不提田小娥的地主家庭出身,她與郭舉人的關系很容易會被階級論模式所捕獲。由于“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的革命話語支持,田小娥與黑娃的私通便不再背負肉欲的污名,而是反抗郭舉人性奴役的正義之舉。如此一來,不但郭舉人將會被釘在恥辱柱上,他身后的倫理綱常也將作為“封建”之物成為革命對象。顯然,這不但與郭舉人仁義形象沖突,而且是敘述者所不愿意看到的,用陳忠實的話說就是“避免重蹈單一的‘剝削壓迫,反抗斗爭’的老路”10。
因此,敘述者筆下的田小娥,由于出身地主家庭,她與郭舉人的階級地位相同,二者之間并不存在階級壓迫。于是,敘述者成功避開了階級敘述模式11,將其視為性壓抑問題,階級反抗被人性解放的命題取而代之。然而,問題在于,即便郭舉人和田小娥之間不存在階級壓迫,但毫無人性的性壓迫仍舊顯而易見,田小娥仍是被奴役、被侮辱、被傷害的形象,那么,在人性論意義上值得同情的田小娥如何被逆轉為“蕩婦”形象,進而被納入儒家倫理秩序再生產之中,無疑是敘述者必須面對的問題。
2 田小娥的“蕩婦”形象:“人性解放”與儒家倫理秩序的再生產
在論述田小娥這一人物形象如何產生時,陳忠實曾明確指出,“在彰顯封建道德的無以數計的女性榜樣的名冊里,我首先感到的是最基本的作為女人本性所受到的摧殘,便產生了一個出于純粹人性本能的抗爭者叛逆者的人物。”12在陳忠實看來,性是一種無法否定的“人性本能”,所以田小娥的性本能合乎人性,她是“一個沒有任何機遇和可能接受新的思想啟迪,純粹出于人的生理本能和人性的合理性要求,盲目地也是自發地反叛舊禮制的女人”13。在此意義上,田小娥的性描寫是人性解放的象征,雖然“她與黑娃的相遇和偷情,是悶暗環境中綻放的人性之花,盡管帶著過分的肉欲色彩”14。如果說肯定性本能呼應著1980年代人性解放的時代主題,那么“過多的肉欲色彩”還是人性解放嗎?為什么敘述者肯定性是人性本能的同時,卻肆意渲染“過多的肉欲色彩”?
有研究者認為,《白鹿原》中“丑陋媚俗的性景觀”,致使它“和‘最下最傳’的地攤文學幾乎沒有什么區別”15。應該說,批評《白鹿原》有迎合市場之嫌并非無的放矢。陳忠實曾很坦率地說,當出版業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時,“一本書能否出版”,商業利益“如同一道判決書”,因此,他“必須贏得文學圈子以外廣闊無計的讀者的閱讀興趣”16。但陳忠實對于性描寫是十分謹慎的,他指出:“讀者對我的一般印象是比較嚴肅的作家,弄不好在將來某一日讀到《白》時可能發出詰問,陳某怎么也寫這種東西。”17在此意義上,僅僅將《白鹿原》中的性描寫視為迎合市場難免失之偏頗。但問題在于,堅持“不把性描寫作為吊某些讀者胃口的誘餌”的陳忠實,為什么在小說中濃墨重彩地鋪陳那么多招人非議的性描寫?
陳忠實指出,“既要撕開寫性,又擔心給讀者留下色情的閱讀印象”,所以,“關鍵就在于性描寫的必要性的再三審視和描寫分寸的恰當把握”18。因此,深入分析《白鹿原》的性描寫離不開對上述“必要性”與“描寫分寸”的把握。細讀全書性描寫部分,不難發現,雖然同樣涉及性描寫,但敘述者的“描寫分寸”卻大相徑庭,凡是婚姻之內的性描寫往往含蓄而節制,與此形成鮮明對照,凡是“野合”的性描寫則無不粗俗而露骨。在敘述者筆下,郭舉人和田小娥婚姻制度內的性描寫幾近于無,而關于黑娃、鹿子霖、白孝文三人與田小娥野合的性描寫則極為露骨,以至于后者在獲得茅盾文學獎的《白鹿原》第二版中不得不幾乎全部刪除。19所以,陳忠實所說的“描寫分寸”亦是實情。顯而易見,敘述者不是為了性而寫性,而是“恰當把握”了不同性描寫之間的“分寸”之別,那么敘述者“描寫分寸的恰當把握”的標準是什么?沿用陳忠實的說法,露骨的性描寫“必要性”又是什么?
