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昌明:毛派應怎樣看待南街村?
——關于南街村問題的爭論
最近,曾經被公認“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南街村,遭到一些“左派”人士的批判。認為:
南街村——它根本不是社會主義,而是“披著紅馬甲”的資本主義;它的財富,是靠剝削外來工的剩余勞動獲得的;它是在以共產主義之名,行野蠻資本主義之實!結論是:南街村走的是一條集體資本主義的道路。把南街村說成是走社會主義道路,是“典型的修正主義,資產階級走狗的觀點”。(本文只引用一些“左派”批判人士的觀點,恕不一一指名)
筆者看了這些批判以后,很感不平。出于義憤,也想來說幾句。
人所共知,南街村是1984年在人民公社被強行解散、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搞分田單干的背景下,在支部書記王宏斌的帶領下,選擇重走社會主義集體化道路的產物。南街村人信奉毛澤東思想,依靠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開展多種經營,開辦村辦企業,僅僅幾年,到1989年,集體經濟產值就達到2100萬元的規模(人均高達6200元!其時“萬元戶”已屬“富翁”)。這就足以證明:堅持集體所有制,走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道路就是好!它與搞分田單干的小崗村“一年跨過溫飽線,十年(后又一個十年,再一個十年)難進富裕門”——恰恰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其后,隨著我國社會整體商品經濟大潮的泛濫,南街村自然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它需要生存、發展,這才有了“外圓內方”的方針(對外,采取適應市場經濟方式;對內搞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模式)。再經過20多年的奮斗,就發展成了今天的模樣:
資料顯示,到了2010年,南街村資產已經積累到30億,負債4億,形成了集農、工、商、旅為一體的綜合經濟體。南街村村民沒有兩極分化,全都享受住房、醫療、教育等多項福利待遇,生活富足而安寧,過上了“共同富裕”的生活。南街村的最大特點,就是他們基于毛澤東思想“公”字觀的理念,走社會主義道路,有一個建設“共產主義小社會”的大目標。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對共產主義描述的藍圖是:
“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消失,從而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也隨之消失之后;在勞動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法權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
馬克思主義關于共產主義社會的觀點是清楚的。即:共產主義社會要分兩個階段,即它的初級階段——社會主義階段,是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它的高級階段——共產主義階段,是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社會主義要過渡到共產主義高級階段,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具備三個條件,即三大差別(工農差別、城鄉差別與腦體差別)的消失;勞動已不僅僅是謀生手段而成“生活的第一需要”;集體財富的“充分涌流”,從而使人們擺脫資產階級法權的眼界(按:即共產主義思想覺悟的提高)。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是日積月累完成的。建設共產主義大廈,更需要一磚一瓦建設起來的。
1919年4月,為支援蘇維埃政權,莫斯科——喀山鐵路一機車庫工人發起“星期六義務勞動”,列寧就把這種不計報酬的大公無私精神,贊揚為具有共產主義萌芽性質的新事物,并為此寫下了《偉大的創舉》一文。毛主席號召我們“向雷鋒同志學習!”學什么?不正是這位“偉大的共產主義戰士”身上無私的共產主義因素嗎?
當然,現今的南街村,遠遠沒有達到“共產主義村”的水平。但也不能否認南街人(從“班長”王宏斌到普通村民),那種全力為集體奉獻、只享受集體福利、僅拿250元月薪的“傻子”精神,具有一定含量的共產主義要素。更不能否定南街人堅持集體所有制、走共同富裕道路,是通向共產主義這一崇高目標的正道!盡管這一征程是艱難的與漫長的。
筆者以為,南街村人信奉毛澤東思想,敢于抵制分田單干,不走自發資本主義邪路,堅持走集體化的社會主義道路,向往共產主義,這就是好!就是革命的實際行動!如果當時被解體的農村人民公社,有十分之一的大隊都能起來抵制,今天的神州大地就不會出現嚴重的兩極分化、更不會產生“三農”問題了!
