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扭曲,法律的扭曲,社會公德的扭曲 ----- 如果殺人的手不是彈鋼琴的,而是拿鋤頭的…..
藥家鑫駕車撞人后,擔心事后招惹麻煩而持刀殺人,這本來是一件案情清楚,事實確鑿的一件人命案,但只因藥家鑫殺人的手是“彈鋼琴的”,在中國的“特色”社會,卻實實在在的發生了令人匪夷所思的“特色”人性的扭曲,“特色”法律的扭曲,“特色”社會道德的扭曲!目睹這幾年中國屢屢發生的這種特有的怪現狀,藥家鑫殺人案必將因其具有的特色環境下的“特色的人性理論”,“特色的法律解釋”,“特色的社會道德說教”而載入中國特色的社會歷史!
“彈鋼琴的手是高尚的手,是藝術的手,是上等人的手,藝術的手怎么會殺人呢?‘這孩子’彈鋼琴的手殺人,應該不是本意的殺人,而是一時激情的殺人,是彈鋼琴一種習慣性的動作導致無意間的殺人” ----- 這是我們理解的,由央視提供講壇,邀請那位據說是法律心理專家的李玫瑾教授向全國民眾發出的,傳達的,帶有明顯煽情宣傳的信息與說教。這種不顧起碼的人性道德,不顧起碼的法律常識,明目張膽袒護殺人犯的混賬話,竟然出自一位知名專家之口,不得不讓人們對于今天中國那些拿著人民豐厚待遇的,最善于忽悠人民群眾的精英專家們又一次地刮目相看!
看來,“彈鋼琴的手”,已經成為中國上流社會的標志之一,所以受到上流社會精英專家們的特別呵護,特別關心!而精英人物們那些常年在嘴邊的,用以動輒教訓草民的所謂“依法治國”,“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花言巧語,原來都是只能律人,即下層人,不能律己,即上層人的,愚弄人民大眾的鬼話,屁話!
這里我們用最簡單的推論來明確問一聲李玫瑾教授:如果殺死張妙的手不是藥家鑫“彈鋼琴的手”,譬如說,是一輛拉貨的貨車撞傷了張妙,然后,那位經常拿鋤頭的貨車司機的手連捅八刀將人殺死,你會做出,是“拿鋤頭的手的習慣性動作,激情地殺人致死”的推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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