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有一種珍稀生物叫做“公共知識分子”,據說這種生物在1949年后在國內一度絕跡,據說通過人工授精的方式這種生物在學院與書齋的試管里又被重新繁殖出來,據說梁文道就是其中一個。當然,在某些場合,梁文道似乎又謙虛地否認了自己屬于這種生物。但是,正如一個人如果自稱國王卻沒有一個臣民承認,那么這不過是他自己想象中的虛幻身份;與此相反,即便一個人自己不承認自己是國王,但是臣民們卻堅信他就是,那么這就是他現實中的真實身份。而他自己的否認或者是因為他的精神疾病,或者是因為他有著更深遠、更隱蔽的考量。不過,即便在梁文道否認自己屬于“公共知識分子”的時候,他仍然表達了對于這一種身份的深深敬意。而在南方報業2010年評選結果中,他被封為國內一百個“公共知識分子”之一,如果他都不是,那么這種生物實在更加稀有并珍貴了。
雖然梁文道在面對“公共知識分子”的黃袍加身時,欲避還迎,半推半就,但是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國內迅速推出了他的一系列著作,仿佛國王下達詔書給他的臣民,頒布圣諭。這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一本就叫做《常識》。
所謂“常識”, 梁文道自己在序言中對這個題目是這樣解釋的:“拙著取名《常識》,絕非自大,而是為了向前人致意,歸宗于這種公共知識分子的傳統。除此之外,我也很喜歡常識這兩個字的豐富義蘊?!钡堑降资鞘裁簇S富意蘊呢?梁文道接下來開始有些不知所云了,扯了一大堆???、羅蒂、吉爾茲,但卻始終說不明白。到最后,終于有一段話稍稍可以理解:“目的不是丟棄自己的港臺背景,好徹底變成一個內地人;而是為了接下來的跳出。進入,然后跳出,于是就會產生批判的距離。理想的話,這種反復出入的程序可以使我同時看到內地人自己不一定意識得到的內地常識,與香港人自己所不知的港人常識。”原來梁文道要說的常識是有兩種,而且在這神奇的跳出進入的過程中,他既獲得了“港人常識”,又獲得了“內地常識”。那么,到底他在這本書中要說的是哪一種常識呢?兩種兼而有之?抑或還有第三種常識,是把港人常識與內地常識二合一的速溶常識?關于這一點,梁文道語焉不詳了??傊?,這種蹦蹦跳跳的思想運動過程真是很神奇,因為會產生“批判的距離”,然而,如果他跳到內地,充其量獲得的是“內地常識”,如果跳回香港,充其量仍然是“港人常識”,只有雙腳離地的那一刻才對于兩方都保持了“批判的距離”,但那一刻得到的又是什么常識呢?
我隱蔽地猜測,梁文道所說的“常識”應該同時是最低限度和最高限度。所謂最低限度,即如果不具備這些“常識”的話便不是一個真正具備自覺意識的公民。所謂最高限度,即他人可以采用更新的理論工具、更多的論據資料,但最后得出的判斷不應與之相異:因為這里說的是“常識”?! ?/p>
但與梁文道的良好愿望相反,我在書中讀到的卻不是所謂“常識”,而是一大堆未經論證的臆想判斷以及善良的愿望和混雜的學理表達?! ?/p>
