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沈陽鐵路局通化地區大集體職工,多數放假在家,靠打工生活,(放假期間不開支,沒有最低生活費,生活沒有保障)。2010年5月發現09年退休工人的工資不對,開始調查發現社保有問題,找有關部門通化集經分處,分處說我們沒有問題,你們找沈陽去。沈陽集經分處主管通化地區負責人說“沒有義務解答你們提出的問題,有問題找通化集經分處”。2010年8月去長春省社保局兩次進京上訪,至今得不到解決。
社保存在的實際情況,在這里簡要說幾項:(有調取的材料)
截至09年末個人繳費金額共計24159元,吉林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2010年7月更新的數據查詢個人繳費192個月--個人繳費本息5944元,2010年10月更新數據查詢197個月--個人繳費本息5840元(越來越少)2010年7月27號養老保險對賬單個人繳費本息4396元,實際個人繳費從87年到09年12月共繳費24159元,19763元不知去向。
企業劃入統籌1987年--2006年賬戶為0,企業劃入賬戶1987--1997年賬戶為0,2001年7月--2007年賬戶為0,1998年1月--2001年6月(共三年半)企業劃入賬戶共計800元。
吉林省社會保險大廳觸摸屏上的數據個人年賬從2004年開始,每年只給上3-4個月的帳(一年12個月為什么只給上3-4個月的)社保負責人說帳要一步一步更新,這都2011年了,2004年的帳還沒有更新,人都已經退休還要等到什么時候?更新有用嗎 ?年帳少于月帳,共計2500元,為什么?年帳用來做什么?為什么要少做?省社保主管人說年賬與我們沒有關系,請問與誰有關?
大集體職工51歲退休,卻領不到退休工資,要等到一年半到兩年以后才能領取退休工資,為了生活08,09年退休人員粘貼小字報抗議與2010年5月領到了退休工資卻一年比一年少,經調查發現社保的個人賬戶不對,退休審批有問題,按規定女職工到51歲可以退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批而后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從下月起發放月基本養老金,而我們08,09退休職工卻是社會保障廳與 09年4月5日 先行審批(不管職工是幾月份退休)并蓋有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前退休核準公章,而后2010年5月社會保險部門才審批,08,09年退休職工領取到退休金。全國退休工人2010年都漲工資了,鐵路集體工人為說么不漲工資?
社會保險機構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國家標準GB11643-89)計入職工個人賬戶的辦法規定,要求企業劃入個人賬戶,而沈陽鐵路局通化集經分處按著沈陽鐵路局協調辦的文件(沈鐵吉發{2001}1號)文件辦理職工社保,我們認為這份文件只能作為企業內部的工作安排與跳動,不能代表國家的政策。
希望有關部門幫助我們解決問題,返還個人繳費金額與賬戶之間的差額19700元,給予我們應該得到應享受的待遇。
我們所說均是事實,有據可查!
沈陽鐵路局通化地區鐵路集體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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