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勞動財富論
李濟廣
摘要:認為使用價值或財富是勞動和生產資料共同創造的,這是對馬克思的重大誤解。與勞動價值論相輔相成的是勞動財富論:價值和使用價值都是勞動一個要素創造的;勞動制造出來的生產資料不是財富的源泉;非勞動要素所有者能夠參與分配,僅僅在于非勞動生產要素——價值資本、生產資料、社會資本——是價值形成與使用價值創造的條件。勞動是財富唯一創造者的真理,是一切財富(有所有權的靜態財富即財產)由全體勞動人民所占有的倫理性基礎,或要求把資產者的利益限制在引致投資所必要的范圍內。
關鍵詞:勞動 使用價值 財富 分配
作者簡介:李濟廣,江蘇技術師范學院經濟學教授。主要研究政治經濟學及經濟體制改革。
一、引言
勞動創造財富,勞動人民是財富的唯一創造者,這本來是一個顯而易見的公理和常識,也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基本原理,過去和現在也經常被人們所提起。然而由于人們對馬克思恩格斯相關論述缺乏精研精讀,致使學術理論界對此缺乏清晰認識。近年來經濟學者在論述按要素分配的觀點時,往往承認使用價值是由各種要素共同創造的,認為按要素貢獻分配就是按生產要素對使用價值創造的貢獻進行分配,為此還經常引證馬克思關于自然界也是財富源泉的論述。這使勞動創造財富的常識被抹殺。實際上,認為按要素貢獻分配就是按要素對使用價值創造的貢獻進行分配的觀點否定了馬克思主義:如果人家說資本所得就等于其對使用價值的貢獻,你憑什么說不是?認為按生產要素對使用價值創造的貢獻進行分配,會導致勞動已得到應有報酬的錯誤結論。這與要素價值論異曲同工。
事實上,認為使用價值是勞動和生產資料共同創造的,這是對馬克思商品理論的重大誤解。
馬克思的本來觀點是,抽象勞動形成商品價值,具體勞動生產使用價值,價值和使用價值(財產和財富)都是同一個勞動耗費的結果。
二、生產資料不是使用價值或財富的源泉
誤以為使用價值是各種生產要素共同創造的,首要原因是誤解了馬克思恩格斯關于財富源泉的思想,以為馬克思認為生產資料是使用價值的源泉之一。實際上,馬克思恩格斯的財富源泉的基本觀點是:
第一,自然界是財富的第一源泉。自然界、生產資料和勞動不是一個層次的東西:其一,生產資料來源于自然界,所以自然界是生產資料的源泉。馬克思提到“自然界這個一切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的第一源泉”。 其二,勞動者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第一源泉”的意義上,只有自然界是財富的源泉,“勞動不是一切財富的源泉。”馬克思把“不是”“源泉”兩個詞加上了著重號。這是因為“勞動本身不過是一種自然力的表現”;[1]“人在生產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樣發揮作用,就是說,只能改變物質的形態”,“不是真正的新創造”。[2]
第二,勞動在一定條件下成為財富的第二源泉。財富是自然界和勞動的結合,但勞動只有具備物質條件才能成為財富的源泉。馬克思指出,“勞動是一切財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這句話只是在它包含著勞動具備了相應的對象和資料這層意思的時候才是正確的”。“只有一個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把自然界當作隸屬于他的東西來處置,他的勞動才成為使用價值的源泉,因而也成為財富的源泉。” [3] 正因為勞動不具備物質條件就不能成為財富的源泉,所以生產資料的占有狀況決定了勞動是誰的財富的源泉、決定了獲得創造財富就業機會的難易,因此馬克思主義把公有制作為社會主義制度最直接的奮斗目標。
第三,已經制造出來的生產資料不是財富的源泉。生產資料是創造財富的必要手段;但生產手段不是與勞動等量齊觀的財富源泉。馬克思沒有說過生產資料也是財富的源泉。馬克思說:“自然界和勞動一樣也是使用價值(而物質財富本來就是有使用價值構成的)的源泉”。[4] “自然界”一詞是自然資源的意思,不包括人類制造出來的生產資料,和生產資料不是一個意思。經典作家多次論述財富源泉都是提“土地”(“土地”指自然資源或自然界,這是經濟學的常識)或“自然界”而非生產資料。威廉·配第“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和能動因素,”的話,正說明勞動和土地是財富之源。
