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多億的住宅用地出讓金究竟讓誰埋單?
據《人民網》報道: 2017年1月至9月,全國300個城市土地出讓金總額為26384億元,同比增加35%。其中,住宅用地出讓金總額21665億元,同比增加42%。另據中原地產的統計,2017年前9月,拿地最積極的50大房企合計拿地金額達到了17711.8億。與2016年同期相比,漲幅達48%。其中,耗資超過200億的企業達到26家。
從這兩條新聞提供的數據可以看出,土地財政的實際貢獻者,基本上也就是房地產商,GDP今年的預增長幅度也就在6、5%左右,但住宅用地出讓金同比增長前9個月卻已達到42%。要知道,這種“增長”,是要依賴眾多購房者拼盡全家積蓄,背負幾十年債務來實現的,殘酷嗎?要我說,很殘酷。
中央已經明確表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可這么高的地價,如此增幅的土地出讓價格,你讓房地產開發商如何不炒,房價如何不繼續暴漲?反過來說,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如此依賴,中央的調控政策在地方上又將如何得到真正的落實?可以好不夸張地說,落實中央房價調控政策的最大阻力,恰恰就是賣地賣紅了眼的地方政府!
這么多年,一方面是外界對土地財政的詬病,另一方面卻是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難以割舍。事實上,土地財政對于我國經濟社會而言,是一個典型的“寅吃卯糧”的短期行為。土地財政以不斷增加土地供給為前提,而在我國人地資源矛盾十分突出的國情下,不可能無限制增加農用地轉用數量。同時,土地財政以金融為媒介,將地方政府、房地產企業和居民個人有機捆綁起來,如果該利益鏈條某一環節出現阻滯,就會引發各主體風險,進而又影響到社會穩定。此外,土地財政助推了地價、房價,其負擔最終都轉嫁到民眾的身上,傷害了民眾的利益。
發改委官員李鐵曾表示:“各級地方政府競相開辟工業區,壓低土地價格,賠錢搞招商引資,形成工業產業,來支撐政府的G D P和財政收入。這個成本要通過房地產開發、高額的土地出讓金進行彌補。現在每屆政府都要有新的政績,結果城市攤子越來越大,基礎設施、供給的成本大幅度增加。政府稅收只能保財政、保吃飯,所以這些成本只能靠融資、賣地等方式償還,而融資還得靠未來的土地出讓金償還。這就形成了這種惡性循環,導致現在新區、新城不斷擴展。”
他的話有兩點說得很清楚。一點是各級地方政府在開辟工業區的過程中,雖然也存在土地出讓,但為了取得競爭優勢,“賠錢搞招商引資”,這一塊的收入只能今后通過稅收的方式來實現。其城市擴大化的成本目前只有“通過房地產開發、高額的土地出讓金進行彌補”,因此,百姓買房子的血汗錢并不是房子的自身價格,而是搭售了政府的私貨,買一套房子,活生生被政府敲詐的錢可能占房價的大半。第二點,城鎮化城市化攤子還要繼續鋪,“政府稅收只能保財政、保吃飯”,那么,鋪攤子的錢哪里來?只要繼續靠“土地出讓金”,而要使土地繼續賣出好價錢,只有繼續再炒高房價。李鐵說,這已經形成“惡性循環”,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只有這一條路可以走了。否則,就將破產!
大家可以算算,拿地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2%,造出來的房子能保持“價格穩定”?明年或之后的房價走勢,通過兩則新聞告訴我們的數字,已經可以看得更明白,除非中央對土地財政采取斷然措施,否則,一切所謂的“調控”,到了地方政府的手里,都會成為“空調”!只是,還有兩個問題我想一并告訴土地財政的依賴者們,一是70%的國民現在已經是“負翁”了。另外,住房人均保有面積到2016年底已經達到40多平米,后面再竣工的房子究竟還有多少“剛需”,該冷靜考慮了。我不止一次地說過,賣地財政,斷子絕孫,違憲違法,民不聊生!這項政策已經透支了所有的信譽,成為社會動蕩的萬惡之源,該立即剎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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