例如其中一篇《市容重要還是生計重要》,談論了近年在內地一個熱門的社會話題——城管與流動攤販。文章的標題似乎通俗易懂的很,但是開頭的一段話卻是頗為讓人頭痛:“當幾乎所有中國城市都宣傳自己要和國際接軌,要建立既文明又現代的新城面貌時,它們大概不知道其實自己又落后了。2006年去世的教母級都市學教授雅各布斯(Jane Jacobs),在她的經典名著《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里所致力推翻的,乃一種自20世紀初葉以來橫行全球的現代主義城市觀,那正是當前主導中國城市規劃和管理的理念,早已被歐美各國批判摒棄的一種意識形態?!庇腥さ氖牵谛蜓岳铮何牡涝洆u頭嘆息地對時下國人的討論問題的方式發了一通感慨:“我時常感到國人今日頗有一種凡事都要往‘深處’鉆、議論總要談‘本質’的傾向。于是明明在探討‘毒奶粉’的問題,偏偏覺得光是信仰缺失還不夠,一定要把‘靈魂’也搬出來才算功德圓滿。明明在點評志愿者的救災行動,卻不滿足于民間集體動員的邏輯,硬是要扯到中西文化差異的‘高度’,然后再結穴于華夏文化的‘基因’‘本質’?!比欢谶@篇文章開頭梁文道卻先祭出了 “雅各布斯”, 此人據說是“都市學教授”,而且是“教母級”,不過,既然梁文道搬出了教母,那么我也找一位人物出來,我找到的是列斐伏爾——“日常生活批判理論之父”,這個頭銜似乎剛好可以和“教母”相媲美:“生產的社會關系是一種社會存在,以至于是一種空間存在;它們將自身投射到空間里,在其中留下烙印,與此同時又生產著空間。”(《日常生活批判》1991年第1卷)姑且不管他們兩位理論是否沖突,就當是“關公戰秦瓊”的戲本,我先讓他們打一架。梁文道引用了雅各布斯的觀點,認為當下內地的城市規劃只是某種過時的“意識形態”的荼毒,那么我就引用列斐伏爾,“空間存在”本來就是“社會存在”的投影,如果說這里存在意識形態,那么也絕不應當僅僅在理論中尋找原因,而應當考察現實的“社會存在”。另外既然梁文道認為中國城市規劃和管理的失誤是因為“意識形態”的影響,那么我愿意再附帶引用一下意識形態理論的創立者阿爾都塞的經典論述:“個別意識形態的理論最終要依賴于社會形態的理論。”(《意識形態與國家機器》)
然而,在梁文道看來,恰恰相反,似乎是“社會形態”依賴于“意識形態”。而沿著這條神秘的小徑,梁文道繼續上下求索著,找到了城市管理者的意識形態,再繼續找居民和流動小販的意識形態: “什么是居民的根本需要?流動無牌小販就是答案了。”因此,當上層階級在各種高端場所享受奢侈品帶來的感官愉悅的時候,居民的根本需要卻是流動無牌小販的劣質商品,隨后梁文道愉快地道出了一個隱秘的常識:“可以說流動小販這種行當之所以屢禁不絕,正是因為一種市場的需要,人性的需要?!庇谑撬小耙庾R形態”的原因基本都找到了,然后,梁文道也不忘順便提及一下以下的事實:“什么又是社會的變化?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待業人口卻不斷上升;城鄉之別無法彌平,進城民工則越來越多。這就是中國社會變化的趨勢了。在這樣的趨勢底下,流動小販群體的形成不是必然的一件事嗎?當小商販豈不是千百年來無權討生活的窮苦百姓很自然就會想到的一種職業嗎?”顯然,這里有現實的痛苦——“哪里有苦難,哪里就有拯救”,這拯救的藥方仍然要從“常識”中去尋找。
為了尋找藥方,梁文道跳回香港,開始宣講他的港人常識:“在一個相對成熟的市場經濟里面,例如香港,收緊牌照打擊無牌是為了保障那些付出高昂鋪租的商戶和大型連鎖店。”說完這一句話,他馬上又回到內地了(總是要跟隨梁文道在香港與內地之間跳來跳去真是辛苦):“但在內地,除了利益分配原則之外,許多城市考慮的還有一些說出來冠冕堂皇,實際上卻經不起推敲的理由。比方說保障治安,又比方說,整頓市容。”具有嚴謹科學精神的他接下來一聲嘆息:“說到治安,我們從來沒見過一份無牌小販和治安關系的嚴謹研究。”