為什么自然界和勞動是財富源泉而生產資料不是呢?由于財富的實體是自然界提供的“材料”,所以自然界是財富的源泉。而勞動使材料變成“新”的財富,一種新財富得產生,原因就在于發生了勞動。勞動資料和經過加工的勞動對象以及資本、技術、信息等等是人類勞動創造出來的財富,它們只是進一步生產財富的中間手段,而不是財富的源泉。正如恩格斯所說:“勞動和自然界一起才是財富的源泉,自然界為勞動提供材料,勞動把材料變成財富。”[5] 馬克思說:“如果把上衣、麻布等等包含的各種不同的有用勞動的總和除外,總還剩有一種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質基質。”因此,“商品體,是自然物質和勞動這兩種要素的結合”。[6] 其中“物質基質”是原料或勞動對象,不包括勞動資料,這種原料形成財富的實體,馬克思是強調財富的實體來源于自然界或土地。在“源泉”的角度上,馬克思明確指出“形成財富的兩個原始要素——勞動力和土地”。[7] 所以“源泉”不是指產品的直接來源、直接生產要素和生產的“條件”,而是指財富實體的“最終來源”、“原始要素”和根本基礎。
三、生產資料不是使用價值或財富的創造者
從農產品和礦產品而言,土地即自然資源似乎也是財富的創造者。然而從工業品和服務產品的角度講,就不無法說自然界是財富的創造者;而且那些礦產品和自然財富的產生不是我們所研究的生產過程,農產品生產則是人類對自然生產條件加以利用。盡管工業品和服務產品的最終來源也是自然界,但“源泉”指最終來源,而使用價值的“創造”則是使使用價值從無到有的推動過程。站在純生產過程來講,使用價值不僅不是各種生產要素共同創造的,也不是勞動和土地共同創造的。至于人類勞動創造出來的生產資料,不僅不是財富的源泉,更不是財富的創造者;生產資料不會“創造”。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論述商品的價值和使用價值時,分析了價值和使用價值是怎樣決定的。馬克思的結論是我們熟知的:一切勞動,作為相同的或抽象的勞動,形成商品的價值;一切勞動,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生產使用價值。馬克思絕對沒有說使用價值是由勞動和生產資料共同創造的,也沒有說使用價值的另一源泉即商品中包含的“物質基質”是使用價值的創造者。相反,馬克思寫道:“不是天然存在的物質財富要素,……總是必須通過……有目的的生產活動創造出來。因此,勞動作為使用價值的創造者,是不以一切社會形式為轉移的人類生存條件。” [8]隨后,馬克思在闡述剩余價值生產過程時指出:“勞動過程,……是制造使用價值的有目的活動”,而“只要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本身已經是產品,勞動就是為創造產品而消耗產品。(黑體字是引者標的)” [9]
首先,創造是能動的。沒有糧食、炊具和能源(來源)就做不出飯來,但飯是廚師做(創造)出來的,不是糧食、炊具和能源做出來的。布的使用價值是充當衣服的原料,縫紉機的使用價值是充當制作衣服的工具,而衣服的使用價值則是美觀和御寒。在創造衣服的過程中,布的使用價值轉移到新的產品衣服當中去,機器的使用價值在新產品使用價值不斷增加的過程中不斷減少——這也是使用價值的轉移或替換,勞動則利用機器改變布的形狀和結構,而一個勞動過程結束,勞動的使用價值并沒有像機器一樣減少或喪失。“美觀和御寒”這一新的特性來源于布使用價值的轉移、機器使用價值的轉換和勞動新的創造——在這一再生產過程中,生產資料在轉移使用價值,勞動則在舊使用價值身上利用舊使用價值增添新的使用價值。
沒有生產資料,勞動就形成不了價值,但生產資料不是價值的形成者;同樣,沒有生產資料,勞動就創造不了使用價值,而生產資料不是使用價值的創造者。
其次,新創造的使用價值相對量與勞動量相對應,但不與生產資料量相對應。沒有使用價值就不會有價值,沒有具體勞動就沒有抽象勞動。商品是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統一體,價值相對均衡地分布于使用價值之中,創造了多少份價值,也就創造了多少份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和具體勞動是同一勞動過程的兩個方面,付出了多少抽象勞動,也就付出了多少具體勞動,二者在量上是統一的。既然商品的價值是活勞動一個要素形成的,商品價值的物質承擔者使用價值也必然是活勞動一個要素創造的;認為多個要素創造使用價值,卻只有一個要素形成價值,割裂了勞動的二重性。
