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法治理想的幻滅與紅色英雄的崛起
主講人:張望朝(中共X省委X委員會宣教處長)
看了這個題目,有的朋友可能會提出疑問:儒家不是講人治講德治嗎?怎么會有法治思想呢?法治思想不是法家的東西嗎?我認為,這是一個誤解。儒家的思想中,有法治的理念,法家的思想中,也有人治的理念。比如,孔夫子百般推崇的那個“禮”是什么?是禮節、禮貌嗎?不是,這個“禮”,簡單一點說,就是周朝的法律制度??追蜃诱f,要“為國以禮”,意思就是依法治國。我們能說孔夫子不講法治嗎?能說儒家的思想中沒有法治的東西嗎?不能。法家重法度,輕德教,但法家主張“法自君出”,君主要獨斷國是,這是不是很有人治的味道,能說法家只講法治而不講人治嗎?
那么,儒家的法治思想有哪些內容?儒家的法治理想又是什么?
一是頑固的復古情結。
孔夫子一生都在推崇周禮,一生都在為恢復周禮而奔波吶喊?!爸鼙O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周禮是什么?表面上看,是一種禮儀,在禮儀中明確人的不同階層、不同身份、不同地位,而實質是一種法律制度,違背了禮儀方面的規定,有時是要掉腦袋的。史有所載,一次,齊魯兩國的國君在一個地方會晤,年輕的孔夫子被魯國國君任命為賓相,就是禮儀的主持。在聯歡會上,齊國演藝界人士表演了一個民俗舞蹈,又演了一出宮庭喜劇,結果怎么樣?因為這些表演違反了周禮,孔夫子命令魯國衛士把演員趕下了臺,然后剁去了他們的手腳。一些儒家弟子對孔夫子的殘暴非但不做任何指責,反而大加贊賞,還說齊國非但沒有因此而與魯國交惡,而且讓出一些地盤給魯國。對于這種外交結果,我們只能估妄信之,就當它是真的。就件事說明了什么?說明孔夫子萬般推崇的“禮”,是一種以暴力為保證的法律制度,絕對不是于丹博士認為的那種溫柔的禮儀、禮節、禮貌一類的東西??!還說明,在“禮”面前,奴隸是多么的卑賤,那幾個被砍了手腳的演藝屆人士,在今天是大腕,在當時是奴隸。由此不難斷定,“禮”在奴隸制向封建制過度的春秋時代,是一種阻礙社會進步的反動的法律制度。有的學者不承認中國有過奴隸社會,理由是奴隸在中國,沒有作為一個階級出現過,甚至沒有作為一個社會勞動者集團出現過,春秋時代是貴族公有制向平民私有制過度的時代。此說也有道理。不管怎么說,孔夫子所要恢復的“禮”,在春秋時代已經注定被歷史所拋棄。
對于孔夫子的復禮思想,我們要一會為二地看。春秋時代一個新舊制度交替的時代,給中國的發展帶來了無限的生機,但也是一個戰亂四起民不聊生的時代,人民需要社會進步,也需要社會安定,孔夫子渴望社會安定有序,當然是對的,從這個意義上說,他渴望恢復周禮,渴望社會能像西周初年那樣祥和安定,是有道理的,也是不乏善意的。他老人家甚至渴望中國回到原始社會去,所以對堯舜禹的推崇超過了對周公的推崇。我們共產黨一直用發展的辦法解決發展中的問題,孔夫子則相反,他要用倒退的辦法解決社會問題,由此,儒家學派自始到終對革新,對社會進步持一種排斥的態度,即使不主張倒退,也絕不主張進步。有了這種反動的思想,就有了一個非常不切實際的理想,也可以說是反動的理想:用一種一成不變的法律制度,規范出一個一成不變的人人安守本份的理想社會。研究一下中國歷史,我們不難發現,各個朝代的法律制度,從形式到內容,沒有太大的差別。在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國的歷史就是一部戰亂史,任何一朝代,都是在戰亂中出生,又在戰亂中滅亡,同而復始。沒有人想一想,為什么會這樣,沒有人想到要建立一種全新的法律制度,避免這樣的周而復始。一個重要的原因,注意,我說的是一個重要的原因而不是唯一的原因,就是儒家法治思想和理想醬住了中國人的靈性。天不變,道亦不變,在中國,變法,哪怕是非實質性的改變一下不合適宜的舊法,也要付出血的代價,付出血的代價也不一定成功,比如大家都知道的戊戌變法。魯迅先生說,在中國,就是改裝一張桌子也要流血,而且就是流了血也不一定能改成。