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趙 磊 等
按:改革開放以來,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遭到了學界多次有組織的圍剿。盡管這類圍剿最后都鎩羽而歸,但圍剿者還是得到了他們想要的東東:勞動價值論被逐出了大學講臺,剩下的只是“現代經濟學”對價格的膚淺臨摹(即教科書里面那把“偉大的叉子”——供求曲線)。于是我們看到,政治經濟學專業的本科生、碩士生甚至博士生,由于缺乏起碼的知識結構,幾乎完全無法理解勞動價值論。經濟學有句行話:“勞動價值論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實踐證明,這真是至理名言。繼《天生蘋果駁倒了馬克思嗎?》的討論之后,有人又提出了“無主草地”來質疑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為了深化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理解,趙磊教授組織了下面的筆談。筆談共有9位同學參加,趙磊教授在最后做了總結性評論。
注:筆談中所涉及的討論《“天生蘋果”駁倒了馬克思嗎?》,最初發表在《烏有之鄉》;后經趙磊教授整理,發表在《西南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5期。
勞動價值論的尷尬
余開紅
(西南財經大學博士生)
在資源相對豐富的情況下,個人可以比較容易地獲得“無主草地”這樣的物品,而不需要付出勞動。敝人在拙作《成都平原農耕文化的制度經濟學分析》一文中,曾引用過陳世松和賈大泉兩位先生編著的《四川通史》中的一段歷史:
公元前256年,李冰父子在秦昭襄王時期率眾人修建了舉世矚目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從而使成都平原水旱從人,不知饑饉。隨著而來的是,秦王陸陸續續地將關中人口大量遷入成都平原。這些外來的移民到了四川以后,就開始大規模的圈占土地,用石塊將土地圈起來,以表示對這塊土地的私人占有,而中央政府也對這樣的圈占方式給予了法律的認可。顯然,這種私人圈占土地的現象在當時并不是偶然的“小概率事件”。
但是,趙老師卻認為,如果“天生蘋果”的假設“成為‘普遍’的事實,不僅勞動價值論退出了歷史舞臺,市場經濟也消亡了,那么我們就要用自然力與人力的關系,也就是用更深層的理論,來理解這個問題了。”
問題是:在中國封建王朝的初期的秦王朝,還是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商品經濟占從屬地位的年代,市場經濟都還沒有產生,這與“市場經濟也消亡了”是一個問題的兩個端,一是始端,一是終端。如何看待這種“無主土地”私有后的交易所得呢?如果按照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來講是難以自圓其說的,如果按照亞當·斯密的價值二元性來講,應該有一定的說服力。
在資源相對緊缺的情況下,個人獲得“無主草地”這樣的物品,需要付出巨大的勞動和代價。此時,“無主草地”從無產權變成有產權的過程,正是其從無人類勞動凝集價值變成有人類勞動凝結價值。因此,將這樣的商品用于市場交換,從而可以獲相應的貨幣。這正是趙老師在與學生的交流中提到的,要獲得“沒有人類勞動的自然界產品”是需要代價的,換句話說是要付出勞動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人沒有付出任何勞動而獲得了“天生蘋果”,其必然是個“小概率事件”、“偶然事件”,不具有普遍性。
取得“自然林”中的木材需要付出勞動,正好可以說明價值創造的二元性。價值創造的主體到底是一元的還是二元的,以亞當·斯密為代表的古典政治經濟學家和以馬克思為首的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家分別給出了價值創造主體二元論和價值創造主體一元論。長期以來我們都認為價值創造主體如馬克思所說是一元的,是勞動創造的。但是,沒有經過勞動創造的物品是不是真的沒有價值呢?“天生蘋果”和“無主草地”似乎都表明沒有經過勞動創造的物品也具有價值。
但是,趙老師認為,類似于“天生蘋果”的“自然林”的獲取也是需要代價的,因此是具有價值的。他說:
如果你就是不信“勞動價值論的邪”,你就是要堅持沒有花費人類勞動的商品不僅存在,而且“很多”,那你就應當高呼:“既然‘自然林’沒有花費人的勞動,大家就有充分理由拒絕付費,氣死那個獨斷的馬克思!”如果你真的有這么牛逼,那你就去砍一棵“自然林”的樹木試試?我勸你最好還是別打這種主意,因為你付出的,就不僅僅是200元的門票錢了,說不定連你的小命都得搭出去滴。
在這里,趙老師認為,你如果要去砍伐“自然林”中的樹木,是要付出代價的,好像是在說明人類如果要獲得“沒有人類勞動的自然界產品”也是需要付出勞動的。但是,趙老師好像忽略了這樣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這片“自然林”其實不是真正的“無主林”,它是有歸屬權的,是歸屬于國家或者集體的。所以,局外人如果想要獲得樹木,必須用貨幣的所有權去交易樹木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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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不是假想出來的