恩格斯提出:使各種效用“被互相衡量并和制造它們所必需的勞動量相比較”,《資本論》對它進行了“科學論證”。馬克思闡述的第二重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要求在社會總勞動時間中,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類的商品上,即是這一論證。第二重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意味某種商品的社會需要總量規定該種商品的價值量,即規定為生產該種商品花費多少勞動時間,而社會對某種商品總量的需要就是社會需要多少該種使用價值。毫無用處的東西不應花費勞動,當然也不會有價值。效用越大,或需要的數量越多,應當耗費的勞動也就越多。這就是所謂的各種效用被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們所必需的勞動量相比較,就是使用價值量和勞動量相適應的問題。當效用量和勞動量比例適當時,也就是第二重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價值。在這里,價值量、使用價值量和勞動量都對稱。
馬克思寫道:“在經濟關系發展的不同階段上,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是在各種不同的關系中被規定的,而且這種規定性本身就表現為價值本身的不同規定。”[10]就是說,使用價值的規定表現為價值的規定。因此,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創造必然是統一的。如果人們對效用的需要發生了變化,就會引起價格的變化,社會會改變對這一商品付出的勞動量。反過來,如果生產費用或勞動成本發生了變化,也會引起價格的變化,這會進一步引起人們在不同效用間新的選擇。即價值的決定和使用價值的決定是一個價格作用下相互作用的動態(非)均衡過程。短期偏離的價格、價值、使用價值和勞動(生產費用)在長期中必然都會相適應。與此不同,在各個生產部門之間,生產資料量和使用價值量并不是對稱的,因為產業有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之分。
程恩富、汪桂進曾對價值和財富的創造過程做了一個正確的說明:“在特定的經濟制度下要素所有者拿出了一定數量的土地、資本等非勞動性質的要素同勞動力相結合,進而由勞動者運用非勞動生產要素實際創造財富和價值。……所有的財富和價值都是在生產階段由勞動者運用非勞動生產要素進行實際創造和生產的”。[11] “實際創造”就是創造。把這一觀點加以確定和貫徹到底,結論就只有一個:勞動者是財富的唯一創造者,當然也是全部剩余的創造者。
四、非勞動生產要素是價值與使用價值創造的條件
按要素貢獻分配既不是按對價值形成的貢獻也不是對使用價值創造的貢獻進行分配。非勞動要素所有者能夠參與分配,原因在于非勞動要素是價值形成(不是“創造”)與使用價值創造的條件。
生產資料是價值形成和使用價值創造的第一個客觀條件。企業購買了生產資料付出了一定的貨幣額,銷售生產資料的商品所有者從這一貨幣額中所獲得的增加值,就是生產資料作為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生產條件做出“貢獻”使其所有者獲得的報酬。生產資料其實不參加使用生產資料的企業所獲的新價值的分配。
資本所有者參與分配的條件是私人價值資本,不是生產資料。西方經濟學往往把資本和生產資料混為一談,實際二者完全不同:資本是價值,生產資料是實體;股東提供資本,銷售者提供生產資料;資本歸股東,生產資料歸企業;市場經濟中的所有制是資本所有制而不是生產資料所有制;貨幣資本要轉化為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生產資本包括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生產資料只是生產資本的一部分。之所以說資本所有者參與分配的是價值資本,是因為:私人資本所有者參與投資提供的一般是貨幣資本,有時也有技術資本或資本化的土地,但一般不是普通的生產資料;資本家要比例于貨幣資本價值量參與分配,不會比例于生產資料量參與分配;資金密集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其資本總量和生產資料價值總量之比有很大的不同。
價值資本作為價值形成和使用價值創造第二個條件使資本所有者獲得收益。資本成為價值創造和使用價值創造的條件,是因為資本對企業的形成和生產經營起到“組織”作用。在商品經濟中,(貨幣)資本把各種生產要素連接在一起組建起企業,貨幣資本成為企業再生產的血液循環系統而保證企業順利運行。這就是價值資本的要素貢獻。這一貢獻的報酬應當是利息+風險報酬(經營管理勞動報酬另計),利息是資本的機會成本,職能資本再加上承擔風險的報酬。風險報酬的數量,應是足以而又不高于吸引投資所需的贏利率。在市場經濟中,資本的平均贏利率遠遠高于利息加風險報酬,原因在于資本的所有者成為企業的主人,企業在按市場價格付出所用要素的租金后,剩余歸自己。
