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來源: 《哲學研究》(京)2017年第7期 第30-41頁。
人大復印資料《哲學原理》2017年第10期轉載。
作者簡介:趙敦華,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摘要:本文在梳理國外“新辯證法派”對《資本論》解釋的基礎上,使用文本對照的“互文性”的解讀方法,闡明《資本論》前5章與黑格爾《邏輯學》的“存在論”和“本質論”相關范疇或環節之間的邏輯關聯,一方面展現《邏輯學》對《資本論》的重要影響,表明馬克思批判性地運用黑格爾的辯證法一般運動形式,創造性地建構關于商品、價值、貨幣和資本形式的體系;另一方面用馬克思對資本主義交換和生產方式的歷史的和邏輯的分析,充實和豐富對黑格爾邏輯學的經驗內容的理解。
上世紀90年代開始,《資本論》研究中興起了“新辯證法派”。他們把辯證唯物主義視作“舊辯證法”,不承認應用歷史唯物主義能夠解釋《資本論》的方法、結構和論點(cf.Arthur & Reuten,2004),認為《資本論》是與黑格爾的邏輯學體系相互對應和符合的辯證法,又自稱“新黑格爾派馬克思主義”(cf.Smith,1993)或“系統辯證法”(cf.Bellofiore & Taylor)。他們有的抹殺唯心論和唯物論的區別,把黑格爾打扮成一個“共產主義者”(cf.Smith,2004,pp.17-40);有的認為,不但《資本論》第1卷,其他兩卷也是按照黑格爾的邏輯學的結構開展的;有的認為《資本論》第1卷的結構對應于《邏輯學》“存在論”“本質論”和“概念論”三部分(cf.Arthur & Reuten,1998),有的認為這一卷的論證批判只是依據“本質論”(cf.Fineschi),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新辯證法派對《資本論》與《邏輯學》進行機械的類比或斷章取義的附會,得出的結論明顯有違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但要指出他們的解釋如何違背《資本論》的文本意義,則相當困難。
在《資本論》的“前言”和“跋”中,馬克思已經清楚地表明該書結構和方法與黑格爾《邏輯學》的關聯和不同:
本書第一章,特別是分析商品的部分,是最難理解的。其中對價值實體和價值量的分析,我已經盡可能地做到通俗易懂。以貨幣形式為完成形態的價值形式,是極無內容和極其簡單的。然而,兩千多年來人類智慧對這種形式進行探索的努力,并未得到什么結果。(《資本論》,第7-8頁)
《資本論》第1章分析的“商品”以及以后分析“貨幣”、“資本”和“剩余價值”等核心概念,和《邏輯學》范疇一樣是“形式”。黑格爾在《小邏輯》中說:“邏輯學是以純粹思想或純粹思維形式為研究對象。”(黑格爾,1980年,第83頁)黑格爾邏輯學的“形式”并非形式邏輯中與內容相脫離的形式。黑格爾說,思維通過反思(Nachdenken),形式把“最初在感覺、直觀、表象中的內容”的“真實本性重現在意識面前”(同上,第76頁);因此,“內容不如說是在自身那里就有著形式,甚至可以說唯有通過形式,它才有生氣和實質……隨著內容這樣被引進邏輯的考察之中,成為對象的,將不是事物(die Dinge),而是事情(die Sache),是事物的概念。”(黑格爾,1974年,第17頁)馬克思和黑格爾一樣,不僅把形式作為把握事物實質的概念,而且通過這些概念的內在聯系,揭示社會實踐的發展動力、過程和機制。馬克思說,《資本論》把現實材料“在觀念上反映出來,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就好像是一個先驗的結構了”(《資本論》,第21-22頁)。《邏輯學》前兩篇“存在論”“本質論”被稱為“客觀邏輯”,而第三篇“概念論”被稱為“主觀邏輯”。黑格爾說:“本書所謂客觀邏輯,有一部分就相當于康德的先驗邏輯。”(黑格爾,1974年,第45頁)