到了國民黨時代,儒家的這種醬缸理念還是遲遲不肯散去,還相當程度地左右著人們的思想。我們說蔣介石先生背叛了中山先生,背叛在哪里?我認為就是法律制度的背叛,中山先生要建立一個民主社會,而蔣先生雖不好意思說反對民主,但觀其一生,他沒做過推進民主的事,只做過反對民主鎮壓民主的事,他的腦子里,儒家的法治理想根深蒂固,他幻想用他的訓政解決中國的問題。他經常講忠孝節義禮儀廉恥,他主政中國期間,中國的主流意識形態沒有從儒家守舊思想中擺脫出來,政府還是要求國人各守本分,各安天命,說透了,他還是沒有拋棄儒家法治理想,還是想用中國數千年來固有禮法安天下,轄萬民。
這可能嗎?不可能。進入上個世紀的中國,從法律制度上改變自己,從政治本質上改變自己,已經是一個不可阻擋的潮流了。一是國家要獨立。不從法律制度上改變中國,使中國完全走出封建時代,中國就強大不了,中國就沒法獨立?!叭A人與狗不得入內”,類似的規矩大明大擺地寫在中國的大地上,稍有自尊心的中國人都是不能容忍的,都不得不想一想,數年的儒家禮法為什么使中國人與狗劃上了等號,不是說“半部論語”就能安天下嗎?讀了這么多年《論語》的中國人,為什么在自己的天下淪為外國人的狗了呢?中國人沒有尊嚴,首先是因為中國沒有尊嚴,而中國之所以沒有尊嚴,首先是因為中國做不到完全獨立。二是民族要解放。中國人進入二十世紀后,眼界大開,懂得了什么是權利什么是自由,懂得了一個民族要學會自己解放自己,懂得了民族要解放首先要自己打碎自己身上的封建枷鎖,主要是打碎兩千年來一切禮教和反人道的法律制度。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人在近代一直挨外國人的打,主要是因為自己綁著自己跟人家做戰,不挨打可能嗎?中國被打醒了,知道要戰勝別人,先要把綁在自己身上的繩索打開。還想對中國人“為國以禮”?中國人不吃這一套了。三是人民要革命。革命是什么?是對法律制度的改變,是對舊的法治理念、法治理想的革除。有個電影,里面有這樣一個情節,一個地主欺壓農民的時候說,這是自古以來的王法,這時一個共立黨人站出來說,不,這樣的王法要改了。從政治本質上改變王法,就是革命。
二是霸道的德治思想。
儒家主張德主刑輔,以德治國,于是有人認為,儒家比法家要講人道,要溫和。不是這樣的。儒這的“德治”比法家的“法治”更嚴酷,更反人道。為什么樣這樣說呢?大家知道,道德規范不同于法律規范,兩者最本質的區別在于,道德規范不能以國家強制力來維持,只能靠人自覺遵守,而法律規范是要靠國家強制力來維持的,否則就不能稱其為法律。我們認為一個人品行不端,會說他“缺德”,僅此而已,我們能因為他缺德就把他抓起來嗎?或者國家能因為一個人“缺德”就把他抓起來判刑嗎?不能。但是,儒家認為可以這樣做,而且儒家的祖師爺孔夫子自己就這么干過??鬃釉谧鲷攪笏究?,也就是司法長官的時候殺掉了一個文化名人,叫少正卯,罪名是:“心達而險,行辟而堅,言偽而辯,記丑而博,順非而澤?!贝蟾乓馑际?,少正卯這個人,心性通達,但又十分險惡,行為邪惡,而且十分固執,總說假話,還特別愛狡辯,專門記錄一些丑惡的事情,對邪惡順從,還把邪惡說成美好。聽著是不是有點云山霧罩的?這些道德的評價怎么可以作為定罪的依據呢?可是,孔夫子就是這樣給人定罪的,而且用這樣的罪名把人殺了。后來的一些儒家弟子也覺得這件事特別沒面子,就說是別人編出來的。從這件事不難看出,儒家的德治是一種蠻不講理、毫無人道可言的“缺德”之治。也就是說,只要國家權力在我手里,我認為你這個人不怎么樣就可以隨便找個罪名把你干掉,這就是儒家“以德治國”的實質。中國歷代封建王朝最高統治者都干過類似的事。宋王朝殺岳飛,罪名是“莫須有”,清王朝搞文字獄,殺人的理由是你寫了“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用法治的手段殺人,你必須有具體的罪行,而用德治的手段殺人,不一定要有具體的罪行,我認為你在心里罵我了,雖然你沒有罵出口,我還是可以殺了你。這就是儒家“德治”的實質。儒家的德治,其實是一手軟一手硬。