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新詞匯:生當房奴,死當墓奴
清明節,掃墓之節,祭祖之時,并且,而今這祭祀之風越刮越盛了。我絕不是說這風盛不好,烈士墓應該祭掃,各家對自家祖先的墳墓也應該祭掃,因為這是有德之舉,與封建迷信意識毫不搭界。人總是要死的,而且絕大多數人都希望死后有一處安放自己骨灰盒的墓地,由此,誕生了網絡新詞匯:生當房奴,死當墓奴。——本月2日早上,聽上海某大電臺“今日聚焦”節目,里面說到如今墓地價格高漲,少則幾萬元,多則近十萬元甚至幾十萬元,這是多嚇人的金額數字啊!無怪乎有人在網上說了:活也活不好,死也死不起;生當房奴,死當墓奴。報道又說,為死人燒硬紙板糊的樓房、彩電等等,已經大興;因為有些“家用電器”做得太相似于某些真品牌的電器產品了,故已有人提出“侵權”一說。冥幣也印刷得很像陽幣的摸樣了。
草民生活在農村集鎮,自1996年10月1日起,本縣級市實行了殯葬改革,除深山區外的地方鄉鎮一律實行火葬,讓死人告別了棺材,同時也“消滅”了棺材行業。但與此同時,另一個新興產業(在大、中城市早已是舊行當了)出現了,即:火化尸體的產業。前年10月我的小弟病故后,第三天凌晨四點不到就向位于縣城郊區山邊的殯儀館出發了,運尸車是鎮里提供的,當然要收費。車開到了目的地,比我們早的還有好幾個呢。至于安放骨灰的墓穴,買在公墓內,私營的還是公營的我不知道,只曉得花了一萬二千元,共兩個骨灰盒安放穴位,檔次屬中。實事求是地說,有相當一部分死人還住不起這樣的“房子”。我已寫下遺囑:死后不許做道場,骨灰撒入海里去。
當燒人的尸體,賣骨灰盒,賣死人“用“的消費品都成了產業的時候,人已經被市場完全地所控制了。但草民覺得,敲活人的竹杠,發死人的財,總太不地道,有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臉面。
20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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