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茅于軾對毛澤東的攻擊
毛澤東說過,群眾是真正的英雄,而我們自己則往往是幼稚可笑的。前些日子,我還在勞神費力呼吁左派為恢復毛澤東思想指導地位而聯合起來卻似乎“無人響應”的時候,陳鈺堆同志已經實踐行動起來了,他2011年5月4日一篇《對茅于軾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誹謗罪】的舉報狀》,很快就形成了全國的群眾性的公訴茅于軾運動。各省市的公訴茅于軾的群眾團體,如雨后春筍,相繼從上海、北京很快地在全國產生出來,迅猛非常。這不是偶然的,它是幾十年積累起來的必然性,是厚積突發。
我很同意著名律師陳有西——雖然在重慶打黑案中擔任李莊辯護律師——的觀點:“現在中國發展又到了一個新的十字路口,是進還是退,是擺在中國人面前必須選擇的重大問題。”就茅于軾事件來說,公訴茅于軾,還是袒護茅于軾,是進與退的一種表現;看來陳有西先生選擇的是退。
我喜歡看右派的文章,從那里面我得到許多東西,這是只看左派網是得不到的。我們的討茅斗爭,到現在發展得很好,但也存在隱患。這是自然的。左派中絕大多數是普通群眾,其代表人物參加過實際斗爭和群眾運動的也不多。但是,毛澤東說過:群眾運動的大方向永遠是正確的。正是憑著這一點,他們就能夠推動歷史發展,就能產生大英雄,盡管要經過曲折反復的道路前進。這次斗爭是不是左派斗爭發展進入新階段,就看能不能突破趙東民關注團模式。關于這個問題,我將另文表述,
我在29日發表的《防止把一場重大的政治斗爭變成口水仗》文中說過:劉思齊以毛主席親屬的身份,單獨向法院起訴茅于軾造謠毀謗毛澤東,只說“毛澤東奸污過不計其數的婦女。……沒有起碼的人性”這一條,可以一擊致命。突破這一點,再逐步展開。我擬了刑事自訴狀稿,昨天已發給北京公訴團聯系郵箱,希望轉給她。如果沒有回音,我準備31日在網上公開,一是讓接近你的人轉告她,二是讓大家考慮這是不是勝利之路。今天,我要為毛主席的警衛戰士擬份刑事訴訟狀,代替原來為劉思齊大姐擬的那一份。
茅于軾造謠說 “毛澤東奸污過不計其數的婦女。……沒有起碼的人性。”他把日夜不離毛澤東的警衛戰士說成什么了?不僅嚴重毀謗毛澤東,而且同時是對全體警衛戰士的莫大侮辱。所以,我也為他們擬一份《刑事自訴狀》公開于網上,供在公訴團簽名的毛澤東警衛戰士考慮,也讓右派精英們絞盡腦汁。
右派嘲笑我們搞“公訴”,關于這個問題,我也另外撰文說,我主張先易后難,從此拉手,提出刑事自訴狀,事實清楚,法律有據,避免了在訴訟程序上糾纏。這些人多年來利用他們掌握的媒體,肆無忌憚地編造謠言攻擊毛澤東的私生活,十分惡毒。現在訴諸公堂,看他們還敢在法庭上繼續造謠,誰敢出庭偽證?看如何想方設法開脫罪責吧!我斷定他們是徒勞的。
刑事自訴狀
自訴人:XXX,性別X,民族X,XX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XXXX路XXX弄XXXX號 郵編:X
自訴人:XXX,性別X,民族X,XX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北京市XXXX路XXX弄XXXX號 郵編:X
……
被告人:茅于軾,性別男,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XXXX路XXX弄XXXX號 郵編:X
案由和訴訟請求
茅于軾犯侮辱毀謗罪
1、 要求依法追究茅于軾刑事責任;
2、 要求判令茅于軾公開登報認罪,消除影響:
3、 要求判令茅于軾賠償精神損失費人民幣X萬元(金額可咨詢律師)。
事實和理由
被告人茅于軾曾經被劃為右派,懷著十分仇視的心理,經常捏造事實,惡意攻擊毛澤東、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并伙同劉曉波等人炮制《08憲章》,妄圖顛覆國家。
首犯劉曉破被判刑后,茅于軾不思悔改,最近又于2011年4月26日公開在 《國際財經時報》 等報紙網絡上,發表《茅于軾:把毛澤東還原成人 ——讀<紅太陽的隕落>》,惡意攻擊毛澤東、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引起公憤,萬人舉報。
有關攻擊毛澤東涉及黨和國家部分,全國許多人民已提請公訴,自訴人僅指控《茅于軾:把毛澤東還原成人 ——讀<紅太陽的隕落>》文中“毛澤東奸污過不計其數的婦女。……沒有起碼的人性”,純屬捏造事實,誹謗毛澤東,嚴重侮辱我們日夜警衛毛澤東的戰士,造成嚴重精神傷害,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6條,構成侮辱毀謗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條第 3款和第170條第1、2、3款之規定,特向你院起訴,請依法判處,追究其刑事責任,消除影響,賠償精神損失。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具狀人:原毛澤東警衛員XXX
XXX
年 月 日
附:《茅于軾:把毛澤東還原成人 ——讀<紅太陽的隕落>》
(本訴狀一式 5份,呈法院3份)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