軟的,就是仁義道德的說教,把你的精神忽悠瘸了,再賣給你一支精神的拐杖,讓你永遠也無法在精神上站起來。過去的女人信奉“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節”是什么,就是儒家給你的精神拐杖,因為他已經先把女人忽悠瘸了,所以女人一但沒了這拐杖,就站不起來了,所以寧可餓死也不能失節。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守節或者不得不守節,比如武則天就不怎么守節,慈禧太后也不怎么守節,不守就不守了,沒有哪個儒家弟子敢說什么,拍馬還來不及哪,敢說太后老佛爺不守婦道?找死啊!這也不難看出儒家弟子的另一副嘴臉——遇有強勢者,也可以當當孫子。宋代理學家提出“滅人欲,存天理”,注意,他要滅的是別人的人欲,不是他自己的人欲,他自己的人欲他是一點也不肯滅的。表面上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盜女娼,教導別人守道守德、自己什么不要臉的事都做的衛道士,太多了。這是軟的一手。硬的一手是,如果你不聽我的忽悠,硬是不要我的拐杖,怎么辦,我就只好用孔夫子對付少正卯的辦法來對付你了,就是我前面說過的血腥殺戮。
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中有一段話,大意是,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邪邪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最后在字縫里看出字來,原來滿本都寫著的兩個字是吃人。
中國進入二十世紀,國門大開,儒家的“吃人”禮教很難再“吃人”了。中國人不怎么聽忽悠了,因為有了各種進步思想在中國的傳播,特別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傳播,使這個飽受封建統治者愚弄的民族終于覺醒了,懂得了儒家禮法是反人道的東西,也懂得了治國當以法,“德”、“法”要分開的道理。有一出很有名的評戲,叫楊三姐告狀,是根據一個真實的案例創作出來的。民國時候,楊三姐的二姐被二姐夫謀殺了,楊三姐要告狀,要為姐姐報仇,這在今天不算什么奇事,而在當時,一個女孩子出頭露臉打官司,是不成體統的,是有違規矩的,可楊三姐硬是出頭露臉打官司,而且把官司打贏了,把兇手推上了斷頭臺,還得到了當時社會各方面贊許。這個真實的故事對于儒家的禮法來說,很有諷刺意味。楊三姐的做法,不合儒家規定的婦德,但符合民國的法律,在國法與婦德之間,楊三姐選擇了國法,社會也選擇了國法。這說明了什么?說明儒家的德治思想是不是在中國開始越來越沒戲了,以德治國的幻想正在走向破滅?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鬧革命,首先是喚醒民眾,也就是把民眾從一切反人道的禮教中解救出來。最近中央電視臺推出的一個電視劇,叫《星火》,很值得一看,說的就是共產黨首先是從靈魂上拯救中國農民,并且喊出了一個響亮的口號,農民萬歲!不要小看這個口號,這個口號,是對民權的一次呼喚,是號召農民從圣人的腳下,從帝王將相的腳下站起來,做個堂堂正正的人。
三是愚昧的情理觀念。
孔夫子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意思是說,父親犯了罪,兒子為父親隱瞞,兒子犯了罪,父親為兒子隱瞞,這是天經地義的。于是漢代出現了“親親得相首匿”的司法原則,就是一定范圍內的親屬,相互隱瞞罪行,法律是可以給予寬免的。還出現了所謂的“春秋決獄”,就是把儒家經典《春秋》中的思想觀念做為司法原則,斷處各類司法案件。
