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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日以來,打假的網紅博主們,熱度持續高漲。
連云港的電子鬼秤,南京買魚缺斤少兩,兩個地方的市場管理人員,還都在無形中充當了‘保護傘’的角色。
“我們造假了,但是你的手機不許拍,給我刪掉。”
短視頻博主們,終于找到了流量爆款的新賽道:
打假。
缺斤少兩這種事,電子鬼秤這種事,大到海鮮市場,小到小攤小販鹵菜店,全國多少家店鋪是“誠信經營”的?
真要是做打假博主,素材多得每天都拍不完。
一來,這是群眾憤怒已久的“積怨”,二來,這是代表正義的俠義之舉;三來,這也算是流量熱門話題。
所以啊,你看現在的短視頻賽道里,打假博主的人員數量是越來越多了。
短期看,這是好事,因為市場公平、消費者基本權益,有了一個“群眾監督”的有效方式。
長遠來看,這是個危險信號。
打假博主一打一個準,造假的這么多?打假博主把造假的都揪出來了,監管部門都干什么去了?
央媒也不得不發表感嘆:
“打假博主”受追捧,市場監管不能靠網紅。
在關注“網紅打假”的規范性之余,社會更應該看到這類打假行為逐漸發展為一種互聯網流量模式背后所對應的兩重現實:
一是網紅打假的成功率如此之高,表明市場上各類“坑害”消費者的現象依然不可低估;
二是網友們支持網紅打假,甚至將他們視為“消費者之光”,實際投射的是對規范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一種希冀情緒。
可以說,網紅打假在一定程度上,“打”的不只是市場亂象,更是監管缺位;檢驗的也不僅僅是經營者的素質,更是市場管理水平。
想想看,滿大街的抓盜匪抓小偷,這活計要是都被“路人喬峰”和“鄉下魯智深”給干完了,警察同志的形象和權威,那不就得受到群眾詬病了嗎?
相關事件一再表明,若市場主管部門不盡職盡責,等到所謂的網紅來出手,打假就成了“打臉”,鬧大了更影響一個地方的形象。
所以啊,“監管的主體部門”,還是得親自站出來干點實事的。
要不然,網紅打假博主們天天上熱門,監管單位,就天天被打臉。
領導:“我不要面子的啊。”
2
但是網紅打假博主,畢竟裝備有限,監督范圍有限,打假的職業水平和個人能力,也是有限的。
一個鬼秤,一個計量器,一個黃牛票,冷靜分析和理智判斷,還是能夠察覺其中貓膩的。
但是那些“巨頭”下面的產業鏈,那些不易察覺的“鬼秤”,那些高精尖技術作弊的“專業設備”,打假博主們,自然也就使不上勁了:
比如加油站里的“鬼槍”。
所以這個時候,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手了。
這兩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了綜合治理加油機作弊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公布一年來的工作成效:
全國共查辦加油機作弊案件1249件,涉案金額20.02億元,罰沒金額6.97億元;查處稅費、加收滯納金、處以罰款19.61億元;刑事立案打擊84起,刑事拘留200人,有力規范了成品油零售市場秩序。
同時,市場監管總局還同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寧夏寶塔油氣銷售有限公司某加油站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沒收違法所得135萬,罰款5500元;
內蒙古包頭市的一家加油站,通過加裝設備,使用軟件操控作弊少加油,憑此項“技術”,一年時間里,加油站操作該作弊軟件,搞了863萬。
最終,涉案的4臺加油機,沒收;違法所得863萬,沒收;行政處罰,罰款2000元。
總局這邊開發布會,通報了這些具體的加油站作弊案例,其本意應該是想突顯自己的“工作成果”,同時表明總局的態度:
加油站作弊的,我們嚴懲不貸。
可總局的領導們,萬萬沒想到,事態來了個兩級反轉。
廣大網友們,非但沒有給總局點贊,反倒是集體罵街了:
娘希匹,造假偷盜賺取了860萬,就罰款2000元?
拍黃瓜的罰5000元;賣芹菜的罰10萬;賣土豆的罰30萬;加油站明盜暗搶就罰2000元?
群眾很憤怒,媒體來吃瓜,電話問領導。
總局那邊回應了:
【這類處罰依法依規,無特殊情況下的從重或從輕處理,“一切根據計量法各項規定。”】
3
看了下新聞案例,對加油站鬼槍的處罰依據,主要是兩個: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四十六條,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和偽造數據,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是《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燃油加油機安裝后未報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損失,可并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而賣芹菜獲利14元,罰款10萬的依據,則是根據《中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違法經營的食品,貨物價值不足1萬元的,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現有的法律條文規定來看,似乎加油站罰款2000元,賣芹菜的罰款10萬元,都是“合法合規合情合理”的。
但就一點,它不符合大眾對于“獎懲制度”的基本認知和情感認同。
你要是說芹菜農殘留超標該從重處罰,那么不妨去蔬菜直供市場看一看,有多少蔬菜鮮果是不打藥純天然綠色無害的?
反之,如果說加油站鬼槍作弊,最后被抓到了就都是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幾千元的話,那么作弊的加油站,只會是屢禁不止。
一年時間里,全國共查辦加油機作弊案件1249件,涉案金額20.02億元。
這是全面抽查,還是冰山一角?
總局的抽樣調查里,隨即挑選了一些“小加油站”,這就查出了1249件作弊案件,要是所有的打假博主全都下場,各個地方的監管局工作人員集體出動,加油站的作弊案例,得翻出來多少件?
小加油站查完了,中石化中石油查不查?
這些作弊賺來的錢,其實坑的是廣大司機的消費權益,現在沒收違法所得,舞弊搞來的錢,都上交了國庫,錢款并沒有退還給司機。
一來一去,加油站藏在下面撈銀子,翻車出事了,總局出手沒收設備和違法所得再搞點罰款。
鬼槍搞成了,加油站賺錢;鬼槍被抓了現行,總局打假有功,銀子上交國庫。
就是廣大司機的權益,沒人再關心一句。
這事就挺扯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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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綠化工程、土方生意、砂石生意、渣土車、加油站、景區外包,這些活計,就不是一般人能夠干得。
重慶成都的燃氣公司都退款了,表示誠懇道歉,嚴肅整改。
最后宰了祭天的,就剩下鄭州盜竊燃氣的趙某:
盜竊燃氣獲利44萬,念其主動坦白、認罪認罰,從輕處理,就判他10年大獄吧。
再看看這幾日,穿制服的囂張新聞事件,“鎖喉掐脖,暴力執法?還暴不暴?”
原來我們都罵錯了宋江,宋老板才是真正的大智慧:
“打不過就加入,咱也得穿上這身飛禽走獸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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