不過,我卻真不知道在香港所謂“收緊牌照打擊無牌是為了保障那些付出高昂鋪租的商戶和大型連鎖店”這一理由梁文道是否看見過一份嚴謹研究呢?“至于‘整頓市容’,就更純粹是一個審美的問題了?!碑斎贿@的確是一個審美的問題,然而所謂審美難道不是與其他現實因素相聯嗎?包裝精美的商品在市場上總是能夠賣出更高的價格,同樣,一個表面清潔美觀的城市也總是得到投資者更多的青睞。不過,既然梁文道總是要提及他的“港人常識”,我倒是愿意也談論一下我所知道的“港人常識”,我所認識的香港人在內地生活時——當然作為“公共知識分子”的梁文道不在其列,總是經常性地在交談中抱怨內地的城市的混亂無序,包括“走鬼”也是他們期望政府嚴加管理的對象?! ?/p>
隨后梁文道說:“如今中國城市面對的許多問題都不是局部的城市管理所能解決的”,那么解決的方法到底是什么呢?“錯不全在這些老是處于風口浪尖的執法人員,而在于那套落伍的管理觀念?!编牛谶@里我們接觸到了“觀念”,其實在文章開頭的“意識形態”本來也大可用“觀念”來替代。最后梁文道傷心地寫下:“最近針對城管隊員的暴力事件接二連三,而投訴城管粗暴執法的個案更是無日無之,甚至有人因此喪命。這樣的消息叫人聽了格外傷心,因為他們或多或少是死在一個十分抽象又十分無聊的概念手上,那個概念就叫做‘市容’。”于是,文章結束了,我們得到的常識是:都是“概念”惹的禍。“十分抽象又十分無聊”:這倒是梁文道對自己的“常識”的最好的評價?! ?/p>
關于“市容重要還是生計重要”,基本上可以從文章中獲得的常識就是這樣。除了找到了一個叫做“市容”的“概念”外,我們一無所獲。而這個概念從城市管理者那里我們早已一再聽到。區別只是在于,城市管理者認為流動小販會妨礙市容,而梁文道卻似乎愿意從一種更為先進的“意識形態”的角度去欣賞流動小販的美。然而如果說常識,無疑我們的城市管理者似乎比我們的“公共知識分子”還多一點點,所謂城管執法秘笈里的“打人做到臉上不見血”就是一個明證?! ?/p>
不過所謂“公共知識分子”的頭銜,“知識分子”倒是真的,至少在短短的開篇序言里就提及了??隆⒘_蒂、吉爾茲,能夠說出這些名字來當然是名副其實的“知識分子”。而“公共”二字,看來也只能這樣理解:既寫專欄、又做主持、出版了書籍、舉行了講座,還不是“公共”么?如果這樣的話,所謂“公共”也只不過是指占據了公共媒體而已。但據說“公共”二字的深意是對于“公共”話題的介入。如果就此而言,我以為本山大叔實在也不遑多讓,雖然平時總是不多拋頭露面,但是每年一度總是可以在春晚看見他老人家在炕上(春晚舞臺的炕上)出現,開講一年大事,大到全球金融海嘯,小到村里夫妻打鬧,一一進行點評,倒也頗有些“公共知識分子”的風范?! ?/p>
在小布爾喬亞看來,品不同的葡萄酒要用不同的酒杯是常識;在神父看來,耶穌為世人贖罪是常識;在開車人看來,行人應當識相地避讓汽車是常識;在行人看來,汽車在開過斑馬線時應當減速是常識。所謂常識,力求不偏不倚,面面俱到,結果卻是不堪一擊。以為練就了太極云手,結果卻只是葵花寶典第一式。愿望有多好,結果有多壞?! ?/p>
有各種各樣的常識,也有各種各樣的“知識分子”。所以在提到“常識”與“公共知識分子”時,還需問一句:“誰的常識?”“何種公共知識分子?”
不過既然說到常識,那么我也說一條常識,那就是:一個人——即便他是“公共知識分子”——不應當把自己的判斷和認識作為常識?! ?/p>
20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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