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正義腳步將讓中國更幸福!
2010年所剩時間,不過幾十個小時了。日月輪回,斗轉星移,一切都在改變,國家、家庭、全球都在發生改變。而不變的,是中央政府為民謀福祉的原則,是國人對權利的追求。回眸2010年,反思教訓,思索未來,每一國人,該怎么作為?
2010年,中國有喜有福,有傷有痛。人權之根本,在于生存,在于幸福。中央政府一直重視國計民生,特別是民生改善,2010年又有進步。從“國民增收”到“保障性住房”、“穩定物價”、“教育改革”、“醫療改革”、“戶籍改革”、“城市病”、“食品安全”、“養老保險”等攻堅突破,以人為本的發展之道越走越遠。中央政府一方面要強國,一方面要讓民眾錢包鼓起來,有房可居,公平受教育、有錢治病,可自由遷徙,吃進去的東西都放心,有錢養老送終等等,都是為民謀福祉,讓貧民富起來,讓民眾更幸福。
災害總是不速之客,防不勝防。 4月14日 晨,青海省玉樹縣地震致兩千多人遇難; 8月7日 ,甘肅省舟曲縣特大泥石流,又奪走兩千多同胞寶貴的生命。災難摧毀了生命,但玉樹和舟曲均在,炎黃精神依然屹立,多難的中國懂得,尊重生命就是保障人權,在磨難中成熟、成長。礦難每年都在重演,而獲救者不多。但是,奇跡終于在2010年創造。 3月28日 ,山西王家嶺煤礦透水事故造成153人被困,經全力搶險,115人擺脫死神,回到地面,重見陽光。
天災難免,人禍可防。因為疏漏或未曾預見,一條條生命突然被自己或他人奪走:校園襲童案的幼兒們,致死都不明白,屠刀為何要砍向天真無邪的自己?因電焊工違章操作,上海靜安區膠州路大火驚擾了數十居民美夢,并扼殺了他們的生命;太原強拆演變成刑事案,導致一死一傷;不惜點燃自己葉忠誠們、宜黃女孩鐘如九,為捍衛生命的棲息地,或用生命抗爭,或借輿論相搏;孫偉銘、李啟銘等醉駕飛車,奪走了鮮活的生命;震驚全國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趙作海冤案,8年前被判死緩,2010年4月被無罪釋放……
雖然逝者已走,不可逆轉,但若人人保持人性,遵從規則,上述悲劇還能發生嗎?
之所以追憶逝去的生命,是要吸取血的教訓:天災需全民努力抗御,人禍則需法治預防。法治,就是不斷建立、完善符合大多數利益的法律體系,并要求每一社會成員遵從,要讓每一權利有法保障,要使每一行為,特別是公權力行為,都有規則約束。管理者與相對人則要相互監督,確保法律規則深入人心,時時遵守。
雖然大自然中的動物們遵循的是生存法則,但當人類面對動物之間的無情廝殺時,如果沒有對屠戮者的憤恨,如果沒有對被殺戮者的同情,這樣的人,就已經喪失了人的基本屬性。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正因悠久,所以特殊,人口太多,負擔太重,發展不均衡,內外交困,還有很長的路要挺過去,國家的振興、民族的興旺,中央和地方政府有法律責任,每一個國人也應共同擔當起責任。這就要求每個國人對國家和同胞懷有一種大愛,對弱者懷有悲憫之情,時常用憂患之心呵護中國這個大家庭。
正義是人類永恒的追求,雖有血的代價付出,依然阻止不了追尋的腳步。人類是有思維的高等動物,在一次次得失的思考中,就會有權利意識的覺醒。因此,公權力必須深刻意識到,權利意識的覺醒,就意味著權力的約束必須更緊,那就要求公權力不得超越法律規則的邊界。這樣,就可防范權利受到公權的侵害,管理人與相對人之間就可和諧共存。一個家庭,家和則萬事興,國家這個大家庭,若各社會成員之間和諧,豈不萬事興?
2011年,中國還會有難以預見的事件突如其來,人禍與天災還在繼續。兩天前,一男子到貴州省安順市公安局西秀分局東街派出所自稱報案,拔出一把尖刀刺死該所所長黃偉七;三天前,服毒討薪農民工劉德軍死去,用生命換來3200元工資;干旱致全國作物受旱面積7740萬畝,257萬人、279萬頭大牲畜因旱出現飲水困難,極有可能在立春后演變為較為嚴重的農業干旱……然而,無論何種災害,只要萬眾一心,必能眾志成城,中華依在,民族依然。只要個個友善平和,人人遵從互不侵害之法律規則,不論陌生還是熟悉,都是同一個家庭的親人。
中國要挺住,國人要改變。今天上午,浙江省樂清市寨橋村前村主任錢云會被貨車軋死一案公開開庭審理,這個曾為村民們說話的村長,雖然生命已不再,但維護權利的正義精神將會改變我們。2011年已邁開腳步,我們將隨之改變,中國也將向著正義、幸福的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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