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21人死亡、43人受傷“校車”事故發生后,舉國震驚,本人如許多學生家長一樣無比悲戚。有關部門、有關領導也一下緊張起來。 11月23日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通報了這起校車安全事故,要求全面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校車安全隱患大排查。12月1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12月24日,一名中央重量級領導人表示:全國中小學配備校車需花費4600億元。據說,她講的數據是教育部按照義務教育1.5億名在校生的規模計算,全國所有中小學生都配備上校車,則需要150萬輛校車,加上維護費用測算的。
我無法查證接送榆林子小博士幼兒園的號牌為甘MA4975的車輛是否是校車。根據常規對產權的理解,“校車”自然應該是學校所有或租入管理的車輛,專門用于接送老師和學生。但據我所知,自從交通市場化以后,學生都是擠公共汽車上學的。不要說正寧縣,就是本人所在的重慶所轄的一個區域性中心大城市,這樣的校車也是極少極少的。如果有,也是主要為接送老師而購買,專門用于接送學生就有點奢望了。看小博士幼兒園的名頭,可能是一所貴族學校吧。
再說4600億費用問題,就算有1.5億中小學生,配備150萬輛,每100個學生一輛也還是不夠。按照教育部的邏輯,至少應該配備300萬輛。
這年頭,國家大把撒錢絕非個案。假如頭腦發熱真配“校車”,那真是國家之不幸、人民之不幸。
先談停車場的問題,假定一所3000人的學校,每到放學、放假時,學校門口就會停留30-60輛的所謂校車。那樣,可能中國所有的中小學都要重新考慮新修一個足球場大小的停車場。
再談接送學生的技術問題。假定甲生在A村,乙生在B村,丙生在C村……如何都把他們安全送到家。更不要說生源來自不同縣的省市學校、不同鄉鎮的縣級城市學校。
再談駕駛員的報酬和管理問題。以重慶地區為例,中學生普遍住校,假定一個月放一次歸宿假,其余不放假的29天校車怎么安排?一個學校總不可能叫幾十個駕駛員天天坐在一起“斗地主”吧?一個月出一天車的駕駛員報酬怎么支付?
綜上所述,校車問題是一個無法解決的偽命題。不論甘MA4975是否是校車,其出事還是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應該加大對車輛違法嚴重超載、非法擅自改裝和執法不力的查處力度,與校車無關。
那有關部門怎么算出了4600億天價費用呢?原因只有兩個,一是不愿意踏踏實實去解決學生的交通安全問題;二是借國家重視校車問題塞私活。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把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改革方向。但是,近年,部分行業和地方有“開倒車”現象。一說豬肉不安全,就搞什么“定點屠宰”,現在豬肉安全了嗎?一說煤礦安全事故,就搞國有化,安全事故解決了嗎?校車問題,不過是錯誤的又一次重復。
解決中小學生上學安全才是真命題。正如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在《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中所說:“校車安全問題(應中小學生上學安全)涉及學校的規劃布局、公共交通的發展”;“盡量縮短學生上學距離,減少交通風險,是減少校車安全(同前)事故的源頭性措施,應當切實貫徹《義務教育法》關于保障學生就近入學”。“解決確需乘車上下學的學生的交通需求,應當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提倡學生乘坐公交車輛上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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