李儉國
(西南財經大學博士生)
于開紅同學在上文中提出了“無主草地”的假定(以下簡稱“于文”),并且以都江堰水利工程建成后,大量關中人口遷入成都平原圈占土地得到中央政府給予法律認可為依據,試圖證明“天生蘋果”并非偶然現象,而是早在自然經濟時期就普遍存在。這與趙老師在《“天生蘋果”駁倒了馬克思嗎?》一文中的觀點“市場經濟消亡了”才會出現“普遍的”天生蘋果的推論相悖,于文進而試圖推翻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
首先我們看趙老師在《“天生蘋果”駁倒了馬克思嗎?》的觀點:
(1)從立論的角度出發,趙老師認為,在現實中,“天生蘋果”的假定太偶然,所以,“天生蘋果”假定在現實中并不存在。
(2)“天生蘋果”在交易市場上并不存在,分析不應該以偽問題為對象,即理論分析與客觀存在應當基本符合,而不能從純粹主觀想象中捏造出來。即
(3)趙老師通過“守株待兔”的故事證明:“免費兔子”只是特例而已,在目前生產力水平下,不需要付出勞動的“免費午餐”是不可持續的,這說明了人類勞動的必要性。
(4)“天生蘋果”的假設一旦成為“普遍”事實,勞動價值論就會退出歷史舞臺,市場經濟也會消亡。此時,就需要用自然力與人力的關系,來理解“天生蘋果”之類的“免費午餐”問題了。
我們再看于文的觀點。于文寫道:在資源相對豐富的情況下,個人可以比較容易地獲得“無主草地”這樣的物品,而不需要付出勞動。并以史料證明之:公元前256年,李冰父子在秦昭襄王時期率眾人修建了舉世矚目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從而使成都平原“水旱從人,不知饑饉”。隨之而來的是,秦王陸陸續續地將關中人口大量遷入成都平原。這些外來的移民到了四川以后,就開始大規模的圈占土地,用石塊將土地圈起來,以表示對這塊土地的私人占有,而中央政府也對這樣的圈占方式給予了法律的認可。
于文試圖以這段論據推翻趙老師上述觀點(1)和(4)。在我看來,于文的看法是不能成立的。既然于文用實踐來檢驗真理,那么,真實的歷史事實是這樣的:中國古代人口不能與今日相比,尤其是在成都平原這個地方,地處偏遠西部,土地資源極其豐富,在某種意義上,當時的土地資源就如同“免費呼吸的空氣”一樣。即使都江堰水利工程建成后,人為圈占起來的土地又能賣幾何?難道真的有很多人傻得花“10000萬美元”去買那輕易就能拿來的土地嗎?
總之,在人口稀少、土地資源相對豐富的情況下,土地大量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是難以令人理解的。即使按今天“暴發戶”的心態推測,有人非要沒事炒地皮,腦子進水了,興致所致,也只能偶爾為之吧?如果是這樣,于文的“無主草地大量交易”的觀點就不能成立,就完全不符合歷史事實。而這個歷史事實正好印證了趙老師上述的觀點(2)。所以,于文對勞動價值論的質疑也就不得要領,是自說自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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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主草地”和“天生蘋果”并不相同
易 淼
(西南財經大學博士生)
于同學提出了這樣的一個問題:“土地卻沒有耗費人類勞動,自然無從說價值的凝結。那有何來價格背離價值呢?”并且,他進一步的將“無主草地”和“無主蘋果”合在一起進行了分析。我認為,“無主土地”和“無主蘋果”還不能簡單地等同。
在自然力沒有完全替代人力之前,絕大部分的蘋果種植都會需要一定的勞動消耗,因此沒有價值元素的“天生蘋果”只是特殊的個例。這種“天生蘋果”的特殊性可以涵蓋于整個蘋果生產的一般性之中,就好像單個廠商商品生產的特殊性可以涵蓋于所有商品生產的一般性中一樣,絲毫不影響勞動價值論的解釋力。“天生蘋果”的問題,趙老師在《“天生蘋果”駁倒了馬克思嗎?》、《勞動價值論的歷史使命》等文中已對其做出了極為精彩的剖析。
然而與蘋果不同的是,土地主要表現為一種重要的自然力,“自然力本身沒有價值,它們不是人類勞動的產物”(《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569頁)。也就是說,土地在一般情況下基本不存在勞動的消耗,因而沒有相應的價值凝結。但是土地依舊能取得價格,比如于同學說的,“入市交易獲取了1萬美元”。的確,現實中就是這樣,撂荒多年、荒草叢生的地皮能夠在市場上以高額價格成交,沒有價值的地皮擁有了極高的價格。而且重要的是,在現實中這種現象是普遍存在的。對于這個問題,馬克思其實已經做出過很好的闡釋。馬克思說,“土地價格不外是資本化的因而是提前支付的土地地租”(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1975年,第911頁)。地價本質上是一種“租”而已,它不過是因需求而形成的價格,即由于土地之上產品的需求導致了對土地的需求而形成的價格。李嘉圖從古典經濟學的勞動價值論出發,也曾經在分析谷物價格時指出,地租(通過折算就成了土地的價格)直接受到土地產品即谷物的價格變動的影響。
