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治理術:政府如何讓市場運作》
作者:(美)斯蒂文·K.沃格爾
譯者:毛海棟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年7月
《市場治理術:政府如何讓市場運作》這本書出自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政治經濟學項目主任、柳一韓亞洲研究講座教授、政治學教授斯蒂文·K.沃格爾(Steven K. Vogel,中文名傅士文)。值得一提的是,斯蒂文·K.沃格爾是著名漢學家、中國和東亞問題問題專家傅高義( Ezra Vogel)之子。
《市場治理術:政府如何讓市場運作》這本書的核心主張是,從來不存在絕對意義上的自由市場或完全市場(實際上,這也是為什么經濟學家經常需要設計出抽離了復雜市場要素的簡化模型來談定理、說故事的原因),市場是被人們創造出來的,市場改革是建設性的事業而非破壞性的,僅僅靠市場方案不足以應對復雜的政策挑戰(這就是20世紀90年代初俄羅斯和東歐諸多國家經濟改革受困的原因)。
斯蒂文·K.沃格爾堅定的指出,“激發了大多數經濟政策辯論的政府與市場的二分法在根本上是具有誤導性的”,“激發大多數經濟性規制辯論的規制與競爭對立在根本上也具有誤導性”。書中的一大亮點在于指出,以美國為代表的自由市場經濟,具有全球最多的治理;而日本這樣的協調型市場經濟的治理更少,卻面臨著巨大的局限,要走向美式經濟恰恰需要更多的治理。
01
為什么世界上最自由的市場經濟受到最多的治理
推崇自由市場的經濟學家,很喜歡將美國的市場經濟與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比如中國,或者日本,或者新加坡進行對比,找出后者們的缺陷、問題。而這些所謂的缺陷、問題,往往只是先入為主的歸于美國以外的國家更熱衷于管制、干預市場。
斯蒂文·K.沃格爾指出,美國這樣一個事實上的“最自由的”市場經濟體,其實推行了最多的治理——在他看來,這些治理也是很有效的。更有意思的是,雖然經濟學家、政治學家經常宣稱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進入了一個放松監管的時代,但實際的規制不減反增。
舉例來說,與德國和日本相比,美國的 反壟斷政策更加支持競爭,通過限制企業間協調從而影響產業結構。在日本司空見慣的一些行業做法,比如研發聯盟、綜合貿易公司、特定形式的獨家經銷安排或者工業集團,在美國卻是違法的。
書中分析了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模式在金融、公司治理、勞動關系、反壟斷、規制改革、知識產權等領域的演變情況。諸多案例說明,所謂放松管制,其實變成了規制改革而非退出。這其中確實包括監管嚴厲程度和深度大幅后退,從而引發了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的金融改革;削弱工會權利,從而傷害了勞工相對資本的談判議價權的能力的勞動力市場改革。但在其他許多領域,改革最終有效保障了規制的延續,比如反壟斷,電力和信息服務的準入,知識產權有利于創新者而非專利所有者的改革,等等。
互聯網行業通常被認為是最能說明自由市場活力的行業。因為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確實大力削減了中間成本,導致交易成本急劇下降到接近于零。但這些交易、運作的順利進行,建立在“更廣泛的、界定和執行產權的法律體系”的基礎上。比如,反壟斷部門必須非常積極地打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才能保證市場的有效運轉,避免欺詐導致整個市場喪失信心。
02
是什么讓市場變得欣欣向榮
不同的經濟學家、學派對于市場是否治理的看法不同,贊同者又會分化出治理者是否必須是政府的爭論者。市場自由主義者往往會強調政府規制會比私人治理帶來更多的問題,尤其是政府規制可能導致其權力被特殊利益集團俘獲——這種看法當然很多時候是正確的。但私人治理(無論是行業自治還是其他形式),同樣存在俘獲問題。斯蒂文·K.沃格爾在這本書中強調了有效治理的重要性。
《市場治理術:政府如何讓市場運作》書中指出,市場的形成和運轉,在現代社會需要至少幾大依托:界定市場參與者,如公司;創建商品,如知識產權;建立市場場所,如證券交易所;確立交易規則,如交易管理;通過反壟斷執法來促進競爭。
公司的最早出現其實就是政府創立的——文藝復興時期的意大利,開始有了公司的雛形。而17世紀,東印度公司和哈德遜灣公司是英國政府直接特許設立的——這兩家公司更接近于政企混合體,享有特定區域、特定行業的合法壟斷權,并負責履行相關的公共職能。紐約在1811年制定了世界第一部公司法,這奠定了近代企業的形式基礎;1856年英國的《股份公司法》確定了公司的有限責任。自此,有限責任公司開始推動了現代資本主義的大發展,才有了更為活躍的現代金融市場。
《市場治理術:政府如何讓市場運作》書中指出,公司被認為是自由市場的產物,卻是政府直接干預的結果,并由立法的方式采用了鼓勵公司經營者、所有者有限冒險的方式。也就是說,公司制度從一開始就違反了市場自由主義者的觀念前提,所有有關公司制帶來自由市場繁榮發展成果的事實都不能說明自由市場本身具有制度發明的能力。
類似的,會計制度一開始從出現到不斷修正完善,也是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和立法機關主觀努力,以及歷史上若干財務丑聞事件導致公眾輿論壓力倒逼的結果。現代銀行、資本市場同樣建立在政府確立的規則、法律和運行制度基礎上。
《市場治理術:政府如何讓市場運作》書中還談論了政府在勞動力市場、知識產權等方面的作為,對于市場經濟發展所發揮的積極影響,并指出技術演進導致的行業變化,往往還會因政府干預推動市場經過人為創設、塑造。
03
為什么人們總是擔心政府的干預
《市場治理術:政府如何讓市場運作》書中指出,從修辭學來說,不光是經濟學家,很多人在描述政府對市場的影響、作為時,常常選擇“干預”這樣的詞匯,這帶有政府對通常意義上的私人市場活動的入侵——但對于政府創設保障市場基本運行的制度、規則尤其是長期運行有效的規則的描述時,描述就會變得更為中性,淡化政府的貢獻。
書中談到,包括通常被認為是偏美國民主黨立場、支持大政府行動的《紐約時報》,近年來在談到政府行為時,也經常使用“干預”、“干涉”等詞匯;一些專家作者更是直接采用“扭曲”(市場)的詞匯。這其實包含著兩個隱含的觀念:“市場是純潔的,因此政府行為(無論正確與否)玷污了這種純潔性”,“市場是緊密結合的,因此政府行為破壞了資源的有效配置”。
書中指出,市場確實可能是扭曲的,卻并不總是政府行為,企業行為、資本行為、民眾輿論和行動以及利益集團的其他活動方式,都會對市場造成嚴重影響。
另外,如法學家經常采用所謂“非市場制度”,比如法律、慣例、規范等稱謂來強調市場得到有效運行的前提,卻沒有說清楚這些前提其實與“有效的政府行為”有關,并不是市場自身發展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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