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央視新聞中看到,在京哈高速上,數百名志愿者不顧交通安全,攔截合法運狗車。又是報警,又是圍堵,又是大造輿論,僵持達15個小時后,最終以11.5萬元價格“救”下了520條待宰狗。并且當發現被救狗九成有病時,還送往“醫院”救治。咋看之下,不免為之感動一番。但感動了沒有幾分鐘,就覺得不對勁了!在經過筆者深深思考之后,不禁就有了有話要說、不吐不快的沖動。
首先,“攔車救狗”屬于違法行為。翻遍我國目前法律,尚未發現禁止食用狗肉的條文。由于運狗貨車各種手續齊全,因此警方也沒法采取強制措施。但志愿者們為達到自己“善良”的目的,不惜造謠中傷、暴力要挾,令手續齊全,運狗、販狗的權力應受法律保護的合法者被迫妥協。是誰給了他們攔車的權力?難道他們以為道義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嗎?難道就是因為他們生長在祖國首都嗎?如果愛狗人士可以“攔車救狗”的話,那么愛牛人士、愛豬人士、愛羊人士、愛兔人士怎么辦?倘若其他地方都來仿效,動輒飛車攔截,強行救生,那么,我等人類難道只能吃空氣度日?
其次,對于人類自身需要來說,吃狗肉和吃其它動物肉沒有什么本質的不同。假如說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它的肉就不能吃的話,那么牛肉就該吃嗎?牛,在人類發展史上,恐怕對人類的貢獻要遠遠大于其他動物,可為什么就能吃?假如說,因為和殺豬宰禽不同,殺狗場面異常殘忍,所以就不宜吃,那么,你見過殺牛的場面嗎?在人類的屠刀面前,許多牛都會流下痛苦的眼淚,心軟的人連看都不敢正眼,那場面才叫慘呢!
再說,食用狗肉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歷史,傳統中醫認為狗肉“補中益氣,溫腎助陽,暖腰漆”。廣東人認為狗肉是美味,有“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之說。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人吃狗肉如同吃豬、牛、羊肉一樣心安理得,并無道德上的負疚感。吃狗肉不會導致中國社會“人心不古、禮樂崩壞”和對地球生物多樣性的破壞,不吃狗肉也不會使中國人道德變得高尚、社會更加和諧。
最讓人難以容忍的是,當天凌晨,“救下”這520條狗的錢是由上善基金與樂寵控股對半支付給貨主的。依筆者想來,愛寵網的錢應該是他們自己的,他們花錢“救”狗亦屬正常,可上善基金的錢是哪里來的?難道是他們工作人員的工資?應該絕對不會吧。眾所周知,大部分慈善機構的錢,除了部分政府撥款外,大多是很多善心人的捐款,這樣的款子能拿去“救”狗嗎?我知道中國目前還沒有富裕到人人能讀書、人人有錢治病的程度,作為慈善機構,是否應該先想想如何救人,等錢多到救人用不了的時候,再去考慮救狗呢?!
總之,在中國社會不斷進步,公民意識顯著提升,人們關注視野越來越寬廣的今天,再美好的道德理想,也應與程序正義相匹配,再善良的舉措,也必須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實施,否則,其效果只能適得其反。“攔車救狗”的行為,從關愛生命方面來說其精神固然可嘉,但如此行事未免粗暴,不宜提倡。至于人們自己養的狗,是吃是殺,應該是人家的自由,那些自我標榜自己為慈善心腸的人還是少管這類閑事為妙!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 邱海昌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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