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英國騷亂辯護的中國人
英國騷亂,整個倫敦都陷入陰霾之中,英國大部分民眾更是對政府鎮壓騷亂中的無能表現出失望,西方各國媒體也紛紛關注騷亂,分析事件起因與導火索的相關性,并有獨立研究機構直指社區的整體貧困化是影響未來城市穩定的主要因素。
然而與相對理性的西方媒體相比,這次倒是我們的國內媒體看不慣這些了,一些人見不得西方國家出一點點小問題,見不得他們心目中的天堂出現任何毛病,于是幾家國內媒體反倒為英國騷亂辯護起來,甚至把倫敦騷亂定性為“年輕人總是熱衷于對一切潛在的"強權"、"不公"說不”。并從起因到政府處理都給英國戴高帽,說警方沒有濫用暴力、受害人身份復雜、經濟不景氣是主因、即便騷亂西方仍堅持言論自由、警方始終沒有暴力鎮壓是文明的表現等等。而這些說法怕是就連英國本地人也不敢茍同吧?為英國騷亂辯護的國人又究竟是在給英國辯護呢,還是在給自己辯護?
首先,筆者很不認同倫敦騷亂是年輕人對潛在的強權、不公說不的表現,這里所謂的強權和不公明顯即指政府的強權和經濟待遇的不公,但實際上筆者認為這其中更深層次的則是資本家在經濟和政治上的強權和不同階層間利益分配的不公。否則單指獨一群體,各種解釋如警民沖突說、種族歧視說、經濟衰退說以及網絡助推說,無一能站得住腳,畢竟后參與人群中也并非全是年輕人、少數族裔,但他們卻都是社會底層人員。
其次,筆者認為倫敦騷亂不能單一的來看待,應當與05年倫敦連環爆炸案、05年至09年法國的持續騷亂、08年德國“五一”暴動聯系在一起,這些事件共同構成了歐洲騷亂、并相互有促進作用,筆者甚至認為這一系列的騷亂和暴動都極有可能是歐洲未來發生巨大變動的前兆。而反觀這些事件的參與主體和最初起因,05倫敦連環爆炸案參與者全部是少數族裔,法國持續騷亂實際是工人和學生為主體的,08年德國的“五一”暴動則是聲稱代表窮人利益的國家民主黨組織的。這些事件實際表明在以上幾國,底層群眾從經濟上正在被上層和主流階層快速拉開差距,騷亂和暴動是他們表達自己對未來恐慌的表現和對現狀不滿的方式。而我們也應當看到法英德三國也恰恰是歐洲經濟最發達的三個國家,這實際表明資本主義也未能解決經濟發展速度與不同階層利益分配之間這一矛盾。
再次,關于西方在騷亂中堅定不移的堅持言論自由,并稱社交網絡為雙刃劍的說法實際上是不全面的。筆者有時都好奇,近在咫尺的英國和歐洲媒體都認為社交網絡在騷亂中起到了巨大的負面和推波助瀾作用了,為何我們媒體卻始終堅持社交網絡在騷亂中也表現出了不輸負面的積極的一面?要看到,騷亂初期很多民眾的憤怒正是由于網絡上的謠言激起的,諸如“達根被迫面朝下躺在地面時被警察射殺”、“ 少女被數十警察毆打致死”等等。英國警方也因此宣布,“正在監控推特等社交媒體,鼓動騷亂者將被逮捕。”黑莓英國運營商也聲明說,將“以所有可能的方式協助”配合當局調查。
最后,筆者不清楚國內媒體報道英國警方沒有暴力鎮壓騷亂的依據是什么,我們國內媒體報道“面對暴亂者,警察站在那兒一動不動、等著挨打似的”,“英國政府迄今為止仍然沒有考慮動用軍隊”。但實際上,截止8月10日,警方在大都會已逮捕770人,西米德蘭逮捕300人,加上周邊,總計逮捕人數已達1355人。如果警方真是“一動不動”,這些人莫非是自己走到監獄里去的?并且9日凌晨,警方已經在局勢比較混亂的一些地區動用裝甲車清理街頭,同時英國首相卡梅倫在高級安全會議上承諾,將盡一切努力,嚴厲制止騷亂,同時敦促警方采取更為強硬的行動。
面對愈演愈烈的倫敦騷亂,部分國內媒體的辯護讓人很是無語。其實,他們對社交網絡在騷亂中負面作用的辯護,無非是不想否定之前自己寫的社交網絡在中東北非事件中進步意義的文章,他們對警方和政府的辯護無非是想說明無監督的言論自由是多么正確。
但實際上,美國曾先后封鎖伊拉克、利比亞域名的做法算言論自由嗎?曾切斷古巴、朝鮮、蘇丹MSN通訊的做法算言論自由嗎?伊戰期間封鎖google地圖伊拉克區域的做法算言論自由嗎?而在《史密斯法案》不得以言論宣傳鼓動“意圖顛覆、破壞政府”的指導思想下,《愛國者法》和《國土安全法》容許美國政府監督所有用戶的網絡信息之后,美國俄亥俄州的最大城市克利夫蘭已經立法明確禁止網民利用網絡進行暴力活動的情況下,我們那些呼吁無監督徹底放開言論自由的個別媒體總是顯得不那么與時俱進了。
事實上,為英國騷亂辯護不算什么。這幾年,我們總有媒體、總有所有意見領袖高呼客觀、公正來誤導世人,為自己的利益去愚弄大眾。但正如歷史是勝利者所寫的一樣,人就是主觀動物,你又如何保證客觀?每天半夜上網和國外媒體就人家國內事務論戰的事,還是越少越好吧。
王亞煌 中國經營網專欄作者
http://opinion.cb.com.cn/12714523/20110811/255685.html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