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因學生舉報學校違規補課而被勸退的消息讓人不禁驚詫。國家三令五申不準學校組織補課,而各地總有人敢迎風而上,且還能找出理由來搪塞。這次舉報學校違規補課的事件中,被舉報學校和縣教育部門竟然還以勸退舉報者的方式公然進行報復,為掩蓋報復的本意,還編出舉報者有心理問題的謊言。大家不禁要問,是哪個醫療部門出具了該學生有心理問題的診斷?是什么樣的心理問題?有心理問題不能在該校上學是哪家的規定?其他的學生們都查過誰有心理問題嗎?為什么單單指責舉報學生有心理問題?
無論是因舉報學校而被查有心理問題,還是根本就沒查就謊稱該學生有心理問題,學校都沒有理由勸退該學生。由此可見,學校違規被舉報對學生進行報復,其無視國家規定的猖獗心態可見一斑。且不說此舉報者是否有心理問題,國家規定他們視為無物?敢于頂風作案膽從何來?事情敗露不認真檢討自己,反污舉報者來擋箭,其心之惡非屬一般!其實,這還是用得著老馬的那個說法,資本家為百分之三百的利潤是敢...。補課是不是讓這個學校、讓縣教育部門所獲利益實在是太巨大了,所以他們不管不顧的敢頂風作案?利益遠比國家的規定更重要?
國家法律部門是不是應該介入?看看是不是還有更嚴重的違法事情隱含其中。否則,為什么要演報復舉報學生玩殺雞給猴看的戲碼?他們 是在擔心更多的學生站出來吧?
在下并不想在此多啰嗦。另外還想說的是,“補課”這個話題不是今天才提及,也不是昨天,而是很多年了。這里面的關鍵詞是“有用”嗎?這么沒完沒了的補課,對整個學生群體而言,其作用究竟有多大?或者換個說法,若假定補課對學生是有得有失,得失哪個方面更大?當然還有對滿足家長的心理期盼究竟有多大的幫助,或者說有多大的心理安慰?
國家為什么三令五申不準學校組織補課?道理很簡單,補課事實上對學生的成長沒有什么幫助,說的不好聽點,那只是浪費學生的青春,浪費學生的光陰,浪費學生的精力。其作用往好里說,充其量就是提高學生的應考能力,也可以說是提高學生的解題能力。其實,不止是學校組織補課對學生的成長沒有什么幫助,其它的補課也對學生的成長沒有什么大的益處。對學生的個體而言,似乎有幫助,但那是個例。問題是,從學生群體的整體角度來衡量補課這件事,是不是可以用“水漲船高”來形容呢?個別人可能的獲益不會改變絕大多數學生沒有什么實際收獲的事實。再確切點講,各級學校的門檻不論補課與否,它都是一樣高,能邁過去的始終是一個同樣的大數,大家都提高是不是等于沒提高?各級學校的錄取率都不會因補課提高或降低。這意味什么?意味著補課只是創造出一個假的“有用”的神話,真實的意義是形成了一個新的產業,而這個產業的中心是盤剝家長和學生的利益集團。補課并不是學生或家長的利益所在,而是這個新的利益集團的利益所在。表面上是為提高所謂學生的成績,實際上瞄準的是那嘩嘩的鈔票的流向。因有了“補課”這一產業,哪些人賺的盆滿缽滿?哪些人因此而先富了起來?獲益的究竟是學生還是利益集團還用什么數據來證明嗎?
因舉報學校違規補課而被報復這件事,從反面也證明了“補課”的利益是屬于誰的,它絕不是學生的需要。在下以為,官場打擊腐敗,學校絕不能置身事外,已到該徹底拔除教育領域中這“補課”奇葩怪物的時候了!
靠學生和家長的汗水和淚水澆灌而形成的“補課”產業于國于民都有害而無益,可為什么屢禁不止?是一部分人先富的誘惑?還是那只黑貓的誘惑?說白了就是鈔票的誘惑吧?有人曾說,醫患關系不能是商業關系,那不是一種交易。那么,對學生的教育呢?學校和學生的關系也絕不能是一種商業關系吧?也不能是一種交易吧?遺憾的是,那“補課”從客觀上讓學生和學校變成了某種商業關系,變成了一種交易!難道不是嗎?要想學校組織補課消失,要想消滅補課這怪物,只需要兩個字-“嚴懲”就能解決。凡學校組織補課校長一律撤職查辦,學校整頓,教育部門主要領導免職。社會上的補課機構、組織無論何種形式一律禁止,不發相關牌照;暗中參與補課的在職教師一經查明,免除公職,堵絕可能出現任何形式的補課組織與機構。
如是,就可還學生一個正常、舒適、全面發展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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