按照本文解讀,《資本論》第1章論述“商品形式”,第2-3章論述“貨幣形式”和“價值形式”;第4-5章論述的“資本形式”或資本主義的“經濟形式”,與《邏輯學》“存在論”和“本質論”的范疇形式具有互文性。“互文性”(intertextuality)是文學評論的術語,我們能夠運用這一解讀方法來理解《資本論》和《邏輯學》闡述的形式結構之間的關聯,首先依據的是馬克思承認《資本論》的敘述方法受到《邏輯學》的影響,以及他對黑格爾辯證法的改造。依據馬克思的提示,互文性的解讀可以揭示出《資本論》的推理論證在哪些環節或明或暗、自覺或不自覺地受到《邏輯學》的影響,可以幫助讀者理解《資本論》前幾章中一些看似循環往復的論述和思辨難懂的語句的意義,同時也可以展現馬克思如何創造性地運用黑格爾第一次“全面地有意識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運動形式”(《資本論》,第22頁),建構關于資本形式的體系。
一、商品“存在”的“質”和“量”
與黑格爾一樣,馬克思相信,開端對于科學體系的建構至關重要。經過長期深思熟慮,《資本論》從“商品”概念開始考察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開端。馬克思說:“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的社會財富,表現為‘龐大的商品堆積’,單個的商品表現為這種財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們的研究就從分析商品開始。”(同上,第47頁)這段話區分了一團整體混沌的“商品堆積”和“單個商品的元素形式”,其邏輯依據是《邏輯學》從“存在”(Sein)到“定在”(Dasein)的過渡。黑格爾說,形而上學的研究對象“純存在”沒有任何更進一步的規定,“這個無規定的直接的東西,實際上就是無,比無恰恰不多也不少。”(黑格爾,1974年,第70頁)通過既存在又不存在的“變化”,過渡到“定在”的范疇。“定在”即感性的個別存在,是《邏輯學》中第一個“具體的東西”,因此,黑格爾說:“在它那里,便出現了它的環節的許多規定和各種有區別的關系。”(同上,第102頁)“定在”的具體規定性首先是“質”,其次是“量”,再次是“度”。
《資本論》中的商品“形式”區別于它的“存在”。商品的存在是“一種很古怪的東西,充滿形而上學的微妙和神學的怪誕”,它是“可感覺而又超感覺的物”,“不僅用它的腳站在地上,而且在對其他一切商品的關系上用頭倒立著”。(《資本論》,第88頁)而商品形式是具體屬性。“定在”的“質”和“量”的規定性適用于商品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二重形式”(如表1所示)。
《邏輯學》對范疇“量”的闡述極為繁雜。馬克思主要應用“定量”的三個環節“一般界限的量”“數目和單位”“度數”,分別分析使用價值的量的規定性、等價交換的比例關系以及可通約性。一個商品具有交換關系,“總是以它們的量的規定性為前提”(同上,第48頁);其次,不同使用價值按照“比例適當”的“量的關系”交換,例如一夸特小麥,同x量鞋油、y量絲綢、z量金等等交換(參見《資本論》,第49頁);再次,由于不同種類的商品的“量的關系”是不同數量“單位”,如“夸特”“公斤”“碼”等等,這些數量單位的交換價值需要共同的“度數”才能對等交換。馬克思和黑格爾一樣,把“度數”作為數學的可通約性,“各種商品交換價值也同樣要化成一種共同的東西,各自代表這種東西的多量或少量。”(同上,第50頁)
馬克思把商品的質或使用價值當作“商品的幾何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他的天然屬性”(同上);而商品的交換價值“連一個自然物質原子也沒有”(同上,第61頁)。要之,商品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區別是自然形式和社會關系的區別,而不是物質和精神的對立。馬克思說:交換價值“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會關系中表現出來”,但社會關系不能歸結為數學的“定量”。于是,馬克思接下來說明衡量交換價值的共同單位是制造商品的社會勞動量。
二、衡量商品價值的“度”
從辯證法的觀點看,商品二重性與勞動二重性不在同等層次上:商品二重性是“質”和“量”的區分,而勞動二重性則是“質”和“量”相統一的“度”。黑格爾本人認為“度”范疇主要適用于數學和力學。他說:“在精神王國中,一種特殊的自由的尺度的發展,還更少出現。……在發達的市民社會中,從屬于各種不同行業的人群,彼此處于一定的比率中,但是這既沒有產生尺度的規律,也沒有產生尺度的特殊形式。”(黑格爾,1974年,第360頁)馬克思恰恰在“發達的市民社會中”,在“不同行業的人群”勞動量的比率中,發現了商品價值尺度。
