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國家,許多需要住房的人買不起房。而一些人買房,并不是為了自己住,買房的目的是為了占房、炒房。房價持續上漲,居高不下。房子空置率很高,浪費了社會資源,也產生了許多社會問題。國家采取了不少措施,效果并不明顯。我們認為出現這些現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研究社會問題,還是停留在研究表面現象,沒有深入研究問題的本質。為此,我們進行了數年的研究,我們認為只有深入研究社會問題的本質,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我們的結論是:
1 國家住房政策體系
住房兩個字準確的給出了住房體系的目標:住。無論家庭或政府,目標應該是完全相同的,政府應該支持。
不是住這個目標,運行的速度越大,危害也越大,政府應該盡可能限制。用政治的術語講,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職責,我們國家人多地少,政府的政策要鼓勵蓋小房子,當然也要鼓勵住小房子。
對大房、別墅、豪宅、炒房、占房、投資房的限制性對策要更加有效。炒房、占房、投資房,第二套房都與住這個目標無關,對國家體系和個人來講熵值必然升高,國家應制定政策予以限制性控制。
2 房價問題
合理的房價早有結論,就是當地的月平均工資(每平方米)。
高房價的產生,是住房體系的目標偏離了住這個目標的各種情況的綜合惡果!高房價對社會成員和國家的危害都是巨大的。
我國現在的房價已經處于高位了,如何使其平穩回歸是現實的問題。
住房政策體系當然是各級政府建立和控制,蓋小于90平方米的房子,首先是各級政府減少或取消名目繁多的稅費,這是至關重要的。這樣開發商的成本才能降下來,進而使房價也降下來。單單下文件限制蓋超過90平方米的大房,不批別墅、豪宅,效果應該是有限的,甚至沒有效果。應當對超過90平方米的大房、豪宅、別墅,國家對開發商提高稅費。對住在超過90平方米的大房、豪宅,人均住房超過50平方米(單身家庭超過90平方米)征收房屋使用稅,對別墅征收房屋使用稅和土地使用稅。已經取得房產證的房子進行交易時,規定總價的限額為原購買價,還可以進一步調節交易的稅費。
國家要盡快建立公民住房信息體系,以便監控住房體系的現狀和運行情況。這對于國家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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