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處河北省滄州市核心地帶的運河區,3年來完成了33個城中村和舊片區的拆遷改造,累計搬遷1.2萬多戶,拆遷總量599萬平方米,沒有一例拒簽、沖突和上訪,反而受到群眾好評。在因拆遷矛盾頻發的當下,這里的拆遷為什么沒有遇到“釘子戶”呢?(《半月談》2011年第3期)
為什么?其實最簡單。其一,拆的是一家一戶的房,補償多少錢,得讓群眾說了算。最根本的是不讓群眾感到吃虧。比如,拆掉群眾原來的房,要讓群眾不花錢就住上更好的房,群眾還會愿意做“釘子戶”嗎?正如運河區區長閆繼紅所說,“拆遷是一個做大‘蛋糕’和利益調整的過程,補償標準是核心。”“開發企業沒有利潤不做,但群眾利益更要保障。只有找準‘利益平衡點’,才能實現共贏。”
其二,嚴把補償“生命線”,公正公開搞拆遷。運河區之所以3年來拆遷很順利,關鍵就是“一個政策管到底”。既然補償標準是幾方共同商議,是廣大群眾贊同的,那么一旦確定下來,就要牢牢把住這條“生命線”,保持政策的剛性不變。杜絕“人情拆遷”,不能厚此薄彼,不能讓先搬家的吃虧,也決不讓后搬家甚至“以鬧取勝”的沾光。試想,如果你補償的資金足以能買到和原房子同樣甚至比原房子更好的房,有誰會再去抗拆遷?
其三,百姓利益想周全,后顧之憂解在先。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只要拆遷后的日子比之前好過,誰又愿意拒拆遷?在回遷問題上,讓群眾住上最佳位置,保證回遷樓與商品樓同等質量;讓沒了土地的群眾就業生活無憂;最重要的是不要通過拆遷去剝奪群眾的房權。比如,只給拆遷戶幾千塊錢,便連哄帶騙趕人出門,至于什么時候能再住上新房,只有天知。又比如,群眾原來的房子是永久的,搬遷后的新房子卻變成了只有70年。讓百姓添憂增堵,住得不舒心、活得不開心,沒辦法才做“釘子戶”。
事實一再證明,我們的群眾眼睛是亮的,覺悟是高的,要求是低的,也是最顧全大局的。只要自身利益不是受到明顯侵犯,誰也不會與官作對,甘愿去做“釘子戶”,甚至拿自己的生命去維權。恰如運河區委書記田金昌所說:“如果干部把群眾視為釘子,心中就會想到錘子,就會想到對抗,用錘子去砸釘子,釘子永遠是釘子。如果把群眾看成親人,付出真情去溫暖,再堅硬的‘冰’也會被融化,再不配合的群眾也不會變成‘釘子戶’。”又如運河區區長閆繼紅所說:“我們的干部視群眾為親人,用真情、真誠暖民心,就沒有捂不化的冰。”
“群眾的現實利益要保障,長遠利益更要保障。”“群眾想到的,我們要辦好,群眾沒想到的,我們更得為群眾想周全、辦好。”正因為運河區“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在堅持公平、公正、依法的基礎上,把拆遷每一項決策、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全部放在陽光下運行,讓群眾在城市建設中當家做主,方贏得了廣大群眾的信任和支持,才確保了已實施的33個拆遷項目全部順利完成。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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