管理、技術、土地、信息等都不是一個獨立的生產要素;他們可以分解為資本或勞動。[12]管理是勞動要素中的一個小類,把它從勞動要素中單列出來往往會把它的作用過分夸大。技術,一部分存在于勞動者的腦海中而成為復雜勞動的構成要素,第二部分融合在生產資料中而成為生產資料的一部分,自行開發的技術是創新勞動創造的生產資料,購買來的技術同樣是較高質量的生產資料,這些技術不能單獨存在,不會以一個單獨要素的身份參與收入分配。那些入股分紅的技術即第三部分技術已化為一定量的資本價值,可以單獨獲得要素收入,但在這種情況下,技術成為資本的一種形式。土地在市場經濟中上已經資本化,具有資本和生產資料的雙重形式。雖然土地與其他生產資料不同的是可以自行增殖,但其獲得收益的基本規律仍然是等量土地資本價值要求獲得等量利潤。此外,信息的本質不過是一種生產資料。
生產還有第三個條件即社會條件。生產的社會條件包括基礎設施、教科文衛、國家政權、市場體系等。社會條件是經濟是生產順利運行,經濟實體形成價值、創造使用價值的保證,因而也對生產做出了必要貢獻。社會條件的當期“貢獻”無法計量,而通過持續的再生產過程由生產單位提供生產稅來生產上述公共品進行補償。
五、財富創造貢獻與非公經濟收入分配和財產共有制度
圍繞著收入分配問題,經濟學家們歷來堅持不同的價值理論與財富理論,以證明不同階級應得分配份額的合理性。近年來中國社會出現了巨大的收入鴻溝,其中一個顯眼的現象是非公企業勞動報酬占新價值的比重過低。由此,為提高勞動者報酬、實現比較公平的收入分配提供理論基礎就成為經濟學的一個重要研究內容。
提高勞動者收入就要減少企業的剩余。企業剩余即對企業收入在扣除所有固定的合同支付(如原材料成本、折舊、固定工資、利息等)后的余額,亦即市場機制分配下的利潤。一般認為,比較公平的初次分配,要求一個人所獲得的收入分配份額應與其在生產過程中的貢獻相適應。承認提高勞動者收入份額的合理性,意味著承認勞動者對市場機制下的剩余也做出了貢獻或剩余侵占了貢獻。但是勞動者在財富和剩余的生產過程中到底做出了什么樣的貢獻,論證者的認識卻很不一致。
人力資本理論是論證勞動者可以參與剩余分配或更多獲得收入份額的最常見觀點:勞動者投入企業的人力資本作為資本應當保值增殖,參與剩余的分享。西方相關理論如契約理論(人力資本是企業契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方)、人力資本產權理論(人力資本的專用性和群體性使人力資本也具有抵押性功能)、勞動資本雙因素論(任何人都應有通過資本要素獲得收入的基本權利)和分享經濟理論(分享有利于物價穩定、就業增加、勞資相融等)等為普通人力資本分享企業剩余提出了理論依據,人力資本分享企業剩余帶來的激勵效應進一步說明了人力資本分享企業剩余的必要性。我國一些學者從人力資本理論出發,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但用人力資本理論論證勞動者參與剩余分享,既錯誤又行不通。(1)如果企業主決定分配,他不認為你的人力是企業契約不可缺少的重要一方、不理會你的人力的專用性和抵押性功能、不承認你的人力是資本有獲得收入的基本權利,那勞動報酬怎能提高?(2)資產階級經濟學的人力資本理論把“人力”和“物質”兩者都說成是資本,似乎二者共同創造價值或財富,抹煞了二者在價值形成和財富創造中的本質區別。且人力資本理論往往看重的是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資本”,普通勞動者往往受到貶低。事實上,勞動根本不是資本。(3)把勞動力說成是“資本”而與“物質資本”并列,把工人出賣勞動力所得的工資看作是人力“資本”的收益,混淆了工人的勞動收入和資本的剝削收入的界線。(4)把人力資本作為產權,也不合邏輯。你的人力既作為資本入股獲利,又作為勞動力出賣獲得工資,那你的人力到底是資本,還是勞動力?(5)“人力資本”的數量也無法計量,按“價值”入股無數量依據。
論證勞動者更多參與收入分配的還有其他一些代表性觀點。如何傳啟認為,純利潤是企業和職工的合作成果;企業市場價值增值更多地決定于企業知識資本的變化,而知識資本增值是企業和職工共同創造的。這種觀點實際上否定了活勞動是價值增值的唯一源泉。王文龍、劉寧認為,資本與普通勞動只是實現了價值轉移,而歷史遺留的技術實現生產力的提高,創新勞動通過技術外部性實現價值增殖。歷史傳承的生產力所創造的財富除了支付資本與勞動的租金外,剩余部分將作為公共財產在社會公民之間進行在分配。事實上,歷史遺留的技術是非勞動要素,把價值增殖歸結為是技術的功勞是要素價值論的變種。還有一些人提出工資應當達到勞動力價值的水平,但“勞動力價值”談的是本質而不是具體數額。最接近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是用勞動價值論來論證。陳延宏認為,根據勞動價值論,總體活勞動應該得到他們創造的剩余價值的一部分。不過這種觀點不能回答:剩余價值都是活勞動創造的,為什么只應當占有一部分?同時也沒有回答使用價值是由誰創造的。
