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罪叫株連。意思是:一個人犯錯要株連很多人。株連這樣的法律,在各國的法學界是被詬病。認為株連不算科學進步的體現,是法律的倒退,是社會的倒退,是人類文明的倒退。可是我們發現現在很多的法律法規都采用了株連。我們不知道我們中國的法學者是怎么想的?要把株連實施到的一些法律法規中,并且還在逐漸擴大實施范圍。曾經山西省省長于幼軍在山西時就感嘆——煤炭大省是一個火山口!而解讀出來就是,煤炭大省各種“突發事件”不斷發生。一發生事故,就會查辦官員。查辦官員就意味著某些官員會被牽扯其中。說的靈驗,于幼軍沒有因為礦難下馬,是因為山西黑磚窯把當時的山西省省長于幼軍牽扯下馬、隨之的繼任者孟學農又因為礦企的尾礦潰壩事故牽扯下馬。長春強拆案市長道歉。盤錦強拆案也是一樣。各行各業這種例子很多!老百姓分不清那個有責任那個沒有責任。反正有責任,沒有責任怎么會被處分?而被處分的官員也有自己的牢騷,突發事件,誰有辦法控制?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這樣的事情即使是當事人都是無奈的。但就這樣的事情,確要處罰除主要責任人以外的其他人?現在官員也不用不滿發牢騷了,這種規則已經擴大到了地方交通法規了。含有株連的法律擴大了
——鄭州交管新規個人交通違規,單位(社區)承擔連帶責任。新規定明確,……單位(社區)首次出現人員違反交通規則的,必須指派兩名交通志愿者……,如果本單位(社區)拒不落實交通志愿者責任的,將由其上一級主管部門負責……。凡不能按規定落實的單位(社區),由市暢通辦進行通報,并在新聞媒體對其進行曝光。同時,交通行為要與文明單位評比考核掛鉤。市級文明單位申報和年度考核工作,實行交通違規一票否決制度。屬于文明單位的,根據單位人員累計違規次數分別給予警告、暫停和取消的處罰。——解讀一個人不小心違反了交通規則,在個人被處罰的同時,單位,社區(鄉鎮)要同時接受處罰,如果不執行,還有依法通知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社區的主管部門。依據新規一人違反了交通規則單位、社區就不是文明單位!違反交通規則就不文明了!?……行人違反了交通規則,同時還要罰單位(社區)!?行人違法連帶著單位受罰。這樣的事情在我們身邊就有體現,一個學生犯錯全班受罰、一人超生全家受罰。軍訓一人犯錯全連受罰,等等。一個地方交通法規都這樣株連。另社會驚訝!孩子違反交通法規,在告知錯誤的同時,要牽涉到誰?是學校,還是家長?一個交通事故,就有可能株連一大串!事故追究,要追究駕校,駕校根據內部規定要處罰老師。另一方面,就有追究相應的主管部門人員交警,主管交警的領導,領導的領導,領導的領導的領導……唉!株連,這樣下去就株連一大串!礦難也一樣,一個地方煤礦的監管部門人員就曾經抱怨,礦井上掉下了一塊煤(大塊的,小塊打不死人)砸死死了一個人工人,他被責任追究了,他抱怨!要轉崗,不干了。寧可去看大門,也不干了!可見這件事情對他的影響有多大。現在這種被株連的事情越來越多。弄的各個部門工作人員在工作的同時,也擔心不知道什么事情把自己牽連進去。警察說我是一腳公安局一腳法院。公務員說我是一腳辦公室一腳法院。法院的說我是兩只腳都是在法院里面。司機一手方向盤一手法院,醫生一把手術刀一把法院。……弄的各行各業都離不開法院了。這些都算什么!?弄的戰戰兢兢,生怕什么突發事情把自己牽扯進去。
一個突發事件,會有影響或者處罰!多少人?直接責任人、單位(社區/鄉鎮)的領導、領導的上級、上上級,甚至是上上級都有可能被影響或者處罰。就向一個孩子犯錯了,要找家長,找家長還不算,還要找上七大姑八大姨。發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門從下到上都有可能被牽扯。發生醫療事故,醫療主管部門從下到上也是一樣的。其他的以此類推。我們倒退到了封建社會了嗎?只有封建社會才會使用株連的辦法,來管理社會。倒退!現實的倒退了。株連是我們社會的倒退,這已經推廣到各行各業了。一個員工犯錯,全車間都沒有獎金。一個釘子戶整個工程都不能開工、強拆一個釘子戶,從下倒上都丟了官帽,這種牽連為什么?根據企業內部法規?全車間扣發獎金!根據與拆遷相關的法律法規?工程不能開工!與丟官……造成了什么后果?領導、領導的領導、領導的領導打領導在工作的時候會考慮——不知道什么突發事件,我與工人一樣就下崗了!下崗之后就什么都沒有了。怎么辦……
高鐵事故之后,還沒有分清是硬件、軟件、還是人為責任,局長先被責任制了——下馬了!這次上海地鐵發生事故了,不知道那位局長又會被責任制——下馬?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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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于鐵嶺家中
廢鐵也有價
2011年9月30日 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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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思路有點——枯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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