一些“左派”人士憑什么要用無限上綱手法去批判南街村呢?其理由無非有二:一是所謂的“理論”依據,引用了列寧的一句話:“合作社在資本主義國家條件下是集體的資本主義組織”;二是南街村企業事實上存在著“剝削”。
其實,這兩大“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不值一駁。
第一,馬克思主義是肯定合作社的社會主義性質的。
馬克思認為,合作社能動搖資本主義“現代經濟制度的基礎”(《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六卷第218頁);認為合作社出現的意義“不論給予多么高的評價都是不算過分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第242頁);它“是在舊形式內對舊形式打開的第一個缺口”(《資本論》人民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499頁)
列寧繼承、發展了馬克思的合作社思想,把合作社界定為社會主義所有制的第二種形式:集體所有制(第一種形式為全民所有制)。那么,列寧為什么在1923年《論合作制》一文中,又要講“合作社在資本主義國家條件下是集體資本主義組織”呢?對此,上海行政學院學者黃文忠,為解這一疑惑,專門寫過一篇長達4萬字的學術論文(詳見《上海行政學院學報》第8卷第1期),在全面研究了列寧有關合作社問題的論述后,最后的結論是:
資本主義條件下的合作社(集體所有制),是社會主義的萌芽,是社會主義運動的一部分。列寧的斷語,只是特指俄國革命前的特殊情況,而不是泛指一般。
可見,一些“左派”人士批判的“理論”依據,不能成立。且不說南街村的集體所有制是不是處于“資本主義國家”的條件下;即使是,也不能否定它的社會主義性質。列寧特指的斷語,改變不了南街村集體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性質。
南街村原先是人民公社下屬的一個生產大隊,其性質毫無疑問是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根據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政策,公社解體后,南街村堅持走集體化道路,其土地等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關系并未發生變更。因此,憑什么說他是“集體資本主義”?
第二,關于南街村村辦企業的“剝削”問題。
首先,南街村舉辦的集體所有制企業,該不該參與現實的市場經濟活動?一些“左派”批判人士認為,南街村既然要走社會主義道路,就不該去參與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活動;否則,就是“屈服于國際國內資本主義的各種壓力,對他們進行開綠燈,舉白旗的投降”;就是“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行徑。
這話聽起來很“革命”、很“正確”,其疾惡如仇的精神也很“高貴”。可惜,這種如同伯夷“不食周粟”的高貴,恐怕連這些“左派”批評人士自身也做不到。現在他們卻要南街村的農民兄弟去這樣做,這不等于是在說夢話嗎?
假如你是一位生活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左派革命者,你能做到不去參與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活動嗎?無產階級革命導師恩格斯,他生活在資本主義的英國,別忘了,他同時還是曼徹斯特市的一位“工廠主”呢!你能批判他是“寄生蟲”嗎?
再如,毛澤東時代,社會主義中國不是照樣與資本主義國家進行貿易,它難道改變了中國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
一些批判南街村的“左派”人士,似乎都是剛從外星球來到地球村的“革命者”,他們高談闊論,“火力四射”,但完全不顧地球村的實際情況,卻要求地球村人們按照他們“外星人”的要求去走社會主義道路,這行得通嗎?
再談“剝削”問題。何謂“剝削”?通常解釋:一部分人(資產者)憑借對生產資料或貨幣資本的占有,無償地攫取他人的勞動成果。這里的關鍵是:對生產資料與貨幣資本的占有權。
南街村經濟體的生產資料,是南街村農民兄弟集體占有的。他們自己勞動,通過“按勞分配”方式分享勞動成果,根本不存在“剝削”的問題。
對南街村村辦企業中的外來工來說,是不是存在“剝削”?這確實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理論問題。是一個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上從未遇到過的新問題: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在全面復辟市場經濟條件下,發生在堅持集體所有制企業中所出現的特殊現象,值得理論工作者深入研究。因此,在未得出正確的結論以前,也請不要輕易亂下結論,更不應亂扣帽子,而應采取慎重的學術態度。
據說南街村對外來務工人員有一條土政策:如果長期在南街村工作,是有機會轉為南街村的“榮譽公民”。“榮譽公民”可以享受與原南街村人員一樣的福利待遇。這個期限是6至10年(見劉武洲文章:《某些假“左派”極端分子否定南街村,是在犯極其嚴重的政治輿論導向錯誤》)。果真如此,對那些有可能成為“榮譽公民”的外來務工人員,自然同樣也不存在“剝削”的問題了。
至于對那些不愿成為南街村“榮譽公民”的外來務工者,如果事先都了解這些土政策與待遇,而又原意去干的,依筆者觀點,那也只能權作是他們愿意為南街村的集體事業作貢獻了。
當今中國,確實有許多自稱信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左派”革命者,講的是要按毛澤東思想辦事,可是在實際行動中往往是南轅北轍。
請問這些批判南街村“左派”人士:你還記得《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一篇文章的第一句話是什么嗎?毛主席說:
“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
奉勸一些批判南街村的“左派”同志們:別總是自以為是,盡干些“親者痛、仇者快”蠢事!別再去當“左派”,還是老老實實地做個毛派吧。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