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說,落水狗分為三種,狗自己失足落水者;別人打落者;親自打落者。如果說,落馬官員是落水狗,那他一定是“自己失足落水者”,而且是自作自受,絕非“別人陷害”之說能夠開脫的。
偶然間看到,南陽市作家協會會員、唐河縣文聯副主席金少庚先生的微信公眾號上發了一篇為“落馬書記”朱是西鳴冤叫屈的帖子——《三問陳先義:說落馬干部是“落水狗”是對犯罪官員人格的極大侮辱》,不禁慨嘆金副主席筆力千鈞,大有顛倒黑白、扭轉因果的力度。金副主席首先交代了,他是看了陳先義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痛打落水狗!》一文而義憤填膺,因而他對陳先義連發出三條質問,一是公民都有自己的權利,犯罪是犯罪,犯法是犯法,該如何判,有法可依,稱落馬官員是落水狗是侮辱人,公開辱罵;二是有的落馬官員冤枉的;三是你陳先義吃了人家飯、喝了人家的茶就該閉嘴,否則人品就是“低劣的,無恥的,下賤的,可悲的”。
呵!乍一看,金副主席的這番申辯確實有道理,讓我一時覺得陳先義老先生確實不咋地,但是當我翻到金副主席文章末尾,看到網友的熱評以后,在經過仔細琢磨,才發現自己不經意間掉入了金副主席的邏輯陷阱。
首先,正如河南網友評論:許多落馬干部是極度貪婪無恥!有的甚至殺人越貨,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說他們是落水狗是輕的,這些人中有的甚至應該判死刑,立即執行!
其次,過去,保不定有個別干部是冤屈的,但他們基本都被黨組織經組織程序平反了,這類遭受冤屈的同志并不在落水狗之列,陳先義老先生的文章里也絕沒有要把這類同志大加批判的意思。
其三,金副主席口中“吃了人家飯、喝了人家的茶”是什么意思呢?不過是南陽迷笛節負面輿論充斥網絡時,朱是西派人到北京要捂人家嘴。之前我在文章中也提到過,朱是西派南陽市委干部若干人到北京約談人家,意圖施壓刪帖。在交談中,這幾位南陽市委干部聲稱,他們之所以來找司馬南,是因為朱是西本人即將升職,負面輿論過大恐將對他個人升遷造成影響。我還聽說,第一次去的時候,氣勢洶洶,可惜呢陳先義老先生是部隊退休的,住在大院里,任憑那些人再怎么氣勢洶洶也進不去大院的大門啊。這才換成了一副笑臉,請吃飯,請喝茶。試想,如果是普通老百姓,還不得跨省帶走,隨即送上一副銀手鐲?
陳先義老先生是河南人,出于對河南政治生態和老百姓權益的關心,仗義執言,批評違法違紀官員,為的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陳先義老先生本不愿接受他的打招呼和講私情,這鴻門宴他更不想去吃,但是想去聽聽對方的辯解,誰知那來人卻把出丑當功績,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所以話不投機,半句多,最后不歡而散了。至于金副主席所說,什么吃南陽人民的飯,喝南陽人民的酒和茶葉,我想這些東西并不是南陽人民想去送的吧,這個東西是朱是西委托人帶來“求人辦事兒”的,理應是朱是西自己出的錢,金副主席非說這是南陽人民的,這不就等于在說朱是西魚肉百姓,貪贓枉法嗎?這不是背后捅刀子嗎?
試問,到底誰不地道啊?
自古以來,中國老百姓都稱貪官惡吏為“狗官”,現在貪官落水,稱為“落水狗”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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