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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北京落實國務院房地產調控15條細則》(本文以下簡稱《京15條》)正式頒發。該細則最大特點在于大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強勢限制投機投資購房,從而達到穩定房價的目的。同2月1日上海出臺的9條調控細則相比,《京15條》更加的強勢,除了未提及對已囤積大量住房者的處置外,該調控措施幾乎斷絕了所有關于房地產市場短期行情變化的預期,從另一個角度也說明對于房地產的宏觀調控,北京已不再囿于市場手段與行政手段的口水戰,而是果斷的否定了住房的投資屬性,用矯枉過正的辦法使房子回歸到消費這一天然屬性。
1、北京限購令的社會反應。
《京15條》一出臺,和所有政府出臺的其它文件一樣,坊間馬上炸開了鍋,有質疑者,有叫好者,有擔憂者。質疑主要源于三方面,一是北京的調控措施有違市場經濟自由交易的基本原則,這類聲音主要來源于房產商和投機客。二是用戶籍和納稅年限作為購房的準入條件,有失公平,這類聲音主要來自于有購房能力的非京戶籍白領階層。三是對于新政前已經持有多套住房者如何處置,直接關系到政策的公正性。叫好者主要源于對《京15條》良好調控結果的預期,這類聲音主要來自一部分學者和草根。擔憂則源于新政會抬高房屋租賃價格,以及資本離開樓市后必將炒作二線城市房價或者民生物資。
2、北京限購令是否違背自由交易的市場原則?
《京15條》是否違背了市場經濟自由交易的基本原則?從新政的內容來看,確實如此。因為無論住房是投資品,還是消費品,都應該遵循自由交易原則。即使要調控,也應該是弱化金融杠桿,增加首付比例甚至一次性全款買房,或者像上海那樣開征房產稅以增加持有成本,而非限制交易。但從效果上來看,限制交易顯然強于以上手段,而且繞過了法律和技術上的難題,徹底消滅了預期。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從一級土地市場到二級開發市場,若究其本質從來就不是市場行為,這一點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但為何在調控的時候,總會有人拿市場原則來說話?所以,對于不是市場的東西用非市場的手段進行調控,似乎也是無可厚非的。
3、北京限購令是否有悖公平?
用戶籍出身和納稅年限作為購房的資格,自然有悖公平,但這是限制交易的自然延伸。因為對于交易主體的限制,除了財產以外,只能是出身,沒有其它更好的辦法。但是,這里有兩個問題,非常不合理,或者說超出房地產調控本身的目的。一是有無五年以上的納稅證明并不必然等于在北京連續工作五年,因為這存在一個個稅起征點的問題,有的人可能連續工作了5年,但頭幾年很有可能工資低于個稅起征點,而“連續五年社保”作為對于“沒有連續五年納稅證明”的補充條款,更是作用不大,因為逃避社保似乎比逃稅更嚴重。這樣的話,又等于用收入水平來衡量。另一個問題是京籍的可以購買第二套住房,而非京籍的不可以購買第二套住房,這實在沒有道理,也是對多年來戶籍改革的倒退。
以上兩方面雖然不公平,雖然是最原始的辦法,但恐怕并沒有多少人反對。因為,民眾一直是清醒的。重拳調控的話,短期來看,少數人的利益是會受損失,但這對于糾正被房地產泡沫所扭曲的中國經濟和社會是有好處的。衡量一項政策的利弊,其出發點不外乎三個,一是政策是否符合規律。二是是否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是否符合長遠利益。三是是否保護少數人的利益,避免多數人的暴政。新政通過限制交易的極端手段,雖然不符合自由交易的市場原則,但是一項商品或者資產,只有可以自由流通,才有自由交易可言,而能否自由流通,取決于經濟需要和法律法規的規定。正因為房子是居住和生活的必需品,在目前房子背離其應有屬性的背景下,才需要通過法律和行政手段去糾正,而限購既減少了需求,又能避免降價后的搶購所導致的反彈。至于是否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這已經是不需要在討論的問題。而是否能保護少數人的利益,我覺得這是建立在前面兩條的基礎上的。對于新政出臺前已經持有多套房屋者,是應該保護還是應該溯及既往?對于既買不起房但又想在北京發展,或者既沒有北京戶籍,也沒有五年以上的納稅證明者,如何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我覺得盡最大可能保護以上群體的利益,才能夠最大限度的體現公平。總之,在目前時點,北京房產調控新政應該是利大于弊。
4、如何處理新政出臺前已持有多套房屋者不應成為懸念。
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一項基本原則,保護少數人利益也是公正的應有之意,從這個角度上,新政出臺前已經持有多套房屋者,無論是投機也好,投資也好,都不應再行清算。但是,如果不做處理,對于新政后不能買房者似乎不公。但在限購以后,由于原本剛性的需求被政策硬性的減少了,這意味著供過于求,因此,持有多套房屋者所面臨的選擇將不再是待價而沽,開發商也不再是捂盤惜售,而是要么降價出手以求套現,要么將房子拋給銀行以擺脫可能面臨的“負資產”困境,要么長期持有,而長期持有雖然使資本固化了,但為了收回投資或者償還“月供”,持有人只能通過將房屋出租,這必將增加租賃市場的供給,從宏觀來看,也屬于資本的健康運轉。因此,對于新政前持有大量房屋者的處理,完全可以用市場的手段去解決,我想這應不會成為懸念的。
5、北京限購令是否會抬高房屋租賃價格?
限購令的目的是抑制投機和投資,但其結果必然會抑制需求。房價之所以高漲不止,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剛性需求推動,而是大量廉價資本所導致的投機和投資性購房。如果限購令有效,房屋持有人只能將多余的房子拋向租賃市場,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這必將會降低空置率,從而增加租賃市場的供應。而從需求上看,房價高的時候,有剛性需求的人買不起房只能租房住,一旦限購,剛需者還是繼續租房居住。可見,租賃市場的需求并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因此,租賃市場是增加了供給,而需求并沒有發生變化,從長期來說,租賃市場應該下行,而不是抬高。至于限購后,原本可能流向樓市的資本是否會炒作二三線城市,甚或炒作原材料和民生物資,這將取決于全國范圍內的宏觀調控措施以及貨幣政策,而非北京的調控新政所能單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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