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自由
自由來之實不易,革命流血換之取。
砸碎千年鐵枷鎖,才望真正揚眉氣。
人民翻身當主人,參與民主坐正席。
既是民眾得解放,自然自由來付予。
憲法明文作規定,六項自由可享許。
言論出版和集會,結社游行和示威。
首當其充是言論,這是自由最本基。
民眾說話享權利,白紙黑字有根據。【注1】
如若言論不自由,其它五項更虛擬。
出乎意料主媒體,權力之大超法律。
順之其意尚且可,逆耳意見不準提。
更有網絡網管理,屏蔽文章太隨意。
要不輒動封殺你,使你博客喪陣地。
總理發話思路啟,廣開言路征民意。
創造條件民監督,政府有錯也能批。【注2】
總理指示剛完畢,置若罔聞主媒體。
照卡照封仍進行,我行我素憑自己。
網絡最適民陣地,怎奈隨便就取締?
網友大聲來呼吁,愛國不能愛在虛。
真誠求是來愛國,有助國家棄頑疾。
實盼大家齊努力,捍衛法律賦權利!
拿出善意和勇氣,關注國家大正題!
【注1】《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
自由。
【注2】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創造條件
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同時充分發揮
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2010-4-13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