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們只是在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
這句話對于大多數馬克思主義者來說并不陌生,馬克思在《費爾巴哈的提綱》里如此寫到,以此展開了后續《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書對德國傳統哲學的批判。
傳統的德國意識形態的批判,建立在黑格爾的哲學之上。彼時德國的青年黑格爾派們,相信觀念、思想、概念,即被他們變為某種獨立東西的意識的一切產物,是人們的真正枷鎖。因此人們只需要同這些思想觀念不斷進行斗爭,就可以實現自己的解放了。
整個過程類似于佛教的修行,將一切私心雜念修到空明的地步,以此證得自己的阿羅漢果位。
但黑格爾派的觀念同佛教的修行又有著根本的區別。在佛教那里人的私心雜念是需要去除的。在黑格爾派看來卻剛好相反,阻礙人解放的最大的惡不在于人本身的思想,而在于外界灌輸給個體的普遍共識。
…所以黑格爾派完全合乎邏輯地向人們提出一種道德要求,要他們用人的、批判的或利己的意識來代替他們現在的意識,從而消除束縛他們的限制…
這個東西對中國人來說,恐怕一點也不陌生,其實踐類似于新文化運動和文革中的“破四舊”。德國青年黑格爾派所設立的大敵,那一堆花里胡哨的“思想、觀念、概念”,本土化來說,就是中國近代敘事里的舊思想與舊文化。
這種舊思想與舊文化的代表,在中國是儒教,在德國則是基督教。其唯一不同的是,德國作為最先思想啟蒙的西方國家之一,當他尋求一個破而后立的時候,只能找到基督教所倡導的價值觀的反面。例如基督教主張順從、利他、上帝的價值觀,青年黑格爾派們就主張用批判、利己、人的價值觀去代替這種價值觀,以此實現其哲學意義的解放。
中國人在進行新文化運動的時候,則無需如此,拋棄舊文化之后直接學習彼時成熟的西方啟蒙思想即可。當然,這種少走彎路帶來的結果是啟蒙思想在中國的水土不服。
但這種建立在意識與文化上的斗爭,真的能帶給人解放嗎?馬克思對此持否定的態度,并舉了一個形象的魯迅味道的例子:
有一個好漢一天忽然想到,人們之所以溺死,是因為他們被關于重力的思想迷住了。如果他們從頭腦中拋掉這個觀念,那末他們就是避免任何溺死的危險。他一生都在同重力的幻想作斗爭…這位好漢就是現代德國革命哲學家們的標本。
為了對這種謬論進行反駁,馬克思隨即進行了一系列的闡述。這種闡述和《家庭、國家與私有制的起源》里的闡述大概一致,只是更為系統化和精煉。
大體的邏輯為,人首先作為有生命的個人。為了滿足個人生命的延續,他必須去進行生活資料的生產,這種勞動性使得人區分于動物。而人的生產活動脫離不開其具體環境的特性,這種特性往往決定了人的個性特征。
生產伴隨著人口的增長,而生產必須以個人之間的交往為前提,而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產決定的。
而生產的過程導致分工,馬克思認為一個民族的生產力水平狀況由其分工程度所決定,因此細致地列出了人類歷史的所有制關系,這種所有制關系與我們今天從教科書上學到的五階段論不同,馬克思的所有制前三個階段是由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封建或者等級所有制所構成的。
在這整個過程中,馬克思直白指出了:
由此可見,事情是這樣的:以一定的方式進行生產活動的一定的個人,發生一定的社會關系和政治關系。
用我們今天凝煉的話來講,就是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而社會一切的矛盾,抽象概括來其實是三個因素的矛盾,即生產力、社會狀況和意識之間的矛盾。這三者之間的矛盾依托于分工,要使得矛盾消失,那么就必須要消滅分工。
馬克思指出,與分工同時產生還有分配,不平等的分配產生了所有制,而這種所有制在家庭中已經萌芽,在那里妻子和孩子是丈夫的奴隸。
消滅分工,實際上就是消滅私有制。分工和私有制是同義語,馬克思說到。我們今天的共產主義者,大多數可能理解私有制的消滅,但并不能完全明白為什么要消滅分工,以及消滅分工的社會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社會。
馬克思對于分工所導致的問題是如此論述的:
…說明只要分工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發的,那末人本身的活動對人說來就成為一種異己的、與他對立的力量,這種力量驅使著人,而不是人驅使著這種力量。
而消滅分工的社會會是什么樣的,馬克思舉了另外一個鮮活的例子:
