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乃受一篇名為《死刑的毫無必要 》的奇文啟發所寫,該文附后。)
看見有逗士反對死刑,俺舉雙手贊成。 俺同時認為,僅僅廢除死刑是不夠的,應該關閉法庭,取消監獄,解散軍隊。
一個人把你砍了,或者強奸了,有多少生理原因,多少心理原因,多少社會原因?法官們能裁斷得清么?即使裁斷得清,社會原因又如何判決呢?不公正的判決比一百個罪犯的行兇更為可惡,所以,讓我們解散法庭吧。
人最珍貴的不過是自由而已,沒有自由妄談一切。犯罪的人失去了自由,那等于剝奪了他的生命。怎么可以讓罪犯失去自由呢?我很腦殘地問。所以,應該取消監獄。
生命權高于一切,這是普世價值。一個對別人生命缺乏最起碼尊重的人,豬狗不如。所以,一個殺人犯,就是一個豬狗不如的動物,處決殺人犯,違反了動物保護條例。
而軍隊,這簡直是最大的邪惡。請問,在21世紀,準備幾百萬人的軍隊去殺人,這難道很文明和理性嗎?難道別人侵略你,你就要殺他嗎?難道別人強奸你,你就要反抗嗎?侵略者失去侵略的自由,等于剝奪他的生命。強奸犯失去強奸的自由,也等于剝奪他的生命。
我寧愿自己的國家到處是殺人犯,也不要一座監獄;我寧愿我的國家被日本人、美國人、越南人占領一千遍,也不要一個軍人。我們絕不能殺害我們的同類,即使他罪大惡極,也沒有理由剝奪他的生命。解散軍隊就是廢除國家的殘忍。
耶穌說:“如果有人打你左臉,你就給他右臉。”這就是普世價值。如果有人操你屁股,你還應該把嘴送上去。這就是普世價值。
當然,這么高級的普世價值,中國人理解不了。我一直認為,中國是個野蠻、不開化的國家,所以,要關閉法庭,取消監獄,解散軍隊,我希望偉大的美國作出榜樣。
美國是自由的燈塔、普世價值的老窩,民主的發電機,邪惡的避孕套。有人說,這么偉大的國家,竟然關著全世界最多的囚犯,在140個國家駐扎軍隊,而且還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狂轟濫炸婦女和綿羊,我認為這純屬造謠。
美國人不可能殺人,不可能允許公民持槍,不可能有世界上最強大的殺人機器,不可能有一萬枚原子彈。否則就不僅是野蠻,而且是世界上最大的騙子、偽君子和惡魔。
就算野蠻的中國軍隊明天占領白宮,偉大的美國人民也會夾道歡迎。這才是普世價值最高的體現。中國人民熱愛這樣的美國。
這就是我,一個逗士的自白,高唱凱歌,移民美國。
附網文:死刑的毫無必要
俺反對死刑。犯罪的人關監獄里就得了,干嘛就要剝奪人的生命啊?死刑更多的是一種國家恐怖,而非一種對人性的袒護。慣見殺殺斗斗的野蠻行徑,國家高懸死亡之劍,恐怕體現的不是一種變態的文明,而是一種部落風俗,一種對人性的蔑視和不做設身處地之想,而一個缺乏設身處地之想的民族永遠都是不文明的,由這些不文明的人組成的群體和國家必然也是粗魯和野蠻的。
有了監獄就不存在善待野蠻的問題。人最珍貴的不過是自由而已,沒有自由妄談一切。有了恐懼,也不存在所謂的自由。犯罪的人失去了自由,那等于剝奪了他的生命。這個跟死刑比較起來體現了人性的珍貴的一面。法律是絕對理性的事,而我們強調人情,卻最終違反了人性,實用政治的高明之處是迎合了人性的邪惡,卻沒有把人性提高一步,哪怕是社會進化所必須的一小步。
社會不是永遠正確的,所以,它的決定也談不上合理。一個人犯罪有多少原因是因為生理原因,有多少是心理原因,有多少是社會原因,法官們可以裁斷的清么?即使裁斷清晰,社會原因又如何判決呢?政治判決又是由怎樣的公正理由來引發的呢?不公正的判決比一百個罪犯的行兇更為可惡,前者是一般,而后者只是個別。
我寧愿自己的國家處處滿布監獄,也不要殺一個同胞。即使他罪大惡極,也沒有理由剝奪他的生命。只需剝奪他的自由就達到了最高的懲罰目的,國家有能力養活所有剝奪自由的人,這就是國家作為民意代表所要行使的職責。民意代表無權對所有人進行恐嚇,對人民恐嚇的代表只是邪惡的代表而已。
生命權高于生存權,這是普世價值。一個對生命缺乏最起碼尊重的人,他的生存權不過是豬狗般的生存權。在普遍的意義上談論就是這樣,廢除死刑就是廢除國家殘忍,廢除最高意義上的人性的殘忍,而不是宣揚它,體現群體的殘暴和野蠻。死刑最終會隨著人類的進步而消失,它其實表現的是人類的智慧短缺和部落風俗的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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