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北京的婚姻變成了“買賣”?
一項旨在調控樓市的謹慎政策,竟然比房價炒得更為火熱。先是聽聞因限購而催生諸多假離婚事件,再聞北京部分女性擇偶條件也須對方出具“五年納稅證明”。如此神圣的婚姻,在物質利益面前堂而皇之地做起了“買賣”的勾當,這一滑天下之大稽的“時尚新聞”,正被坊間熱議。
繼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推出新國八條,緊接著上海率先跟進,推出上海版樓市調控細則,全國主要城市也紛紛跟進,同時北京樓市調控細則京版“國八條”也終于走進了人們的視野。幾乎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針對限購房的細則條文,還是針對外籍戶口買房須持“五年納稅證明”的解釋,京版“國八條”的出臺在積極層面上還是為了扭轉房價趨向合理,從而保障北京本土的住房需求。
誠然,政策的有效與否是通過實踐來檢驗的,從先前北京治堵時出臺的“限購車”到如今的“限購房”,北京維護首善之區的努力似乎沒有停止過,只不過,生活在這一方天地的人們,特別是拿著外籍戶口本的人們獨缺對相關政策是否有效的檢驗權利。不對等的“白眼政策”,諸如“查暫住證”、“外地車禁止高峰時段駛入環線”等規定,著實讓外地民眾從感情上難以接受。
與其說外地人很難一時接受北京出臺的略帶“歧視性”的相關政策,莫不如說北京人骨血里流淌的養尊處優甚而高傲排外的習性,讓外地人頓感“矮人三分”,就連談個戀愛,外地人也決不敢輕易冒犯擁有北京戶口的“土著們”。如此這般,越發讓北京的“土著們”有一條不成文的擇偶標準,那就是“戶口婚姻”。不可否認,“北京戶口”確實在一定時期成為了北京“土著們”談戀愛的“敲門磚”。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多元文化的相互融合,北京“土著們”的“戶口婚姻”政策雖有所松動,但仍然缺少不了擇偶時的“霸氣”:不是土著沒關系,只要戶口能隨工作遷入北京也可以考慮。從這個角度上說,現如今北京部分女性把“戶口婚姻”放寬到“需有五年納稅證明”,無論如何,都是一種可憐的進步。
問題的關鍵是,神圣的婚姻緣何被“附加”?那種“條件下”的婚姻到底是在昭示愛情宣言還是昭告霸氣?
婚姻作為男女締結夫妻關系的一種文化現象。在古時,多重禮輕愛。囿于社會制度的框框,古時婚姻的“幸”與“不幸”統統是在“男尊女卑”的意識形態下完成的。婚姻制度隨著社會制度的演變,一路走來,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時至今日,那種“門當戶對”的婚姻形式早已湮沒在歷史的紅塵中,取而代之的是“兩情相悅”。 正如婚戀專家所言:在北京,女性將房產作為擇偶標準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將此項作為基本條件,則喪失了婚姻的本質基礎。畢竟,愛情才是婚姻的堅固基礎。
北京“土著們”的“戶口婚姻”乃至現如今需有五年納稅證明的“政策婚姻”,正是因為“不平等性”的心理制造,讓神圣的婚姻再現痼弊。那種霸氣擇偶的形式也必將遭人唾棄,同愛情沒有“附加”一樣,婚姻不容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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