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沈陽警方非法拘捕企退高工李伯成的認錯!!》
“樊局長在一周前以及昨天相繼給梁工、王工打來電話,電話中心內容:接訪王梁后樊局長組織人專門對8.26李伯城事件進行調查了解,說我們反映的情況屬實,(沒有說出李伯城的任何過錯),沈陽警察對李伯城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是野蠻執法,錯是肯定的,給當事人造成傷害,一定要有個交代。他還說已經找到沈陽警察,他們承認事實,承認犯了錯誤。還說明沈陽警察是沈陽維穩機構,掛在沈陽公安局名下。…..”
將一個維權高工非法帶上手銬,以“煽動擾亂社會治安罪”拘留12天。三十余人大房間,硬板鋪、水泥地,大小便無遮掩。搜去衣服鞋子,光膀光腳只著褲衩,整日端座,完全如刑事犯對待。伙食就是臭白菜湯,粘乎乎米飯,健康人都折騰得散了架子,年近70的老人? 長夜不眠,……長期坐板,光腳冷風,立即產生激烈的咳嗽,并連續嘔血十天。難道“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是野蠻執法,錯是肯定的,給當事人造成傷害,一定要有個交代。”輕描淡寫,完了!
任何一個有良知, 有社會責任感的人,看到維權企退高工李伯誠的遭遇,都會心情沉重……人心是肉長的,他為什么要遭受法西斯般的待遇?!!侵犯人權,蹂躪高級知識分子僅僅是“犯了錯誤”,沒事了!!
世界若沒有太陽,將是暗無天日,國家若無公平正義,將會無法無天。魯迅筆下的“鐵屋”,讓人窒息;柏楊筆下的“醬缸”,讓人憂傷。但當代中國已不再是昔日封建專制的中國, 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尊嚴不容冒犯。我們要求違法者必需法辦!!
維穩需要在保障人民個體權益的基礎上進行,否則維穩就沒有基礎。人民是社會的權利主體,國家的主人。只有維護人民的權利,執政才有合法性基礎。維權是維穩的基礎,維穩是維權的目的,二者相輔相成,對建設和諧社會缺一不可。維穩不管掛在誰名下,都是國家警察,執法人員。我們要求打著維穩的旗號的執法警員違法必須法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們要求維權企退高工李伯城遭受的一切精神和身體傷害必須依法給于全部補償!!
法制國家,天天講民主法治的今天,依法辦事!!捍衛人民和企退高工的尊嚴!!
玉米白菜
2011.3.31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114316&page=1&1=1#7114316 貓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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