表面上看,這很有人情味道,對親情似乎十分的體恤,但分析一下它的實質,就不難看到它的反動性了。法是什么?一種規范,也可以說是一種規矩,這個規矩一經確定,就不容破壞。法無權威,則不成其法。大家是否看過張藝謀的電影《英雄》?一個英雄,已經走到了秦始皇的跟前,一劍刺出,刺出的卻是劍柄,刺秦成功在握,但他放棄了,為什么?他告訴秦始皇,放棄刺秦,是為了“天下”,是為了劍道“不殺”的最高境界,希望秦始皇一統天下,使天下人從戰亂中擺脫出來。對于這部電影宣傳的大一統的政治理念,我不以為然,但是,電影最后一個情節給我很大的震撼,英雄能刺秦而不刺,扔下了手里的劍,一步一步向大殿外走去,群臣問秦始皇:“大王,殺不殺?殺不殺?”是啊,對這個刺客,殺?還是不殺?他已經深深感動了秦始皇,甚至秦始皇已經為刺客的情懷流下了淚水。但是,秦始皇已經定下法令,對刺秦者,殺無赦,怎么辦?群臣說,請大王做一個遵守法令的表率,“大王殺,大王殺!”秦始皇揮淚殺英雄。這個情節是虛構出來的,但展現了法家思想的精髓。法,不管是民主政治的法還是專制政治的法,只要是法,就要體現出一種鋼性,法律不承認良心,法律不承認情感。秦國之所以強大,秦始皇之所以能消滅六國一統天下,就在于這種法治精神。儒家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思想一但進入法制,就意味著情理、情面一類的東西大于法制,法制就會像一個中了病毒的人,早晚要倒下的。漢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又把儒家的這一思想引入法制,上升為“親親得相守匿”之類的法律原則,此后,中國有王法就像一個軟骨病人,半死不活地立在統治者身邊,統治者對他就像皇帝對待一個老太監,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可以這樣用,也可以那樣用。殺岳飛,殺袁崇煥這樣的民族英雄都可以抬手就殺不講法度,殺老百姓還用得著尋找法律依據嗎?不用。
有朋友會提出,法律不是階級統治的工具嗎?反動統治階級的法律的軟弱一點不好嗎?對人民來說不是一件好事嗎?沒這么簡單。在階級社會,法律從本質上說,確是階級統治的工具,但是法律還有另外兩個職能,一個是,對統治集團內部成員做出必要的約束,一個是,對社會進行正常的管理,這種管理有時不存在階級對抗。17世紀,英國的國王詹姆斯一世忽發奇想,要到法院審理案件,結果遭到了大法官愛德華的拒絕,國王說,國家都在我統治之下,我為什么不能審理案件呢?大法官說了句世界法制史是非常有句的格言:“上帝在法律之上,國王在法律之下?!庇秒A級分析的觀點,國王和大法官都是統治階級,國王高于法官,這么點事還辦不成嗎?中國的唐朝,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一個叫柳雄的人偽造資歷被太宗皇帝發現,皇帝要殺他,進入司法程序后,一切都依法辦理,太宗皇帝竟也插不上上手。這樣的美談,只能發生在唐太宗這樣開明的皇帝身上。在中國,皇帝是天子,在天之下,但不會在法律之下。同是封建社會,為什么有這么大的差異?原因是復雜的,多方面的,但有一個原因是一定的,那就是,儒家這種以情亂法的理念使統治者重權而輕法,不懂得用法律約束自己,也使中國人失去了對法律的尊重與信任。如果統治者連他們自己制定的法律也不遵守的話,老百姓還有好日子過嗎?在舊中國,以情亂法,以權亂法,以錢亂法的事,幾乎隨時都在發生,受害者當然是無權無錢無勢的百姓。從社會管理的角度看,法度嚴明,社會才穩定,社會穩定,百姓才能安居樂業,所以任何一個社會,法律都要制裁殺人、盜竊、搶劫等行為,哪個階級的人也不可以隨便殺人吧?法度不嚴明,社會必混亂,百姓必受苦。舊中國的老百姓為什么渴望清官的出現,就是因為清官執法嚴明,老百姓能夠從嚴明的法度中保全一下自己那點可憐的權益。從包公到海瑞,人們把好多編出來的故事安在他們身上,抒發一種期盼、一種渴望而已。這些故事無一不是這樣的定式:豪門依權仗勢欺壓百姓,清官挺身而出執法如山。
四是封閉的施法原則。
