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江同志的《毛澤東最后十年》這本書,小兵曾認真讀過,收獲不少。可近期在讀了另外一些書后發現,本書有一個嚴重錯誤的地方,今天提出來,與同志們一起尋求歷史真相。
陳長江同志在書中說:“忽然有一天,大概是8月上旬的某一天(大約是8月8日或是還要晚一些)上午,毛主席那里的幾位工作人員在距游泳池不遠的大灶食堂外邊,貼出一張大字報。”
也就是說,毛主席的工作人員把《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公開貼出來了。
可小兵看到了不一樣的記載,黨史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回首文g(上)》第567頁記載:1966年8月5日,毛澤東在大院里貼出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這不符合事實。1966年8月5日,毛澤東用鉛筆在一張1966年6月2日《北京日報》上寫了這張“大字報”,無標題。毛澤東的秘書徐業夫用毛筆謄清。這張“大字報”從未貼出過。8月7日晨3時,毛澤東在謄清稿上改動了幾個字,加標題。當日,八屆十一中全會印發。
請注意這句:這張“大字報”從未貼出過!
為了弄清真相,小兵又查到了中央文獻研究室在2013年編輯的《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607頁的記載:1966年8月5日,毛主席在一份六月二日的《北京日報》上批寫一段文字。隨后,毛澤東對這段文字作了修改,并加上標題《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作為八屆十一中全會文件印發,八月十七日印發到縣團級。一九六七年八月五日,在《人民日報》公開發表。
小兵相信,后兩本書更有權威性。
陳長江在《毛澤東最后十年》中剛剛寫:我認為,黨內無論有什么問題,應該在黨內召開會議解決,為什么一定要用這樣的方式,抖落到外面去呢?后面又接著寫:過了很久我才知道,這個所謂的大字報早已印發參加八屆十一中全會的全體同志了。
也就是說,陳長江自己的想法是錯誤的,毛主席是召開了黨內會議的。
陳長江說:“可是,我又有些想不通了,既然是中央文件,為什么不按組織系統往下發呢?偏偏要手抄下來貼到墻上去呢?”
根據《毛澤東年譜》的記載,8月7日毛主席的這張大字報在八屆十一中全會印發后,8月17日印發到縣團級。所以,毛主席是按照組織系統往下發的。
所以,陳長江的想法又錯了。
那么,陳長江是否能提前十天,在墻上,看到十天后才印發到縣團級的文件呢?毛主席的身邊工作人員,真的敢把這份文件公開貼到墻上嗎?要知道,這份文件直到一年之后的1967年8月5日,才在《人民日報》公開發表。
陳長江說:“果然,不出所料,在那張“炮打司令部”的大字報貼出的第三天還是第幾天,北京各大報紙在頭版頭條位置,全文刊登了《十六條》。
據前文所知,陳長江看到大字報的時間是“大約是8月8日或是還要晚一些”,那么他看到報紙刊登《十六條》的時間就是8月11號以后了。
而根據《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609頁的記載,1966年8月8日,八屆十一中全會全體會議通過了《十六條》,8月9日《十六條》就在《人民日報》全文發表了。
陳長江說是8月11號發表,《毛澤東年譜》說是8月9號,很顯然,陳長江把時間搞錯了。
把這樣重大事件的時間搞錯,無疑是《毛澤東最后十年》這本書的一大敗筆。
當然,小兵還要說,此書的價值也非常大,讓小兵了解到很多毛主席晚年的細節。與此同時,此書的敗筆也不止這一個方面。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學無止境,這本書到底怎么樣,還需要同志們親自去讀一讀的。
2008年10月20日,《毛澤東最后十年》的作者陳長江、趙桂來在后記中說:由于水平所限,所述內容、觀點也僅限于個人的了解和認識,不準確和錯誤之處肯定會有,誠請讀者提出寶貴意見,不勝感謝。
小兵最后還想說: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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