集中分析粗俗而露骨的“野合”之性描寫,我們發現,它們無一例外都與田小娥有關。除鹿子霖乘虛而入誘騙田小娥外,田小娥與黑娃、白孝文之間,她總是扮演著引誘者角色。更耐人尋味的是,田小娥的引誘者角色與其他合法婚姻內的性描寫對比,大多數女性竟然也是處于“引誘者”的地位,以白嘉軒的三個兒子為例,他們婚前都絲毫不知性知識,新婚之夜都需要妻子的性啟蒙。為了替白孝義傳宗接代,白嘉軒甚至親自安排了兒媳與兔娃的“私通”。由于她們的性行為得到倫理制度的認可,敘述者似乎無意苛責她們。
敘述者在性描寫的過程中,為性涂上了道德色彩,將不合乎倫理秩序的性丑化為赤裸裸的肉欲,轉化為道德的對立面,進而為性本能這匹脫韁野馬帶上轡頭。正由于此,田小娥式的性引誘不是導向“傳宗接代”,而是令人側目的性放縱,成為衛道士們亟欲除之而后快處的“蕩婦”。
在敘述者看來,田小娥與黑娃“過度肉欲色彩”的性描寫之后,已經遠遠超出了人性解放的限度,甚至是走向了對立面。田小娥之所以與黑娃私通,并非為了追求愛情或反抗畸形婚姻制度,僅僅是肉欲無法滿足而紅杏出墻。與此同時,畸形的一夫多妻制及其倫理資源非但沒有遭到正面質疑,反而為郭舉人對田小娥的性奴役披上了婚姻的合法化外衣;不平等的性關系不但變得名正言順、無須檢討,反而將受害者本能的反抗推上了道德審判席。
當田小娥偷情被發現時,這一悲劇的始作俑者郭舉人卻搖身一變成了受害者,他占據著道德高地,成為田小娥的批判者,以道德之名將其妖魔化為非理性的欲望化身。至此為止,田小娥被壓迫者和受害者的事實已完全被一個“蕩婦”形象取代了。某種程度上說,田小娥未必不想過安分日子,只是從她嫁給郭舉人淪為“泡棗”工具之日起,她已經注定失去了做好女人的機會。在此意義上,田小娥并非儒家倫理規范之外的“棄婦”,而是作為對立面被納入儒家倫理合法性再生產過程。
更意味深長的是,性描寫曝光度最高的田小娥不僅道德有缺,而且生理上也是有缺陷的——她無權成為一個母親。同是女人,高玉鳳和黑娃結婚不久便育有一子,而田小娥與黑娃長相廝守卻從未生育。值得指出的是,與田小娥發生性關系的男人中,不僅黑娃可以生兒育女,而且鹿子霖和白孝文無一不是“多子多福”。那么,為什么田小娥被敘述者剝奪了生育能力?