晉國鑄了一個刑鼎,把法律刻在上面,讓老百姓觀看,這在兩千多年前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結果遭到孔夫子的謾罵??追蜃诱f,“失其度矣”,意思是,法律讓老百姓知道了,那還叫法度嗎?又說,“貴賤無序,何以為國”?他認為,法律掌握在統治者手中就可以了,不應當讓老百姓知道。這是一種神秘主義法治觀,其反動程度要超過儒家的“德治”思想。為什么這樣說呢?請大家想一想,一個人要管另一個人,當然要立一點規矩,這個規矩,管人的人知道,被管的人是不是也應當知道?如果被管的人不知道,那就意味著管人的人可以想怎么管就怎么管,這樣的管法,是對人的管法嗎?我認為這是對動物的管法,沒有把人當人。中國古代有個官名,叫“牧”,這個州哪個州的都有個“州牧”,“牧”是什么意思?對牛羊馬驢的管理,對畜生的管理叫“牧”,在統治者那里,管理民眾與管理牲畜沒什么區別。所以我說,沒有什么思想比不拿人當人的思想更反動。說到這里,我想再說一下我對進步與反動的理解。什么是進步的思想,什么是進步的法律制度?什么是反動的思想,什么是反動的法律制度?就看你對人是什么態度,就看你是不是把人當人看。你如果是尊重人的,愛護人的,是要人活得更好的,那你就是進步的思想,是進步的法律制度,反之,你就是反動的。儒家的這種神秘主義法治理念,就是一種漠視人的尊嚴和價值的法治理念,說其反動透頂也不為過。
大約是受了這樣一種思想影響,兩千多年來,中國的民眾對國家的法制處于一種不關心的狀態,一種麻木和畏懼的狀態。秦朝有過“以吏為師”、“以法為教”,要求各級官吏要向百姓宣教國家法令,百姓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向官吏請教。這是法家理念的一個具體體現,可惜在歷史上一閃即逝。當然,秦朝的法律過于嚴酷,百姓對法律的畏懼大于依賴,所以不足為取。此后,中國封建社會似乎再也沒出現過“以吏為師”、“以法為教”,國家法制始終處于若明若暗的狀態,民眾對法律的了解程度似乎是一個說不清楚的問題。不能說老百姓完全不懂法,他們大約知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道理,就像《楊三姐告狀》里楊三姐唱的,“國家的大事我不懂,我只知殺人償命千古一理是王法”,但是,民眾對法律的了解也僅此而已,還會知道更多的東西嗎?首先,反動統治者不希望老百姓通曉國家法制,你什么都知道,有些事就不好辦了。為什么?法律一但透明,政治也就相對透明,老百姓就對政治不再有神秘感,進而也就不在有敬畏感。老百姓一但不再敬畏政治,也就不在敬畏統治者手中的權力,就會由對國家權力的絕對服從變成相對服從,甚至不服從,這對于反動統治者來說,是一件要命的的事啊!其次,百姓深受愚弄,用魯迅先生的話說,歷代反動統治者精通“瞞”和“騙”的藝術,百姓被“瞞”慣了,被“騙”慣了,久而久之,也就不在關注國家法度了。這個危害,是相當巨大的。其一,弱化了民眾的自主意識、自立精神。民眾的精神和一個人的精神一樣,也是需要培養的,也是需要鍛造的。同樣是黑人,如果一直生活在非洲原始部落,那他就是一個原始人,他永遠也不會懂得什么是人的尊嚴,什么是人的權力,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法治,但如果他一生都在美國生活,那么,他不僅可以懂得人權,懂得民主,懂得法治,可能通過競選當選州長。一個民族也是這樣,因為被欺瞞得太久了,習慣成自然,這個民族的一些關鍵的神經就要壞死,就處于一種不知痛癢的狀態,就越來越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越來越缺乏尊嚴意識了。阿Q看官府殺人,不會去想殺人對不對,合不合法,也不會想到如果官府今天可以非法殺別人,明天就可能非法殺到自己,他是不會想到這些的,他想到的是,好看,好看!其二,助長了統治者把政治進一步推向黑暗的反動氣焰。馬克思曾就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系問題指出,國家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需要,但其一經產生,就出現了異化,就有了天然的“惡”性,就成了無產階級不得不消滅的“禍害”。