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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私有企業主能否當選勞動模范和加入中國共產黨問題的再思考

陳寒鳴 · 2010-02-22 · 來源: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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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私有企業主能否當選勞動模范和加入中國共產黨問題的再思考

                 陳寒鳴

私有企業主社會地位不斷上升的重要表現之一,就是私有企業主也可以選勞動模范、加入中國共產黨了。私有企業主當選勞動模范早已不是新聞,而關于其加入中國共產黨方面的情況,則據中共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中國民(私)營企業研究會共同組織的調查顯示,到2006年,“私營企業主1/3是黨員”。調查結果表明,私營企業主的黨員比例近年來上升很快。大型、特大型私營企業主中的黨員比例更高。調查課題組專家認為,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相當復雜,許多人在開業之前已經是黨員,近10多年來又有大量黨員干部和黨員知識分子“下海”經商,壯大了黨員私營企業主的隊伍。這種狀況令有識之士頗感憂慮:“全國才六七千萬中共黨員,僅為13億人口的百分之五左右,但在私營企業主中卻占了三分之一,而且‘大型、特大型私營企業主中間的黨員比例更高’。僅從簡單的比例上分析,是不是有點不太正常?……他們究竟是憑什么如此迅速地致富,讓那么多黨外群眾跟不上‘時代前進的步伐’?是他們智商、情商什么的都高人一籌?還是有開拓市場、財源廣進的絕活?”(徐林林:《“私營企業主1/3是黨員”引人思考》,載 2005年2月16日 《中國青年報》。)共產黨員是干什么的?共產黨員是自覺自愿地為推翻剝削階級統治、消滅一切剝削制度和剝削現象、實現共產主義而奮斗終身的無產階級先鋒戰士,而在如今的中國,在共產黨處于執政地位的情況下,卻一方面是工農勞動群眾中的大多數處于貧困狀況,另方面卻是1/3的私營企業主是中共黨員。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共產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本應吃苦在前、享樂在后,“關心群眾疾苦,時刻把人民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尤其要關心那些生產和生活遇到困難的群眾,深入到貧困地區、困難企業中去,深入到下崗職工、農村貧困人口、城市貧困居民等團難群眾中去,千方百計地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要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實實在在地為群眾謀利益,帶領群眾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胡錦濤:《堅持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新華社 2003年1月2日 北京電。)面對著貧富兩極分化愈益嚴重的現實,面對著處于困難境地的工農勞動大眾,每位共產黨員是否都應想想:我無愧為一位共產黨員嗎?我忠實踐履了在鮮紅的黨旗下發出的神圣誓言嗎?!

其實,當私有企業主當選勞動模范之事不僅發生在一些省市,而且將形成全國性、全局性重大影響時,馬克思主義者即已撰文明確提出自己對這事的觀點,如:

   

在私營企業主應否評選為勞動模范問題上兩種觀點分歧的實質  

                     馮寶興  

企營企業主能不能當選為勞動模范?有沒有資格參加勞動模范的評選?實際上是一個如何判定私營企業的所有制屬性的問題。如果私營企業是資本主義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主就是剝削者,沒有資格當勞動模范;如果私營企業是社會主義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主就不是剝削者而是勞動者,就有資格當選勞動模范。  

可這個問題,被鄧小平評為“一個字都不能動”的十三大報告指出:“私營經濟是存在雇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份”,“私營經濟雇傭一定數量的勞動力,會給私營企業主帶來部分的非勞動收入”。這是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科學語言,界定了私營企業就是資本主義性質的企業。雇傭勞動與資本是一對相互對立而又互為條件的范疇。馬克思有一本著作的書名就叫《雇傭勞動與資本》;在《資本論》中,馬克思進一步闡明了它們的涵義。雇傭勞動的人格化就是雇傭勞動者,資本的人格化就是資本家。雇傭勞功者,就是受資本家雇傭的雇工,就是把自己的勞動力作為商品出賣給資本家的人。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是再生產勞動力所需要的費用;包括勞動者本人的生活費用、勞動者的家庭生活費用和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勞動技能的費用。資本家與雇傭勞動者訂立在某一時限內購買勞動力商品的契約,遵循等價交換的原則,按照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支付雇傭勞動者的工資,就取得了在某一時限內的勞動力商品的使用價值的消費權。消費勞動力使用價值們過程就是驅使勞動者進行勞動,創造剩余價值的過程。在這個過程創造出來的價值在數量上大于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所以資本家在按照勞動力的價值付給雇工的工資以后,還有一個剩余量,就是“剩余價值”,被資本家無償占有。這就是資本主義剝削的實質。十三大報告說私營經濟是存存雇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份,就是說私營企業主行使勞動力使用價值的消費權而占取了雇工創造的剩余價值。所以,私營企業就是資本主義性質的企業,私營企業主就是剝削者。關于這一點,中共中央1989年8月28日《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明確指出:“私營企業主同工人之間實際上存在著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不能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598頁)鄧小平于1979年1月17日在會見原工商界“五老”的談話中說:“要落實對原工商業者的政策,這也包括他們的子女后輩。他們早已不拿定息了,只要沒有繼續剝削,資本家的帽子,為什么不摘掉?”(引自《百年潮》雜志1999年第11期第17頁)鄧小平在這里指出,摘掉資本家的帽子,必須以沒有剝削為前提。私營企業主對其雇傭的工人進行剝削,就是資本家,自然沒有當勞動模范的資格。  

現在有些人主張私營企業主有資格當勞動模范,在有些地方的實際工作中,已經把私營企業主評選為勞動模范。這種情況主要是在十四大特別是十五大以后發生的。其所以發生這種情況,是出于對十四大和十五大精神的誤解和曲解。  

有一種觀點說:把私有經濟視為資本主義的東西,是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形成的觀點;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私營經濟就成了社會主義經濟的有機組成部分。這種觀點認為,在國有制企業相互之間的交換關系中,沒有發生商品所有權的轉移,所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與市場經濟是不可能結合的,必須有私營經濟參加進來,才能在不同所有制企業之間的交換關系中實現商品所有權的轉移,才能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好比“八寶飯”,私營經濟是“八寶飯”中不可缺少的“一寶”,沒有它,就不能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又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唯一實現形式,所以私營經濟就成了社會主義經濟的有機組成部分。這種觀點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是錯誤的。按照馬克思主義、鄧小平理論,社會主義經濟與資本主義經濟的本質區別,在于生產資料與勞動者結合方式的不同,而不在于實行計劃經濟體制還是市場經濟體制。私營企業之所以是資本主義性質的,不是由私有企業之間的交換關系決定的,而是因為在私營企業中,勞動者是以雇傭勞動者的身份而不是以主人翁的身份與生產資料結合的。在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揚經濟的實踐中,實行企業法人制度,在政府代表國家行使國有資產所有權的基礎上,使國有企業行使法人財產權;各個企業有了法人財產權,在相互間的商品交換中,發生了法人財產權的轉移,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適應市場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從而能夠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私營經濟的存在,是由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決定的。到了社會主義高級階段,剝削消滅了,私營經濟不存在了,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仍將繼續實行。早在1979年,鄧小平在《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一文中就提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的設想,他說:“這是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是全民所有制之間的關系,當然也有同集體所有制之間的關系”(《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236頁)。在這個模式中沒有私營經濟,這個設想實際上是社會主義高級階段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  

有一種觀點說:十五大報告作出了“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的論斷,因而私營經濟就是社會主義經濟的組成部分。這種觀點的錯誤在于:把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上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經濟等同起來了。我國當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于生產力總體水平不高,決定了公有制的社會主義經濟只能在主體范圍內存在,不可能擴大到全社會的經濟領域,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即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的存在,對于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不可缺少的。因此,參與初級階段的市場交易活動的,就不僅有公有制的社會主義經濟,而且還有勞動者私人所有制的個體經濟成份和建立在雇傭勞動關系基礎上的私營經濟即資本主義經濟成份。這種由多種經濟成份參與的市場經濟之所以被命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因為:第一,包括生產資料、消費品和服務的交場交易總量中,公有制的社會主義經濟處于主體地位;第二,這種市場經濟是在全民所有制即社會主義國有制經濟制度的主導作用之下形成的;第三,這種市場經濟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之下運行的。市場是交易活動的“總和”,個體、私營、外資經濟在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交易活動中,成為這個“總和”的重要組成部分的事實,并并沒有也不可能改變私營經濟的資本主義性質。  

有一種觀點認為,十五大確定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上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并已通過法定程序載入憲法,因而私營經濟已經從社會主義制度之外,進入社會主義制度之內,私營經濟就成了社會主義經濟的組成部分,有些經濟學者甚至認為私營經濟已經成為社會主義經濟的經濟基礎。這種觀點的錯誤在于,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同社會主義制度等同起來了。江澤民同志在十五大報告中說:“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這一制度的確立,是由社會主義性質和初級階段國情決定的:第一,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必須堅持公有制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第二,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需要在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第三,一切符合‘三個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應該用來為社會主義服務。”江澤民同志這段論述,清楚地說明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與社公主義經濟制度是有區別的,兩者之間不能劃等號。如果兩者之間可以劃等號,那么,江澤民同志所說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就可以表述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社會主義制度”,而這是說不通的。江澤民同志的論述中的第一點,清楚地說明了在“基本經濟制度”中,只有居于主體地位的社會主義公有制這一部分才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而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只能以公有制為基礎,包括私營經濟在內的“一切”非公有制經濟成份都不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經濟基礎。江澤民同志論述中的第二點,強調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發展必須在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這就清楚地說明了個體、私營、外資經濟的發展必須限制在非主體即輔助范圍內,私營經濟不是公有制經濟,不是社會主義經濟。江澤民同志論述的第三點中所說的符合“三個有利于”的“一切”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應該為社會主義服務,這個“一切”,指的是社會主義以外的所有制形式,即非社會主義形式,私營經濟是這個“一切”中的一部分,是非社會主義性質的。鄧小平同志關于社會主義本質的論述指出,完全合格的社會主義制度的標準,是在全社會范圍內消滅剝削。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于生產力發展水平低,還不可能達到這個標準;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決定了只能在主體范圍內消滅剝削,只能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這個基本經濟制度實質上是一個在主體范圍內實行社會主義而在局部范圍內實行非社會主義的制度;是一個在主體范圍內消滅了剝削而在局部范圍內允許剝削的制度。對于這個社會主義經濟成份與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并存的社會來說,決定這個社會性質的是它的主體部分的性質,正是由于主體部分是消滅了剝削的公有制,決定了我國社會的性質不是新民主主義而是社會主義,是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決定了我國的國體是社會主義國家。如果改變了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我國的社會就要變質。  

