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晚,“清明節強制加班員工怒懟領導”的相關聊天記錄在網絡上熱傳,迅速登上各大社交媒體的熱搜榜,并在4月5日(清明節當天)持續發酵:
看到聊天記錄后,筆者在心里也默默為“陳志龍”以及那一連串與“陳志龍”共進退的“+1,坐等人事,要走一起走”,喊了一句“干得漂亮”!
不過筆者還是第一時間向與筆者住在同小區、在“29所”(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在成都的三個成員單位之一)工作的一位鄰居求證。他們清明節正常放假,雖然同事也在傳這件事,但聊天記錄截圖中的“CETC-軟件開發課”部門稱謂以及所述細節卻看得他們一頭霧水,猜測這可能只是某個“外協”單位。
“眼尖”的網友很快發現了網傳聊天截圖中的“破綻”:包含Emoji(表情)的對話,行間距會變大,這在真實的微信聊天中不可能發生;聊天記錄中的除“陳志龍”本人外,不同人物頭像使用了網絡上早已公開的多個網紅照片以及個別的微信表情圖……
綜合種種細節,網傳的聊天記錄疑似為軟件生成的“造假”行為。
與之同時,相關部門的聲明以及調查也在陸續展開:
4月5日下午,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回復媒體表示,“網傳微信群聊天記錄所涉單位和人員,非集團公司所屬成員單位和員工”,成都勞動監察部門以及四川省與成都市總工會宣布介入;
4月6日上午,四川省總工會經初步調查后宣布,網傳事件并非發生在今年清明節前夕,而是發生于去年;事件內不屬于中國電科成都所員工,應是在外地某城市的人員;
4月6日,有網民從疑似當事人“陳志龍”的原抖音賬號翻出一份中國電科成都所關于“陳志龍”的一份“任免文件”;當晚,中國電科聲明,對成都所的成員單位、包括勞務派遣和協作人員多輪排查,均無“陳志龍”此人,網傳“任免文件”明顯偽造,相關單位已報案;
4月6日晚,澎湃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傳言中的當事人陳某某為四川德陽經開區某科技公司員工,與中國電科無關,網傳聊天記錄疑為偽造。
“陳志龍怒懟領導”事件的真相逐漸水落石出。而從與當事人“陳志龍”有交集的網民提供的信息來看,“陳志龍”過往的P圖造假行為可謂“劣跡斑斑”:
去年4月底其在自己建的群里直播自己結婚場景,盜用網絡圖片,稱里面都是豪車,被群員扒出是網圖之后,直接解散群聊:
其曾找朋友借錢、拖著不還,反過來騙對方稱自己曾借對方老公3000;別拆穿后立即P了一張支付寶截圖說自己記錯了,這張支付寶轉賬P圖甚至因為偷懶,轉賬時間只精確到分、而不是真實轉賬中的秒:
其于今年2月份就曾P圖偽稱自己是中國電科成都所“商務副總經理”:
而直到“怒懟領導”事件沖上全網熱搜,各種質疑紛至沓來,他還騙朋友說,自己就是集團員工,只是“胳膊擰不過大腿”,官方讓他噤聲:
大概“陳志龍”直到昨天還沒意識到,自己這一次在朋友圈的P圖行為,究竟捅出了多大的簍子、闖了多大的禍。
至此,“陳志龍事件”的真相已經可以勾勒出一份相對完整的拼圖,全網的拍案叫好與義憤填膺,竟然可能是被這樣的一個“陳志龍”給廉價消費了。
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卻折射出了比虛構的聊天記錄更加殘酷的事實。
“陳志龍事件”何以攪動全網,引發如此廣泛的關注和這么大的轟動效應?
首先,企業要求員工超時加班、甚至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等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仍然大量而且普遍地存在著,“陳志龍”成功地踩中了全體打工人的痛點。
在“陳志龍事件”曝出之前,筆者在北京的一位朋友清明節前夕便在群里吐槽,他們公司領導要求清明節加班,而且“不許提加班申請”:
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有效的加班必須有書面的、獲得預先批準的加班申請單,有對應的電子考勤刷卡記錄,否則視為無效。
為何要求加班還不許提加班申請?很多職場人應該都懂這個操作——那就是你要“自愿義務加班”!法定節假日加個班不僅得不到三倍工資報酬,反而連個加班的記錄都不能有。
無獨有偶,在清明節“陳志龍事件”沖上熱搜的當天,自稱中電科53所(原錦州53所)事業編某員工向當地自媒體爆料:單位“強制加班、寫保證書不得請假、不給加班費……”自己多次舉報無果。
相比明顯有偽造痕跡的“陳志龍怒懟領導”聊天記錄截圖,這份包含實名舉報信、工牌號以及四份手寫“保證書”的舉報材料,則顯得更加真實;然而,兩天過去了,這個疑似真實的事件卻沒有得到任何部門的回應。
而主流媒體在“陳志龍事件”中所表現出來的“輿論狂歡”與“反轉”,背后更像是有一種“一切盡在掌握中”的自在感,這種自在感反襯到遭遇真實處境的打工人身上,反而是一種無助且無力的徹骨悲涼。
四川省總工會4月6日上午的回應稱,“網傳事件并非發生在今年清明節前夕,而是發生于去年”,“事件內不屬于中國電科成都所員工,應是在外地某城市的人員”——這給了人們遐想的空間:
1、“加班事件”沒有發生在今年清明節前夕,沒有發生在成都;那么是不是去年在外地某城市發生過類似的事件?