我們的偉大導師真的這樣說過嗎?是的,真的這樣說過。他為什么這樣說呢?我的理解,導師的意思是,國家權力來源于社會,其生成的本意應當是服務于社會,而不是統治社會,但是,國家一出現,國家權力一出現,社會首先是被統治起來了,或者說,服務的方式不是別的,是統治,而且是階級統治。國家權力在管理社會事務的時候,必然要表現出與社會的對抗,與民眾的對抗,與每個具體的人的對抗,這是一個無奈。所以,馬克思所設想的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國家消失了的社會,也就是說,我們共產黨人今天建立國家,目的是在明天消滅國家。在國家權力與民眾權利的天然對抗中,國家權力只有最大限度地接受民眾的監督,才能得到很好地規范,才能減少對民眾的“禍害”。而監督的前提是民主,是政治的透明,法律的透明。民眾對法律越來越麻木,越來越無知,統治者守法的自覺性就越來越差,就會把“依法”統治變成隨意統治,社會政治就會越來越黑暗。《水滸傳》中,林沖誤入白虎堂的故事,從法的角度思考,就十分的耐人尋味。誤入的“誤”是怎么來的?林沖知道白虎堂不得兵刃進入,卻被害他的人引來引去引入了白虎堂,說明林沖對不得進入,哪怕是誤入也不行的白虎堂知之不多,如果一眼就看出這里是白虎堂,就不會有這個的“誤”了。法律有了不得進入白虎堂的規定,就應向社會明示,哪是白虎堂,門前,不管是哪個門的門前,都要有禁入的標志,可連身為八十萬禁軍教頭的林沖都暈頭轉向,都存在誤入的可能,一般的老百姓呢?所以我說這個“誤”,是高俅成心制造的一個“誤”,就是在需要的時候讓你誤入一下,然后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權大于法的現象是怎么來的?民眾對法知道的越少,對統治者破壞法制的情況了解的就越少,對統治者權力的約束能力就越低,統治者手的權,就越要大于法。其三,法律意識的消減使民眾在反抗階級壓迫的時候,往往表現出盲目性、社會破壞性和非革命性。歷代農民起義都帶有暴亂色彩,都對民眾的生存、社會的穩定和社會生產力造成極大破壞。史學家比較頭疼的一個問題是,分不清哪些人是起義領袖,哪些人是江洋大盜。有些人,是起義領袖也是江洋大盜,打擊反動統治勢力的同時也在欺壓民眾,濫殺無辜。明朝農民起義領袖張獻忠,常以殺人為樂,以屠城為樂,他的口號是,“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張獻忠所到之處,生靈涂灰,血雨腥風,還談什么社會穩定,還談什么發展民生?這樣的人,推翻一個反動王朝,建立起來的,仍然會是一個反動王朝。這跟法律意識有關嗎?太有關了!法律意識不一定就是一種民主意識,但它起碼應當是一種秩序意識、規則意識、誠信意識、穩定意識,有了這樣的意識,做任何事情都會有宗旨,講章法,都會受到理性的支配。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革命,自始至終有主義,有章程,有信條,有法度,我認為這首先是一種法律意識,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法治理念。
說了半天,似乎一直在說儒家的法治思想,思想不同于理想,儒家的法治理想是什么呢?搞清了法治思想,搞清法治理想就是一件很容易和事了。儒家的法治理想是,一,以一種萬古不變的法律體系管好天下的大事小事,二,所有人都信奉儒家的道德規范,都遵守儒家的道德規范,不信奉不遵守者,殺無赦,三,法律不要太嚴肅,情理,當然是儒家認為的情理,與法律發生矛盾時,法律一定會做出讓步,四,老百姓不知法,也不想知法,老老實實干活、聽話就是了,一切由統治者安排。這就是儒家要為我們創造的理想社會。
