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仰:都是慈善惹的禍
劉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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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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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近來,關于慈善的話題很熱鬧,很激烈。長遠一點看,慈善的話題在中國已經有好幾年的持續熱度。本人從西歷2007年起,結合時事,陸續寫了不少關于慈善的文章。簡單回顧一下,在這幾年的過程中,國內輿論在關于慈善問題上,大致經歷了這樣一個過程——
首先,猛烈批評中國沒有慈善精神,從中國的企業家到中國的民眾,無一幸免。例如,批評中國的富人們缺乏慈善行動,批評中國的民眾沒有感恩心態。總之,整個中國社會沒有慈善精神。在這樣一種強大的輿論批評下,官方也開始傻乎乎地重視“慈善事業”了,企業家也開始“回報社會”了,民眾也開始學會“感恩之心”了。于是,媒體關于慈善的輿論進入第二波。
慈善輿論第二波的核心是兩個美國人,一個叫比爾-蓋茨,一個叫巴菲特。國內媒體把這兩個全世界最有錢的資本家打造成全世界最有愛心的大善人,以襯托其他一切在這兩個大資本家面前都暗淡無光。裸捐叫了好多年,他們兩個還是在世界首富的椅子旁邊繞來繞去,久久不肯離去。這場聲勢浩大的歌頌美國資本家的宣傳造勢,一直持續到去年下半年,以比爾-蓋茨和巴菲特到后發展國家“勸捐”為高潮。差不多同時,出現了“壹基金”這樣國內資本家組成的民間慈善機構。
然而,誰也沒有想到,進入西歷2011年,關于中國慈善的網絡輿論,突然轉向第三個階段,也是另一個更為巨大的高潮。這就是當前關于中國慈善的洶洶議論,它開始于陳光標。前幾年,陳光標顯然受了世界首富“裸捐”的輿論影響,最近也開始大張旗鼓地高調做慈善。沒想到,曾經被媒體表揚的陳光標,今年卻被國內輿論當頭打了一悶棍。估計陳光標至今都沒有明白自己向世界先進學習,為何會有此遭遇。事實上,輿論糾纏慈善話題,根本目的是想證明美國資本家有多好,中國有多差。陳光標在這個時候想替中國爭光,壞了人家的好事,打破了人家的如意算盤。在這樣的媒體面前,活該陳光標倒霉。陳光標事件前后,先是“壹基金”落戶深圳,然后是從郭美美入手,將中國紅十字會推上風口浪尖。緊接著,又從“盧美美”入手,將“青基會”也推到信任缺失的懸崖邊。
于是我們很清晰地看到幾年來關于中國慈善話題的預設標準:凡是中國的慈善,都是不好的;凡是美國的慈善,都是好的。與之相關的還有一條“次原則”:凡是中國政府的、或者與中國政府有關的慈善,都是不好的;凡是不與中國政府合作的國內外民間資本家的慈善,都是好的。明白了這個預設的輿論原則,便懂得了當今中國關于慈善話題的根本。因此,輿論總是不遺余力地質疑與中國政府有關的慈善,從來不質疑美國資本家的慈善,反而是一片贊美之聲,似乎他們天生就是大善人。任何慈善如果造成為中國貼金、加分的效果,都是輿論不愿接受的,尤其是網絡輿論。這就好比清朝末年流亡海外的中國革命黨人,但凡看到清朝政府有可能做出對中國有利的事情,或者清朝政府有可能緩解社會矛盾,革命黨人都要反對。相反,他們渴望、支持或鼓勵清朝政府更加腐敗,希望清朝政府統治下的中國民眾更加悲慘,目的只是為了有利于他們的革命。
在慈善問題上,我并不想同情政府,因為我始終認為,政府沒必要親自去做那些“慈善事業”。相反,我覺得政府今天在慈善問題上遭此抨擊,也是自取其辱。我認為,政府只要實現社會的公平公正,普遍做到“為人民服務”,照顧好弱勢群體,整個社會對于慈善的要求就不會很高。一個社會如果強烈地需要慈善,一定是社會本身出問題了。而中國的問題就在于過于輕信西方的“先進經驗”,在市場經濟的道路上盲目相信自由競爭,結果造成了大批需要慈善的人群。
這的確是政策問題,而這個政策問題本質上就是盲目學習西方造成的。比方說,中國有什么必要以政府的名義設立從西方引入的紅十字會?就讓它是民間機構好了。說起來也是在民國時期,當時中國政府的能力不足以解決弱勢群體問題,便在西方影響下成立了中國的紅十字會。西方社會資本家主動出來做慈善,我們不能說都是假的,但是,西方慈善的本質是,資本家通過慈善的方式,從政府那里合法地、光明正大地獲得一部分社會權利。在“小政府、大社會”的理論指導下,西方資本家的慈善,不過是購買社會權利的一種方式。這一現象在民國時期的紅十字會就已經體現了,它不過是西方勢力從中國政府手中拿走一部分社會權利的方式,或者也可以說是與中國政府爭奪民心的一種方式。試想,如果政府將民生問題解決得很好,還有什么必要讓西方的“紅十字”來搞慈善?如果中國政府能夠做到人人安居樂業,人們要有感激之情,也不會送給西方慈善家、資本家吧。
最近幾年來,我遇到不少做慈善的人,也有拉我一起做慈善的。但是,在我看來,他們中間沒幾個真正做慈善的,很多都是以慈善的名義謀求發財的。因而,我對他們的行為都沒有興趣。當然,我遇到的那些要做慈善的人,真正做“成功”,騙到錢的也很少。在這些過程中,當我聽說某些人要與政府部門聯合做慈善的時候,我的確非常擔心。因為,那些假作慈善的人要同政府部門聯合,無非是想借助政府獲得社會的信任感。而政府中的某些人,也聽信了慈善是西方式先進的謬論,覺得應該加強“慈善事業”,于是,很容易落入圈套。再加上政府內部的某些人也心術不正,一些打著慈善名義的商業活動也能大行其道。例如,我就知道一個以慈善名義賣普洱茶的。
對于慈善,政府最合適的做法應該是,別盲目相信“小政府”的理論,該有所作為還是應該當仁不讓,并且把共同富裕和公平公正當成首要目標。只要政府在“為人民服務”觀念指導下,盡到了應盡的責任,社會需要慈善的空間就會很小。把拾遺補闕的慈善空間留給民間慈善,政府不用參與,而是嚴格監管,免得民眾受欺騙。如此,既能做到公平公正,又能擺脫種種慈善可能造成的負面行為對自身的糾纏。最后總結一句話:一個好的社會,除非在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下,平常狀態應該不需要慈善。一個好政府不該有什么“慈善事業”。政府的行為不是開恩,而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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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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