而且,正確認識土地價值問題以及價格形成問題,對把握當前相關現實問題有著重要的意義。基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在這幾年里,正是土地之上的房屋的需求導致了地皮的需求,進而使得地價飆漲。所以,從根本上講,現實中是房價推動地價。那些所謂地價推動房價,并以之幫開發商推脫責任的說辭,不過是忽悠而已。進一步地,一旦房價的推力不再,那么地價也必然失去支撐。當前情況正是如此,隨著2011年下半年來房市遇冷、房價下跌,這段時期的地皮交易與之前情況大相徑庭。地皮不再被熱炒,而是在當下出現了頻繁的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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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價值的價格
魯保林
(西南財經大學博士生)
圍繞“無主草地”的價值,于開紅同學對于如何運用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解釋現實中的一些問題,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和感想。
對于土地的價格,于同學似乎感到很困惑,原因在于其缺乏“價值基礎”的知識結構。而馬克思早在《資本論》第一卷中就指出:“沒有價值的東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價格。在這里,價格表現是虛幻的,就象數學中的某些數量一樣。”(《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21頁)因此,雖然土地本身沒有價值,但是土地可以有價格。根據馬克思的觀點,土地價格是由地租資本化而來的,即 “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購買價格,” 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703頁。)“資本化的地租,從而,正是這個資本化的貢賦,表現為土地價格,因此土地也象任何其他交易品一樣可以出售。”(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74頁)
從虛擬經濟的研究視角來看,土地的定價方式可以稱之為資本化定價方式,現實中采用這種定價方式的商品還包括股票、債券等等。采用資本化定價方式的商品可納入虛擬資產的研究范圍,這些虛擬資產的價格“完全不是價值的表現。” (劉駿民:《虛擬經濟的研究及其理論意義》,《東南學術》,2004年第1期)虛擬資產價格的漲落依賴于購買者/投資(機)者對未來價格的預期、利息率的變動等因素。
無論是天生蘋果,還是無主土地,筆者認為,根據馬克思的活勞動創造價值的觀點,它們根本沒有價值,因此硬說它們具有價值,或者用勞動價值論去證明它們具有價值,實際上是“鉆牛角尖”,這樣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是南轅北轍。沒有價值的東西可以有價格,說天生蘋果或者無主土地具有價格,這沒有違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基本原理,更沒有駁倒勞動價值論。至于這些商品的定價方式,正如前文所述,是一種資本化的定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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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蘋果只是偶然情況
肖 磊
(西南財經大學博士生)
“天生蘋果”或者“無主草地”,拿到市場買了,沒有勞動卻能夠得到收入,這并不違背勞動價值論,恰恰證明著價值規律的正確性。
商品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使用價值和價值構成商品這個統一體中對立的兩個方面。商品的價值是凝結在物質中的一般人類勞動,衡量商品價值量的是抽象勞動量的多少,而時間又是衡量勞動量多少的自然尺度。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衡量價值的量,是大量的、長時間的、大范圍的反復交換的內在趨勢,這種趨勢指向商品所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也就是說,在一個自發形成的蘋果市場中,蘋果的價值是由生產蘋果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蘋果與其它商品的交換比例即蘋果的交換價值,是依據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計量的勞動耗費這個內在的尺度來進行的,這是商品交換的一種內在的、必然的趨勢。抽象出來,在經濟學上,這就是蘋果市場中的“價值規律”。此理類同“無主草地”。