馬克思沒有也不能照搬《邏輯學》中“尺度”范疇的數學原則,而把勞動量當作“尺度”的一種“特殊的量”。“尺度”部分第一章“特殊的量”包括三個環節:“尺度一般”“特殊化尺度”“質的比率”,三者與《資本論》中第1章第2節中關于人類勞動的區分有下列邏輯對應關系(見表2)。
如前所述,商品的交換價值的量有可通約性。交換價值的可通約量來自包含在制造不同門類商品的勞動都可以用一個共同的單位——人類一般的抽象勞動來衡量。馬克思說抽象勞動是“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翻譯為黑格爾的語言,即:“它是質的東西,對僅僅是漠不相關的、外在的定量進行規定”。“漠不相關”即不加區別地衡量不同質的有用勞動的“定量”。個人勞動等同性是抽象勞動,但抽象勞動的生理消耗不是“抽象”的,馬克思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衡量人體不同機能耗費的比率。比如,馬克思把復雜勞動與簡單勞動比率的商說成“復雜勞動是自乘的或不如說多倍的簡單勞動”(同上,第58頁)。這可能是《資本論》中最易遭受詬病的命題之一。如果理解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比率相當于黑格爾所說的“兩個質的內在的量”,那么“內在的量”是不可計算的。實際上,馬克思在未收入《資本論》的散頁上承認,“平均化為并估價為許多合作的個人的平均勞動的勞動,——已經完全不能再計算出來。”(《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10頁)社會平均勞動時間雖然屬于黑格爾所說的“以尺度的量的事物在經驗上出現的單位”,但馬克思要解決的問題不是如何計算生產某類商品的時間成本之類的會計學問題,而是追問商品平等交換的“可能性條件”,正如康德追問數學和自然科學的可能性條件一樣。康德的追問和回答是“先驗論證”;同樣,馬克思把商品價值量歸結為社會必要(或平均)勞動時間,也可以說是康德意義上的先驗論證(transcendental argument),但采取了黑格爾的辯證推演形式。用馬克思自己話來說,這是“觀念上的評估”。
三、價值量的“實在尺度”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商品的“價值量”,但抽象勞動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不可計量的,因而只是商品交換可通約的理論尺度。眾所周知,資本主義商品交換的可計量的實在尺度是貨幣。如何從商品價值的理論尺度過渡到實在尺度,這是《資本論》第1章第3節“價值形式或交換形式”的任務。馬克思說明這一節論證的主題是:
商品具有同它們使用價值的五光十色的自然形式成鮮明對照的、共同的價值形式,即貨幣形式。但是在這里,我們要做資產階級經濟學從來沒有打算做的事情:指明這種貨幣形式的起源。(《資本論》,第62頁)
“貨幣形式的起源”不只是“歷史的起源”,更重要的是邏輯的前提。馬克思從千差萬別的商品交換價值形式推演出它們“共同的價值形式”——貨幣形式。這個邏輯推演與《邏輯學》“尺度”部分第2章“實在的尺度”的三個環節——“獨立的尺度比率”“尺度比率交錯線”“無尺度之物”——有結構上的對應關系,如表3所示。
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是無窮擴大的系列,需要用某一類特殊商品的價值作為所有其他商品的價值量的共同尺度。這個特殊商品的價值就是“尺度比率的交錯線”,黑格爾用數學上多條直線的交錯點表示“尺度的尺度”,并說尺度的尺度是與被它衡量的尺度不同質的新事物。把黑格爾的“實在的尺度”的辯證發展運用于商品交換形式的發展,金這種特殊商品在擴大的價值形式中歷史地、必然地成為所有其他商品價值量的共同尺度。
金的價值可謂是“無尺度之物”。因為,如同馬克思分析的那樣,金的使用價值不能表現它的價值量,以勞動二重性為基礎的價值尺度被“揚棄”了,金回復到《資本論》開端所說的謎一般的商品。
《資本論》第1章前三節構成了一個螺旋上升的圓圈運動,當金本制的貨幣成為無限系列的商品交換的共同尺度時,當貨幣形式成為資本形式時,商品交換關系的本質就要被揭開了。但是,按照黑格爾的辯證法,本質首先表現為假象。
四、對商品和貨幣拜物教“假象”的“反思”
《資本論》第1章最后一節“商品的拜物教性質及其秘密”引起了人們極大興趣.
