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姑隱其名,說,他給××辦和×××辦還有××××辦寄信若干,反映一些老百姓關心的問題,卻一次也沒有收到回復。某君憤慨地說,我在信中寫明了真實姓名、家庭地址、聯系電話,而且所說的事情有時間地點人物,有根有據、條理清楚、數據準確,他們卻理都不理睬。這是什么道理?某君的憤憤之狀引起眾人共鳴。
又有另一個某君,還是姑隱其名,說,我有一個辦法可以讓這些××辦和×××辦還有××××辦馬上就理睬你。甚至還要上門理睬你。
某君連忙請教有何高招。另一個某君說:你按照××辦和×××辦還有××××辦的地址再分別給他們發一信,信中不寫別的只是連寫三句“×您媽”,然后同樣寫明真實姓名、家庭住址、聯系電話,他們收到信后絕對要理睬你,弄不好,還會上門理睬你。到那時候,你就可以把準備好的有時間地點人物,有根有據、條理清楚、數據準確的、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材料當面交給他們,而且還可以要求他們當場表明態度。即使你說的不對,你也有權力要求他們把正確的意見告訴你。這樣你的目的就達到了,老百姓的愿望就有望上達天聽了。說不定媒體還要來炒作。經媒體把聲音放大,事情就離解決不遠了。
某君大喜,正想道謝,卻又猶豫起來,說:這個“×您媽”有點犯忌,如果人家以侮辱罪或者侵權罪告我,我豈不是吃不了兜著走?
另一個某君回答說,無妨。如果他們告你,你可以反告他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為×您媽中的“×”有多種解釋,他憑什么認定是侮辱和侵權?你可以解釋是問候和祝福的話。你可以解釋是“祝福您的母親”、“問候您的母親”的意思。咋的,平民百姓就不能祝福領導的母親、就不能問候領導的母親了?憲法和法律有這種規定嗎?這是誤會嘛。誤會解釋清楚了,你要遞交的材料不就順水推舟當面交上去了嗎?舍此,你還有更好的辦法嗎?
某君說,有理,有理。只是,某君至今尚未見諸行動。他還在猶豫,他想,難道真的沒有更好的辦法了嗎?他有些不甘心。我們但愿某君早日尋找到更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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