關于這一點的研究,歷史上不知道耗費過多杰出的經濟學家的智力,具體可參考馬克思1859年發表的《政治經濟學批判》中關于商品的那一章的總結,最成熟的研究就是《資本論》開頭關于“商品”的研究。斯密對勞動價值論有非常杰出的貢獻,一些論述也很經典,恩格斯稱其為“國民經濟學的路德”。(另外,馬克思對斯密價值理論的批判和超越屬于更深層次的問題,勞動價值論本質上要闡述對象化的勞動以及勞動的對象化過程的“主體本質”,物化勞動實際上體現了主客體的統一,但是在資本主義關系中,主客體卻是分離的、異化的,這一類更深層次的問題,這里不做進一步說明)。
現列舉《國富論》中的一些有啟發意義的幾句話供參考,斯密講的東西很通俗,有助于理解:(1)任何一個物品的真實價格,即要取得這物品實際上所付出的代價,乃是獲得它的辛苦和麻煩。(2)勞動是第一性的價格,是最初用以購買一切貨物的代價。世間的一切財富,原來都是用勞動購買而不是用金銀購買的。(3)本身數量會不斷變動的尺度,決不是測量它物數量的正確尺度;同樣,自身價值會不斷變動的商品,也決不是計量他種商品價值的準確尺度。但是,勞動卻另當別論。等量勞動,無論在什么時候和什么地方,對于勞動者都可以說有同等的價值。如果勞動者都具有一般的精力和熟練與技巧程度,那么在勞動時,就必然犧牲等量的安樂、自由與幸福。他所購得的貨物不論多少,總是等于他所付出的代價。(具體可參見《國富論》第五章。)
自己長出來的蘋果(或者“無主草地”),沒有耗費勞動,是沒有價值的,但是它有價格。(可參見馬克思關于虛假價值的論述,在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中,需區分價值和價格概念,是不同的。)這個“免費的蘋果”只所以有價格,恰恰是因為市場中的幾乎所有蘋果都需要付出勞動。得到免費的蘋果是個偶然情況,蘋果能夠賣掉的前提是,蘋果一般是有價值的,需要付出勞動的。這個免費的蘋果的出賣價格,也必須遵循蘋果市場中的價值規律所決定的價格,你可以用這個不勞而獲的蘋果去交換一個梨,但是你不可能用這個蘋果去交換一輛汽車或者是一顆鉆石。
馬克思分析商品是按照歷史和邏輯相統一的方法來進行的,對于歷史發展中的偶然的和次要的因素,馬克思把它們都舍象了。簡單商品交換,商品在整個社會產品中還不占主導地位,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商品經濟逐漸發展到高級階段,迄今我們見到的最復雜、最成熟的商品經濟就是今天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在這里,一切都商品化了,人們的一切日常生活都被買賣的原則支配著,勞動力成了商品,生命、名譽、良心也成了商品。人們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都可以通過商品交換來實現,甚至人體器官、血液、性都有價格,可以出賣,都有價格。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利用所有權(由生產資料私有制)去分配剩余價值,與新制度經濟學“所有權作價”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切勿用產權理論那一套邏輯去附會我們講的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觀點,尤其是所有制決定分配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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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主草地”符合勞動價值論
肖 斌
(西南財經大學博士生)
價值是個歷史范疇,是相對于商品而特有的概念,也就是說離開了商品談價值那是毫無意義的。何為商品?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稱之為商品。這個交換關系包括現實的,也包括觀念上的非現實的交換關系。所以,對于“無主草地”的價值問題,我們分兩種情況討論:
1、一種情況是,“草地”不存在交換市場。造成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一是“草地”普遍存在即人人都擁有;二是“草地”沒有任何使用價值。在這兩種情況下,“草地”都不是商品,沒有價值,也就不存在有無價值的問題。
2、第二種情況是,“草地”可用于市場交換,并且價格是1萬美金,除了尋找市場的勞動付出不說。“草地”進入市場交易,這1萬美金代表著這一類草地的價值,而這一類草地的價值是“由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異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所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就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