在共產主義社會里,任何人都沒有特定的活動范圍,每個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內發展,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因而使我有可能隨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后從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為一個獵人、漁夫、牧人和批判者。
不被生產關系所定義,這一理論在如今運用得最為廣泛的領域,是在性別政治領域。性別不被定義,性別流動性,讓筆者想到歐美一些政客時常受到性別正確性的刁難,比如“你如何定義女性?”不禁啞然一笑。
隨后,馬克思提及到了我們今天較為關心的議題,那就是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對立。也許你經常看到“不要大國崛起,只要小民尊嚴”一類的話語,或者前段時間熱議的“去tm的集體榮譽感”,都是這一矛盾在我們當代的具體體現。
對此馬克思是如此認為的,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之所以產生對立,是因為在現實社會中所謂“公共利益”并不是那種普遍的人的利益,而只是作為統治的階級的利益。
馬克思明確且最先提及到了,這種通常以國家的形式所呈現的“公共利益”,不過是一種虛幻的共同體。并且指出,國家內部的一切斗爭-民主政體、貴族政體和君主政體相互之間的斗爭,爭取選舉權的斗爭等等,不過是一些虛幻的形式,在這些形式下進行著各個不同階級之間的斗爭。
從這種斗爭中,可以看出,任何一個力圖取得統治的階級,如果它的統治就像無產階級的統治那樣,預定要消滅整個舊的社會形態和一切統治,都必須首先奪取政權,以便把自己的利益說成普遍的利益。
這一概念在后世被葛蘭西發展成了更為完善的“霸權統識”理論。馬克思在后續也有更為具體的論述,指出了統治階級的統治并不單是物質資料的統治,還包括對思想的統治。在一個統治階級的統治時間內,占據主流的意識形態實際上就是這一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
因此,人們之所以反感“集體榮譽感”,反感“集體主義”,是因為這種“集體主義”不僅僅違背了個體的利益,而且也不是實際上的人們的共同利益,而是占據統治地位的階級的私人利益。人們雖然在思想上被這一統治階級的思想所統治,但當其思想指向讓被統治階級過于損失時,就會引發被統治階級情感自覺上的反感,進而自發地反對這一虛幻的“普遍”利益-其通常表現為反對國家與民族榮譽的觀念。
對于這一“異化”,勞動的異化、個人利益與“普遍”利益的對立,馬克思指出,只有在兩個條件下,才會被消滅。
這兩個條件分別是:
其一,大多數人類變成了完全“沒有財產”的人,也就是我們今天常說的無產化。
其二,是這些人同現存的有錢的有教養的世界相對立。也就是階級矛盾的激化。
馬克思認為,這兩個條件都必須在生產力高度發展的前提下才會發生。之所以生產力的發展對于促發這兩個條件如此必要,是因為在貧困的普遍化的狀態下,會導致重新開始爭取必需品的斗爭,也就是說全部陳腐的東西都將復燃。
這在第三世界的社會主義國家屢見不鮮,的確,我們無法否認的是,在我們國家的前三十年階段,生產力的匱乏并沒有誕生這兩個條件,從而使得真正的對異化的消滅并沒有得以發生。
而如果不在一個較為發達的生產力基礎上,則民族與民族的人們之間,無法建立起普遍的聯系,就無法意識到無產階級受到壓迫剝削這一事實在每一個民族之內都存在,從而克服不了個人狹隘的地域性。對這類地域性的不克服,就會導致三個結果:
1.共產主義就只能作為某種地域性的東西而存在;
2.交往的力量本身就不可能發展成為一種普遍的因而是不可忍受的力量:它們會依然處于家庭的、籠罩著迷信氣氛的“境地”;
3.交往的任何擴大都會消滅地域性的共產主義。
前兩個結果我們并不難以理解,尤其是個人被束縛在家庭、責任與愛之中,就無法掙脫起來進行偉大的人類解放事業。對于第三個結果,我們已經有了一個明晃晃的例子所在,遵循著斯大林一國建成社會主義理論的國家,在冷戰的幾十年中都限制自己的國民同其他世界的國民交往。而事實上這種交往的擴大,也確實如同馬克思所說的那樣,地域性的共產主義-無論是蘇聯還是東歐,都隨著這種交往的擴大遭到了最徹底地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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