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社會不和諧的幕后推手
誰應該對群體性事件負責
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 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稱:“征收集體土地,必須在政府的統一組織和領導下依法規范有序開展。征地前要及時進行公告,征求群眾意見;對于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不得強行實施征地。要嚴格執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實施的征地補償標準。尚未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實施新的征地補償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必須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實施;已經公布實施但標準偏低的,必須盡快調整提高。”“四、強化監督管理 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要立即對所有征地拆遷項目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點檢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遷行為是否規范、補償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策是否落實等情況,限期整改排查情理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對隨意動用公安民警參與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的責任。”
2010年6月26日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稱:“一、推進征地補償新標準實施 ,確保補償費用落實到位。(一)全面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是完善征地補償機制、實現同地同價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維護農民權益的必然要求,各類建設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都必須嚴格執行。”
中央政策清楚明白,不須任何解釋,只有無條件的執行。難道當地政府連這點常識也沒有?
地方政府面對中央兩個《通知》,公然不執行,故意降低征地補償標準,坑害農民合法權益,公然動用公安民警,采取逼迫、株連、恐嚇等手段,強行征地(有錄音為證),已經掌握中央政策的農民能答應嗎?到處告不倒狀的農民雖然是弱勢群體,與當地政府訴求處于劣勢,但他們有中央政策做后盾,我村村民有一種為正義不怕死的革命精神,請問:社會還能和諧嗎?群體性事件還能避免嗎?
像這樣沒有一點政策觀念,故意制造動亂的地方政府領導,不該立即撤職查辦,依法追究嗎?
河北省邯鄲縣戶村鎮霍北村杜玉生
電話15176022577
2011年2月24日
已給胡主席 溫總理 徐部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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