馬克思舉例說“在英國采用蒸汽織布機以后,把一定量的紗織成布所需要的勞動可能比過去少一半。實際上,英國的手工織布工人把紗織成布仍舊要用以前那樣多的勞動時間,但這時他一小時的個人勞動的產品只代表半小時的社會勞動,因此價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
回到“草地”的特例,即使于文所說的“草地”人類沒有付出任何勞動,但是其作為商品的價值仍然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是社會生產同類草地的必要的勞動凝結來決定的。在這里,只要作為商品進入交換市場,單個商品是當作該種商品的平均樣品來進行評價的。
于文說:“竊以為,按照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觀點,價格可以背離價值,但是無論怎么背離,總是有價值這個基礎的,也就是說,一個物品要入市交易,首先必須是商品,就必須耗費人類勞動來凝結價值。”
我認為,于同學并沒有完全理解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的價值規律,這個規律就是:“價格圍繞著價值上下波動”或者“價格可以背離價值”,都是指市場價格背離了“商品的平均價值”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量,而不是個別商品的價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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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商品可以無價值而有價格
李 節
(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
于文可以歸結為:以無主草地、天生蘋果此類理想實驗為例,勞動價值論難以自圓其說。這里隱含著:勞動價值論關于勞動、商品、價值、貨幣、價格及其之間關系的認識是不是過時了,或者說,勞動價值論是不是不全面、不完整、不科學了?是不是這樣呢?我們來看看馬克思的夫子自道:
“價格形式不僅可能引起價值量和價格之間即價值量和它自身的貨幣表現之間的量的不一致,而且能夠包藏一個質的矛盾,以致貨幣雖然只是商品的價值形式,但價格可以完全不是價值的表現。有些東西本身并不是商品,例如良心、名譽等等,但是也可以被它們的占有者出賣以換取金錢,并通過它們的價格,取得商品形式。因此,沒有價值的東西在形式上可以有價格。在這里,價格表現是虛幻的,就像數學中的某些數量一樣。另一方面,虛幻的價格形式――如未開墾的土地的價格,這種土地沒有價值,因為沒有人類勞動對象化在里面――又能掩蓋實在的價值關系或由此派生的關系。”(《資本論》第一卷第三章《貨幣或商品流通》中文第二版,第44卷,第123頁)
人類勞動對象化,過去譯作人類勞動物化,汗滴禾下土就是其中的一種形式。上述這段話意思很清楚:
1、騎白馬的不都是王子,還有唐僧。用來交換的不一定都是商品,而交換卻可以使不是商品的東西、不包含勞動在里面的東西具有商品的形式,這個東西姑且可稱疑似商品。疑似商品是無花果,不開勞動之花的交換之果。于文提出:“一個物品要入市交易,首先必須是商品,就必須耗費人類勞動來凝結價值”。簡言之,先是商品,后方能交易。以馬克思上述以榮譽和良心為例的論述觀之,于文的這個全稱判斷是錯的。某些東西不是商品,可以先交易(交換)、先有價格,而后具有商品的形式,即成為疑似商品。
2、價值與價格有極緊密的聯系,但有區別,有矛盾。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價值是商品兩重屬性之一,是商品的必要條件,因此,不是商品的東西就不包含價值。既然用來交換的不一定都是商品,那么,用來交換的就不一定都具有價值,交換可以使沒有價值的東西與有價值的貨幣(如黃金)或價值符號的紙幣建立聯系而具有價格。就是說,沒有價值的東西、價值量為零、勞動時間量為零的東西可以有價格。換句話說,價格可以沒有價值基礎,可以不包含一丁點價值(注:討論“天生蘋果”時,我認為肖磊“關于沒有價值而有價格”不對,我那時的看法有誤)。疑似商品與金錢的交換是沒有愛情的婚姻。同理,沒有汗滴的禾與土,完全可以有價格。
于文第一節所及的國家從而所有權、土地及附著物所有權是反映經濟關系的社會關系演變的產物,馬克思地租理論有詳述。社會關系變現(貨幣),由無價(值)而有價(格)的疑似商品,還可舉幾個。如,被貪官包養的二奶的天生麗質、克萊登大學的文憑、高價買來的官。有一丁點價值而有超高價格的商品,如比爾·蓋茨那遠遠超出父母養育之恩、老師培養之德、肄業之前寒窗苦讀、肄業之后發明創造的辛勤汗水等價值之和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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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無主”是一個悖論
張朗朗
(西南財經大學碩士生)
基于“價值”和“商品”的理解,我談談于文所說的“普遍的無主土地現象”。人們對使用價值的認識受到生產力水平的限制,就是說我們只能從物品的某些已知的屬性去認識物品的使用價值。比如:放射性物質鈾在被當作核材料之前,人們并不知道它的使用價值,當然也就沒有價值。那么,什么決定了“普遍的無主土地”的價值?
