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8日,北京大興,一場大火,19死8傷。
悲劇,天子腳下發生的少有的悲劇!事故發生在一個城中村的半公寓三層建筑中,自然,死傷的都是一些生活比較艱難的可以稱之為“窮人”的人。
窮人受災,按道理,按人之常情,窮人這個群體,或者說,還租住在廉價公寓里的生活比較艱難的這個群體,應當受到政府和社會更多的安撫、更多的關注、更多的照顧。然而……
火災后僅僅一兩天,另一場涉及更多窮人,或者說,涉及更多租住在廉價公寓里的生活艱難者的災難發生了:他們被強制要求在一兩天內搬出公寓,好一點的,限期三天到一周內必須搬出公寓!
于是,在北京許多公寓的門口,在北京許多的街道上,我們都能看到堆滿的包裹和在寒風中蜷縮著腰身、眼神迷茫的男男女女。這景象不僅僅出現在大興,而是出現在北京的許多地方,那些流離失所、正在尋找歸宿的人不是幾十、幾百,而是數以萬計!
他們違法了嗎?他們做錯了什么事情了嗎?
沒有!他們沒有違法,他們也什么都沒有做錯,僅僅因為他們所租住的地方是跟發生火災的樓房相似的公寓!
但是,經常聽到KTV發生火災,也經常聽到夜總會發生火災,還經常聽到酒店發生火災,為什么在這些地方發生火災后,不見大量的KTV、夜總會、酒店被關閉、在其中就業和居住的人被要求一兩天或者一周內就必須離開呢?工廠也發生火災,是不是所有工廠都得關門?居民區也發生火災,是不是所有居民區的人都得住到街上去?
哦,也許被趕出公寓的人都是有錯的,錯就錯在他們住的是房租比較便宜的公寓,所以,他們被認定是“可能形成安全隱患的人口”(政府公文中的用詞和清理對象)!
為什么租住在比較便宜的公寓里的人就是“可能形成安全隱患的人口”呢?是因為大興那個火災就是樓上的租戶引起的嗎?或者是因為樓房質量不好引起了火災?
不是!火災原因至今未明,但已查明火源來自地下一層正在施工的冷庫,也就是說,基本上可以斷定,火災與租住在二層和三層的租戶沒有關系,也與樓房質量沒多大關系!
那么,那些被趕出公寓的人究竟犯了什么錯?
我苦思冥想,百般尋求,終于在官方媒體上找到了答案:不是那些被趕出公寓的人犯了錯,而是公寓的出租者犯了錯——他們是“違章出租公寓”!
可是,公寓就是用來出租的,既然不能出租,那么多公寓是怎么建起來的?誰批準建的?建成那么長時間為什么沒人去管? 既然是違章出租,那些現在不讓住了的公寓,一般都有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出租歷史了,為什么這么多年里,這么多的公寓違章出租無人去管?這算不算瀆職?這算不算官商勾結?這其中有沒有違法?如今忽然強制驅離沒有任何錯誤的守法公民又算不算違法?另外,什么叫違章出租?什么叫非違章出租?“章”在哪里?有關部門有沒有責任將其公布于眾讓租房的人知道?租房的人因政府的失職造成的工作的丟失和財產精神損失,誰來負責?
沒人負責!不但沒人負責,而且,那些瀆職甚至涉嫌違法的人現在正以執法者的角色堂而皇之地、毫無顧忌地對那些合法租房的守法公民進行嚴厲懲罰:或者讓他們離開北京失去工作,或者讓他們付出遠比以前更多的錢去租貴得多的房子!犯錯的在懲治沒犯錯的,涉嫌違法的在對遵紀守法者進行執法!——這荒唐不荒唐?諷刺不諷刺?!
也許,“清理違章出租公寓”只是一個借口,目的只是為了讓那些“低端人口”離開北京,同時,越是大動干戈也越能顯示對火災的重視,這也是政績的一部分啊!很早以前,北京有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提出要北京政府“讓低端勞動力離開”的建議,這一次,也許就是北京市政府借火災這個由頭對那個建議的具體實施!
那么,怎么判斷一個人是“低端勞動力”或者“低端人口”?
