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改革是以安徽省鳳陽縣小溪河鎮小崗村18個紅手印拉開序幕的。伴隨著18個紅手印還有一份“生死契約”:“我們分田到戶,每戶戶主簽字蓋章。如此后能干,每戶保證完成每戶全年上交的公糧,不在(再)向國家伸手要錢要糧。如不成,我們干部作(坐)牢殺頭也干(甘)心,大家社員也保證把我們的孩子養活到18歲。”—— 這種“托孤”式的壯舉,曾經備受稱贊,而且載入史冊,將來還要繼續受到稱贊。然而這種思路從根本上講就是錯誤的。
小崗村18戶戶主在“生死契約”上摁紅手印的時候,他們就已經預計到可能坐牢殺頭。說明他們是清醒的,他們非常清楚這是在和黨的農村政策唱反調,是和共產黨離心離德。但他們決心走到底。即使毀滅,他們也在所不惜。然而事情的結局卻有些滑稽,這些公然和共產黨當時的政策唱反調的人不但沒有坐牢殺頭,反而還戲劇般地成了英雄。成了改革的先鋒和勇士。
這說明,決定農村政策的人已經打算要對政策進行修改甚至顛覆了。但他不便自己明說,決策者需要一個或者一群人站出來充當道具。小崗村18個摁紅手印的戶主就應運而生。他們的作用和當年張鐵生交白卷相類似。決策者付出的代價是不能追究這18個摁紅手印戶主對抗黨的農村政策、和共產黨唱反調的責任。決策者對這種公然離經叛道的行為只能隱忍。不但要隱忍,還要破格授予英雄的稱號并給予英雄的待遇。至于是不是有人可能鉆空子,以此為借口在其他方面也來個離經叛道,決策者是不必擔心的。因為決策者“口含天憲”,既可以容忍這18個離經叛道者的行為并授英雄稱號,卻也可以對別的不可容忍的離經叛道者施以高壓。權力的傲慢和權力的隨心所欲,表現得非常充分。
這在先富問題上得到同樣的印證。可以說“先富”的人同樣是與共產黨離心離德的人。這些人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黨外人士,另一類是黨內人士。黨外先富的人中,體制外的人占多數,邊緣化的人占多數。這些人沒有享受過體制內的優越性,因此從來沒有把共產黨提倡的“甘當革命螺絲釘”、“黨叫干啥就干啥”當一回事。他們從來就有一種“自發”的傾向。黨內先富的人中,對黨所提倡的“兩個務必”觀念最為淡薄,對黨長期以來提倡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與群眾爭利有著本能的排斥。這兩類人是一有機會就要與共產黨離心離德的。而改革所倚重的、被認為是“打破平均主義”的先鋒和主體力量,居然是與黨有著離心離德傾向的兩類人。而那些幾十年里一慣擁護共產黨、聽黨的話、跟黨走的工農大眾卻普遍地窮下去了。這對“改革”的正義性與合理性無疑是一種嘲諷。
這是一種兩難選擇。擁護共產黨忠實于共產黨的工農群眾長期以來形成了艱苦樸素和“甘當革命螺絲釘”、“黨叫干啥就干啥”的觀念和作風。可是為了營造“打破平均主義”和“能掙會花”的局面,又不得不依靠那些本能地和黨有離心離德傾向、甚至不惜冒著坐牢殺頭危險也要和政策對著干的人。飲鴆不能止渴。敢于離經叛道、打破常規的人固然有前衛和“突破框框”的先鋒作用,可是一旦尾大必然不掉。那些本能地和黨有離心離德傾向、甚至不惜冒著坐牢殺頭危險也要和政策對著干的人坐大之后,就再也不聽指揮了,這已經不是什么秘密。從長遠觀點看,什么人靠得住,什么人才是執政的基礎和“干城”,什么人在危難之中能夠和執政黨命運與共,真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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