注意,對人類沒有任何使用價值的土地,就沒有價值。比如:外星球的土地,目前來看,對人類沒有使用價值,就不會有價值。于文討論的問題換個說法就是:“大量的(普遍性)、無產權的、具有使用價值的自然資源為什么有價值以及其價值決定問題”。
1.這個問題是個悖論。如果嚴格滿足命題條件一定沒有價值。命題可以簡化為“沒有價值的東西為什么能夠具有價值以及價值決定”。因為“天生的蘋果”本身是沒有價值。天生的蘋果之所以能夠交換,是因為交換行為的完成,本身需要耗費人類勞動。因此,勞動不僅僅是創造產品的勞動,完成交易行為所需要的其他必要勞動也得算上。
2.命題的關鍵在于“為什么沒有制造成本的‘天生蘋果’能夠按照市價(包含制造成本)進行交易?”這種交易必須是偶然的、個別的。如果存在大量的“天生蘋果”進入市場,結果必然使得同樣數量的商品中包含的制造成本在減少。極端的講,這樣的“天生蘋果”就是空氣、陽光、水。所以城市的自來水才買3塊錢一噸。因為水不需要人工合成,沒有制造成本。
3.第一、第二點說明,“大量的(普遍性)、無產權的、具有使用價值的自然資源”進入市場的結果必然降低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因為供應同樣數量的商品,制造成本大大減少,也就是人類勞動在減少),從而降低市場價格。文章所提到的都江堰的例子,實際上是大量的人類勞動間接了改良了下游土地的生產環境,因此下游的土地改良有間接的人類勞動的耗費,而不是自然的結果。只不過這種耗費是通過公共財政支出的。沒有都江堰之前,那里的土地價格低廉,甚至沒人要,因為使用價值很低。
“自然林”的問題在于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遭到改變,通過行政、立法等方式可以改變社會的生產條件。如果國家禁止自然林開采,所有林木全部來自人工種植,林木生產的社會勞動時間必然會增加。“自然林”仍然屬于“天生蘋果”。只不過現在這個天生蘋果被賦予了產權。產權的“功勞”在于使自然林獲得交換條件,使其由物品成為商品。其實,是否賦予產權并不影響自然林的價格。無論是偷、搶、還是賦予都是取得形式上的區別,和價值形成無關。“自然林”能夠按市價的出售,原因第一、第二點已經給出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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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的本質不是物
鄒坤秘
(西南財經大學碩士生)
在現階段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依然是人們謀生的主要手段,那么勞動價值體系就沒有過時,就是適用的。什么是價值,商品的價值只與人類勞動有關。趙老師在《勞動價值論的歷史使命》這篇文章里面講得很清楚,價值的本質不是物,而是社會對人力“有償”耗費的評價,離開了人類及其勞動耗費,一切所謂的價值評價都是毫無意義的。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能理解:“寓于機器之中并用以替代人力的自然力是‘無償’的,因而機器提供的貢獻并不創造價值”。
我贊同趙老師的說法,“如果要把‘天生蘋果’的邏輯貫徹到底,那么,要害并不是如何占有別人剩余勞動的問題,而是如何占有自然力的問題”;而“當自然力的貢獻還未能達到讓全體社會成員免費共享的程度時,決定自然力無償貢獻歸誰占有的依據只能是生產資料所有權”。
“天生蘋果”在現實中太偶然,是小概率事件,既然在理論世界中是可以存在的,那么我們按照這個邏輯試著往下推:我們都知道,按勞動價值論,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而不是看個別勞動時間的多少。假如一個“天生蘋果”交換到一個“勞動梨子”,這個“天生蘋果”的個別勞動時間幾乎為零,遠遠低于市場上一個蘋果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但這個主人卻能夠獲得與社會上“勞動蘋果”相等的價值。那么,接下去的邏輯會怎么樣呢?
經濟學中的“理性人”假設,生產活動中人人都是理性的,追逐個人利益最大化。如果一個“天生蘋果”在市場上能夠交換到一個“勞動梨子”,那么,既然生產梨子的人是理性人,他就必然去想辦法要求得到免費的“天生蘋果”,而絕不會去和“天生蘋果”的所有者進行交換。如果人人都能免費得到“天生蘋果”,最終,人人都能占有自然力而無需付出人力,社會產品便進入按需分配,私有制也將走向覆滅。
于文說,“‘天生蘋果’和‘無主草地’這樣的現象是普遍還是個案,需視情況不同而定”,其論據是戰國時期秦王將人口大量遷入成都平原,出現了外來移民并非“小概率事件”的圈地現象。我認為,圈地行為就是在占有自然力,既然大家都有地可圈,說明資源相對豐富,在這種情況下,有足夠的土地可以免費進行耕作。文中也提到當時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生產力比較落后,如果只是出于自給自足的耕作目的,就不會產生商品經濟意義上的土地交易,這種土地圈占的背后不具有任何價值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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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趙 磊
(西南財經大學博導、教授)
但凡具有經濟思想史常識的人都不難發現,于開紅同學的困惑其實一點也不新鮮,都是馬克思曾經在與庸俗經濟學家論戰時,早就批判過的錯誤觀點。有意思的是,很多人今天依然還在重復這類錯誤,這說明,(1)庸俗經濟學家對價值的庸俗化理解,是人們最容易犯的常識性錯誤;(2)對于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有關論戰,尤其是馬克思對庸俗經濟學的批判,今天政治經濟學專業的同學已經缺乏起碼的學術了解。
于同學的問題可以歸納為三個問號:(1)草地在無主之前,究竟有沒有價值?(2)草地在有主之后,究竟有沒有價值?(3)草地的價值,究竟是不是勞動創造的?