伊薩克·魯賓說:馬克思的支持者和反對者都把拜物教理論作為與馬克思的經濟理論基本沒有內在關聯的一個獨立的游離單元,而他認為“拜物教理論的本質是馬克思全部經濟學體系,特別是他的價值理論的基礎”(Rubin,p.5)。筆者認為,既不能把第1章的結尾讀作與前述商品價值形式無關的插敘或補遺,也不能把它讀作馬克思價值理論的基礎。我把這一節的核心觀點解讀為第1章前三節價值理論的總結,由此過渡到第2-5章對貨幣形式和資本形式的論述。
馬克思認為,商品拜物教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假象(Schein),雖然是假象,卻是黑格爾在《邏輯學》“本質論”第一章所說“本質自身中的假象”。馬克思借助黑格爾“反思”(Relexion)的三種類型,一步步揭開了商品拜物教掩蓋的本質。
二者之間的互文性解讀,如表4所示。
馬克思指出,由于商品簡單價值形式是個別的物與物交換,商品交換的尺度似乎是偶然的、隨意的,這就掩蓋了“生產這些產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作為起調節作用的自然規律”(《資本論》,第92頁)。這里的“自然規律”,指“價值量由勞動時間決定”的不以交換者的意志和活動為轉移的規律。
在簡單的價值形式中,一個商品的價值只能在另一商品的使用價值的鏡子中被映現,這相當于黑格爾所說的“它自身和非它自身統一”的“建立的假象”。在擴大和一般的價值形式中,所有商品價值都被映現在金的“物的形式”的鏡子中,金的使用價值是“事先建立的假象”,在自身中映現商品價值的本質,它的“物的形式”是對商品價值形式的“外在的反思”。用馬克思的話說:“貨幣拜物教的謎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謎,只不過變得明顯了,耀眼了。” (同上,第113頁)
從商品拜物教到貨幣拜物教的發展,包含著對它們自身的否定,因為只要反思金本制的貨幣形式如何事先規定了商品形式,那么貨幣拜物教的假象就“被揚棄”了。或者說,在否定貨幣拜物教的同時,明了貨幣形式所映現的商品價值形式的持續存在。
五、資本形式的“根據”
在前資本主義初期,貨幣只是金銀的“自然形體”,而在商品流通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貨幣變成商品交換的普遍形式。馬克思說:“商品要實際上起交換價值的作用,就必須拋棄自己的自然形體,從想象的金轉化為實在的金,誠然,商品實現這種變體,同黑格爾的“概念”實現由必然到自由的過渡相比……是‘更為困難的’”。(《資本論》,第123-124頁)
據編者注釋,黑格爾觀點引自《小邏輯》第3版147節。(同上,第909頁注117)我們看到,這一節談到內容與形式的關系是“這樣一個圓圈,它就是一個全體……亦即由內在到外在,由外在到內在的直接自身轉化。”(黑格爾,1980年,第305頁)。這一節簡述了《邏輯學》“本質論”第3章第2節“根據”中對形式和內容關系的三個環節(“形式的根據”“實在的根據”“完全的根據”)的邏輯推演與《資本論》第3章第2節“流通手段”和第4章中論述“商品流通的簡單形式”“貨幣的資本形式”到“資本的總公式”的辯證發展有著對應關系。如表5所示。
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商品—貨幣—商品”的循環,以貨幣為媒介,而以商品的使用價值為物質內容,其邏輯形式是“內容—形式—內容”的循環,貨幣形式只是商品流通的“形式的根據”。黑格爾說,形式的根據是“與自身同一的內容,對形式漠不關心”,翻譯成馬克思的語言,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為買而賣的循環,“這一循環的最終目的是消費,是滿足需要,總之,是使用價值。”(同上,第175頁)