有一種觀點說:出身于勞動者并靠勞動起家的私營企業主不是剝削首,而是勞動者。由于我國現有的私營企業是在50年代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以后產生的,所以現在的私營企業中的大多數都是從作為勞動者的熵品生產者的化分中產生的,按照上述觀點,他們都應劃入勞動者的行列。這種觀點是違反馬克思主義的。馬克思、恩格斯的《共產黨宣言》指出:“從中世紀的家奴中產生了初期城市的城關市民,從這個市民等級中發展出最初的資產階級分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273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這就科學地說明了資本家本就是發源于勞動者當中的分化。在作為小商品生產者的勞動者當中,有些人有較高的技能,其商品的個別價值低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出售商品時得到超額利潤,其私有財產逐步增加,就雇傭工人擴大生產,成了資本家;有些人技能較低,其商品的個別價值高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出售商品時虧本以至破產,成了無產者,不得不把自己的勞動力作為商品出售,受雇于前者。這是價值規律發生作用的必然結果。所謂勞動起家,指的是私營企業的開辦費(馬克思稱為“原預付資本”)是勞動者的積蓄。關于這個問題,馬克思說:“經過若干年或者說經過若干個再生產期間,原預付資本就會被資本家消費掉,因而消失了。……經過若干年以后,資本家占有的資本價值就等于他在這若干年不付等價物而占有的剩余價值額,而他所消費的價值額就等于原有資本價值。……他的原有資本的任何一個價值原子都不復存在了。”(《資本論》第一卷第625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這這就科學說明了私營企業主的資本完全是是由無償占取的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構成的。因此,尼論私營企業主原來的出身是否勞動者,是否勞動起家,私營企業主都是剝削者,不是勞動者。  

有一種觀點說:私營企業主從事經營管理企業的勞動,因而是勞動者。按照馬克思的觀點,私營企業主的管理勞動具有兩重性,即從一方面看,由于這種經營管理都是為占取剩余價值而必須進行的,因而具有剝削的性質;從另一方面看,這種經營管理又是企業勞動分工協作體系中不可缺少的環節。就后一方面說,這是一種特殊的復雜勞動,企業主由此得到的與其勞動量相當的報酬,是私營企業主的勞動收入。但在私營企業主的收入中,這種勞動收入的比重很小,其總收入的主要部分或絕大部分則是來自占取雇工創造的剩余價值。如上所述,資本家的原始投資在經過若干個再生產期間被資本家消費掉以后,這種勞動收入就成為資本家的高消費之一,資本家的高消費遠遠超過其勞動收入,還要消費掉他所占取的剩余價值的一部分。資本家的資本絕對不是由他的勞動收入構成的,而是由他無償占取的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構成的。世界上沒有不雇傭工人而能成為資本家的,這就是資本家的資本是來自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而絕非來自資本家的勞動收入的有力證明。由于私營企業主的收入的主要部分或絕大部分來的無償占取的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所以私營企業主點然也從事經營管理的勞動,但仍然改變不了他的剝削者的階級成份。  

筆者論證私營企業屬于資本剝削雇傭勞動的資本主義經濟,私營企業主是剝削者而不是勞動者,并不是主張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必須消滅私營企業。馬克思、恩格斯所創立的歷史唯物主義認為,對待一切人剝削人的生產關系應取的態度,要取決于這種剎削關系在其所處的具體歷史條件下,是促進還是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有著促進生產力發展的積極作用的一面,因而有其存在的客觀必然性。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列寧提出,在經濟不發達的國家,無產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的身量超過反動階級的力量,取得社會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無產階級政權之后,必須利用資本主義經濟成份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生產力的“幫手”。這就是列寧提出并實施的“新經濟政策”。毛澤東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后,對于從個休經濟即小商品生產的分化中產生的資本主義地下工廠,認為應當使其變為地上工廠即使其合法化。毛澤東在1956年12月7日《同民建和工商聯負責人的談話》中提出了“可以消滅了資本主義,又搞資本主義”(《毛澤東文集》第七卷第170頁)的戰略思想,以便有助于解決生產力發展水平不能滿足人民和國家需要這個社會主要矛盾。……  

私營企業作為居于主體地位的公有制經濟發展生產力的助手,既為解決就業問題,滿足人民需要,作出了貢獻,客觀上為向消滅了剝削的社會主義高級階段的過渡所需的物質基礎作出貢獻,因而私營企業主就是初級階段上工人階級發展生產力的同盟軍,是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員。因此,應當在經濟上保護其合法權益,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這在憲法和有關法律中已有明確規定,各地還出臺了許多地方法規;在政治上應使其享有應有的政治地位,現在已有越來越多的私營企業主當選為各級人大代表、被推選為各級政協的委員和工商聯領導人,參政議政;對其中貢獻突出的,也應當在社會上給予相應的榮譽稱號。私營企業主嫌資本家的名聲不好聽,可以叫私人企業家。現在許多報刊上稱之為民營企業家是不科學的,因為民營企業不僅包括私營企業,還包括公有制的集體企業。既然私營企業在初級階段有憑進生產力發展的進步作用,私人企業家就是進步人士,這個稱謂名符其實,沒有貶意。給予私營企業主的榮譽稱號,應當與其階級成份相適應。  

江澤民同志在1993年4月29日會見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代表時的講話中,說:“勞動模范是我國工人階級的優秀代表。”如果把私營企業主評選為勞動模范,就發生了階級成份的錯位。私營企業主中的優秀者當選為勞動模范,那就等于說所有的私營企業主都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從這里出發,可以推導出種種有害的后果,例如,私營企業主既然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那就不應該得到非勞動收入,私營企業的利潤就應當上交國家。這種后果當然不是那些主張把私營企業主評選為勞動模范的人們的本意,黨對私營企業的政策也是不允許這樣做的。又如,私營企業主當選為勞動模范,成了工人階級的優秀代表,就可以參加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就要變質。私營企業主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那么私營企業就是社會主義經濟的一部分,就能夠社會主義經濟一部分的名義突破憲法關于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成份只能在非主體范圍內發展的限制,獲得與公有制爭奪主體的權利,并在不受限制地發展中取代公有制的主體地位,這就會導致社會主義制度的瓦解,使中國走上打著社會主義旗號的資本主義道路。  

根據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關于私營企業主有沒有資格評選為勞動模范的分歧,不是對一項普通的具體工作的分歧,其實質是中國走什么道路的分歧。主張私營企業主有權獲得與其階級成份相適應的榮譽稱號,但無權獲得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觀點,體現的是為走社會主義道路而利用資本主義的戰略思想。主張私營企業主可以獲得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觀點,體現的是為走資本主義道路而利用社會主義的戰略思想,這正是一位資產階級自由化活動的急先鋒公開鼓吹的:用“以私有經濟為代表的民辦社會主義”取代以國有經濟為代表的社會主義的主張。筆者在這里有必要聲明,筆者并不認為,所有主張把私營企業主評選為勞動模范的人都是要利用社會主義旗號走資本主義道路;持有這種觀點的大多數人,由于沒有真正領會十五大精神,受了歪曲十五大精神的資產階級自由化言論的影響。但確有極少數人是要走資本主義道路,他們宣揚種種似是而非的謬論,給私營企業主戴上勞動模范的桂冠,就是要在社會主義陣地上打開一個突破口,以便進一步向縱深發展,一步一步地達到他們的目的。對于這樣一個事關社會主義前途的理論與實踐問題,一切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綸的理論工作者和政策研究者、實際工作者,理所當然地堅持前一種觀點,否定后一種觀點,說明后一種觀點的危害性,使受到這種觀點蒙蔽的同志回到正確方面來。  

(《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0年第3期)

  

                     資本家能當勞動模范動?  