本來,這三個問號應該由于同學來回答(當然也是提給其他各位同學的),但是春節期間,沒法集中大家,所以,我只好替他回答了:其一,草地在無主之前,是沒有價值的;其二,草地在有主之后有沒有價值,要看草地是否被當做商品進入交易。
按理說,只要能把價值理解成“關系”范疇,而不是“實體”范疇,對于以上兩點回答,于同學是不難接受的。遺憾的是,我可能高估了他對“價值”的理解。于同學說:“在資源相對豐富的情況下,個人可以比較容易地獲得‘無主草地’這樣的物品,而不需要付出勞動”。在他的邏輯里,草地在無主之前,就已經具有價值了。
其實,草地在無主之前,不論它多么肥沃,多么美麗,物種是多么豐富,具有的也僅僅是使用價值,而不是價值。于同學哪里知道,在資源相對豐富的情況下,就如同人們呼吸的空氣一樣,無主草地不僅沒有耗費人類勞動,而且也不具有任何價值!請注意,正因為于同學把草地的使用價值誤認為是價值,所以他根本無法理解:為什么“自然林”在沒人去招它惹它時,就沒有任何價值?
為了擺脫這個困惑,于同學把“自然林”換成了“無主草地”(其實這兩者是等價的,是一回事),希望這種“翻燒餅”能夠幫他擺脫困惑。于是,我也只好跟著他再翻一次燒餅,重復我說過的話,但我希望于同學認真思考下面的含義:無論是自然林還是無主草地,“人類如果不去招它惹它,也就罷了。一旦這些‘自然林’要進入人類的視野和生活,它們就一定會打上人類勞動的烙印。”這個“人類勞動的烙印”,其實就是價值的來源。
為了節省時間,下面我著重點評一下第三個問號——“草地的價值,究竟是不是勞動創造的?”可以說,這個問號集中了庸俗經濟學對勞動價值論的所有困惑。于同學之所以會“困惑著”庸俗經濟學的困惑,原因就在于他依然在“錯誤著”庸俗經濟學的以下錯誤:
第一,于同學不能理解歷史范疇與永恒范疇的區別。草地在無主之前,是沒有價值的。也就是說,價值是一個歷史范疇,而不是永恒范疇。于同學顯然不能理解,價值在本質上是一種關系,一種人與人的關系、一種交換關系和生產關系。這就使得于文把價值看成永恒范疇而不能自拔,居然要努力證明“自然經濟下的‘無主草地’為什么會有價值”這類偽問題。這就類似于討論“‘無主空氣’為什么也會有價值”是一樣的荒謬。如果你呼吸的空氣是“無主”的(在你還沒有把它裝進罐子里去出售之前):即使你呼吸的空氣對人類有大大的使用價值,這些空氣依然沒有價值。
其實, 在于文的邏輯里,這類錯誤非常明顯,以至于他堅信:“在資源相對豐富的情況下,個人可以比較容易地獲得‘無主草地’這樣的物品,而不需要付出勞動”。請注意,如果草地“無主”,它又何來價值可言?即使草地“有主”,如果不進入交易,哪怕這塊草地包含了人類勞動(比如對土地的改良和投入),它也依然沒有任何價值可言。
第二,于同學混淆了價值與使用價值。按于同學的歷史演義,原來無主的草地現在“有主”了,被人“圈占”了,進入“交易”了,可以帶來收益了,因此,沒有耗費勞動的草地現在具有“價值”了。請于同學注意:“有主”或者“圈占”僅僅是價值的必要條件,還不是充要條件。“圈占”的土地只有進入交易,才會具有價值;如果圈占來的土地只是自然經濟的田家樂,只是自娛自樂,那么它也不會具有任何價值。
我想,于同學一定會嚴重抗議這塊草地被“自然經濟”了,按照他的歷史故事往下推演:圈占的土地理所當然要進入市場交易,而決不允許自娛自樂。那么,這是否就能證明體現在市場交易中的價值不是勞動創造的呢?不能,因為:
(1)被圈占的土地之所以在圈占之后,再也不能無償獲得,而必須進入市場交易才能獲得,這個真實的歷史恰恰證明,這塊被交易的土地的交換價值必須依靠“付出”才能得到。這個“付出”,本質上就是人類勞動。
(2)哪怕是第一次進入這塊草地的圈占者或所有者,實際上也會有所“付出”的,丈量土地、分配土地、協調關系以及隨之而來的維護邊界劃分等等,這些婆婆媽媽的事情總是需要“付出”的吧?這個“付出”,在本質上也是人類勞動!至于這個勞動是否要通過價值來表現,是否會形成價值,那要看它是否進入市場進行交易。
于同學一定會特別強調,在他的故事里,圈占者連“丈量土地、分配土地、協調關系、維護劃界”這類工作都不用做,只要往地上一躺,就得到了無主草地,哪還用得著什么“付出”嘛?
