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蘋果公司公布了2010年供應商責任進展報告,首次公開承認中國供應鏈員工因污染致殘。報告說,在蘋果公司供應商勝華科技蘇州工廠,有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環境,健康遭受不利影響。據了解,137名工人中,部分員工正遭受被迫離職的壓力。(《北京晨報》2月17日)
面對蘋果的自揭家丑,我們是該調高嗓音跟著譴責蘋果呢?還是照照鏡子反省自我呢?在狹隘的民族主義者心中,僅僅的譴責肯定是不夠的,一定會發出追究責任的要求,甚至會提出“抵制蘋果,拋棄iphone和ipad”的倡議。但冷靜一下,揭開蘋果有毒的為什么不是我國的勞動監察部門呢?為什么不是“帶毒工廠”的工會組織呢?
在法律上,蘋果公司和中國供應商是兩個獨立的法人,用工主體不是蘋果公司,而是帶毒的中國企業,該負法律責任的也是帶毒的中國企業。實際上,帶毒工廠的受害者并不只有中國的工人,蘋果公司本身的受害者,因為帶毒工廠讓蘋果公司的聲譽受到了嚴重威脅,可能使蘋果公司不得不面對可能與消費者交惡的尷尬處境,這正是蘋果公司自揭家丑的原因所在。
我們知道資本家的每一點利潤上面,都沾滿了血和骯臟的東西。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在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內部,“血汗工廠”、“帶毒工廠”基本上消失了,這得益于它們發達的工會組織,得益于它們發達的民間組織,得益于它們“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法治環境。比如,美國的勞工委員會,不僅幫美國工人維權,有時還順帶幫中國工人維權,抨擊作為中國“血汗工廠”幫兇的跨國企業;美國的民間組織“社會責任國際”不僅對美國國內企業揮舞SA8000社會責任標準,還時不時提醒跨國公司、提醒中國的公司。
《晏子春秋·雜下之十》說:“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看來,我們很有必要反思我們的“水土”了。避免“帶血工廠”、“帶毒工廠”,避免“脅迫離職”的規定,在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里已經很明確了;工會要保護工人的權益,也是老生常談了。但是,我們的法律往往只是“寫在紙上”,我們工會組織的保護往往只是“保護在文件里”,民間組織的呼聲很多時候被忽略了,勞動者面對合法權益被侵害的現實,只能發出“興,百姓苦;忘,百姓苦”的感嘆。
因此,面對“蘋果有毒”的問題,我不愿意為蘋果公司開脫,畢竟蘋果公司必須負起道德責任。但是,我愿意為蘋果公司唱贊歌,感謝蘋果公司自揭家丑,因為這為我們的反思打開了一扇窗:不要指望外國和外國的公司來保護我們中國勞動者,我們只能靠中國和中國的法律,只能靠中國勞動者自己和自己的權益保護機構。(南方網編輯: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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