相應地,貨幣流通的形式“貨幣—商品—貨幣”的邏輯形式是“形式—內容—形式”的循環。黑格爾說,實在的根據每一方面“都是整體的自身同一”;翻譯成馬克思的語言,貨幣持有者“拿出貨幣時,就蓄意要重新得到它。因此,貨幣只是被預付出去”,“這一循環的動機和決定目的是交換價值本身”。(《資本論》,第174、175頁)黑格爾說,實在的根據“每一方面都具有一個與另一方面相差異的內容”,翻譯成馬克思的語言,貨幣持有者“為賣而買”,“購買商品,把貨幣投入流通,是為了通過出賣這同一商品,從流通中再取回貨幣”。(同上,第174頁)當然,他從流通中取回的是更多的貨幣。
貨幣轉化為資本必須經過流通的“賤買貴賣”階段。在這個階段,貨幣增值實現了資本貨幣,建立了“資本的總公式”。或者說,建立了貨幣轉化為資本的“完全的根據”。黑格爾說,完全根據包含了形式的根據和實在的根據;用馬克思的話說,貨幣羽化為資本形式的內容是在先前貨幣流通中“貨幣支出的性質本身決定的”(同上,第175頁),而羽化的形式則是“貨幣流通的目的和動力”——貨幣量的增值。
六、資本形式的“條件”
馬克思在“資本的總公式”之后立即揭示“總公式的矛盾”:“資本不能從流通中產生,又不能不從流通中產生。它必須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產生。”(同上,第193頁)這個矛盾是揭開資本本質之謎的關鍵所在。
對照《邏輯學》,我們看到,“本質論”第一部分“對本質的反思”開始于“矛盾”,經過“根據”,結束于“條件”。《資本論》的邏輯吸收了這些環節,第4章“貨幣轉化為資本”開始于商品和貨幣轉化為資本的“根據”,并在“資本的總公式”中揭示上述矛盾,再用貨幣增值所需的“條件”解決這個矛盾。早在1847年的《雇傭勞動與資本》的講演中,馬克思就已經揭露了資本主義剝削的秘密是“工人拿自己的商品即勞動力去換得資本家的商品,即換得貨幣”(《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713頁)。《資本論》第4章第3節中,依據《邏輯學》“本質論”中“條件”與“根據”的辯證法,對“勞動力的買和賣”進行了嚴密的邏輯表述。
馬克思嘲諷的資本主義“這個最美好的世界”(《資本論》,第227頁),堪稱黑格爾所說的“絕對無條件的東西”:它包含了商品流通領域提供的“活的勞動力”與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等“過去的、對象化的、死的勞動”這兩方面條件,兩者被合并在生產領域,似乎回轉到前資本主義時代貨幣持有者在流通領域追逐貨幣增值的目標。價值增值從流通領域轉到生產領域的決定性條件是勞動力的買賣,如馬克思說:“勞動力的價值和勞動力在勞動過程中的價值增值,是兩個不同的量。資本家購買勞動力時,正是看中了這個價值差額。……具有決定意義的,是這個商品獨特的使用價值,即它是價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價值的源泉。”(同上,第225-226頁)
七、資本形式的“現象”和“現實”
我們看到,《資本論》第4章“根據”商品和貨幣的流通領域,闡述了資本生產的“條件”;而第5章接著論述的資本增值的生產過程合乎邏輯地延續了《邏輯學》“本質論”第二、三部分從“實存”經由“現象”到“現實”的三階段論證結構(參見表7所示)。