如果歷史果真如于同學安排的這么美好,那也只能說明,這些草地豐富得就如同我們呼吸的空氣一樣無需付費。問題是,在這種背景下來談免費草地的價值有多少,就如同談空氣的價值能賣多少美元一樣,是不是有點搞笑?這完全是一個偽問題嘛(至于滿清人入關后的“跑馬圈地”,那是利用強權對他人勞動的暴力掠奪,是價值的分配問題,而不是價值的來源問題)。
從“付出”的角度來理解價值的關鍵在于,這塊草地之所以可以進入交易,從而具有交換價值,根本原因不是因為這塊草地“有了主人”,而是因為:
首先,這塊草地能生產人類所需要的使用價值,比如:在草地之上生產農作物、狩獵、放牧、搞房地產,等等——注意,生產這些使用價值,除了自然力外(比如陽光、土地本身的肥力),難道不需要耗費人類勞動嗎?由此帶來的“租金”(也就是易淼說的“地租”),難道不是勞動的結果嗎?所以配第說:“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這里的財富,是使用價值的含義。
反過來說,如果這塊土地是有毒有害的,不能生產任何使用價值,不能給所有者帶來“租金”,即使這塊土地姓于不姓趙,那也是分文不值的(至于有害土地在今天也可以進行人工改造成有用土地,另說)。
其次,要得到這塊草地,就必須付出相應的“辛苦”、“麻煩”和“時間”,這些“辛苦”最后都可以歸結為“勞動”。說極端一些,哪怕于姓家族最先占領了這塊草地,除非別人能付出一個市場可以接受的價錢,外姓人就是靠肌肉和拳頭去硬搶,也總要付出比“辛苦”還要寶貴的鮮血吧?否者,老于家憑什么要把祖宗留下的產業免費相送呢?
此外,于同學把自然林的“歸屬權”當做他否定“勞動價值論”的依據,顯然是把“價值來源”與“價值分配”混為一談了。自然林的“歸屬權”只能說明“價值分配”,而不能解釋“價值創造”。這種類似于薩伊“三位一體”的公式,100多年前就已經被馬克思批臭了,建議于同學看看馬克思的有關論述,不贅述。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正因為于同學混淆了價值與使用價值,搞不清楚價值只是一個歷史范疇,所以他必然再次重復庸俗經濟學一再犯過的低級錯誤:不知道價值到底是由勞動創造的,還是由使用價值天然生長出來的?這種混淆,逼著他得出了“價值不由勞動創造是普遍現象”的結論。其實,于文的這個所謂“價值”,不過是“使用價值”而已。
可想而知,在于同學一直沒有搞清價值與使用價值區別的背景下,如果要讓于同學明白“勞動創造價值”的道理,那可真是太難為他了。
需要說明的是,用馬克思關于虛擬價值或虛擬價格來解讀無主草地的“價格”,對于全面把握勞動價值論而言是必要的。但是必須清楚,于同學的困惑恰恰不在這里。在于同學看來,馬克思的虛擬價值或虛擬價格不僅沒有證明價值的“一元論”(勞動創造價值),反而證明了價值的“二元論”(非勞動也創造價值)。所以,我們不能局限于“虛擬價值”來解讀于同學的困惑。
我注意到,參加這次筆談的其他同學從不同方面討論了對勞動價值論的理解,雖然有比較深入的挖掘,但似乎也同樣缺乏對馬克思與庸俗經濟學論戰的起碼了解。這不能不說是政治經濟學專業的悲哀,也是最近二十多年邊緣化馬克思的惡果。我知道,一次甚至幾次筆談是很難消除這種惡果的。所以,我不僅希望這類筆談能夠繼續深化下去,更希望同學們花一點時間,認真了解一下馬克思對庸俗經濟學的批判。
(201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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