其實問題并不復雜,一旦田小娥為黑娃生兒育女,那么白嘉軒如何對待“蕩婦”之子勢必成為難題。白嘉軒可以毫不猶豫地將田小娥拒之祠堂門外,但她的孩子身上的鹿家骨血卻無法否認。因此,孩子的出現將干擾截然分明的道德界限,血親勢必導致田小娥地位的曖昧性,進而殃及儒家倫理規范的純潔性。在電影《白鹿原》中,當白嘉軒下令以六棱塔使田小娥永世不得超生時,他被告知田小娥懷有白家骨肉。若同時埋入塔下,田小娥腹中的白家骨肉也將萬劫不復。白嘉軒經過一番掙扎,毅然決定大義滅親。然而,小說敘述者似乎無意營造這種復雜與曖昧,采用讓田小娥失去生育能力的簡單易行之法,切斷了她與儒家倫理規范合法關聯的可能性。
田小娥看似以性反抗突破了儒家倫理秩序束縛,然而最終卻被敘述者改寫為違背儒家倫理秩序不得善終的“典范”,淪為儒家倫理秩序再生產的一環。陳忠實以同情“盲目地也是自發地反叛舊禮制的女人”始,卻以“舊禮制”重新宰制田小娥終,這無疑是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
3 修辭的限度:女性解放與儒家倫理秩序的內在裂痕
白嘉軒曾將白鹿原上男人們的成敗總結為:“所有男人成不成景戲的關鍵在女人。”(第493頁)在白嘉軒看來,黑娃當土匪,白孝文淪為乞丐,全是拜“紅顏禍水”田小娥所賜,而非他所恪守的儒家倫理秩序出現了問題。由于田小娥被壓抑的性本能與儒家倫理秩序之間的激烈沖突,雖然敘述者試圖重構儒家倫理的合法性,卻不得不承認田小娥反抗的合理性。一方面田小娥是“蕩婦”:“白鹿村里沒有聽到一句說她死得可憐的話,都說死得活該”;另一方面,田小娥渴望白鹿村倫理秩序的保護:“我到白鹿村惹了誰了?我沒偷掏旁人一朵棉花,沒偷扯旁人一把麥秸柴禾,我沒罵過一個長輩人,也沒搡戳過一個娃娃,白鹿村為啥容不下我?”(第465頁)因此,敘述者愈是論證儒家倫理秩序的合理性,愈是不得不面對田小娥反抗的正當性;敘述者愈是強調儒家倫理秩序的合法性,田小娥這一形象的正當性愈是“欲蓋彌彰”。敘述者由此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困境。
在《白鹿原》中,黑娃不僅為了田小娥背叛儒家倫理,而且作為農民協會的革命者踐踏過白鹿祠堂。在小說臨近結尾處,當黑娃重新跪伏于白鹿祠堂時,白嘉軒不無得意地說道:“凡是生在白鹿村炕腳地上的任何人,只要是人,遲早都要跪倒在祠堂里頭的。”(第591頁)敘述者看似修復了田小娥所撕裂的儒家倫理秩序,其實不過是一種虛妄的勝利:作為勝利的象征,得到白嘉軒寬宥與褒揚、重新成為“人”的黑娃,卻不敢面對“六棱塔”下“永世不得翻身”的田小娥。某種程度上,只要他重回白鹿原,他就必然面對他和田小娥的過去。如果敘述者無法合情合理地處理黑娃這一心結,便難以成功證成儒家倫理秩序的自我修復。
然而,面對上述難題,敘述者卻試圖再次以退為進、繞道而行:“有些人懷著濃厚的興趣等待,看黑娃去不去村子東頭慢道上和小娥住過的那孔窯洞。他們終究得到一個不盡滿足的結局,黑娃沒有去。但有人仍然悄悄議論,黑娃在村子東頭拜訪鄉親時,肯定能瞅見崖頭那座鎮壓著小娥的六棱塔。”(第591頁)顯然,黑娃之所以“不去村子東頭慢道上和小娥住過的那孔窯洞”,是因為無法直面過去,田小娥無疑刺痛著他最敏感的神經,盡管他佯裝視而不見。所謂的“有些人”或許正是敘述者所刻意提防的好奇的讀者,以此“搪塞”他/她們的閱讀期待:重回儒家倫理秩序的黑娃將如何審視與田小娥那段刻骨銘心的過去?
