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個月時間之內,已經全面崩潰的羅蔭國交待出來了100多名處級以上官員。(《瞭望東方周刊》 2011-03-29)
羅蔭國出生于高州鄉村,當過民辦教師,從基層一步一步爬了上來。2008年時,身兼茂名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組長職務的他還曾到全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介紹“茂名經驗”。根據當時的媒體報道,狠抓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羅蔭國堅持做到“四親自”:親自部署重要工作,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協調重點環節,親自督辦重要案件。然而,讓世人感到好笑的是,就是這樣一個“好官”,卻最終“親自”走向了反面,巨貪之后成“裸官”,終于2011年2月10日被廣東省檢察機關以“涉嫌職務犯罪”刑拘。
有句古話說得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必定會報。隨著案件進展,雖然羅蔭國等敗類必將受到法律嚴懲,但筆者還是在想:是誰讓這些敗類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我國政府官員中還有多少羅蔭國等未被發現呢?
近些年來我們看到,腐敗官員一批又一批紛紛登臺亮相,有的被處以極刑,有的被判無期或數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一批腐敗官員倒下去,又一批貪官站出來,真可以說是前腐后繼。從中央政治局委員陳希同,到人大副委員長成克杰,從省部級領導劉長青到廳局級領導等一系列中高級腐敗案,從個案到窩案,真是令國人怵目驚心。這些人在落馬之前都是高官,都堂而皇之的代表過黨和國家的某級政府。并且,稍有頭腦的人也知道,這些落馬的官員只是目前在職的腐敗官員群體中的一部分,還有更多的貪官污吏沒有被發現,有的雖然被發現了,但因種種原因,還沒有被繩以法?! ?/p>
而“茂名書記咬一口,牽出百名處級官”的案件,說明在一些地方、一些單位,腐敗現象早已不是腐敗分子單槍匹馬式的個人行為,也不是順手牽羊式的偶爾為之,而是正在朝著群體化、職能化方向發展,腐敗分子由于共同的利益追求和利害關系而相互勾結,沆瀣一氣,形成了一個個根深蒂固、或大或小的利益集團。腐敗窩案反映出的不只是一個低素質人數的簡單集會,重要的是性質的惡劣和數額的巨大與危害的慘重及聲譽的顛覆。這些腐敗分子互相庇護,并在關鍵時刻組成高度嚴密的攻守同盟,令紀檢監察部門難以下手。試想,要不是羅蔭國全面崩潰后“咬”上一口,那100多名處級以上官員還不知要隱藏到什么時候吧?!
每每思及這些,不禁心生疑竇:是什么原因使他們前腐后繼?一把手腐敗為何又蔓延到集體淪陷?難道是中國的土壤適宜于腐敗官員的滋生,還是國人天生就具有貪腐的基因?不!筆者相信中華民族的子孫生來并不壞,正所謂“人之初,性本善”。那么是什么原因他們一旦權在手,便走上腐敗之路呢?很顯然,這自然是目前的政治環境所致?! ?/p>
在我國目前的政治環境中,雖然從上到下要求以民為本,全黨服從中央,但具體到每一級都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群體。這個群體的“一把手”就是“土皇帝”,他手中的權力太強悍了,強悍到一言堂的地步,強悍到可以無視制度的存在,強悍到成了“一霸手”,成為唯我獨尊的赤裸裸人治,成為窩案的始發者和導演人?!傲_蔭國案”就凸顯了“一把手”腐敗對官場生態的破壞力?! ?/p>
而另一方面,由于這個“土皇帝”只能在位一時,不能永享一世,所以他就會奉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信條,就會大肆貪腐,就會及時行樂,就會利用手中的權力任意妄為。再加上我們的官員是任命制,官員們往往只對上級負責,而視民眾如草芥,哪還會以民為本?
適者生存是自然界的基本法則。在現有環境里,有道德良心的人就只能是傻瓜一個,反而成了另類,會受到腐敗官排擠,或者被邊緣化,得不到重用。他們只配當勞動模范,只能當雷鋒似的“傻子”,只配在基層做具體工作,他們絕不會登上管理國家的高位。說到底,有好的制度貪官都會變成清官,有壞的制度清官都會變成貪官,貪官則更加貪……出污泥而不染,何其難也?!
誠然,少數乃至個別的腐敗窩案,雖然一時隱蔽得極為“巧妙”,手段也算得上是“高明”,但畢竟邪難勝正,在愈益鋒利的反腐利劍重擊下,定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堅信,再狡猾的腐敗窩案也休想遛之大吉,再頑固的腐敗窩案也隱藏不了多久?!懊麜浺б豢?牽出百名處級官”,就是明證!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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