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昆侖策網上讀到了《陳錫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不是市場主體?》(作者:陳錫文 來源:“鄉村發現” 發布時間:2023-09-01 06:57:18)一文,其中談到了農村集體組織是不是市場主體的問題。
文章中談到:“在關于改革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度的中央文件中,曾幾次提到要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的地位。但是,在法案起草和征求意見過程中,多數意見都認為,鑒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特殊性(例如:土地的所有權不能轉讓;承包到戶的耕地和農民依法使用的宅基地等屬于農戶的用益物權,集體組織無權擅自處置;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成員承擔著多方面的管理和服務職能等,因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能破產),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必須找到有效的實現形式。為了界定集體經濟組織,法案起草考慮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歷史上早已形成了這種有效的實現形式,即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出資(含合資)依法設立市場主體,并以所出資產為限,承擔市場風險和債務責任。這種形式自人民公社辦社隊企業開始,就已被普遍采用。二是現 實中還沒有出現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破產的情形。三是如果是市場主體就需要明確向哪個政府部門登記、接受哪個政府部門管理和指導的問題。為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界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地位,可以依法從事相應的民事活動(如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其自身并不是單純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市場主體,但可以代表成員以集體組織出資或合資的方式,依法設立市場主體(如合作社、公司等)并向國家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和接受管理。”
很顯然,在認定農村集體組織是不是市場主體的這個問題時,參與討論者仍然局限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舊觀念,而未能認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特點,沒有用新的觀念來看待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體特征。
什么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是這樣概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為實現這個目標,必須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的方針,進一步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實現城鄉市場緊密結合,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相互銜接,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建立以間接調控手段為主的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保證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建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些主要環節是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的有機整體,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其主要特征就體現在以公有制為主體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這“兩個主體”之上。
在現代社會中,能夠作為社會生產主體的,只有兩種人,即資產所有者和勞動所有者。而資產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表現為資產所有權的基本要求,與此相適應,企業也表現為資產實體的性質和特征;勞動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表現為勞動所有權的基本要求,與此相適應,企業的性質和特征則表現為勞動實體的性質和特征。私有制企業必須以資產者為主體,并作為獨立的資產實體存在和發展,公有制企業必須以勞動者為主體,并作為獨立的勞動實體存在和發展是現代企業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這是作為市場經濟主體存在和發展的客觀規律。
實行按勞分配的公有制企業,它是以勞動所有者為主體的、而且是以滿足勞動者消費需要為目的的經濟實體,它是作為獨立的勞動實體存在和發展的。而勞動實體的存在和運行特征與資產實體是相反的:它是公有的生產資料處于保值狀態,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表現為勞動收入的波動。作為勞動實體存在的企業,能夠承擔經營責任的是企業勞動者的勞動收益,而非企業占用的資產。因此,集體企業或國有企業,如果建立了勞權制度,從而真正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存在和發展,它的終結不是如同產權企業那樣“破產”,而是解散。按勞分配的公有制企業采用“補償消耗的、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的模式進行分配,因此,當企業經營走下坡路時,首先減少的是勞動者的勞動收入,然后是滿足公共需要的必要扣除,然后是交給國家的部分,等到這個企業的經營要導致企業占用的資產發生虧損時,這個企業也到了要解散的時候了。
產權企業是在雇傭勞動的基礎上進行生產的。因此,它的運行條件是保證勞動力價值即工資的支付,哪怕是到了破產清算的時候,也首先要補償的是工人的工資;勞權企業是在占用公有資產的基礎上進行生產的。因此,它的運行條件是保證生產資料處于保值狀態,即哪怕到了企業解散的時候,首先保證的應該是公有資產價值量處于保值狀態。這是因為企業員工不是完整的資產所有者,是不能用公有資產來承擔經營責任的。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在采用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條件下,社會必然存在著兩種生產主體:資產所有者和勞動所有者;從而也必然存在著兩種不同性質的企業:產權企業和勞權企業,從而也必然會形成兩種市場主體:資產實體和勞動實體。因此,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該有兩種主體觀念、兩種企業觀念和兩種實體觀念,而不是用一種產權觀念去對待一切企業和實體。
讓私有制企業作為獨立的資產實體存在和發展,讓公有制企業作為獨立的勞動實體存在和發展,前者適用產權制度及相關規定,后者適用勞權制度及相關規定。只有這樣,才能充分調動社會主義市場的各種主體的積極性,使我國有社會主義特征的市場經濟體制發揮出它應有的特長和優勢。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一種新的市場經濟體制,是有別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和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的市場經濟的。因此,盲目運用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的市場經濟或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主體觀念來對待性質上完全不同的勞動實體類市場主體,這是犯了經驗主義的錯誤,注定是要壞事的。
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不是喊喊口號就行的,需要落實到實際行動上:那就是要研究和認識公有制企業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存在和發展的規律與要求的特殊性,從而做出適應性的對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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