                          周新城  

勞動模范,顧名思義,是勞動者中間的模范人物,他首先應該是勞動者。非勞動者,例如資本家,不能當勞動模范,因為他不是勞動者。這是最普通的常識。  

首先,私營企業主不是勞動者,而是資本家。這是私營企業不能參與評選勞動模范的根本依據。工人和資本家是兩個階級,這是不能混淆的。列寧在給階級下定義時指出:“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大的集團,這些集團在一定的社會生產體系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同生產資料的關系(這種關系大部分是法律上明文規定了的)不同,在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歸自己支配的那份社會財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由于他們在一定社會經濟結構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其中一個集團能占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列寧選集》第4卷第11頁)按照這個定義,私營企業主占有生產資料,雇傭工人進行勞動,并占有工人剩余勞動創造的剩余價值,因而是資本家,屬于資產階級。在私營企業里,企業主與工人之間是一種雇傭與被雇傭、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對此應該有清醒的認識。當然,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里,私營企業的經營活動受到整個政治、經濟環境的制約,私營企業主與工人之間的關系,同資本主義國家里資本家與工人之間的關系會顯示出若干不同的特點。例如,工人階級掌握政權,可以引導私營企業朝著有利于社會主義經濟的方向發展;由于公有制占主體、國有經濟占主導,對私營經濟具有控制力、影響力,因而私營企業主與工人之間存在一定的共同利益。但這并不會改變私營企業主的資本所有者的屬性,也不會改變私營企業主與工人之間雇傭、剝削關系的根本性質。  

有人認為,私營企業主,特別是其中直接從事經營管理的私營企業主,他們從事管理工作,那不是勞動嗎?他們怎么能不算勞動者呢?毫無疑問,作為經營者的私營企業主是從事實際管理工作的,這一點不同于單純的食利者。但正如馬克思指出的,資本家的管理職能是兩重的:一方面它有組織社會勞動的職能,即把各種生產要素包括勞動力有效地組織起來的職能;另一方面它又有剝削的職能,即通過管理榨取工人的利余價值。私營企業主從事經營管理活動并沒有使得他由剝削者變成了勞動者。謂予不信,可以查一下私營企業主的資本的來源,除了某些由個體經濟發展而來的私營企業,其初始資本來自自己的勞動外,私營企業本身資本的積累無一例外都是由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轉化而來的,否則靠企業主自己的雙手,從哪兒弄到幾千萬、上億元的錢呢?顯然,把私營企業主當作勞動者,甚至當作值得大家學子的最優秀的勞動者,就混淆了資本家和工人的階級界限,錯把資本家當工人。產生這種錯誤觀點,從認識角度看,是同認為只要把經濟搞上去,何必去問他是資本家還是工人有所關聯。這個邏輯似乎是合理的,然而這個觀點是違背馬克思主義基本常識的。  

其次,私營企業不是社會主義性質的,而是資本主義性質的。在理論上必須區分一種經濟成分的經濟性質和經濟作用。毫無疑問,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于生產力的落后及其發展的不平衡,個體經濟、私營企業、三資企業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是有積極作用的,因此,我們在政策上不僅允許而且適當鼓勵和支持它們的發展。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不僅是一種方針,而且黨的十五大把它確定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順便說一下,某位省長把這一點只說成是“方針”,這是不確切的,因為方針是可以改變的,但“基本經濟制度”卻是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都不能改變的),然而這并沒有使私營企業的性質發生變化。一種經濟成分的性質取決它內部的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取決于生產資料所有制、人們在生產過程和分配過程中的相互關系。私營企業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制基礎上的,企業主與上人之間是雇傭與被雇傭、剝削與被剝削關系,因此,私營企業的性質只能是資本主義的。盡管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以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國有經濟對整個國民經濟具有控制力、影響力、引導力,我國的私營企業會具有與資本主義國家的私營企業不同之處,但這終究只是外部的影響,沒有改變私營企業內部的經濟關系,因而也不可能改變私營企業的根本性質。有人往往注意到私營企業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就不敢提私營企業的經濟性質,仿佛一說是資本主義性質,就會影響私營企業發揮積極作用了。這種顧慮是不必要的。既然黨的十五大和《憲法》都寫上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私營經濟的發展,只要是正當經營,不僅在理論上承認是需要的,在法律上它是得到保障的,根本沒有必要戴上一頂“紅帽子”,否定它的資本主義性質。我們主張實事求是,私營企業對我國當前國民經濟發展有著積極作用,我們就支持它發展;私營企業主雇傭和剝削工人,我們就指出其資本主義的性質。既不要因為私營企業是資本主義性質的,就否認它的積極作用;也不要因為私營企業對發展經濟具有積極作用,就否認它的經濟性質,進而模糊私營企業主與工人的階級界限。  

我們應該學習列寧在蘇聯新經濟政策時期對待租讓制的態度。他針對黨內一些同志的思想疑慮,指出:“邀請外國資本家到我國來,這是否正確?這是正確的。”因為這可以“迅速改善甚至立即改善工農的生活狀況。”“邀請資本家到我國來不危險嗎?這不意昧著發展資本主義嗎?是的,這是意昧著發展資本主義,但是這并不危險,因為政權掌握在工農手中。”“在這種條件下發展資本主義是不危險的,而產品的增加卻會使工農得到好處。”(《列寧全集》第四十一卷第239頁)租讓制的性質是資本主義的,但對工農有好處就可以采用;然而實行租讓制,沒有也不可能駁變租讓制的資本主義性質。這充分反映列寧作為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原則堅定性和策略靈活性。  

“個體私營經濟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主張私營企業主可以當勞動模范者以此作為論證私企老板可以當選勞動模范的理由。的確,黨的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這一提法并沒有改變我們黨對私營企業的性質的看法。必須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經濟”嚴格區分開來,前者是指社會主義條件下的一種運行機制,參與這種運行機制的行為載體可以是公有制經濟,也可以是非公有制經濟;后者是指經濟的性質,只有公有制經濟才可以叫社會主義經濟,非公有制經濟由于它們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礎上,是不屬于社會主義經濟的。私營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不等于說它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經濟中,經營者與工人都是企業的主人,他們是平等的勞動者,只是分工不同而已,經營者當然可以參加評選勞動模范;私營企業在性質上不是社會主義的,私營企業主和工人是雇傭與被雇傭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他連勞動者都不是,憑什么參加評選勞動模范呢?  

“政府要創造一種平等競爭環境,不得歧視個體私營經濟。”這是主張私營企業主可以當勞動模范的又一理由。這一理由真讓人哭笑不得,他把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扯左一起了。我們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為國有經濟、集體經濟等公有制經濟,以及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三資企業等非公有制經濟,創造一個平等的競爭環境。這是就經濟運行的各種種規章制度而言的,在經濟運行規則方面,不同所有制經濟一律平等,不得歧視私營企業。至于是否可以參與評選勞動模范則是另一回事。參與評選勞動摸范,首先要是勞動者。不足勞動者者就不能評選為勞動模范,這并不是歧視私營企業主,而是由這項工作的性質所決定的;這也不是破壞了“平等競爭環境”,而是因為私營企業主不屬于評選范圍。你認為哪個私營企業主優秀,需要給予榮譽稱號,可以評他為“優秀企業家”、“先進企業經營者”等等,但不能評為勞動摸范,因為他不是勞動者。  

第三,把私營企業主評選為勞動模范,不是“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而是對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這一黨的思想路線的歪曲。我們要弄清楚解放思想的含義。什么叫解放思想?有人認為只要同過去的看法、已有的結論、常見的觀點不一樣,就是解放思想,就是更新觀念,因而把解放思想理解為標新立異,甚至不問青紅皂白,把中央的有關規定都當作束縛思想的框子要來“打破”。……是不是解放思想,決不是看你敢不敢說前人沒有說的話、敢不敢做前人不弱做的事,而是看你能不能拋棄不符合實際的錯誤觀點,使思想符合實際。……作為一個領導干部,切忌打著“解放思想”的旗幟,蠻干胡來。  

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最大的實際。我們的思想必須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客觀實際。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有兩層含義:一是就社會性質說,我國已進入社會主義社會,決不允許倒退到資本主義社會去,因此,我們必須分清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堅持公夜制為主體;必須分消工人和資本家,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在這方面不能有半點含糊。二是就發展程度來說,我國還處于初級階段,決不允許實行超越階段的方針政策,因此,我們要堅持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允許并適當鼓勵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存在和發展。在這方面也應該堅定不移。必負把這兩方面統一起來,只強調某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例如,只強調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而抹煞社會主義經濟和資本主義經濟、工人和資本家的區別,并不是思想解放,因為這樣做并不符合客觀實際。  

要“打破框框”,“沒有先例可以創造先例”,這是主張私營企業主可以當勞動模范者以此作為論證私企老板可以當選勞動模范的又一理由。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是無所畏懼的。“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我們的領導干部應該具備這種精神。但問題在于,過去的“框框”對不對,要“創造”的先例有沒有道理?如果“框框”已經過時,不再符合實際情況,我們才要去打破它;只有在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需要根據新的情況制定新的政策時,才要去創造先例。工人和資本家是兩個階級,界限分明。資本家不是勞動者,不能評為勞動模范,這個“框框”反映了客觀實際,怎么袍打破呢?從階級劃分來說,并沒有出現新的情況,工人就是工人,資本家就是資本家,為什么要“創造”把資本家評歹勞動模范的“先例”呢?唯物主義者要從實際出發,決不能違背客觀實際。個人主觀隨意地去打破框框、創造先例,決不是唯物主義的態度。  

從私營企業主評為勞動模范這件事,反映出我們的某些干部政治觀念淡薄,把馬克思主義最基本的東西都忘記了!……干部不講馬克思主義、不講社會主義的那種混沌的思想理論狀態,對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是極為可怕而危險的事。  

(《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0年第4期) 

 