在我們某些掌握著大權的領導眼里,窮人就是低端勞動力,就是低端人口。于是,住在廉價公寓、住在地下室的人就成了被驅趕的對象!——可以無法無據、任意驅趕的對象!
窮人,在中國現代歷史和現代政治中多么熟悉的字眼!我們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窮人打下的江山,共產黨就是窮人的黨,憲法中明確規定,我們這個政權就是窮人也就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
可是,現在,窮人成了“低端人口”,成了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任意驅趕的對象!
記得好些年前,我住在一個地下室,因為離閱兵的街道比較近,在閱兵的前幾天,我們住在地下室的人就被強令立即搬離!但是,附近公寓的人并沒有同樣被要求搬離,我當時就想:我們住在地下室的人是最窮的窮人,是最無產的無產階級,所以我們就是潛在的最危險的危險分子,是“窮人政權”或者“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的最大的潛在敵人!——這邏輯荒唐么?但是,在現實中,在某些領導的內心深處,這又是多么的合理和正常啊!
現在,我的眾多的兄弟姐妹們正在經歷著跟我曾經經歷過的事情一樣的事情,他們比我當時更狼狽、更心酸、更委屈,因為他們是在大冬天,而且他們的人群更龐大,重找房子更難更難!
但是,他們有苦哪里去說?他們想訴諸法律去哪里訴?
沒有地方說,沒有地方訴!他們大多都應屬于“無產階級”,按照憲法,他們是統治階級,但是,他們這些“統治階級”正在被他們的“公仆”隨意驅趕,而他們卻束手無策,只能忍氣吞聲!
是啊,面對現實,他們只有放棄一切抗爭的努力,盡快地為自己找到新的歸宿:或者直接回老家,或者花費比以前多得多的錢找個地方暫時棲身。
我想,他們更多的人不會去怨恨政府,他們會責怪自己:誰怪你窮!誰怪你沒本事掙大錢住豪華別墅!
當然,也會有不少看熱鬧的北京人和“成功人士”內心欣喜以致溢于言表:這些低層次的人就得趕出北京,北京的檔次就是被這些人給拉低了!
人類總是很容易忘記:我們生活的這個國家就是被一幫所謂“低端”的或者“低層次”的窮人創建起來的,他們中的很多人甚至曾經連最便宜的房子都租不起,那個領頭的人當時做北漂時也只能租住很簡陋的房子,而北京也正是因為這些窮人或者“低端人口”的進入才有了如今的繁榮!
列寧說過“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但人們總是善忘的,背叛也就更不在話下了!
1949年進入北京城的那幫人都已經成了歷史了,現在的北京是顯在的億萬富豪和隱藏的億萬富豪的北京,窮人只配在這里為那些有權有錢的人服務,但是他們不配享受這里的高樓、享受這里的住房,甚至是最便宜的住房,他們最好白天為富人服務,晚上再回到千里之外的鄉村去!
但是,做決策的老爺們可能忽視了:陰陽是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窮人跟富人同樣如此!沒有窮人,富人的生活就顯不出富了,因為他們的房子要自己蓋,飯要自己做,垃圾要自己清除,水管要自己維修。沒有了作為“低端人口”的窮人,富人也就成了“低端人口”了!窮人和富人更是相互轉化的:北京的富商巨賈,來自外地在北京打拼起家的,有幾個北漂時沒住過簡陋的公寓或者地下室?沒有窮的積累,哪有富的顯赫?同理,哪個當官有錢的能子孫后代永遠顯赫?“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多少名利客,如今秦城中!
可是,某些身居高位的人是不懂哲學的,也是骨子里自卑的,他們需要用暫時的地位來支撐他們的自信,他們機械的頭腦恐怕只會認為,他們現在是“高端人口”,以后還將永遠是“高端人口”,他們的子孫后代也將永遠跟他們一樣是“高端人口”。
有些人的心更是看不到溫情的:他們根本不會去考慮那些成千上萬被他們趕出公寓的人在寒風中的處境,更不會去考慮他們下一步將如何生活!
有句名言說:“對待窮人的態度,考驗一個社會的良知!”
那么,缺少了良知的社會,將會走向哪里去?
李舟公眾號:思海泛舟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