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本質是剩余價值的無限擴張,但既然資本主義生產是商品生產,既然商品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不可分割,商品生產必然包含本質性與非本質性的“實存物”。真可謂商品生產“現象的規律”。這個矛盾最終將導致“生產過剩”的危機:商品的使用價值不能被消費,商品的交換價值不能兌現為貨幣資本。
“現實”是《邏輯學》“本質論”最后和最高的范疇。“現實是本質與實存的統一”的定義囊括了傳統形而上學研究的對象。在此意義上,黑格爾說:“哲學研究的對象就是現實性”。(黑格爾,1974年,第45頁)“現實”不但是從可能性到現實性、從偶然性到必然性的無休止的運動過程,而且是運動的主體和實體。《資本論》第1卷沒有完成對資本運動全過程和規律的考察,但在第4章第1節“資本的總公式”中的一番話,討論資本如何實現自身的“現實”。馬克思首先說明“資本的運動是沒有限度的”,資本家作為資本的人格是“這一運動的有意識的承擔者,……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潤,而只是謀求利潤的無休止的運動。這種絕對的致富欲,這種價值追逐狂……資本家通過不斷地把貨幣重新投入流通而實現了。”(同上,第178-179頁)馬克思接下來說,價值運動的“自動主體”一方面“不斷地變換貨幣形式和商品形式”,另一方面“這一過程的擴張著的主體”的“自身同一性”是“自行運動的實體,商品和貨幣只是這一實體的兩種形式”。如果把這些話與《邏輯學》中有關現實范疇的論述相參照,就不難理解《資本論》第4章中關于資本“主體即實體”的論述旨在表明,商品與貨幣“無休止的現象”的“真理”及其多樣性的同一“實體”,是對《資本論》第1章建立的商品和勞動二重性前提的否定性復歸。按照黑格爾的邏輯學,真理的前提只有在真理的全體中才能得到實現和證明。《資本論》建構的就是這種關于資本辯證發展的經濟學真理。
馬克思對資本家無休止的剩余價值追逐狂進行了強烈的譴責,但資本家自覺承載的資本自行增值的運動并非只有否定性的意義。在《1857-1859年經濟學手稿》中,馬克思用辯證法的揚棄觀點評價資本的歷史使命,看到資本無休止擴張的“鐵的必然性”驅使生產力的不斷提高,從而為勞動時間的減少和勞動力的解放提供了可能性:
資本的偉大的歷史方面就是創造這種剩余勞動,即從單純使用價值的觀點,從單純生存的觀點來看的多余勞動……由于資本的無止境的致富欲望及其唯一能實現這種欲望的條件不斷地驅使勞動生產力向前發展,而達到這樣的程度,以致一方面整個社會只需要用較少的勞動時間就能占有并保持普遍財富,另一方面勞動的社會將科學地將對待自己的不斷發展的再生產過程,對待自己的越來越豐富的再生產過程,從而,人不再從事那種可以讓物來替代人從事的勞動,——一旦到了這樣的時候,資本的歷史使命就完成了。(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86頁)
當然,這一可能性變成現實性,有待于社會主義代替資本主義社會的根本變革。《資本論》的長遠目標,充實和展開了《邏輯學》“本質論”的結尾處所說“實體或自由的現實”或“必然提高為自由”(黑格爾,1974年,第231頁)的社會存在內涵。現在看來,馬克思一語成讖:雖然貨幣資本驅使的生產力已經提高到“可以讓物來替人從事勞動”的地步,但由于生產關系沒有改變,全球范圍內的貧富分化愈演愈烈。歷史再一次證明,辯證法不僅是建構科學體系的邏輯,而且是合理解釋世界和推動改造世界的革命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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