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枝立寒窗,笑在百花前。奈何笑容難為久,春來反凋殘。
殘固不堪殘,何須自尋煩?花落自有花開日,蓄芳待來年。
原題《悼念艾地同志》(以下簡稱本篇),調寄卜算子,流傳于1966-1968年之間.本篇從未經官方公開發表,用百度搜索本篇作者,皆不得要領。傳說是毛澤東所作,但細審之下,則偽托的痕跡很是明顯。
首先,本篇完全不合格律。這不是個別字、詞是否“破格”、個別韻腳是否“離譜”的問題,而是作者完全不懂詩詞格律。
卜算子,詞牌名。 又名《百尺樓》、《眉峰碧》、《楚天遙》等。相傳是借用唐代詩人駱賓王的綽號。駱賓王寫詩好用數字取名,人稱“卜算子”。 北宋時盛行此曲。萬樹《詞律》以為取義于“賣卜算命之人”。雙調,四十四字,上下片各兩仄韻。
按照《白香詞譜》,卜算子“譜”是:
(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 ?/p>
譜中,加括號的字,可平可仄;下面加橫線的字是韻腳,可以看出是四仄韻。
本篇的平仄是:
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平平平平平仄,平平仄平平。
平仄仄平平,平平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仄,平平仄平平?! ?/p>
對照之下,可以看出本篇完全無視詞譜,沒有一字是作者有意識按譜填寫。詞中最多的句式是“平平仄平平”(共四句,占一半),如此句式,在格律詩詞中可說找不到第二篇,倒使人聯想到天津快板、天津時調、京韻大鼓一類的曲藝作品?! ?/p>
毛澤東是湘人,其寫作不大可能受天津快板的影響。毛澤東深諳詩詞格律,在與陳毅元帥的交往中,就以“懂詞”自傲,不會有如此完全不考慮詞譜的作品。從毛澤東的創作實踐看,僅有個別篇章存在“破格”問題,作者還慎重地加了“自注”予以說明,沒見過如此“離譜”之作。
其次,本篇不似毛澤東氣度。毛澤東之作深得莊子神韻,汪洋恣肆,揮灑自如。胡適也贊揚毛澤東“(白話)文章寫得不錯”。山走泥丸小,劍拔倚天長,何等大氣!本篇開口“疏枝立寒窗”,便是小家子氣。一代偉人,即使遇到挫折,也有縱觀寰宇、吞吐六合的氣概,“可上九天攬月,可下五洋捉鱉”志不可墮。豈效窮儒弔殘花、嘆凄冷之態?毛澤東的性格是敵越硬,我越強。對照“雪壓冬云白絮飛”、“更無豪杰怕熊羆”等面對逆境的詩句,可知本篇視角比毛澤東低得太多了。
再次,本篇遣詞造句,功底欠缺?!笆柚α⒑啊?,“立”字就是敗筆。“疏枝”何以能“立”于“寒窗”?除非是砍了插在窗臺上。如果是“疏影映寒窗”,則既合格律又合邏輯,棄之不用,說明作者火候不夠。“笑在百花前”,是“來歷不明”的句子:想說作者在開放的百花之前笑還是梅花先于百花開放呢?聯系毛澤東公開發表的《卜算子.詠梅》,“待到山花爛漫時,她在叢中笑”,毛澤東是相信“無產階級只有解放全人類才能最后解放自己”、主張“后笑”的。也許有人會說,“笑”在這里是指斗爭,但剛發動斗爭,就開始“笑”,是不是太輕率?下片就更加不知所云了。“殘固不堪殘”,有人說意思是“凋謝的總要凋謝”,寫在這里感覺十分突兀。“何必自尋煩”,是說已經犧牲的艾地同志還是說作者本人或者是還活著的其他人呢?“花落自有花開日,蓄芳待來年”,是雪萊“冬天到了,春天還會遠嗎”套話的不太高明的版本。就不多說了。
最后,本篇原題是“悼艾地同志”,艾地作為我黨堅定的盟友,在中蘇論戰中堅定支持我黨,對于他的犧牲,大家都很惋惜。這首《卜算子》是否適合用來悼念艾地呢?可以說不能,很多句子,甚至對犧牲者不敬。比如“笑在百花前”、“奈何笑容難為久”、“春來反凋殘”,似批印尼黨盲動必然失敗,表彰印尼右翼軍人帶來“春天”;下片四句,像是在放馬后炮??傊~不達意。
故本篇不大可能是毛澤東所作;本篇的作者,中國古典文學修養應該不太高。
*“艾地(Dipa Nusantara Aidit,1923—1965) 印度尼西亞共產黨主要領導人,國際共產主義運動著名活動家。1923年7月30日生于南蘇門答臘邦加島。畢業于商業學校。1939年開始參加民族解放運動,任“東方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主席。隨后,參加了印尼人民運動黨領導的青年組織,并任該組織的執行委員。日軍占領印尼期間,積極參加反法西斯斗爭。1942—1943年,任車輛工人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和青年組織——“野牛隊”中央執行委員。1943年加入印度尼西亞共產黨。同年創建反法西斯團體——“獨立印度尼西亞運動”,并是領導成員之一。1945年創建“印度尼西亞青年團”,任該組織中央委員會主席。同年曾2次被捕。1946年獲釋后,任人民民主陣線執行局委員。1947年當選為印尼共中央委員,并被指定為印尼共駐印尼中央國民委員會全體會議(即國會)委員,兼任印尼共駐該會議黨團主席。1947年印尼共、印尼社會黨、印尼勞工黨和印尼社會主義青年團等組成左翼陣線(次年改稱印尼人民民主陣線),被推舉為陣線執行委員會委員和書記。1948年,先后當選為印尼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政治局委員和書記處書記。1951年1月起,任印尼共中央委員會第一書記。1953年10月后,任印尼共中央委員會總書記。1954年當選為國會議員。1959年9月印尼共六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會主席。1960年和1963年被選為印尼臨時人民協商會議常任副主席。1961年還兼任印尼民族陣線副主席。曾于1957、1959、1961、1963和1965年率團訪問中國。1965年印度尼西亞“9·30”事件后被捕同年11月24日被殺害。主要著作有:《印度尼西亞議會和印度尼西亞革命》、《印度尼西亞工人運動史》、《走向新印度尼西亞》及《艾地選集》(3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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