至于對私有企業主加入中國共產黨問題,有人認為黨的一系列關于私營企業主不能入黨的文件和中央領導同志的講話都已經過時了,現在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他們公開撰寫文章、發表講話,著重批判中發89年9號文件。他們認為,私營企業主來源于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機關干部,絕大多數屬于工人階級,其工作也是一種勞動,屬于勞動者。他們還認為,應該淡化或者重新界定“剝削”的含義,同時應該淡化和廢棄“一百多年前馬克思提出的階級的概念”。更有人認為私營企業主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是社會精英,因此,“不僅應允許私營企業主入黨,而且要委以重任”。主張私營企業主入黨的人,提出的理由大致可以歸納為五點:(一)發展私營企業主入黨不會改變黨的階級基礎。他們認為,中國現階段的私營企業主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在黨的政策的鼓勵下發展起來的。“中國的私營企業主階層可以說是扎根在社會主義的土壤上,從無產階級這根參天大樹上新生的一條嫩枝,既有小資產階級性質,又具有明顯的無產階級性質”。“私營企業主與雇員的關系,不是純粹的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而更多地體現在政治上是平等關系,在生產經營中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在經濟上是有償自愿的”。“私營企業主不是剝削者。他們既是勞動者,又是投資者。私營企業主收入中的利潤部分,是憑其資產和資本所有權而獲得的收入,是按資分配,不能同剝削劃等號”。(二)發展私營企業主入黨不會影響黨的先進性。他們認為,私營企業主創辦的企業,擴大了勞動者就業的途徑,找到了一條與人民群眾一起走向共同富裕的補充道路。私營企業主對社會的貢獻大于向社會的索取。私營企業主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是發展經濟的能人和社會精英,吸收其入黨,符合“三個有利于”的標準。(三)黨員標準要隨著不同時期而變化。他們認為,現階段黨員的標準應是開拓創新、懂經營、會管理,能夠帶領群眾共同致富。既然現階段黨的中心任務是發展經濟,那末,吸牧在經濟建設中有突出貢獻的私營企業主入黨,乃是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四)黨的現行政策應該一致。他們認為,既然允許黨員成為私營企業主而又留在黨內,私營企業主卻不能入黨,這在政策上是矛盾的。既然承認私營經濟發展,就不能把發展私營經濟的優秀分子排除在黨外。(五)私營企業主要求入黨,是積極的舉動。他們認為,如果把私營企業主排除在黨外,這部分人就會被其它政治力量拉過去,對我們黨的事業不利。況且黨在私營企業中開展工作,也需要私營企業主的支持和配合。馬克思主義學者理所當然地要對這些錯誤觀點進行很嚴肅的批評,如馮寶興同志就有一篇很受廣大職工群眾、工會工作者和工運理論研究者歡迎的文章:

對一些私企老板加入中國共產黨現象的理論觀察  

                 一  

 1989年8月28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中發1989年第9號文件),文件說:“私營經濟是社會主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私營企業主的正當經營和合法權益,應當受到保護。我們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私營企業主同工人之間實際上存在著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不能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新時期黨的建設文獻選編》第456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這個文件是經過全國組織部長會議討論后作出的,江澤民同志于 1989年8月21日 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說:“私營企業主,國家要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次會議的文件里面講,私營企業主不能入黨,我贊成這個意見。我們黨是工人階級先鋒隊,如果讓不愿放棄剝削、依靠剝削生活的人入黨,究竟要建成一個什么樣的黨。”(上書第442頁)由此可見,這是以江澤民同志為領導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運用鄧小平理論,針對私營經濟合法化后出現的新情況作出的第一個黨建文件,它劃清了黨的社會政策與建黨原則的界限,對于保持黨的工人階級鋒隊的純潔性,具有現實的針對性和深遠的指導作用。  

但從九十年代中期開始,一些地區就出現了違反這個文件的規定、公然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的情況。如地處沿海發達地區的某一個鎮,從1994年就大批發展私營企業主入黨,許多私營企業主還擔任了黨的支部書記。該市組織部的一個干部說,這種現象“在經濟相對發達的農村地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此類情況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私營企業主成為黨員,就會介紹其他私營企業主入黨;私營企業主當了黨支部書記,就會為私營企業主入黨敞開大門。在這種情勢下,1999年南方某省三市就有858名私營企業主正式提出入黨申請,占三市私營企業主總數的42%。值得注意的是,這一趨勢已經蔓延到了北方,有人說:“非公企業一些職工,甚至有一些企業的投資者、所有者,也迫切要求加入黨的組織。在非公企業中建立黨的基層組織,加強黨建工作,已是迫在眉睫。”尤其令人不解的是,有一篇題為《促進個體私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暑名文章提出:“那些確實守法經營,為社會做出貢獻的私營企業老板,可以吸收入黨。”守法經營是私企老板必須遵守的公民義務,向國家交稅是私企老板對社會的起碼貢獻。按照這個標準,許多私企老板都可以入黨了。這樣做的結果是中國共產黨的變質。  

                               二  

為什么某些地區黨的組織竟然違反黨的紀律,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呢?筆者認為,在違反黨紀的背后,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這就是歷史唯物主義關于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相互關系的客觀規律發生了作用。  

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說:“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這說明了我國初級階段社會的經濟基礎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在1978年,公有制是當時社會唯一的經濟基礎,經過二十年的改革,包括私營經濟在內的非社會主義的所有制已經成為社會經濟基礎的組成部分。在非社會主義所有制的經濟基礎上,必然要在意識形態領域和政治領城產生與其相應的上層建筑。我國幅員廣大,各地發展很不平衡。從全國看,社會主義公百制在經濟基礎中仍居主體地位,因而我國上層建筑的主體仍然是社會主義的。但在某些局部地區,私營經濟成份已經在當地向經濟基礎中占了主體地位。私有企業主成了當地經濟領域的主體力量之后,已不滿足于法律賦予的參政議政地位,而是要求在當地的政治上層建筑中占據主體地位。但依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在上層建筑中居于領導地位的是中國共產黨。在這種條件下,私營企業主要在政治上層建筑中占據主體地位的可行辦法就是參加共產黨,使自己在共產黨的名義下掌握當地的政權。這就是某些地區私營企業主迫切要求入黨并有一部分已經入黨的社會根源。  

從某些地區黨的基層組織來說,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隨著縣鄉以下公有制企業的“改制”,包括鄉鎮企業在內的當地工商企業,其主體已經是私營企業。黨的基層組織,要辦什么事情,必須依靠私營企業,于是就產生了基層組織“傍大款”的現象;有些黨的基層組織要辦事而手中無錢,就急于拉私營企業主入黨出資撐腰。據《中流》2000年第7期所載《話說“老板黨員”、“老板書記”》一文披露:“河南省新鄉市一位私營企業主稱,他曾對幾次三番來拉他入黨的村黨支部書記說:‘那些黨員去外邊參加組織生活,誰知道都組織點啥,我也想在企業里成立支部,得叫我當書記才成。要是光讓我當黨員,系恨紅頭繩,叫我出錢干這干那,那不劃算。’”這位私營企業主的自白,說明了當地的基層黨組織拉私營企業主入黨,是為了要私營企業主出錢,而私營企業主出錢的條件是要掌握本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權。二是企圖用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的辦法,使私營企業受黨組織的支配。《中國改革報》2000年6月26日發表了一篇題為《發展非公經濟必須加強黨建工作》的署名文章,這篇文牽在論述私營企業中黨的基層紐織的任務時,提出非公百制企業的黨組織不是企業的附庸,要協助和監督私營企業主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促進企業健康發展,這些意見都是正確的;但與此同時也提出了一條這樣的意見:“要通過發揮黨員的作用,為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建言獻策,把黨組織的意圖轉化為企業的決策和行動。”筆者認為,建言獻策當然是應當的,但只能供私營企業主參考,不能把黨組織關于決策的意見,一定要私營企業主接受,轉化為企業的決策和行動。這樣做,就意味著奪了私營企業主的自主經營權,實際上否定了私營企業主對其生產資料的所有權。私營企業主的這種所有權的實現就是自主經營、自主決策、自負盈虧。如果黨組織的意圖發生失誤,導致企業虧損,黨組織能賠償私營企業主由此造成的損失嗎?企圖通過發展私營企業主入黨,從而把私營企業駁變成由共產黨支配調動的企業,這是根本行不通的。私營企業的存在,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決定的,是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企圖用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的辦法改變私營企業的性質,就是企圖的上層建筑的力量改變經濟基礎。這種違反客觀規律的意圖和行動只能適得其反,甚結果不是共產黨改造了私營企業的所有制屬性,而只能是私營企業主改造了堯產黨,導致共產黨喪失其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本質。  

三  

自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在意識形態領域,出現了一股違背鄧小平理論、違背十五大路線的逆流。這股逆流否認私營企業的資本主義性質,給私營企業戴上社會主義的桂冠,從而否認私營企業主是剝削者,給私營企業主戴上勞動者的桂冠。推動這股逆流的大多是在人民群眾中有著廣泛影響的國內著名的理論家、政治家,倫們把一部分黨組織的思想搞亂了,為私營企業主加入中國共產黨作了輿論準備。為了證明這股逆流是不容否認的事實,這里舉出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供讀者研究。  

這股逆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用改動十五大報報告重要論斷的手法論證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  

1、江澤民同志在十五大報告中說:“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江澤民同志對此作了如下說明:“這一制度的確立,是由社會主義性質和初級階段國情決定的:第一,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必須堅持公有制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第二,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需要在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第三,一切符合‘三個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應該用來為社會主義服務。”這就十分清楚地說明了在基本經濟制度中,只有“公有制為主體”的這一部分才是社會主義經濟成份,而公百制灼卜的其他經濟成份都是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所以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實質上是一個在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為主體的條件下,社會主義經濟成份與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并存的經濟制度。但《認真學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理論》一文的作者卻說:“應該如實地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理解為是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這一“理解”完全違反了江澤民同志對基本經濟制度的說明,而是按照作者自己的主張,把江澤民同志在“基本經濟制度”前的限定詞“一項”改為“社會主義”。這樣一改,包括在基本經濟制度中的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就都成為社會主義的了。私營經濟也就被戴上了社會主義的桂冠。  