這樣的理想,只能是一個幻想,因而必然要破滅。為什么說它只是一個幻想,甚至是一個可笑之極的幻想,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它忽視了人的需求,人的尊嚴,人的價值,人的權利。人,不管是哪一個民族的人,都要求尊重,都要求自由,都要求利益的滿足和權利的保障。我認為,革命,不管是資本主義革命還是無產階級革命,只要是革命,無一不是為著人的解放而開展的,否則就不是革命。馬克思主義是人學,而不是別的什么東西。正因為如此,馬克思主義一進入中國,立即找到了李大釗陳獨秀毛澤東周恩來等知音,這些知音都是當時中國的最有識之士,是中國先進文化的杰出代表。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共產黨的誕生,紅色英雄的崛起,幾乎是歷史的必然。
與以往改朝換代者不同,紅色英雄首先是革命者,不是造反者,革命者與造反者不同之處在于,革命者有先進的理念,或者說有進步的主義,而造反者只有目的,沒有理念,沒有主義。紅色英雄崛起時,其革命行為的核心理念是解放民勞苦大眾,也可以說是解放中國人民。他們的革命,是沖著人去的,是為著人去的,因而,他們首先做的,不是聚眾造反,而是喚醒民眾。他們告訴民眾,沒有永恒的天條,只的不斷的社會進步,舊的禮教,壓迫你們數千年了,應當打破;統治者強迫你們信奉和遵守的舊道德是吃人的道德,也要打破;你們要建立一種全新的,符合你們需求的國家和法律制度;在你們建立的那個國家里,你們是主人,不是奴隸,你們有權利知道一切,了解一切,掌握一切。請大家想一想,紅色英雄當年向人民傳播的,不正是這些嗎?而這些,哪一條不是與儒家法治思想針鋒相對的?
當然,紅色英雄的崛起,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不能把主觀因素看得過重。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革命,是各種歷史因素匯集出來的一個必然結果。沒有近代史上中國人的受氣挨打,沒有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的勝利,沒有國民黨政府抱殘守缺拒絕中國繼辛亥革命之后的再進步,沒有民眾對新中國的渴盼,就沒有中國共產黨的誕生,就沒有紅色英雄的崛起。但是,僅有這些,就一定有中國共產黨的橫空出世嗎?未必吧。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就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傳播。這一進步思想的傳播,首先使中國有識之士清醒地看到了數千年來中國社會的黑暗,看到了儒家思想的反動本質,看到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緊迫性和必要性。有了這個因素,再加上前面說過的那些歷史條件,一個先進政黨的產生,一群紅色英雄的崛起,就是大勢所趨,就是任何人也無法阻擋的歷史潮流了。
最后強調一點,解放生產力的目的是解放人,但在一定歷史時期內,解放人的同時不一定能解放生產力,解放生產力的同時也不一定能解放人。原始社會的人比奴隸社會活得要自由得多,但奴隸社會比原始社會進步在哪里?就進步在解放生產力上。紅色英雄的崛起,首先以解放人為目的,革命勝利后,也就是人的解放實現以后,馬上要做的事,應當是解放生產力了。好在胡錦濤總書記反復強調要堅持科學發展觀。這,也許正是紅色英雄崛起的初衷——先解放人,再解放生產力,最后還是更好地解放人。
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要跪著的人站起來,以儒家思想為代表的中國傳統文化是要站著的人跪下去,所以,我們不應當容忍天安門廣場上孔子像以“九五之尊”與毛澤東像遙遙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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