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倒吸冷氣的“35歲現象”
據 2011年4月9日 新京報消息,北京西城檢方首次披露,貪污腐敗案件已出現了“35歲現象”。據介紹,最近6年,西城檢察院反貪局受理35歲以下職務犯罪案超立案總數的12%,且呈涉案金額巨大,大案、特大案多等特點。 4月11日 北京晚報在《“35歲貪腐”現象的三大犯罪特點、心理、原因》一文中引用檢察官的分析指出,社會大環境中的“腐敗污染”是青年干部職務犯罪的外在誘因。而價值觀念的錯位,是他們產生犯罪的直接原因,而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有的流于形式,使對單位“一把手”的監管處于失控狀態,這種制度缺陷是產生犯罪的根本原因。
想起了過去甚至現在依然盛行的“58歲現象”或“59歲現象”,一些領導干部在即將離退休前夕,認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趁手中還握有權力,趕緊“撈一把”。相比今天的“35歲現象”而言,我倒是產生了對他們有一點可以理解的意思。他們畢竟都是老干部嘛,而老干部是國家和人民的財富啊,他們為國為民“操勞”了一輩子,僅僅是晚節不保,我私下心想:算啦!沒啥!
然而,看到北京檢方披露的腐敗新生代——“35歲現象”,作為一個小小百姓,我倒是真的倒吸了幾口冷氣(至于其他非小小百姓們吸不吸冷氣我不知道)。才35歲左右啊,到退休還有20到25年的光陰,正是年富力強、為國為民奉獻的年齡,然而,他們已經在前腐后繼的道路上悄然登場了。而且,據 4月11日 北京晚報報道說,這些人的腐敗具有小官大貪、人小膽大、高技能高智商三大犯罪特點。由此可以看出,比起“58歲們”、“59歲們”來,這些“35歲們”在腐敗上可謂長江后浪推前浪,腐敗新人勝舊人!他們早熟得很吶!
在此我想,面對“35歲現象”,最令人深思的問題在于,從領導干部的年齡段來看,腐敗何以大幅度地前移?筆者不才,斗膽認為其中的原因有二:一曰前腐沒有根治,造成后來者們心理嚴重失衡。既然“和尚”動得,為何我動不得?二曰這些年來對腐敗進行的所謂懲治和預防根本沒有取得實效,整個官場已經形成了貪腐的價值取向,而清正廉潔倒成了不入流。還是 4月11日 北京晚報的文章所說,一些權力部門的少數青年干部,尤其是掌管一定權力的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主觀認為收受“紅包”、“禮金”是一種“社會現象”,不算什么問題。
看看,看看,都到了已經“不算什么問題”的地步了,不令人倒吸冷氣嗎?
20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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