那么,對江澤民同志所說的“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必須堅持公有制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這個明確地界定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只限于公有制的科學論斷,這篇文章的作者作何解釋呢?上述文章的同一作者所作的題為《再論認真學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理論(下)》又說:“至了十五大報告講的,‘必須堅持公有制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我認為,這里講的‘基礎’可以理解為是‘主體’。”文章反對“把非主體的非公有制經濟排除在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即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之外”。凡是稍有點馬克思主義常識的人,都不會不知道“基礎”與“主體”的涵義。“基礎”是屬于生產關系的范疇,“主體”則是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多種經濟成份的情況下,哪一種經濟成份超過50%的份額。“基礎”與“主體”在其涵義上是兩個毫無關聯的概念。那么,這篇文章毫不掩飾地說:“我一直強調‘主體’和‘非主體’相結合,構成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作者把江澤民同志所說的“基礎”改為“主體”,店于非主體地位的私營企業主剝削雇工的私營經濟竟然成了廢除了剝削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組成部分,戴上了社會主義的桂冠。  

2、江澤民同志在報告中說:“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個論斷與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是有緊密聯系著的因果關系。基本經濟制度中既然包括著公有制經濟即社會主義經濟成份與非公有制經濟即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因而基本經濟制度在運行中構成的市場經濟,也就包括著社會主義經濟成份與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市場是交易活動的總和。在初級階段的市場交易總和中既然包括著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為什么被命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呢?這是因為:第一,由于公有制經濟成份即社注義經濟成份是主體,在包括生產資料、消費品和服務業在內的市場運行中,社會主義經濟成份也占主體地位;第二,社會主義國有經濟在市揚運行中起著主導作用;第三,市場運行處于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宏觀管理和調控之下。江澤民同志的上述論斷,一方面說明了個體、私營、外資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居于重要地位,界定了它們是“非公有制經濟”,是非社會主義的;同時也說明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經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后者僅指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并不包括非公有制經濟成份在內。  

有一篇《再談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文章說:“改革開放以后,非公有制經濟逐步得到發展,從長期作為公有制的一種‘補充’,發展到黨的十五大正式確認為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體現了對建設社會主義道路內涵認識的逐步深化和進步。”可是,查遍十五大報告,哪里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提法呢?十五大報告的提法是“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包括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在內的。這篇文章為了論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竟然把“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改為“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文章繼續說:“在分配問題上,從過去簡單地認為社會主義只有按勞分配一種分配形式,發展到現在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實行把按勞犧己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的新的分配方式,包括按資、按股、按技術的多元分配方式。現在……外資、……私營企業都可以到國有企業參股,都可以收購兼并效益不好的國有企業,……這些過去都誤認為是姓‘資’的東西,現在不也都姓‘社’了嗎?”這篇文章就是這樣地用篡歐十五大論斷的手法把外資經濟、私蘿經濟以及按資分配,都戴上了社會主義的桂冠。  

二、在社會主義制度能夠利用市場機制問題上與鄧小平理論唱反調,論證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  

鄧小平說:“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計劃經濟不等于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于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373頁)“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236頁)“為什么一談市場就說是資本主義,只有計劃才是社會主義呢?計劃和市場都是方法嘛。只要對發展生產力有好處,就可以利用。它為社會主義服務,就是社會主義的;它為資本主義服務,就是資本主義的。”(同上書第203頁)鄧小平在這里提出了:不是經濟手段決定社會制度的性質,而是社會制度決定它所利用的經濟手質的性質。  

鄧小平的上述論斷已為近年來的實踐所證明。近年來,我國市場上發生的多種價格戰,大多是在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之間或國有控股企業之間進行的。這就無可辯駁地證明了就是在同屬國有的企業之間也在進行著為爭奪市場份額的競爭,國有企業已經成為市場競爭主體。這就打破了國有企業之間不可能發生商品交換關系的傳統觀點。這里的關鍵在于實行什么體制。我國的實踐表明,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政府代表國家行使國有資產所有權的基礎上,實行企業法人制度,授權國有企業行使法人財產權;各個國有企業有了法人財產權,在相互的商品交換中,發生了法人財產權的交換,就能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適應市場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這里還要指出,一些嚴謹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也得出了公有制可以實行市場經濟的結論,如美國者名經濟學家薩繆爾遜認為:“市場經濟主體最基本的特征是自負盈虧,只要分清了企業的所有權和管理權,實現真正的自負盈虧,就可以形成一個正常的市場主體,而與所有制性質并無直接關系,公有與私有都是沒有關系的。”西方產故理論權威科斯也認為:“由于西方經濟學的整個理論體系是以私有制已經存在的假設為前提的,這就很容易推出私有制是市場經濟唯一前提的結論。而我們現在能看到的市場經濟只有私有制度一種,但歷史并沒有對公有制為基礎的市場經濟作出證偽。”(以上兩段引文均轉引自《求是內部文稿》2000年第10期發表的何建章的文章)  

有一篇題為《重新認識社會主義經濟》的文章,不顧實踐和理論的發展,反對鄧小平關于“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的科學論斷,提出“公有制經濟與市場經濟是不能兼容的”說法,并從這個論斷出發給社會主義經濟下了一個“新定義”,說:“社會主義經濟只能是以多種所有制為主導(引者按:這篇文章的作者歷來反對鄧小平關于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制度必須以公有制為主導),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即除了公有制經濟以外,非公有制經濟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不是外在于社會主義經濟的。”給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戴上了社會主義的桂冠。這里還要指出,這個“新定義”是一個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的悖論。按照這篇文章“公有制與市場經濟不能兼容”的觀點,在它定義的社會主義經濟中,公有制企業與公有制企業之間發生的大量商品交換行為都不能算是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只有公有制企業與私有制企業之間和私有制企業與私有制企業之間以及企業與居民之間的商品貨幣交換,才是市場經濟,因而這種“混合所有制經濟”仍然不能解決在全部經濟領域建立市場經濟問題,只有完全取消與“市場經濟不能兼容”的公有制,實行全部經濟的私有化,才能建立市場經濟。這才是這篇文章的“底牌”。  

三、在私營經濟姓“資”不姓“社”的問題上與鄧小平理論唱反調,論證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  

黨的十三大報告是以當時的總書記的名義作的。但十三大報告的總體設計是以鄧小平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作為整個報告的中心思想而設計的,鄧小平主持了十三大,十三大報告體現了鄧小平的思想。在1989年政治風波中,鄧小平擔氣卜由于總書記人選的變動會導致人們對十三大報告的懷疑,在1989年5月31日特別指出:“十三大政治報告是經過黨的代表大會通過的,一個字都不能動。”(《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96頁)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鄧小平曾對許多中央文件說過肯定和贊許的話,但肯定到“一個字都不能動”這樣絕對的程度,就只有十三大報告這一篇。因此,可以認為,十三大報告完全體現了鄧小平的思想,是鄧小平埋論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三大報告在肯定了私營經濟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存在的必要性與合法性的同時,對于私營經濟的社會屬性,作了如下的界定:“私營經濟是存在雇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份”,“私營企業雇傭一定數量的勞動力,會給私營企業主帶來部分的非勞動收入”。這就用馬克思主義的科學語言,界定了私營經濟就是資本主義經濟,在私營經濟中,勞動者是以雇傭勞動者的身份與私營企業主與占有的生產資料結合的。私營企業主獲得的非勞動收入就是雇傭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私營企業就是資本主義企業,私營企業主就是資本家。  

一篇論述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修改憲法的重大意義的文章說:“在實行計劃經濟的條件下……,把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視為資本主義的東西……”這說是說在實行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就不能把私營經濟視為資本主義的東西而應視為社會主義經濟,這樣一種論證的邏輯與上述《重新認識社會主義經濟》一文的論證是一脈相承的。按照這篇文章的觀點,私營經濟之所以是資本主義經濟,不是決定于在私營經濟中勞動者是以雇傭勞動者的身份與私營企業主與占有的生產資料結合的這種結合方式,而是決定于計劃經濟這種經濟手段,這就在全國人民面前公然同上述鄧小平肯定的十三大對私營經濟的社會屬性的科學界定唱反調,為私營經濟摘掉了資本主義的帽子,為私營企業主摘掉了剝削者的帽子。  

四、否定勞動價值論,判定私營經濟是消滅了剝削的符合社會主義本質的社會主義經濟。  

一篇題為《可持續的社會主義與不可持續的社會主義》的文章說:不但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應消滅私營經濟,而且整個社會主義(包括其中、高級階段)都“不應消滅不同于個體經濟而又適應社會主義的私營經濟”。這篇文章又說:可持續的社會主義必須具備的一個條件是要符合“社會主義的本質……鄧小平同志已經科學地概括了社含主義的本質”,包括“消滅剝削”在內。按照十三大對私營經濟的界定,私營經濟就是剝削雇工創造的剩余價值的經濟,私營企業主就是剝削者。這篇文章既主張社會主義高級階段要消滅剝削,以符合社會主義的本質,同時又主張保存建立在雇傭勞動基礎上的剝削剩余價值的私營經濟,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文章論述說這并不矛盾,文章說:“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和剩余價值論現在也爭論很多,分歧很大。爭論如此之多、如此之大,最少說明這一理論需要完善和發展。我們無法否認資本在生產中的作用,無法否認企業家在生產中的作用,無法否認馬克思在世時工人階級的局限性,無法否認科學技術及科學技術工作者在生產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這就是說,剩余價值論是不完善的。文章認為馬克思的剩余價值論不完善是由于否認了資本、管理、技術的作用。但是,我們只要認真閱讀馬克思的著作,馬克思在論述勞動價值論、剩余價值論時,充分闡述了管理與技術的作用。馬克思的確否定了資本創造剩余價值,而且科學地論證了資本本身是由剝削來的剩余價值構成的。文章要肯定,資本創造剩余價值,這不是完善剩余價值論,而是在“完善”的名義下,從根本上否定剩余價值論。這篇文章否定剩余價值論的目的,就在寸論證私營經濟是沒有剝削的社會主義經濟,是“可持續的社會主義”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否定剩余價值論的嚴重性還在于:否定了共產黨存在的理論基礎。大家知道,社會主義的理想并不是馬克思提出束的,而是在馬克思以前的空想社會主義者提出的。社會主義的理想那時之所以是“空想”,是因為社會主義理現找不到賴以實現的階級力量。馬克思發現了剩余價值,從而找到了受資產階級剝削的無產階級,無產階級就是廢除資本主義剝削、實現社會主義的階級力量,從此社會主義從空想變成了科學;馬克思主義與工人求解放的運動相結合,產生了共產黨,從而開辟了共產黨領導下的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新局面。否定了剩余價值論,認為剩余價值是資產階級創造的,那么,馬克思主義就不應當同工人階級相結合,而應當同資產階級相結合,共產黨就成為資產階級政黨,也就取消了作為工人階級先鋒隊的共產黨。  