2、結合澎湃新聞7日早間發布的新聞,將當事人所在公司指向了“四川德陽經開區某科技公司”,是不是“陳志龍”的P圖并非他完全憑空編造?
盡管這些疑問在事件的后續調查中,也未必能夠有確切的回答,不過省總工會在事件發生第一時間的迅速回復卻告訴我們:工會系統要掌握企業是不是違反勞動法(如每月加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按相關比例<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支付加班工資)的加班行為,并不是一件難事。
而大量的勞務仲裁司法案例中,打工人關于支付加班工資的要求卻往往很難得到支持呢?是勞動法本身有漏洞還是執行的人本身就有問題?
其次,“陳志龍怒懟領導”的聊天記錄盡管疑似虛構,其對“監工”狐假虎威、企業狼性文化的怒罵,卻說到了很多打工人心坎里,然而絕大多數打工人對于這樣的事情不是“不能罵”、“不該罵”,而是“不敢罵”,一個單位打工人為了“爭口氣”而集體離職的現象在現實中更是鮮有發生。
然而,筆者卻產生了更多的疑問:前一段時間,筆者刷到陽和平老師的一段視頻,他在視頻里說,春節后的“用工荒”,是春節返鄉的工人在觀望和權衡復工的收益,如果工資太低,寧愿在家待著。因此資方就不得不提高工資待遇,這,是一種巧妙的提高工資的方法。
陽和平老師的這段話貌似有些道理,然而筆者認為這與現實之中的底層生存邏輯并不一致。
筆者以前曾在珠三角的一家出口加工廠打工,從自己所在的工廠以及眾多小型的外協工廠觀察到一個普遍的現象:很多“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年輕工人,往往不愿意加班,剛發了工資就跑到飯館或者網吧,很快成為月光一族,再極端一點的就如那些躺平的“三和大神”;而那些上了些年紀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工人,卻往往“盼望”著加班,工廠淡季的時候他們甚至比老板還要著急。
原因無他,即便那些正規的工廠也是比著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給工人發基本工資,這個基本工資在扣除日常開銷之后,不會剩余多少,還怎么拿回農村老家養活一家老小呢?所以,工人們只能是盼著多加班、多掙一點工資。
人畢竟是社會性的動物,有情感、有理性,想要徹底選擇躺平,對于絕大多數人而言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春節后的“用工荒”的確跟原單位的崗位待遇差有很大的關系,在大面積的失業面前,在巨大的家庭生存壓力,很多工人最后往往也不得不選擇去那些崗位待遇很差的工廠,只能等來年再去重新尋找更好的崗位……如此往復,也就形成了包括富士康這樣的大企業在內的廣大加工企業頻繁的“人員流動”。“用工荒”最后催生的是企業欺詐式招工:如標稱“月薪3000-8000”,最后能拿到的鐵定是3000,甚至還有各種扣除;又如去年年底發生在鄭州富士康的事……
比起候鳥一般的農村打工人,已經在城鎮化進程中成功躋身城市的城市打工人,處境則更是“尷尬”。想想要每月償還的房貸、車貸(而100萬買的房子已經跌到80萬、連套現出坑都不可能了),想想孩子要交的各種雜費、培訓班費用,想想父母的醫藥費,有幾個人真的敢像“陳志龍”那樣“不服就干”?敢像“陳志龍同事”那樣一呼百應地“+1”?
加班是真的,反抗壓迫的故事卻只是編的、只是“網絡爽文”,這反而是更大的悲哀。
昨天,筆者看到三男一女四名“游客”,清明節前夕在張家界天門山景區玻璃棧道“相約”跳崖自殺的新聞。
據媒體報道,四人來自福建、河北、四川、河南四省,最大的33歲,最小的年僅23歲,他們都是來自農村,同是家境很差、常年在外打工。究竟是什么原因讓這四個年輕人在人生最好的年華,選擇相約天門山,以集體跳崖這種絕望的方式,與這個世界訣別呢?
看到這則新聞,筆者反倒很希望“陳志龍”是真的存在的……
然而,即便“真”的又如何?關于“加班”這個問題的全網“震動”,大約還是兩年多前的PDD員工加班猝死以及違法開除王太虛的事件。
去年夏天在王太虛的微博刷到他的一段視頻。在視頻里,王太虛已經意識到“卷”的本質是80%的生存資料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中;然而,他并未試圖去選擇改變這樣的狀況,而是因為太“卷”、選擇“潤”了,打算在英國讀完兩年書、在當地找工作。
到今天還有多少人會記得和談起“王太虛事件”呢?甚至有一天王太虛自己都會忘了曾經發生在他身上的故事……
我們需要的切實地改變,而不是又一場“輿論狂歡”,甚至這次還有人反過來要網民“自我反思”。
過了清明節,又是五一國際勞動節和五四青年節,毛主席和魯迅先生是絕對不希望青年人變成天門山上選擇輕生的四人的樣子;正因如此,迷茫的年輕人,還是應該回到被遺忘的歷史中去尋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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