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洪溥:誰在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2011年01月25日08:40
1月23日,廣東省政協委員,廣東物資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莊耀在參加廣東省政協分組討論時直言土地緊缺是我們國家的優勢。他認為,現在花幾百萬元買房比以前花幾十萬元買房容易,并教誨廣大“空軍”說:“土地、房子、藝術品、高檔消費品、收藏品,誰藏有誰就能享受社會發展成果”,“誰買房誰就能享受社會發展成果。”對此,當然又讓群情激憤,群起攻之。
“買房子”能夠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言論,看似具有一定合理性。畢竟,按照北京、上海的情況看,最近五年漲三倍、四倍的房產項目比比皆是。按照這個邏輯推演下去,鑒于我國經濟、社會進步勢頭不減,我國房地產市場還將天天漲、月月漲,以便更徹底地體現社會發展成果。
問題在于,這樣的邏輯能夠站得住腳嗎?眾所周知,我國包括房地產價格在內的資產價格快速上漲,核心原因在于中央銀行印鈔速度過快,最近幾年以M2衡量,每年接近20%的撒錢力度,才導致房價、物價齊飛。如此就相信,“買房子”就是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無疑是曲解了社會發展的本意,將社會發展等同于流動性擴張。
無論從國際經驗,還是中國國情,都不存在只漲不跌的東西。房子也罷,綠豆也罷,都是如此。即使是比中國土地還稀缺的日本,泡沫經濟崩潰之后房價也下跌了三分之二;比日本土地還稀缺的香港地區,1998年之后六年,房價也跌去了65%。因此,“買房子”時機正確才是享受發展成果的唯一基礎,“傻買”是純粹的博傻。
同時,筆者還認為,比在正確的時間“買房子”還能夠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是“賣房子”。在目前國內的開發范式框架內,“賣房子”的開發商是真正的輸贏吃糖的角色。現實中,自從1998年我國實行房改以來,房地產業進入了一輪又一輪的發展高潮,產業投資持續快速增長。產業景氣其實并不是一個理由充分的投資動機。房地產業對資金的吸引力在于房地產企業的盈利模式簡單清晰。
微觀層面,“地”領先于“房”是整個產業鏈的核心環節,開發商本質是空手套的“地主”,只要手中有地就能夠左右逢源,所有人都在圍繞“土地開發”進行價值鏈構造和增值操作。國內的開發商在提供產品的過程中盡管聯合了多個產業進行協作,令房地產業表面上顯示了極強的產業關聯度,但整個房地產業的中心仍是掌握土地的開發商。
宏觀層面,在國、地稅分流的政策安排下,地方政府亟須增加財政收入,病急亂投醫之下,找到了“借地生財”這樣一根稻草。加上近年來的流動性過度擴張,宏觀加微觀,才有了“賣房子”的人順風順水,和地方政府攜手搶劫“買房子”的人家庭財富積累的好日子。這對某些人是最好的時代,對更多的人,是最壞的時代。
經濟學理論上,發展和增長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簡而言之,增長只有GDP數字的提升,而發展則是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從現狀看,我們整個社會都已陷入進入買賣房子的瘋狂游戲之中。長此以往,所謂成果或許將淪為虛幻,我們的社會則將被迫在原地踏步,又何談發展乃至發展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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