四  

筆者如實地指出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私營經濟是資本主義經濟、私營企業主是剝削者,絕不是主張要在初級階段消滅私營經濟,恰恰相反,筆者是反對這種主張的。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對待剝削的態度,不是根據抽象的道德原則,而是要看這種剝削對當時當地的生產力發展所起的作用。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來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資本主義的剝削有促進生產力發展的進步作用的一面,是不應消滅也是消滅不了的。恩格斯說過:“社會分裂為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是以前生產不大發展的結果。”“社會階級的消滅是以生產高度發展的階段為前提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第756頁)筆者認為,我國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過渡到鄧小平所說的“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鄧外平文選》第三卷第373頁)的社會主義高級階段,生產力的發展必須達到戀樣的高度:公有制經濟能夠容納全部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就業。要達到這一步,沒有一個歷史時期的長期奮斗,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將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歷的時間無論多么長久,但它終歸是一個過渡性的歷史階段-----向高級階段過渡,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否則就初級階段了。因此,從社會發展的歷史長河的角度來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歷史階段性與過渡性的統一。在初級階段上,經濟基礎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元化,是由為高級階段創造物質基礎即將生產力發展到新高度的客觀需要所決定的。這種客觀需要,是初級階段經濟基礎中居于主體地位的社會主義經濟成份與居于輔助地位的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同時并存,兩首具有統一性的物質基礎;同時,社會主義經濟成份與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由于其社會屬性的對立,由此決定了兩者還有相互矛盾的一面。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階段性與過渡性的統一,決定了處理這種矛盾的原則是:一方面,必須充分發揮么有制經濟即社會主義經濟在發展生產力方面的主力軍作用,不斷鞏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同時又要充分發揮包括私營經濟在內的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在發展生產力方面的助手作用。如果削弱、動搖乃至取消了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就會扭轉初級階段的前進方向,使之逆轉到資本主義方向,社會主義制度就滅亡了;如果不充分發揮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發展生產力的助手作用,就會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也不可能創造出過渡到高級階段所必需的物質基礎。把這一原則運用到對待私營企業和私營企業主的問題上,要反對兩種偏向:一種偏向是不充分發揮私營企業在發展生產力方面的助手作用,不落實私營企業主在黨領導下的統一戰線中的重要成員的地位和參政議政的權利。這是一種“左”的傾向。另一種傾向是要求國有企業退出一切競爭領域,為私營企業成為國民經濟的主體開辟道路;否認私營企業是資本主義性質的企業,給它戴上社會主義的掛冠,使它可以突破非主體的地位而不受節制地發展;否認私營企業主是剝削者,給他戴上勞動者的桂冠,使其取得加入共產黨的資格。這是一種右的傾向。這種傾向如果得不到及時地糾正,以致從一部分地區蔓延到全國,那么,我國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就不可避免地發生和平演變;那時的共產黨雖然名義上還是共產黨,但它的階級基礎已經發生變化,越來越多的私營企業主加入共產黨,共產黨必然要代表私營企業主群體的利益,逐步演變為戴著共產黨帽子的資產階級政黨;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名義未變,但居于主體地位的經濟成份將是戴著社會主義帽子的私營企業和私人資本控股的股份公司,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將成為戴著社會主義帽子的資本主義制度。  

                           五  

私營企業主加入共產黨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而是與全國的形勢緊密相連的。隨著幾年來國有中小企業與集體所有制的“改制”,經濟基礎中社會主義公有制即社會主義經濟成份的比重有所下降,而私營經濟等非社會主義經濟成份有所上升。在這種形勢下,私營企業主加入中國共產黨也有從部分地區向全國蔓延的趨勢。面對這種形勢,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鄧小平在繼承和發展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基礎上所規劃的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所謂“中國特色”的道路,就是在沒有經過資本主義發展的中國,繞過資本主義階段建設社會主義的道路。“中國特色”的道路絕不是把資本主義經濟成份當作社會蟻經濟的組成部分,而是在以公有制作為發展生產力的主力軍的前提下。同時利用資本主義經濟成份發展生產力的助手作用,從而創造出消滅資本主義經濟成份的物質條件,過渡到符合社會主義本質的社會主義高級階段的道路。與這條道路相反的,是資本主義經濟成份企圖戴上社會主義的紅帽子,利用社會主義紅帽子走資本主義的道路。筆者對當前經濟政治生活的這個概括,絕不是主張回到以“兩條道路斗爭為綱”的年代,而是主張:(一)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改革開放中,在堅定不移地發揮社會主義經濟成份發展生產力的主力軍作用,不斷鞏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如果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喪失了或被偷換了,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人民民主政權就會失去立足之地,就要亡黨亡國。(二)在意識形態領域,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高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旗幟,對資本主義的意識形態進行原則性的批判,確保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領導地位。(三)在上層建筑領域,必須保持中國共產黨作為工人階級先鋒隊的純潔性,不允許否認私營企業主作為剝削者的階級成份,不允許私營企業主加入共產黨。  

(見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編輯部編《工運與社科理論參考》第4期,津內部資料性準印證第00204號)  

此外,在1999-----2001年間的《當代思潮》、《真理的追求》、《中流》等旗幟鮮明地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刊物上,尚有些這方面的文章,限于篇幅,不一一錄載(順帶說一句,我們在這里之所里特地錄載發表于《天津市工會管埋干部學院學報》及其內部資料《工運與社科理論參考》上的這幾篇文章,除了因為這幾篇文章發表后在廣大職工群眾和工會工作者有很大反響外,還因為正是由于發表了這幾篇及其他一些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力主堅持捍衛工人階級利益的文章,尤其是以該刊編輯部同志為主圍繞著“私營企業主究竟能否當選勞動模范、加入中國共產黨”問題在職工群眾和工會工作者等中展開了一項專題調查,以期反映被調宣者的真實聲音,又對困難聯工群體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并分別寫出、發表了有一定影響的相應的調查報告,-----本書對之均有所收錄-----這就觸犯了某些權勢者的忌諱,受到來自高層領導機關的責問,于是,《工運與社科理論參考》被“奉令”停辦了,學報的兩位主要負責人(一位常務副主編兼科研處處長,一位副主編、工人出身而通過自學成長起來的副教授)被先后調出學報編輯部,其中一位已于2007年3月在郁悶的心境中心臟病突發而辭世,另一位則至今處于不被安排任何工作的“準退休”狀態,并且該單位那個曾參與并領導了“私營企業主究竟能否當選勞動模范、加入中國共產黨”專題調研的院長明確告訴其“不許再講什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不要再說什么宣傳和堅揀馬列主義真理”!----本書編著者之一陳寒鳴親身經歷的這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大約也正可從一個或許是微觀的側面反映出當代中國工人階級社會地位的演變及工會難有作為的現實狀況吧?)。總之,在馬克思主義者看來,道理其實非常簡單:勞動模范是黨和國家給予在社會主義建設中付出超額勞動、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者的最高榮譽,其本質特征是在取得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后,當家作主的勞動者以共產主義精神,全心全意地為為建設社會主義、為人民服務,不畏艱辛、不辭辛勞,不計報酬、無私奉獻,進行創造性勞動,做出優異成就和重大貢獻,成為廣大人民群眾學習的先進模范和旗幟。評選勞動模范,目的在于學習和弘揚勞模精神,在整個社會生活中形成共產主義精神指導下的以勞模為榜樣的學先進、比先進、趕先進、超先進的風尚。而私有企業主因其是資本家,絕不可能具備這種特征,黨和國家的政策也不要求他們具備這種特征,故而私營企業主不是、也絕不可能是勞動模范,不應準許其參加勞動模范的評選活動。私有企業主被評選為勞動模范,就從本質上歪曲了勞模精神,改變了勞動模范的本質特征和評選勞模活動的意義。至于入黨問題,經過部分修改并于2002年11月14日由中共“十六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  

