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里提到了一個“二律背反”的現象。
什么是二律背反?意思是雙方在一個普遍承認的原則之下,出現了兩個互相排斥卻又被認為都是正確的命題之間的矛盾現象。
比如,馬克思在說明資本家與工人之間關于工作日的斗爭情況時,就出現了這種二律背反。
首先,在資本主義的制度框架里,人們都普遍承認一個共同的原則,即商品交換的原則,其中勞動力成為商品更是成為這一原則下的一個標志性原則。
這個時候,我們從資本家的角度去看,他們作為資本家,僅僅“只是人格化的資本,他的靈魂就是資本的靈魂。而資本只有一種生活本能,就是增殖自身,創造剩余價值。”于是,資本家以勞動力商品的交換規律為依據,和其他任何商品的購買者一樣,他必然會堅持其作為買者的權利,盡可能的延長工作日,增加勞動強度,充分實現其“物盡其用”的原則,因為僅僅從資本家的視角去看,勞動力與他所購買的原材料、機器、設備等等物資資料,沒有任何本質上的區別,都是他們通過商品的形式,到市場上去購買回來的一種生產要素而已。在這里,人和物的區別被抹殺了。
但是,對于勞動者來說則不同,雖然他們也遵循勞動力商品化的規律,但是他們出賣的僅僅只是勞動力的使用權,資本家只能在一定的時間界限內消費自己的勞動力,他們當然不能容忍資本家因過度延長工作日而使自己的健康受到損害,甚至是使自己的壽命縮短。所以,工人們往往又會堅持他們作為賣者的權利,要求把工作日限制在一定的長度以內。
這種情況下,工人和資本家之間,就出現了“二律背反”。
在雙方共同承認的勞動力作為商品進行交換的原則之下,兩個互相排斥而又被認為同樣都是正確的命題之間出現了矛盾。
正是因為如此,所以雙方之間的訴求就不可能通過道德層面的指責而實際的解決任何問題,同樣也不可能用道德尺度去評判是非對錯。因為大家都可以在那個共同遵循的原則下,找到自己行為合理的現實依據。
于是雙方之間出于各自爭取自身權利的目的,就必然出現雙方權利與權利之間的對抗,而這兩種權利都是勞動力作為商品進行交換的規律所承認的。“所以,在資本主義的生產歷史上,工作日的正?;^程就表現為規定工作日的界限的斗爭,這是全體資本家即資本家階級和全體工人即工人階級之間的斗爭。”其本質就是階級斗爭。
因為階級斗爭中,階級力量的對比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力量的大小往往不取決于人數的多寡,而取決于力量的組織程度,因此階級斗爭中的勝利和失敗,往往既從組織開始,又從組織結束,一個階級的成功意味著其組織的成功,而一個階級的失敗,最后也必然是其組織的失敗。組織的最高、最普遍、最強大、最深刻的形式,不是別的,就是我們所說的——國家。所以馬克思才說,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
回到二律背反這個話題,二律背反的現象在社會生產實踐活動中隨處可見。
比如,如果我們把外賣配送的算法規則作為一個共同承認的原則,那么外賣員高頻率的闖紅燈就會和交通秩序之間出現二律背反;如果我們把醫療市場化作為一個共同承認的原則,那么醫療為群眾服務的方向和醫療為增殖服務的方向之間就會出現二律背反;如果我們把生產資料私有制作為一個共同承認的原則,那么必然的貧富兩極分化和共同富裕的目標之間就會出現二律背反。
二律背反原本是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提出的一個哲學基本概念,指的是各自依據普遍承認的原則建立起來的、公認的兩個命題之間的矛盾沖突。
既然是矛盾,它的發展就必然呈現出階段性來。
就如馬克思在《資本論》里分析的勞動力作為商品的規律下,工人階級與資本家之間就勞動力的使用方式和程度之間進行的階級斗爭,同樣的具有階段性。
在一定的歷史階段里,二律背反所呈現出來的矛盾,可以在不違背那個共同承認的原則之下,通過階級斗爭進行調節。工人為了擺脫工廠主對自己身體和勞動的極限壓榨,往往采取輿論、抗議、罷工,甚至革命的方式與之對抗;而工廠主在工人階級不同方式的對抗中會意識到,因為對勞動力的無限制的貪欲和壓榨,會造成勞動力枯竭的危險,為了擺脫這種危險,他們也愿意通過政府頒布法律,來節制資本對勞動力的無限壓榨,以維持勞動力的持續利用。所以,我們也會看到似乎是保護勞動者利益的法律條文由資產階級的政府制定出來。但是這種條文的性質,就如馬克思分析的英國工廠法誕生時說的那樣:“英國的工廠法是通過國家,而且是通過資本家和地主統治的國家所實行的對工作日的強制的限制,來節制資本無限度地榨取勞動力的渴望。”
這也是說,資產階級可以在對勞動的剝削范圍和程度上作出讓步,但不可能對剝削制度本身作出任何質的改變。
也正是因為剝削勞動的性質不會改變,所以雙方的矛盾在一定階段上可以暫時獲得調節,但是這種調節不能一勞永逸的持續下去。不管你怎么改良,怎么調節,隨著整個資本運動的發展,資本的積累規律會導致一切的財富資源逐漸在少數人一極中積累,而貧困和失業則大規模的在占絕大多數的勞動者一極中積累。
這個時候,原來在那個共同承認的原則下還可以暫時性獲得調節的矛盾,再也無法掩蓋和緩和,二律背反的作用下矛盾會表現為激烈的對抗,此時,如果不把那個曾經被共同承認的原則打破,就會使得社會陷入普遍的激烈沖突之中。
馬克思在說明勞動力作為商品出現的原則時,呈現出來的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在工作日上的二律背反現象,并不是為了說明矛盾的性質,這一點是很容易識別的。他要說明的是,在這種二律背反現象出現的時候,如果只是從兩個同樣成立卻又互相矛盾的命題中去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那么無論你怎樣的顛來倒去,都不可能找到矛盾對立的根源,也不可能真正的解決這個矛盾。這個時候,不妨跳開矛盾本身,跳開二律背反本身,從那個曾經被共同承認,被視為不可更改的原則入手,那里可能才是制造出二律背反的真正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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