按要素分配的客觀必要性在于必要而稀缺的生產資源具有不同的所有者。但生產要素對價值形成和對使用價值創造的“貢獻”只是要素所有者參與分配的前提,并不能決定要素分配的比例和數量。在市場中,勞動力、私人資本和社會資本之間的分配比例不是也無法由貢獻大小決定的; “創造者”的“貢獻”和“創造條件”的“貢獻”之間不存在確定的數量關系。要素間分配比例是由勞動市場供求狀態、要素地位、政治法律、社會文化等諸多因素決定的。盡管剩余產品的價值和使用價值都是勞動創造的,社會資本獲得的稅費也是勞動創造的,但大量剩余為資本家所占有,僅僅在于資本家是企業的主導者和組織者。由于勞動者只是勞動力的出售者,勞動者所獲得的報酬只是勞動力的市場價格或租金。
道義要求社會對市場勞資分配關系進行重建。勞動者對社會經濟的貢獻,就是充當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生產者和創造者。站在人類的角度上,人的勞動是對社會生產的最終貢獻或唯一貢獻,也是對社會文明進步的最終貢獻和唯一貢獻。勞動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廣大勞動者是推動生產力發展的根本力量。一些馬克思主義者經常說,財富創造和財富分配是兩回事。實際上,財富創造和市場分配是兩回事,社會對財富初次分配的調控和再分配與財富創造并不是沒關系。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者經常指出,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主張和消滅剝削的結論,不是通過勞動價值論、剩余價值論證明資本主義不公正得出來的,而是通過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財產關系)和財富生產方式決定財富分配關系的原理得出來的。這雖然正確,但不夠全面。資本主義阻礙生產力的發展,根本原因是資本家對勞動創造的剩余價值和剩余產品的剝削,壓制了社會的消費需求能力,資本家以剩余價值為生產目的,限制了投資需求空間,經濟危機就是這一道理的最明顯揭示。從根本上說,不公正與非效率、公平與效率,存在著高度的統一。社會主義公有制道路的主張,既是順應客觀經濟規律、滿足生產力發展要求的明知之舉,同時也是實現社會公正、增進廣大勞動人民利益的正義呼聲。馬克思的《資本論》在闡述經濟發展規律的同時,也對資本主義的殘酷剝削進行了有力控訴,全書從頭到尾都充滿著對勞動創造財富和價值,資本家剝削剩余產品和價值這一基本道理的分析和論證。按照馬克思的分析,正是無產階級遭受的剝削日益嚴重,才成為資本主義的掘墓人。馬克思滿懷激情地這樣表達了《資本論》的基本結論:資本主義私有制(私有財產)的喪鐘就要響了,剝奪者就要被剝奪了。
勞動創造價值、勞動創造財富的真理和事實,是一切財富——有所有權的靜態財富即財產——由全體勞動人民所占有的倫理性基礎。勞動人民要實現對一切財富和財產的占有,就必須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實現十七大所說的共同享有,這是激勵社會主義革命家和無數革命先烈的理想和信念。在未能實現公有制的國家,以及公有制國家無力實現公有制的領域,就應當對企業主導者的地位予以節制,使資產者的利益限制在必要的范圍比如引致投資所需要的范圍內。此外,發展經濟要以人為本,把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作為黨和國家的一項重大方針,使勞動者獲較多的勞動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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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12頁.
[11] 程恩富、汪桂進:《價值、財富與分配“新四說”》,《經濟經緯》,2003年第5期。
[12] 程恩富:《現代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四大理論假設》,《中國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
(原載《貴州社會科學》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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