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  

這里對黨的性質內涵的規定是一個統一的、內在有機聯系著的整體,而在這整體中,最根本和具有基本前提性意義的乃是“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而如果最基本的前提不復存在了,那所謂“同時是……”也就無從談起。如就中國工人階級、中國共產黨和“三個代表”的關系來說,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中國工人階級是近代以來我國社會發展,特別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具有嚴格的組織性,紀律性和革命的堅定性、徹底性等品格。正如江澤民在2001年的“七·一”講話中所說:“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我國工人階級,是推動著我國先進生產力發展的基本力量。”百余年來,中國工人階級不僅用自己的雙手艱苦勞動,在神州大地上創造出一批批近代的企業、一座座頗具規模的現代都市,生產出大量前所未見、琳瑯滿目的物質財富,他們還在自己的政黨即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通過前赴后繼、艱苦卓絕的斗爭,推翻了封建主義、帝國主義、官僚——買辦資本主義這三座大山,建立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中國成立后的五十余年來,充分體現著中國先進生產力發展內在要求的工人階級,又為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偉大貢獻,根本改變了近代以來中國積貧積弱狀況,社會經濟獲得很大發展,綜合國力大為加強,有些科學技術已走在世界前列。試想如果沒有工人階級以主人翁的高度自覺,忘我勞動、無私奉獻,又如何能實現這歷史性的突破?事實充分說明,只有工人階級及其政黨——中國共產黨才體現并代表著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歷史和現實又告訴我們,馬克思主義是工人階級自己的學說。它始終是在汲取、采納、消化著所有人類先進思想文化的不斷創新的科學理論體系。十月革命一聲炮響,給中國人民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我們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為中國工人階級的政黨,始終堅持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性質,為自身的先進性奠定了堅實的階級基礎。在長期革命斗爭和建設實踐過程中,中國共產黨不僅自覺地將馬列主義作為自己的指導思想,而且更創造性地把馬列主義同本國具體革命、建設的社會實際和以歷史文化傳統為核心的具體國情相結合,先后形成并發展起毛澤東思想。在這樣一個歷史過程中,中國工人階級不僅早已發展成為自覺自為的階級,成為自己的政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基石,而且還形成發展起優秀的革命斗爭傳統和偉大的精神品質,昭示著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孟泰表現出來的當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識,王進喜體現出來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的精神,時傳祥“臟了我一個,干凈千萬家”的品德,李素麗、徐虎、王啟明等眾多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反映出來的艱苦奮斗、自力更生、自強不息、勇于進取、開拓創新、無私奉獻的素質……所有這些工人階級的本質精神,蕩滌了舊社會遺留下來的落后文化,抵制了從國外滲透進來的資產階級腐朽思想,不僅構建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化,而且從思想上、精神上極大地激勵著億萬民眾,在全黨和全國人民中形成凝聚人心、統一意志、奮發向上的社會主義精神基礎。只有工人階級及其政黨——中國共產黨才能內在地體現并代表著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此外,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歷史和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都早已向世人表明,無產階級是以首先解放全人類,然后才解放無產階級自己為神圣職責的。八十余年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工人階級團結、帶領著農民及其他勞動民眾和一切愛國民主人士共同奮斗,不僅徹底改變了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面貌,建立了人民大眾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新中國,而且在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建設上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卓越成就。改革開放二十余年來,中國人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了很大提高,從整體講已進入小康社會。中國工人階級及其先鋒隊——中國共產黨,之所以在人民革命斗爭取得勝利以后選擇社會主義道路,這絕非是為了本階級、本政黨自身的利益,而是近代以來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為了真正滿足和實現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為了最終實現人類最崇高的理想——共產主義而努力。八十余年來,我們進行的一切奮斗,歸根到底都是為了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并且,在這長期奮斗過程中,中國工人階級更為了中國人民和全人類的根本利益而作出艱辛努力和可歌可泣的犧牲。因此,在中國,只有工人階級及春先鋒隊——中國共產黨才能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因此,當今的中國共產黨絕非如有些人所想象和希望的那樣已經成為了“全民黨”,因為那樣的話,中國共產黨就再也不是一個工人階級的政黨、無產階級先鋒隊組織了。列寧指出:“馬克思和恩格斯曾經同那些忘記了階級差別而談論一般的生產者、人民或勞動者的人作過無情的斗爭。凡是稍微了解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人,都不會忘記,他們在所有的著作中總是嘲笑那些談論一般的生產者、人民、勞動者的人。一般的勞動者或一般的工作者是不存在的;或者是握有資料、全部心理和生活習慣都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小業主(他們也不可能是別的樣子),或者是具有完全不同的心理、同資本家對抗、對立和斗爭的大工業中的雇傭工人。”(《聯共(布)第十次代表大會》,《列寧全集》第32卷第238頁。)他又曾說:“馬克思一向都是無情地反對那些認為‘人民’是一致的,認為人民內部沒有階級斗爭的小資產階級幻想。馬克思在使用‘人民’一語時,并沒有用它來抹煞各個階級之間的差別,而是用它來把那引起能夠把革命進行到底的確定的成分聯系為一體。”(《社會民主黨在民主革命中的兩種策略》,《列寧選集》第1卷第620—621頁。)因此,要以馬列主義基本原則來建設我們的黨,并以馬列主義指導我們黨的思想和行為,就首先必須強調黨必然具有的階級性,始終保持黨作為中國工人階級先鋒隊的組織性質,而絕不能抽象地、一般地談論黨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和代表中國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據此,以掌握企業生產資料、雇工勞動、剝削工人的剩余價值為本質特征的私營企業主,當然絕不能夠加入中國共產黨,也絕不應準允具有這種本質特征的私營企業主存留在中國共產黨內。準許私營企業主入黨或讓私營企業主存留在黨內,中國芙產黨就有發生性質的危險。  

工人們是如何看待私有企業主能否當選勞動模范、加入共共產黨問題的?,手頭正好有份材料對之有所反映:  

關于私營企業主能否當選勞模、加入共產黨的調查報告

  