這些問題無疑挑戰著敘述者的能力。然而,敘述者卻刻意“忽略”黑娃最復雜、最糾結的心理世界。一旦要面對這一復雜性,那么儒家倫理秩序的正當性勢必面目模糊。換言之,敘述者根本無力直面這一難題,否則將陷入自我解構的境地。在此意義上,在敘述者試圖在儒家倫理秩序內部重構女性解放故事的過程中,不但無法回應“革命敘述”和“啟蒙話語”,反而在白鹿村儒家倫理秩序內部留下了難以縫合的裂痕。
在田小娥由受害者和被壓迫者被逆轉為“蕩婦”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敘述者一方面試圖以人性解放取代階級敘述,一方面又無意簡單復制1980年代的“人性論”,將“人性解放”在描寫上“放蕩化”,從而為更保守的傳統倫理的出場鋪平了道路。然而,問題在于,一方面敘述者雖然可以避免階級論,卻無意中復制了壓迫/被壓迫的不平等結構;另一方面,敘述者急于否定過度的性放縱,卻回避了儒家倫理規范內部被壓抑的女性解放問題。
重要的不僅是“故事講述的年代”,而且還在于“講述故事的年代”。即使陳忠實創作《白鹿原》時對儒家倫理有所反省或批判,并非完全出于某種修辭策略,而是發自肺腑地同情田小娥,但在《白鹿原》中似乎注定無法貫徹到底,反而無意識中被置換為儒家倫理對于“蕩婦”田小娥的制裁與控訴,這不得不說是一個意味深長的悖論。其實,敘述者筆下的“人性解放”的合理性與儒家倫理的合法性并未正面交鋒,前者沒有成為一個真正的問題便被后者取而代之,在田小娥“作為女人本性所受到的摧殘”的形象背后,始終游蕩著揮之不去的宗法男權幽靈。正由于此,陳忠實無法真正反省儒家倫理之于田小娥的宰制與壓迫。
某種程度上,田小娥身上呈現的難題并非孤立的文學問題,而是《白鹿原》中不同話語內在沖突的思想表征,如何講述女性解放的故事無疑是陳忠實試圖重構儒家倫理合法性時不得不面對的難題。在這個意義上說,如果儒家倫理無法真正回應“革命敘述”和“啟蒙話語”中的女性解放議題,只是簡單地將田小娥納入儒家倫理秩序再生產過程,便終將面臨失敗的結局。
1 鐵凝:《在陳忠實的創作道路研討會上的講話》,《文藝報》,2016年6月8日。
2 陳忠實:《白鹿原》,人民文學出版社,1993年,第140頁。以下僅在引文后標明頁碼。
3 王理香:《關于女人的悲劇——再評〈白鹿原〉》,《名作欣賞》,2012年第12期。
4 夏旭光:《男權統治下的女性悲歌——〈白鹿原〉中田小娥形象的重新解構》,《作家》,2012年第3期。
5 王鳳秋:《女性物化的悲歌——〈白鹿原〉女性形象悲劇意蘊探析》,《牡丹江教育學院學報》,2007年第1期。
6 夏旭光:《男權統治下的女性悲歌——〈白鹿原〉中田小娥形象的重新解構》。
7 在《白鹿原》第九章中,剛成年的黑娃稱田秀才之妻為嬸,而且二人是第一次見面,可見應該是以年齡相稱,由此可推斷田秀才應比年近七十的郭舉人年齡要小。參見陳忠實:《白鹿原》,第145頁。
8 王鳳秋:《女性物化的悲歌——〈白鹿原〉女性形象悲劇意蘊探析》。
9 孟悅:《〈白毛女〉演變的啟示——兼論延安文藝的歷史多質性》,唐小兵編:《再解讀:大眾文藝與意識形態》,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56-58頁。
10 陳忠實:《尋找自己的句子——〈白鹿原〉創作手記》,上海文藝出版社,2009年,第112頁。
11 高玉:《論〈白鹿原〉對階級模式的超越》,《理論學刊》,2002年第3期。
12 陳忠實:《尋找自己的句子——〈白鹿原〉創作手記》,第14頁。
13 同上,第72頁。
14 雷達:《廢墟上的精魂》,《文學評論》,1993年第6期。
15 孫新峰:《論〈白鹿原〉小說的五個缺陷——重讀經典之二》,《名作欣賞》,2010年第11期。
16 陳忠實:《尋找自己的句子——〈白鹿原〉創作手記》,第56-57頁。
17 同上,第77頁。
18 同上,第79頁。
19 車寶仁:《〈白鹿原〉修訂版與原版刪改比較研究》,《唐都學刊》,2005年第5期。
本文作者:張高領,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原載《文藝理論與批評》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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