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有讀者問我一個問題,“黨指揮槍”和“槍指揮黨”到底有啥區別?
他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國民黨從來不會說自己是槍指揮黨,人家也可以說自己是“黨指揮槍”。國民黨當初是一個大黨,蔣介石是黨國的領袖,國民黨統領下的軍事行動,為啥就不能是“黨指揮槍”?
我們說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區別于舊軍閥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黨指揮槍。
那么,我們所說的“黨指揮槍”到底有啥本質不同的地方?才能與蔣介石那種名義上的“黨指揮槍”從根本上區別開來?
如果不搞清楚這里面的本質區別,那只要是有一個黨,它指揮的軍隊,統統都可以說成是“黨指揮槍”,那這個詞就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往極端了說,希特勒納粹黨指揮的德國軍隊,也完全可以標榜自己是“黨指揮槍”,這就容易讓人忽視了事物的本質,從而被一些表面的稱呼或形式所蒙蔽。
毛主席所領導的人民軍隊,因為踐行了黨指揮槍的原則,所以能夠實現高度的團結,指哪打哪,不像國民黨那樣派系林立、軍閥之間各自為政。紅軍時期,蔣介石常常是十倍以上兵力去圍剿,但往往功虧一簣,這里面原因是很多的,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下面的軍隊派系太多,出工不出力,互相之間都想的是如何保存自己。長征時期,紅軍每到一個地方,那個地方的軍閥最先考慮的就是如何把他們趕走,而不是剿滅。原因很簡單,在他們看來:老子去跟紅軍拼個你死我活,最后老蔣的中央軍跟在屁股后面趁機收編了我,對我有啥好處?不如趕到別人地盤上,讓他們去斗。每個國民黨軍官和地方軍閥都這么想,自然就給了紅軍極大的回旋余地。
所以說,任何東西都不是換一個名稱就能改變它的本質的。
“黨指揮槍”最本質的特征是什么?是黨不能有自己任何特殊的利益,而不是取決于它到底叫什么名字。
用《共產黨宣言》里面的話說:
“他們(指共產黨人)沒有任何同整個無產階級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共產黨宣言》
用毛主席的話說:
“這個軍隊之所以有力量,是因為所有參加這個軍隊的人,都具有自覺的紀律;他們不是為著少數人的或狹隘集團的私利,而是為著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著全民族的利益,而結合,而戰斗的。”——《毛選第三卷,論聯合政府》
也就是說,“黨指揮槍”里面的黨,是不能有自己的私利的,它的利益與整個無產階級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一旦違背了這一點,“黨指揮槍”就失去了它的本質意義,只剩下一個名稱,一個空殼。
國民黨為什么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黨指揮槍”那樣,指哪打哪?因為軍閥之間各自有各自的利益,中央軍不同派系之間各自有各自的利益,國民黨本身,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即官僚資產階級的利益。這個時候所謂的“黨指揮槍”,實際的含義很簡單,就變成了槍為少數人的利益服務,因為黨有了自己的私利,它就必然指揮槍為自己的私利服務。
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在民國時期那樣的派系林立,軍閥分裂的歷史階段里,就會造成軍閥混戰的局面,因為大家都有自己的私利;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在一個統一的帝國主義政權里,就可能變成統一地對內鎮壓或欺騙群眾,對外侵略或占領其他國家。
毛主席領導的人民軍隊,為什么我們就可以說是“黨指揮槍”,而且別人還模仿不來?原因很簡單,因為黨沒有自己的私利,它的利益與無產階級和人民群眾利益完全一致。你可以模仿它一切的形式和表象,但是你不可能放棄自己階級的利益。
你看井岡山時期剛剛開始建設人民軍隊的時候,國民黨的俘虜兵就是紅軍的一大來源。為什么他們往往一到了紅軍,就融化了,感覺精神上得到了解放?感覺自己是為自己為人民打仗了。這不是說你給自己取一個“黨指揮槍”的名字就好了,更不是搞所謂的道德馴化,而是因為你落實了官兵一致,軍民一致的原則,領導紅軍的共產黨人沒有自己的私利,紅軍的任務是真的在為人民服務。士兵們看到了這些,感受到了這些,于是精神才得到解放,才覺得是為自己,為百姓打仗。
共產黨領導人民軍隊發動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然后起來搞土地革命,因為這符合當時人民的利益。國民黨就做不到這一點,因為它那個黨里面本身就有一大群地主、買辦、官僚資本家,它不可能宣傳和組織群眾起來反對自己,他們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有自己的私利。所以它指揮的槍,只可能為自己的利益服務,而絕不可能真正為人民的利益服務。只不過它嘴上不會那么說。
反過來,不管是組織群眾起來,領導群眾搞土改,還是廢除封建社會的剝削制度,還是在人民軍隊里面推行官兵一致,軍民一致的原則,這所有的一切政策、策略,都是建立在領導它的黨本身沒有私利的基礎上的。只有這樣,你才能說自己是黨指揮槍,因為它背后的實質是人民的利益,在指揮著槍的策略,驅動著槍的方向。否則,哪怕是換上一個一模一樣的名字,它的實質也會變成少數人的利益來指揮槍的策略和驅動槍的方向。
所以,如果略去了黨指揮槍里面——黨沒有與無產階級利益不同的利益,即:黨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這一最本質的特點,最核心的條件,那么即使用的都是同一個名字,又有多少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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