天津市工會管理干部學院專題調研組
    在新的歷史時期,隨著改革的深入和開放的擴大,隨著經濟結構的變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我國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
    近些年來,在我們的社會、政治生活中出現了建國以來從未有過的現象:部分地區將一些私營企業主評選為勞動模范;有的地方,有些私營企業主被吸收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其中一些私營企業主還擔任了黨的基層領導職務;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以后,原先的企業黨政領導者,有的成為私營企業主,有的成為改制以后的經濟組織中的持大股者,但仍然保留著中共黨員身份,有的還擔任著黨組織的領導職務。這些現象,在思想理論界和實際工作中,已經引起廣泛的社會反響。
    為了了解廣大職工群眾、工會工作者以及社會各界人士對這一新現象、新問題的看法,了解它對人們思想的影響,以及對黨的階級基礎、對工人階級在國家政權中的領導地位可能帶來的沖擊,我們于2000年11月3日至21日(當時還沒有看到《真理的追求》2000年第11期、第12期上的討論文章)在天津、江蘇、上海、浙江部分地區,以座談會、個別訪談、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對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經營管理者、職工群眾、工會工作者、工會教育工作者、基層黨政領導干部以及私營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群眾等進行了調查。
    調查中,我們發放了230份調查問卷,回收有效調查問卷200份。這200位接受問卷調查者的構成狀況是:103人在國企工作,25人在集體所有制企業工作,24人在事業單位工作,48人在私企或外資企業工作。其中,男性110人,女性90人。30歲以下的70人;30-45歲的87人;45-55歲的27人;55歲以上的16人。中共黨員64人,共青團員48人,民主黨派人士16人,普通群眾72人。工人52人,干部97人,工程技術人員51人。工齡在20年以下的94人,工齡在20-35年之間的74人,工齡在35年以上的32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7人;中技、中專或高中文化程度者,85人;大專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者,108人。此外,先后有60余人參加了座談會或接受了個別訪談。
    私營企業主能否當勞動模范?
    人們對與此有關的幾個主要問題的看法是:
    1、關于“私營企業主被評為勞動模范會不會影響職工群眾勞動積極性”問題,認為“會影響”的有116人,占58%;認為“不會影響”的有84人,占42%。有的工人說:“過去,我們工人既是國家的主人,又是企業的主人,是老大哥。現在我們工人是社會生活中的弱勢群體,能夠保住工作不下崗,能有勞動權利,能通過勞動解決基本生存問題,就已經很不錯了。有誰真正關心私營企業主這些老板當勞模會不會傷我們的心,影響我們的積極性呢?”
    2、關于“私營企業主被評為勞動模范會不會改變勞模活動的性質,會不會導致勞模性質的變化”問題,認為“會改變”的有159人,占79.5%;認為“不會改變”的有41人,占20.5 %。
    多數被調查的職工群眾和工會工作者認為:勞動模范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黨和國家給予在社會主義建設中付出超額勞動、作出突出貢獻,具有無私奉獻精神的勞動者的最高榮譽。評選、表彰、學習勞模的目的,是為了弘揚勞模精神,培育社會主義勞動者。私營企業主所從事的經營管理活動,盡管有部分屬于勞動范疇,但他們雇工剝削,生產經營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其個人獲取利潤的最大化,這顯然與勞動者有本質區別,故而私營企業主被評為勞動模范,必然會改變評選勞模活動的性質,必然會導致勞模性質的變化。
    一些人主張干脆別再評選“勞模”。有個別人說:“現在搞市場經濟,著重鼓勵、扶持發展私有經濟。這就不能再固守革命戰爭年代開始形成、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發展完善起來的傳統的對評選勞模活動、勞模性質的認識。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該提高私營企業主的地位,而不宜再依傳統的認識,搞評選、表彰、學習勞動模范活動。”還有人講,評選勞動模范,誕生于延安大生產時期,發展于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現在是搞市場經濟,評選勞動模范還有什么意義?
    3、關于“私營企業主有沒有資格參加勞模評選”問題,135人認為“沒有資格”,占72.5%;66人認為“有資格”,占33%。值得一提的是,在64名共產黨員中,有42人明確認為“沒有資格”,4人認為“有資格”,10人認為“既有資格又沒有資格”。72名普通群眾中,53人明確認為“沒有資格”,7人認為“有資格”,12人認為 “既有資格又沒有資格”。
    私營企業主能否加入中國共產黨?
    人們對與此有關的幾個問題的看法是:
    1、關于“私營企業主加入中國共產黨會不會影響或削弱工人階級在中國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問題,133人認為“會影響”,占66.5 %;67人認為“不會影響”,占33.5 %。大多數工人群眾及工會工作者說:“我們國家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階級的社會主義國家,作為工人階級先鋒隊的中國共產黨是國家的執政黨。如果讓那些主要依靠占有雇傭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發家致富的私營企業主加入中國共產黨,必然會影響以至削弱工人階級在中國社會生活中的地位。”
    2、關于“私營企業主加入中國共產黨是否有利于加強共產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問題,認為“有利”的65人,占32.5 %;認為“不利”的有135人,占67.5%。
大多數接受調查者認為:“中國共產黨的性質決定了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只能是以工人群眾為主體的普通勞動者。如果準許私營企業主加入中國共產黨,不僅意味著黨的性質的變化,而且必然會削弱黨執政的群眾基礎。”有位部隊文職官員說:“中國人民解放軍是黨領導下的人民的軍隊。如果讓私營企業主加入共產黨,出現共產黨蛻變為資產階級政黨的局面,中國人民群眾會起來反對,人民解放軍也會有自己的看法!”
    也有個別干部提出:“既然全力推進市場經濟,又要匯入全球化的洪流,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就不必再堅持其工人階級性質了,而應該自覺擴大執政的群眾基礎,甚至把自身建設成為全民黨。因此,允許私營企業主加入共產黨,自然有利于加強這種全民黨執政的群眾基礎。”
     3、關于“私營企業主能不能加入中國共產黨”問題,194人認為“不能”,占97%;6人認為“能”,占3%。在64名中共黨員中,60人認為“不能”,4人認為“能”。72名普通群眾中,70人認為“不能”,2人認為“能”。
    很多工人、干部十分明確地說:“只有工人階級和勞動者中接受黨的綱領,服從黨的紀律,信仰馬克思主義,自覺愿為共產主義理想貢獻畢生之力的先進分子,才能加入中國共產黨。不管私營企業主對社會經濟的貢獻有多大,他們雇工剝削,主要依靠占有雇傭勞動者創造的剩余價值發家致富。他們同工人階級在本質上相對立,與黨的性質格格不入,絕對不能吸收他們加入中國共產黨。”
    也有不少人提出:對于私營企業主中確實為地方、國家社會經濟作出突出貢獻,能正確、妥善地處理與本企業員工之間的關系,有著良好的道德品質,還愿意自覺放棄對雇傭勞動者剩余價值的獲取,而只依據自身勞動來獲得報酬,并且接受中國共產黨綱領,愿為共產主義而奮斗者,可以不將他們視為私營企業主,而將他們當作勞動者中的一部分。這樣的人,可以加入中國共產黨。
    也有工人說:“現在,黨風不純、社會風氣不良,私有經濟快速發展,財大氣粗的私營企業主們社會力量大、地位高。在這種情況下,討論私營企業主入不入黨、能不能入黨的問題,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了。”
    人們對幾個相關問題的看法
    1、關于“私營企業主資產主要來源”問題,認為是“獲取雇傭工人剩余價值”者有180人,占90%。在64名共產黨員中,59人認為“獲取雇傭工人的剩余價值”是私營企業主資產的主要來源,有5人認為私營企業主的資產主要來源于“勞動所得”、“合法經營”、“違法漏稅”,或三者兼而有之。72名普通群眾中,63人認為私營企業主的資產主要來源于“獲取雇傭工人的剩余價值”,8人認為“勞動所得”、“合法經營”是私營企業主資產的主要來源,1人認為私營企業主的資產主要來源于“違法漏稅”等。
     2、關于“私營企業主同其企業員工之間的關系”問題,認為是“平等的伙伴”者有2人,占1%,認為是“社會主義同志關系”者有1人,占0.5%;認為是“雇傭與被雇傭關系”者有197人,占98.5%。64名共產黨員一致認為私營企業主同其企業員工之間是“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72名普通群眾中,71人認為是“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只有1人認為是“平等的伙伴關系”。
    有很多工人,尤其是私營企業的打工者說:“現在的老板,對工人實在太黑了,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基本沒有休息日。一個月只掙幾百塊錢,也得給他干,聽他壓榨、剝削,否則連這幾百塊錢也保不住了。打工不易,找份工作是很難的啊!”有位工人義憤地說:“20世紀末的中國老板欺壓起工人來,比馬克思寫《資本論》時的英國資本家厲害多了。”
    3、關于“授予私營企業主中先進者與其身份性質相應的稱號,確認其一定的社會地位,而不評其為勞模,不準許其加入中國共產黨,會不會挫傷私營企業主的積極性,影響私有經濟的健康發展”問題,認為“會影響”的有43人,占21.5%;認為“不會影響”的有166人,占83%。
    大多數人認為,既然私營企業主不屬于勞動者范疇,那么,對于其中的先進者,完全可以并且應該授予同他們身份性質相應的光榮稱號,如“優秀私營企業家”、“模范資本家”等。對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突出貢獻者,甚至可以授予“共和國經濟建設勛章”,但就是不能將其評為勞動模范,不能準許其加入中國共產黨。這樣做,有利于對私營企業主中先進者的形象塑造,有利于促進私有經濟健康、正常的發展。有位工人說:“在是否評選私營企業主當勞模、讓不讓其入黨問題上,為什么一考慮就是會不會挫傷他們老板的積極性、影響私有經濟的發展?為什么不考慮、不問問會不會損害我們工人群眾的感情、傷我們工人的心,影響公有經濟的發展?這里所涉及的,其實是一個基本政治立場問題,關系到中國社會前進方向問題。”
有位私有企業的老板說:“我自幼接受正統教育,曾經是中共黨員。但多年以前,我的政治信仰發生了變化,下海經商,發財致富去了,所以,我自動脫離了中國共產黨。現在不信仰馬列主義,但我熱愛祖國,愿意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甚至還愿為實現黨的最低綱領而奮斗。但這同當不當勞模、入不入黨是兩回事。私營企業主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同時也應考慮為地方和國家的經濟建設、為地方上的父老鄉親、為國家的發展和民族的進步作貢獻,這是本份之事,與當勞模、入黨在性質上是不同的。我認為,私營企業主不應該被評為勞動模范,不應該加入共產黨。”
    4、調查中,很多人對私營企業主能否被評為勞動模范、能不能加入中國共產黨這樣一個在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本來并不是、也不應是問題的問題,之所以會成為一個引起各界人士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進行了認真思考,提出了他們的看法。有的人認為,非公有制經濟的快速發展,有產者或資產階層的形成,必然會在上層建筑領域有所反映,私營企業主必然會在政治上提出他們的要求,政治生活、思想意識形態也必然會出現反映私營企業主的利益和要求的代言人。這樣,私營企業主能否被評為勞模、能不能入黨這樣一個建國以來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才會在今天成為一個問題。
    有的人認為,當前,黨風不正,政風不良,有些領導干部在利益驅動下,心甘情愿地接受一些私營企業主對他們的腐蝕,自覺自愿地為其利益服務。因此,關鍵在于加強黨的建設。
    1989年8月21日,在中共中央召開的全國組織部長會議上,江澤民同志發表重要講話,他說:“私營企業主,國家要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次會議在文件里面講,私營企業主不能入黨,我贊成這個意見。我們黨是工人階級先鋒隊,如果讓不愿放棄剝削、依靠剝削生活的人入黨,究竟要建成一個什么黨?”正是經過那次會議充分、認真的討論,同年8月28日,中央發出《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指出:“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私營企業主的正當經營和合法權益,應當受到保護。我們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私營企業主同工人實際上存在著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不能吸收私營企業主入黨。”
    通過這次專題調研,我們深深感到,現在應該并且必須鄭重地重申江澤民同志講話和中央文件指示精神,使我們在當前新形勢下對黨的建設和鞏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這是關系到社會主義前途命運和國家穩定的大事。
        (劉永強、王炳起、王海峰、陳寒鳴、孟令軍、孫華堂撰稿,載《當代思潮》2001年第3期。)  

盡管工人群眾意見甚大,馬克思主義者發出許多抗議之聲,但私有企業主當選勞模、加入中國共產黨均成定局。不僅全國各省市區將私有企業主評選為勞動模范,而且在全國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中,私有企業主大有人在,且這幾年比例不斷攀升。這早已使勞動模范的性質和評選勞動模范活動的意義發生了質的變化。并且,不僅私有企業主大量加入中國共產黨,而且更通過化公為私的“改制”使祥多原公有制企業的經營管理者蛻變成私有企業主,由此而形成了人數已不算少、占有的生產資料數額(金額)亦已很龐大的黨內資產階級,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因之而已發生了變化。更有甚者,既違背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也違反他自己曾新說過的許多話,并且嚴重違犯黨章和黨曾作出的明文規定、從而嚴重違章違紀,把私營企業主主稱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建設者”,明許其可以加入中國共產黨。他在慶祝中國興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在“社會主義勞動者”以外,提出一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的概念;提出要對馬克思主義的勞動和勞動價值的理論進行深化研究認識;宣稱:“實現共產主義是一個非常漫長的歷史過程。”“……不可能也不必要對遙遠的未來作具體的設想和描繪。”等等。

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馬克思主義理論史、中國社會主義運動史上都是滑天下之大稽的胡言亂語居然被作為重大的“理論創新”而載入黨章、記入國憲,視為對馬克思主義的重大發展,凡對此有所非議或批評者無不遭受無情打壓,如《中流》、《真理的追求》遭封禁等等,這些無一是工人階級主人翁權力喪失及與之形成對照的私有企業主社會政治地位進一步上升并制度化、固式化的重要反映。黨內外、國內外的資產階級為之彈冠相慶,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億萬工農勞動民眾和所有有良知的正直人士則對之痛心疾首。中國的社會主義事業處于危急關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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